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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万全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09 14:24:3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1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张家口市万全区进行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4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万全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区委班子一致认为,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万全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是对万全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特别是一次政治检验。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也是衡量万全区委班子“四个意识”是否牢固的具体体现。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全面客观、中肯务实,针对性、指导性强。区委切实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坚决果断的措施,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区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整改纪律,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坚决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做到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4月7日,区委书记赵满柱主持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区委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区长和区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区人大、区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委常委、区政府有关副区长为成员的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专项整改小组,四个专项整改小组由区委书记和区政府区长分别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区委常委和区政府副区长为成员,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了责任明确、协同配合、全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任务,努力做到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落实。区委制定了《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万区字〔2017〕5号),下发各乡镇党委和区直各部门党组织。《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一一对应地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对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直接督办;对具体问题,由区委或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认真整改;坚决做到按要求按时限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

    (四)坚持“三个确保”,着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全面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对应地拿出真招、实招、硬招,没有制定有力整改举措的问题坚决不放过,没有针对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的问题坚决不放过,没有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的问题坚决不放过,没有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的问题坚决不放过,不达到目的不罢休,不符合要求不松手,切实做到逐一销号、不留死角,确保一一整改、全面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彻底整改,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杜绝落实不严格的闯关思想,坚决杜绝整改不彻底形成遗留问题,坚决杜绝警示教育不深刻造成问题反弹现象,对巡视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条线索深查细挖,具体到人、具体到事,不查清楚、不查彻底绝不放手,该问责的严肃问责,该处理的坚决处理,坚决做到不留尾巴、不留余地、不留情面,确保不折不扣、彻彻底底整改到位。确保取得长效,本着“举一反三、立足治本”的原则,切实把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和作风的具体行动,下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下大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把“全面”和“从严”要求落实到党建工作中。坚持完善机制、正本清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切实将工作中的漏洞补好堵死,积极构建管长远、管根本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按照区委总体安排部署,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个专项整改小组,紧紧围绕“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换届风气专项巡视”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和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举措,细化责任、立行立改、严格整改,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到目前为止,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8个问题中,已完成12个、基本完成6个。

    (一)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整改落实督促力度不大”问题,区委切实加大了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区委常委会逐项逐条学习领会反馈要求,检视工作差距,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新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区委书记明确要求全区上下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对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务必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逐项分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查找原因,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出台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确定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制定任务分解表,做到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三是强化会商调度。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区委书记每周五下午主持召开一次巡视整改工作专题调度推进会,听取各位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商整改工作,指出不足,明确要求,加压鼓劲。各位牵头领导根据任务分解事项,深入整改一线,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四是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对待,主动接受督导,一天一总结,一周一汇报,及时调整细化整改措施,分析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整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①对“违规出借、使用土地出让金问题整改收回力度不大”问题,通过下达催款通知书督促归还、调整账务、处理红苹果遗留问题等途径整改。目前,催款通知书已全部下达到借款单位,责令其按期归还,已整改收回借款11446.8万元,剩余3327万元2018年底前全部归还。同时,及时向市纪委上报《关于上报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的报告》,市纪委已给予2名责任人员诫勉谈话处理。②对“万全区2013年土地出让金收入未缴入国库5.64亿元,未整改”问题,已于2014年5月1日起全额缴库,今后不会出现此类违规情况。③对“安家堡乡违规借用园区征地补偿款累计1250万元,未整改到位”问题,截止2017年9月30日,安家堡乡已将违规借用的园区征地补偿款全部还清。

    2.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虚以应付整改不到位”问题,目前,已收回于去年退还两家企业的100万元;对于局机关在公司报销的经费,责令涉事单位压缩局机关办公经费5年内全部还清;对于向个人发放的补助,已于2016年12月退还11.99万元,尚欠7600元为相关服刑人员领取,已责成涉事单位追还。同时区纪委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警告纪律处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整改不到位,远超整改规定时限,未整改到位”问题,截止2017年6月5日,所涉及的5个乡镇已将违规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全部还清。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房地产开发问题整改不到位。征地和房地产开发问题较多,涉及项目多,整改不到位”问题,①对“如‘西豪丽景’项目3000亩违法用地,虽经各方面努力但一些手续还未办理”问题,补充建设用地,经市规划建设专家团队和区国土局对西豪丽景小区现有建筑需补充建设用地实地测量,共需补充建设用地36.33亩。目前,区国土局正在办理补地前期手续,加快土地供应;补充商业用地,针对水泉路两侧商业用地按照控规要求已无法进行商业建设的实际,在保证商业用地不减的原则下,补充5号地块以北商业用地,满足商业建设用地需求;开展竣工验收,针对西豪丽景小区现有实际建筑,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解决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对已超建超容超高、占压“五线”、配套设施不全、间距退居不足等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历史遗留问题,采取补建配套设施、调整控详规等有效措施,合理完善各项验收手续,及时开展验收工作。目前,区住建局正在完善各项工程验收手续。②对“孔家庄建材市场西等6宗集体建设用地未批先建,未办理相关手续”问题,孔家庄建材市场西集体建设用地因存在权属争议,不符合办理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的相关规定,已终止了该地块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办理。其余5宗集体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其中2宗地严格按招拍挂出让程序进行了供地,1宗因规划调整没有供地,另2宗已经列入2017年度供地计划中。③对“有的部门违规减免酒店城市配套费和墙改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手续未办理,有关费用未补交”问题,已停止优惠政策的执行,不再免收城市配套费和墙改基金;责令企业停止一切施工,督促企业完善手续,补交相关费用;暂停企业其它项目的审批,直至企业将相关手续完善、相关费用足额补交后,再行研究启动该企业其它项目的审批。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干部人事问题整改不到位。自设机构、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低职高配、事业单位党政职务分设、违规调任、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①对“自设机构。未经上级编制部门批准,自设3个科级机构,1个调整为股级机构、为所属事业单位;其他2个未整改”问题,我区3个自设科级机构为孔家庄街道办、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孔家庄街道办重新划归孔家庄镇,机构规格恢复为股级,已经整改到位。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已撤销,其工作职责划转到新组建的行政审批局,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已收回,人员按照其所占编制类型分别调入行政审批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已整改到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正科级机构降格为股级机构,隶属关系由政府其他部门变更为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已整改到位。②对“超编制。区行政超编54人、事业超编474人,超过整改规定时限”问题,行政超编已通过调出违规进入党政机关、自然减员两种途径整改完成。事业编制超编问题, 2016年底自然减员已消化80人,经过调研摸底,预计从2017年到2020年通过自然减员,事业编制超编问题整改完成。③对“超职数配备。有街道办事处违规超配11名科级干部未整改”问题,已通过职务职级并行、免去违规设置职务两种方式,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④对“低职高配。涉及5名干部,未整改”问题,低职高配的5名干部分别为机要局局长、保密局局长、防范办主任、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和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巡特警大队为副科级机构,原配备的正科干部保留待遇,今后严格按副科级配备干部。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和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已规范为股级职务,今后不再高配副科。2名低职高配的干部已全部规范任职。防范办2002年机构改革时属于原县委办协调机构,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2016年6月17日市编办下文明确机要局、保密局两个机构为科级机构。机要局局长、保密局局长、防范办主任可配备为正科。⑤对“党政分设。2016年7月7日区委常委会议记录显示,提拔校长10名、支部书记6名、支部书记兼副校长2名。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政分设未整改,目前有7所学校、2家医院领导干部党政分设”问题, 2016年12月16日,区委常委会对学校、医院党政分设问题规范任职,7所学校、2家医院实行了校(院)长、书记一人兼,领导干部党政分设均已整改到位。⑥对“违规调任干部。违规调任科级干部56名,其中38名正在审核登记中”问题,自2013年以来共违规调任科级干部56人。2016年12月至今,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50名科级干部已登记了公务员,另外6名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违规调任科级干部已全部规范到事业单位任职,违规调任干部问题已整改到位。⑦对“破格提拔干部。有5名干部破格提拔,其中4名科员任期不满三年提为副科、1名股级干部直接越级提为正科,均未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审批”问题,对这些已经破格或越级提拔的干部,通过倒查任职程序,由组织部门完善任职手续。今后破格提拔干部从严掌握,严格按照干部任用规定,必须有充足破格提拔理由,对确需破格提拔的干部,将事先书面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⑧对“党政正职在乡镇任职不满三年就调整。有5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任职不满三年就调整,未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批,违反有关规定”问题,今后我区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和市委组织部下发的相关预审备案文件规定办理,以这次乡镇换届为起点,规范乡镇领导干部调整使用工作,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须任满一届,任期内工作无特殊需要不作调整;同一岗位上任职不到三年确实需要进行调整的,将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再进行调整。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档案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的公务员身份存疑,有的学历跨台阶”问题,对一名同志存在2000年录干材料填写失真、相关部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已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向市委换届考察组建议取消了其副处级拟提拔人选考察资格,在乡镇换届中免去了镇党委书记职务,调整到万全区科局任局长;对当时县人事局经办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市委组织部对时任县人事局局长进行了书面诫勉。对涉嫌学历跨台阶的13名干部,根据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议定原则办理。4名干部为中国农业大学进修班学历,对其获得的在职本科学历不予承认;4名干部前置学历不够,但报名表中前置学历填写属实或没有填写的,被报考学校录取,完成学习计划,承认其获得的在职本科学历;5名干部前置学历不够,虚填前置学历,被报考学校录取,完成学习计划,对其所获得的在职本科学历不予承认,只承认其学习经历。

    3.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执纪审查力度还不大”问题,进一步加大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所有问题线索,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清理,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个期限进行初核调查,确保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处置有结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共性问题处理警示不够”问题,对于6个乡镇挤占村集体资金、违规借用园区征地补偿款问题,区纪委已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给予6人党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同时,区委着力完善长效机制,责成区财政局于2017年9月27日印发了《关于严禁挪用村集体资金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明确村集体资金实行村财乡管、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挪用,严格村级资金收支两条线,加强收入管理,严格支出审批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核查问题线索‘一带而过’”问题,区纪委对巡视组指出的涉事村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实。①用村集体款偿还个人借款问题,涉事村借款不入账、账外开支,原县纪委已于2013年10月对责任人员先行免职,11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②挪用村集体款30万元转到个人企业购买轿车给乡政府使用问题,时任责任人员为规避监督,违规变相购买汽车,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因其已病逝,不再进行处理。③时任村主任助理利用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名义办理用地手续,搞房地产开发获利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及时移交区国土局调查处理,区国土局对已发放的9个《集体土地使用证》收回注销,对违法占地行为给予罚款处罚。

    (二)关于“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方面

    1. 关于“‘两个责任’层层落实不够”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在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下开展工作还没有形成习惯”问题,一是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党建督导考核内容,对基层党组织及主要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考评、通报,对动态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整改。二是区委于2017年5月3日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为等30个方面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明确了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三是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接受组织监督。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不强,执纪审查力度还有待强化,发挥纪律审查震慑作用不明显”问题,一是区委于2017年2月8日制定了《关于深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从落实管党治党领导责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8个方面对全区党建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二是区纪委于2017年4月11日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履职监督及问责办法(试行)》,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履职进行了规范约束,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强化履职担当意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抓好“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下大力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以权谋私问题、处事不公问题、作风不实问题和滥用职权问题,较好地发挥了纪律审查震慑作用。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的基层党组织思想上不主动、行动上缺抓手”问题,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每年专题研究基层党建不少于4次,扎实开展乡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统一印制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手册,全面记录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思路、措施及对党建重要问题的思考。二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注重党性修养、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群众认可,优先选拔熟悉基层党建的干部。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在红色察哈尔党员干部学院和区委党校开展专题培训,着力增强党务工作者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四是严格落实制度,制定了关于严格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规定,对党组织生活进行规范;加大“三会一课”检查力度,定期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倒逼党内组织生活经常化。五是强化考核问责,加大年度考核党建比重,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相挂钩;加大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检查力度,对不重视党建工作的单位负责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问责。六是加强监督提醒和警示教育,镇党委及时调查收集问题相关材料上报区纪委,区纪委及时介入调查,对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公安经侦部门,目前区公安部门已侦察终结,移送区检察机关起诉审查。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不够”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把纪律挺在前面还不够,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坚持教育和惩治相结合,在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上向全体党员干部重申了有关纪律规定,对守纪律、讲规矩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区乡村各级党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二是认真落实区委《关于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抓早抓小,“五一”“端午”期间制定了督查方案,按照“节前提出要求、节中明查暗访、节后督办落实”的工作思路,组建三个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区直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开展了明查暗访,采取驻点式、剖析式等方法对照“六大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方式及时处理,防止小错变成大错。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如违反工作纪律,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还有发生,涉及面较大,有的乡镇长期占用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党的惠农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到农民手中”问题,一是区财政局于2017年4月14日制定下发了《关于专项资金报账制操作规程与会计核算的暂行规定》,对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各乡镇在自查过程中,对涉及长期占用涉农专项资金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如违反群众纪律,有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问题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成立了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7年4月14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推动责任落实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案件,采取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集中决策解决,所有案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全程共同参与。三是严格执行治理欠薪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和应急周转金“三金”制度,2014年以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件,为3035人发放拖欠工资3813.35万元。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如在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低保申报和村务公开上,不按有关规定办理,民主程序缺失,产生矛盾、引发信访,抓早抓小、早发现早解决问题不够,有的村干部,从村务不公开发展到贪污国家粮食良种补贴款”问题,一是在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区委农工委于2017年4月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督导检查通知》,对全区农村资产资源采取查阅财务账目、台账资料、现场核实、走访了解等方式开展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底数和使用管理情况。同时明确要求各村按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中资产资源管理处置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民主程序。二是在低保申报方面,进一步严格了审批程序,要求切实按照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张榜公示、民政审批的程序办理,同时区政府办于2017年4月1日制定了《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核查工作,采用大数据信息核查手段,对享保家庭进行重新核实,进行出入动态管理,今年3月以来,全区有201名低保户主动申报取消低保待遇。三是在村务公开方面,区民政民宗局下发了督查通知,要求各乡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编制了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制定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要求从时间、内容、阵地、程序、档案5个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推进了村务公开规范化。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村干部贪污国家粮食良种补贴款问题,原县纪委已于2015年6月对涉及的3名村干部均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原县人民法院对3名村干部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4.关于“有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2016年春节安排下属单位为本部门发福利费1.51万元;向职工有偿集资”问题,责任单位已将2016年2月发放的福利共计1.51万元全部收回,已于2017年4月17日退还给原出资单位。对于有偿集资一事,该项集资款已于2017年2月22日全部退还。同时区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有偿集资、公款私存、违规开支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给予6名人员党政纪处分。

    5.关于“有的违规开发土地违规建设”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住宅小区项目在土地管理、建设规划、施工建设、林业规划等方面手续不全,纠纷不断。有的楼交房即成危楼,造成群众上访”问题,①关于红苹果小区问题整改情况:原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了河北京西红苹果清产核资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处理调查红苹果遗留问题。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住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对6、7、8号住宅楼进行了拆除,对2、3、4号楼进行了重新加固。在征求广大业主意愿情况下,在原址重建了相同户型、相同楼层、相同面积的3栋住宅楼,对6、7、8和2、3、4号楼中172户自愿换房的进行了调换;对117户自愿退房的进行了退房,并退还了全部房款及利息;对已装修业主按照评估价进行了补偿。同时,为稳定施工队及农民工情绪,原县委、县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春节前筹措100万元按比例进行支付。经过近几年的工作,红苹果遗留问题已基本解决,现只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和清算债权债务、偿还财政借款问题还未解决。目前,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对每栋楼房进行落宗测绘,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正在对53栋二层复式楼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待测绘报告和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出具后,将全面为购房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区财政局、审计局正在全面彻底对红苹果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评估公司已就红苹果资产出具了评估报告,我区已对部分红苹果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所得用于偿还财政借款,现已偿还财政借款6597万元。同时,加快办理完善各项手续,积极配建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②关于鸿福苑小区问题整改情况:2014年1月3日,小区6、7号楼业主反映房屋发生沉降影响居住,原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处置鸿福苑小区工程质量及后续问题领导小组,就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处理。为尽快解决问题,委托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6、7号楼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小区6、7号楼建筑地基不均匀变形是导致主体结构倾斜及墙体裂缝产生的主要原因,建议对该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同时对地基及存在损伤的主体结构进行加固处理。为消除安全隐患,对建设单位坤源房开下达了《限期加固通知书》,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特种施工分公司对6、7号楼体实施了加固,2016年6月加固工程全部完工。目前,正在进行污水管网和院面设计施工。针对鸿福苑小区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实际情况,本着“维护稳定、彻底解决”的原则,扎实推进后续工作开展,确保整改到位。一是督促建设单位对已经加固的6、7号楼楼宇外网、院面进行修复,尽快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居民及时回迁入住。目前,已完成小区1、4、6、7号楼院面硬化、外部污水管道更换工作,2、8号楼院面硬化等工程预计10月中旬完工。二是实施其余楼体的监测鉴定。委托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剩余楼体垂直度及沉降进行跟踪测量和监测,地基相关情况检测工作已完成,正在入户进行房屋损伤普查和对小区北部公路涵洞对小区造成影响情况进行鉴定。委托张家口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对小区1、2、4、8号楼进行司法鉴定,目前已出具初步鉴定结果,已邀请3家加固单位待分别出具加固方案后择优选取。我区将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尽快进入法律程序,启动五方责任主体追究,依法处置后续遗留问题。三是责成区住建、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鸿福苑小区的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加固单位及相关部门工作。目前,小区各项工作在业主代表的监督下有序开展,小区业主情绪稳定。③关于西豪丽景小区问题整改情况:聘请市规划建设专家团队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作了《关于西豪丽景项目中期技术论证的报告》,并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解决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了解决方案,按照不同地块、不同类型,分类制定处置措施。一是补充建设用地,经市规划建设专家团队和区国土局对西豪丽景小区现有建筑需补充建设用地实地测量,共需补充建设用地36.33亩。目前,区国土局正在办理补地前期手续,加快土地供应。二是补充商业用地,针对水泉路两侧商业用地按照控规要求已无法进行商业建设的实际,在保证商业用地不减的原则下,补充5号地块以北商业用地,满足商业建设用地需求。三是开展竣工验收,针对西豪丽景小区现有实际建筑,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解决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对已超建超容超高、占压“五线”、配套设施不全、间距退居不足等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历史遗留问题,采取补建配套设施、调整控详规等有效措施,合理完善各项验收手续,及时开展验收工作。目前,区住建局正在完善各项工程验收手续。四是推进剩余工程建设,按照市规划建设专家团队新、旧规划相结合的建议,对C区1号75.13亩土地,在积极解决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加快剩余45亩土地开发建设,以满足业主房源需求。2017年以来,完成了C区3栋小高层和E区33栋楼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管网及硬化、绿化、亮化等室外工程,目前E区13、19号等6栋楼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D北区15、18号楼已交房168套,D北区10号楼已交房26套。下一步,将按照要求,挂图作战,确保将遗留问题尽快处置到位。同时,立足西豪丽景全域科学规划建设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目前,西豪丽景幼儿园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三)关于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换届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通过换届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问题,区委高度重视换届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总体部署,严格换届程序,加强思想教育,确保了换届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全区区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政策人事及选举程序组、纪律监督组、综合宣传组等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和责任。研究制定了《区换届风气监督“五类责任主体”责任清单》《关于乡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等专件,加强对区乡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在区乡换届启动前召开全区换届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市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就全区区乡换届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全区区乡换届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加大换届政策宣传力度,区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和区直各部门党组织及时开展换届专题学习,多次举办换届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政策的知晓度。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区委统一印发了换届纪律“九严禁”宣传画,向全区处级干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参与换届的有关同志和区乡“两代表一委员”发送《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函》,组织签署《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和《警钟》,营造换届纪律入目入心入脑的良好氛围。区乡换届涉及进退留转的干部较多,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进”者奋发有为、“退”者心情舒畅、“留”者意志不衰、“转”者珍惜机会,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思想觉悟不高。有的领导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缺乏责任担当意识”问题,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乡镇换届中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把那些长期扎根基层,与农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优秀乡镇干部择优选拔出来;坚持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中识别和选用干部,特别是在“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造林绿化”三项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真正做到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好,把那些得过且过、不作为、履职不好的干部调离岗位。通过强导向、提正气,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担当实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强化理论武装,把理想信念教育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以党校培训为基础,拓展网络培训、高校培训等培训形式,开展多层次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责任担当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营造班子团结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局面。

    3.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些科级干部初始学历偏低。现任乡镇正职、副职多数为70后,学历多为中专,初始学历较低”问题,抓住乡镇换届有利契机,综合考虑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履职经历等条件因素,坚持科学配备与严格标准相统一,实现了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换届后11个乡镇领导班子,配备1985年以后出生的干部35人,1990年以后出生的干部11人,同时配备2名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30岁左右干部担任党政正职;调整后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平均年龄36岁,较之前39岁平均年龄呈现出年轻化的态势;调整后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大学以上学历108人,占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81.8%,一大批综合素质好、学历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的优秀干部进入乡镇班子。

    三、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的27件问题线索,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区纪委第一时间成立三个调查小组,纪委常委任组长,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中深入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准确运用 “四种形态”,用“六大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强化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目前,共初核15件、立案9件、谈话函询1件、了结2件;谈话函询1人,诫勉谈话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科级5人、科级以下9人,移交司法部门1人。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善作善成,坚持不懈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坚持将省委第四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重要指南,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尚未全部整改到位的,要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要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撒手;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持之以恒,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举一反三,持续营造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一是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二是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和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机制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转化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区委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监督执纪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二是严格落实区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四种形态”的具体化、常态化,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不断促进全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三是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区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严肃党风、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9日)。联系电话: 0313-422203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民主街35号(区委巡察办);邮政编码:076250;电子邮箱wqxszgbgs@163.com。

    中共张家口市万全区委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