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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行唐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09 10:1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上旬,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3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行唐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对行唐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建议,客观中肯、精准深刻,符合行唐实际。我们完全认同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决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视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打牢打实整改落实基础。全面深入抓好巡视整改,是向党中央看齐、向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看齐,发挥地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政令畅通现实而重大的考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认真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切实认识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是省委对行唐发展的重视和支持,是省委巡视组对行唐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深化了思路,注入了动力。要求各级各部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果断的措施,狠抓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为了确保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求落到实处,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杨立中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彦芳同志,县委副书记田志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其他常委为成员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田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整改期间,县委书记杨立中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亲自动员部署、直接组织协调、主动抓好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常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在县委的组织带动下,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分工协作,集中整改。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力开展。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建议,县委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研究出台了《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1+5方案)》(行字〔2017〕38号),梳理细化了3个方面17项整改任务和56条整改措施,坚持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班人马,一抓到底,把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5名县委常委、4个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任务第一责任人,进一步细化了整改方案,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有一个工作班子负责,有一个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并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直到销号完毕。

    四是加强督导调度,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勤督导、常调度,对各牵头县领导负责的整改事项,坚持定期碰头,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整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对策。各牵头县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加强督导调度,适时了解进度、跟踪要账,研究举措、解决难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把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改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高频度、不定时、不定点进行督导检查,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有效督促了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解决巡视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的问题

    (1)针对“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就事论事多等问题,在举一反三、抓长效、打基础方面下功夫不够”问题。在整改工作中,县委坚持举一反三,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个性问题查找共性问题。一是注重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提炼总结,坚持抓整改落实和抓制度建设相结合,把经验和成效做法及时固化形成制度,确保做到长期坚持、长期有效。整改期间,共制定完善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行行争先进 事事争一流”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行字〔2017〕-9)、《行唐县“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行纪字〔2017〕4号)等17项文件制度。二是坚持把整改工作同脱贫攻坚、县城建设、项目和园区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民生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全县各项重点工作深入结合,进一步深挖存在的类似问题,并同样建立完善了相关防范和整改举措。

    2.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的问题

    (2)针对“落实‘一案双查’不够好,多数仅处理了当事人,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了《行唐县“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行纪字〔2017〕4号),确定了“一案双查”的实施对象和原则,明确了违纪违法金额50万元以上的案件、个人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的案件、一年内先后查实发生两起或两起以上违规违纪的案件等九方面“一案双查”情形及责任追究方式等内容。二是由县纪委信访室负责拉出32项案件清单,召开案件分析会,由原案件主办科室介绍案情,县纪委常委会讨论是否实施“一案双查”意见,研究确定后组织实施,目前,32个案件中,落实“一案双查”案件共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

    (3)针对“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震慑作用不强”问题。对2016年以来立案查处、问责案件进行“回头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印发通报2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进一步加大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力度,建立了典型问题不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解决“回头看”新发现的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4)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用力不够。在扶贫工作上,攻坚克难不够,有等要上级政策倾斜思想,对一些重点工作检查督导不到位。在深化改革上,机构改革中遗留的矛盾问题较多,目前仍存在政企不分、行政干部到企业兼职等问题。在实现创新发展上,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抢抓机遇、创新发展的意识不够强烈”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县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提高站位,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在行唐落地见效。一是在扶贫工作上。县委坚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全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出台了《行唐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行扶〔2017〕5号)和《关于2016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问题整改方案》(行扶〔2017〕6号),以“十大工程”和7个专项整改为抓手,推进实现贫困村“产业扶贫全覆盖、金融服务全覆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覆盖、集体经济和股份合作制全覆盖、龙头带动全覆盖、党建扶贫体系全覆盖”“六个全覆盖”。①围绕“产业”这个核心,实施特色农业、特色养殖、光伏、旅游、电商、家庭手工业、就业等七大产业扶贫工程,今年全力引进了与甘肃鲁豫能源和石家庄科林电气合作的光伏发电龙头项目,可带动4192户贫困户连续20年获得稳定收益;探索建立了“资金入户”变“权益到户”扶贫新模式,与北京华都峪口公司合作建设“行唐县蛋种鸡产业扶贫示范园项目”,可带动6663名贫困人口脱贫。以产业带动脱贫的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同时,全力用好上级扶贫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银企户保”机制,目前,已利用1769.3万元扶贫资金,新增扶贫小额信贷582.8万元,为产业扶贫不断注入资金“血液”。②围绕精准帮扶,研究制定了《行唐县进一步强化贫困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行扶〔2017〕7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和县直驻村工作组派出单位帮扶责任的暂行规定》(行组〔2017〕10号)2个文件,选派53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驻村工作组,在严格执行“四包一”“一帮一”帮扶机制基础上,对10个深度村实行“五包一”帮扶,增选9个线管单位对9个革命老区贫困村进行重点帮扶;对全县13927户贫困户进行全面摸排,“一户一案”精准制定帮扶措施。③围绕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进一步加强激励制度设计,大力表彰和宣扬靠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农户,探索推行扶贫资源差异化分配,真干真支持、多干多支持、大干大支持,以多劳多得的方式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积极性。今年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行扶办〔2017〕14号),共举办驾驶、家政服务、电焊工、缝纫、剪纸等各类培训42期,5000余人受益;与市农科院和河北农大等院校合作,培训致富带头人和村干部2000多人次。扶志和扶智“双管齐下”,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④围绕强化检查督导,实施“全面体检”和专项督查,组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中心、县考核办实施督查、效能、考核、问责“四跟进”机制,对驻村工作组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了两轮全面集中督导检查,印发督导通报2期,对2名驻村工作组派出单位一把手、2名乡镇党委书记、6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约谈;县委书记亲自带队,针对扶贫档案资料和产业扶贫情况对上碑镇、城寨乡、南桥镇、北河乡、九口子乡的10个贫困村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乡(镇)、村及驻村工作组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在深化改革上。今年,我县已经召开3次县委深改会议,全力推进经济体制、农业农村体制等各项改革向纵深推进。特别是针对政企不分、行政干部到企业兼职等问题,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违规到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牵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和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实行“挂图作战”,确保7月初完成。三是在实现创新发展上。①充分调动全县上下创新发展的积极性,研究出台并落实鼓励投资创业和企业创新的9条政策措施,抓好创新主体培育,目前我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家。②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正在加紧制定人才绿卡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县京津冀企业相对较少的实际,加大与京津冀及雄安新区的思路对接、产业对接,切实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通过与京津冀、雄安新区的企业、医院等建立人才战略合作关系,定期针对具体问题组织技术协作、技术攻关。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项目引进“两个不见面”工作机制,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京津冀企业进驻我县提供最优“软环境”,目前,县行政审批局已成立运转,即来即办事项最快的仅需20分钟即可办结。在1-5月份招商引资工作中,我县洽谈对接项目达37个,其中开工项目1个,签订协议项目5个,达成合作意向项目8个。

    (5)针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还不够高。有时在出台政策时,一些论证、听证、社会风险评估程序落实不到位。对基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指导不力,一些乡镇和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高”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行唐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行发〔2017〕6号)及《中共行唐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行字〔2017〕37号),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积极探索实行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论证、听证、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二是结合全县正在深入开展的“双问计”活动,以如何提高党政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为内容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问计寻策,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三是县委党校针对各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如何提高贯彻执行民主制能力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开展了2次专题培训,并进行多次分组研讨,做到在讨论中总结经验、破解难题,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四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内和组织生活,加强对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对基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指导力度,使乡镇和县直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6)针对“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对如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研究不深入,成效不明显,一些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引领能力不强。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用力不够。机关干部创新意识不足,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思路不宽。有的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不作为、慢作为和慵懒散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表现。县直部门借调人员多、时间长,有些正式人员无所事事”问题。一是针对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问题。坚持抓好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对不能胜任的5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调整;新建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13个村配套党员教育培训设施设备,指导基层党组织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保障基层党组织有效运行。二是针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组织引领作用研究不深入,成效不明显,一些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引领能力不强问题。组织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逐村排查,确定了49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县乡两级分别建立整顿工作台账,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集中研究,因村施策,对症下药,明确整顿目标、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实行挂账督办、销号管理。三是针对机关干部创新意识不足,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思路不宽问题。今年4月8日,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围绕“三区共建”、“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市委6号文件、县委5号文件”、“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等课题,对全体县级领导干部,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330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107个贫困村村主任、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部分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产业园区负责人进行了培训;组织全县107个贫困村到县内外学习考察,并组织各乡镇开展了脱贫产业项目观摩拉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创新意识,开阔了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思路。四是针对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用力不够,干部担当意识强,工作效率不高,不作为、慢作为和慵懒散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表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行行争先进 事事争一流”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行字〔2017〕-9),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行字〔2017〕34号),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整顿,提振全县上下干事创业担当意识和激情状态,聚焦“不能为、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切实细化考核考评指标,重点查找对发展新理念领会不深不透的问题;查找思想浮躁、精力分散,想个人事情多、想群众事情少的问题;查找工作不敢担当、拈轻怕重,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查找精神懈怠,工作标准低的问题。目前共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2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51人。五是针对县直部门借调人员多、时间长,有些正式人员无所事事问题。对全县借调人员进行了再次摸底,并制定出台了《行唐县清理规范借调人员工作方案》(行办字〔2017〕24号),对现有借调人员进行清理的同时,对今后的人员借调工作进行规范。目前,155名借调人员已清理140人,确保8月底全部完成剩余人的清理工作。

    2.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7)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带头和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与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得不好。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不能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科局、乡镇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三会一课”重形式、轻内容,普遍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内容简单等情况。有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化、表面化,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形式单一,学做结合不起来”问题。一是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方面问题。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基础上,采取调阅档案、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指导,集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28个党委所属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集中审阅、相互学习,目前已审阅170余册,共提出整改意见1300余条。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规范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市委有关文件下发后,拟于6月底前研究制定出我县具体落实意见,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二是针对科局、乡镇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重形式、轻内容等方面问题。①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述职评议制度,增加考核权重,每年组织一次对乡镇、县直单位述职评议;实施预警、约谈、问责三项机制,切实强化科局、乡镇党建主业意识。②研究制定了《行唐县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办法》(行组〔2017〕25号)。围绕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了时间和形式,围绕农村具体实际,将“三会一课”时间选择在节假日和夏秋收等党员集中返乡时间;创新了管理,依托党员从事产业、兴趣爱好等将农村党员划分为农村党员干部、正常参加活动普通党员、行动不便党员和在外务工党员等类型,并据此划分党小组,提出了具体的教育管理目标和措施;创新了内容,将“三会一课”与党员议政、党员建言献策和实用技术培训多功能合一,有效确保了“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效性和吸引力。三是针对有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化、表面化,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形式单一,学做结合不起来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行办字〔2017〕27号)对“两学一做”“学”和“做”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对“学”的内容方式、“做”的抓手举措等做出具体安排。

    (8)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在教育培训方面,全县缺乏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对党员干部队伍培训的投入滞后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任务需要;在党员管理方面,对新形势下的党员管理缺乏有效的思路和方法;发展党员有把关不严现象,在处置不合格党员上措施偏软。有的单位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未按规定的党员人数设立组织架构。在选人用人上,重视基层的导向不够鲜明,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结构性干部重视不够”问题。一是针对全县缺乏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对党员干部队伍培训的投入滞后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任务需要问题。制定出台了《2017年行唐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行组〔2017〕16号),完善培训计划,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目前,已组织村“两委”正职、组织委员培训3期,6月底前将举办1期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基层干部队伍培训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二是针对在党员管理方面,对新形势下的党员管理缺乏有效的思路和方法问题。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党员先锋指数管理,探索党支部和党员星级管理制度,围绕县委提出的“忠诚、缜密、效率、激情、担当”要求,认真确定党支部和党员“忠诚星、缜密星、效率星、激情星、担当星”标准,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以争创五星级党支部和党员活动,定期开展考评考核,有效实化党员教育管理。三是针对发展党员有把关不严现象,在处置不合格党员上措施偏软问题。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公推票决公示制。着力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细化量化发展标准和发展程序,将公推票决公示制贯穿于由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到预备党员转正全过程,有效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公正性和新发展党员的先进性。切实加大发展党员计划调控力度,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终身跟踪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重点突出、结构优化;稳妥有效推进不合格党员处置。在认真总结处置不合格党员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不合格党员评价指标,规范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硬化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和处置强度,不断纯洁党的队伍。今年以来,共组织对基层党委组织委员集中培训1次,并对230余名发展对象进行了集中培训,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公推票决公示制履行好规定程序。四是针对有的单位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未按规定的党员人数设立组织架构问题。按照与党的建设新任务相适应的原则,新设立仁和医院、天乐和养老院、大宏牧业和河北佰旺酒业等4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五是针对在选人用人上,重视基层的导向不够鲜明,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结构性干部重视不够问题。正在起草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拟通过优秀村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及大学生村官考录乡镇公务员或转任乡镇事业干部、加大乡镇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等,进一步鲜明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正在制定结构性干部培养计划,拟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实岗锻炼等方式,提高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综合素质;着眼从根本上避免领导班子换届结构性干部“急用现找、降格以求”等问题,有计划地做好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

    (9)针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投入不足”问题。县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要求与物质文明建设同等重视,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先后3次召开由宣传、财政、文教、广播电视等部门及各乡镇参加的专门调度会,就加大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投入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对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是加大精神文明建设投入力度。①加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建设投入。2016年下半年以来,投入40万元用于建设县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函育基地,投入35万元用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道德模范宣传表彰,投入45万元建成3个乡村少年宫。②保障宣传思想和广播电视事业投入。2017年,县财政安排265万元用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新闻外宣、网络与新媒体建设、县内宣传刊物印发等宣传思想工作投入;安排308万元用于广播电视新闻宣传、设备运转维护、技术人员培训等,保障广电事业健康发展。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2016年以来,县委宣传部利用上级资金170万元,在全县15个村(每乡镇建成1个)开展“贫困地区宣传文化中心示范工程”建设,去年建成11个示范村,今年将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二是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力度。①增加文化事业投入。2017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文化项目经费1043万元,用于文化交流合作、文化宣传推介、文化保护、文化人才培育、公共图书馆和基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方面补助与支出。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县文体中心(剧场)于2017年2月投入使用,文化馆、图书馆搬迁、历史博物馆建设等正在积极推进中;县财政今年安排1350万元,用于48个贫困村的文化广场建设。③扶持文化产业发展。2017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600万,重点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目前,位于口头镇东沟、玉亭乡北城仔两村的华北航空文化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已经于5月中旬进场开工。④实施文化惠民工程。1-4月份,投入20余万元在文体中心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组织“高雅艺术进行唐”系列演出,免费为广大群众演出河南豫剧、山西晋剧等24场;利用上级专项资金,放映“一村一月一场”农村公益电影共1300余场次,进一步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0)针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的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不够完善,难以准确反映主体责任的落实成效。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嘴上喊得多、实际行动少,咬耳扯袖、提醒防范还没有成为常态”问题。一是县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行发〔2014〕8号)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行字〔2014〕14号)建立完善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及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接受纪委全会评议等制度。今年,上碑镇党委、国土局党组、住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评议。三是组织召开乡镇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会,强化党委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四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向各级党员干部重点向基层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450余条,组织80名新提拔干部进行党纪条规廉政测试,对527人次提名推荐或评先评优人选进行廉政审查。五是坚持省市考核指标月调度制度,砸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考核目标监督运行的常态机制。

    (11)针对“监管制度不完善。对各级“一把手”和管钱管物管工程审批等关键岗位人员的长效监督机制亟需推进,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对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监管乏力。2016年上半年清理发现,城建领域多个房地产项目存在擅自变更规划、容积率超标等违法违规问题”问题。县委紧紧围绕权力运行这个重点,抓住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这两个关键群体,坚持从制度入手,进一步加大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督导。我县共确定了60个县直单位、15个乡镇(开发区)330个行政村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广单位,“廉政风险点”警示牌匾和办事流程图全部上墙公示。坚持以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为抓手,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的监督,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促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时刻增强风险意识,严格遵循办事流程。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为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划出了行职用权的“红线”,规范了行职用权行为,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织密了关住权力的“笼子”,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二是认真开展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评议活动。制定出台了《行唐县2017年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作风评议实施办法》(行纪字〔2017〕2号),坚持与民主评议工作相结合,把与“两个环境”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关系紧密,具有行政执法、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51个县直部门单位、126个重点岗位列入参评范围。评议内容涵盖“不能为”“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乱作为”问题;把电话回访调查作为重点岗位中层干部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的有效手段,对群众反映问题较集中的重点岗位开展诫勉谈话警示提醒。6月份将对51个县直部门单位、121个重点岗位单位进行评议活动。三是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梳理,经审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共29个,其中25个项目存在违反规划建设行为,涉及102个问题。根据摸排实际情况,县规划局制定了专门方案,按步骤稳步实施整改,截止今年5月中旬,10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给予3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县规划局、住建局持续强化房地产领域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查处制止违法施工、违规中介等行为20余起。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行唐县容积率管理办法》(行政字〔2016〕17号)、《行唐县规划监察法巡查制度》等制度,着力形成针对房地产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

    (12)针对“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质量不够高。反腐败协调机制不够顺畅。2015年以来审计发现的多个违规违纪问题没有移交县纪委进行查处。乡镇、农村“两委”及基层站所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较多,立案查处和信访举报均占比较高”问题。县纪委着眼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一是迅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通知》,对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通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及《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县纪委协调县审计局,对2015年以来的审计问题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审计报告65份,汇总审计发现问题十四类共109条,涉及问题的相关单位在期限内对审计问题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经查,鉴于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经基本得到整改,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局没有移送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审计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及审计问题处理工作的意见》,对审计问题移送做了具体规定,强调审计问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其他问题按职责权限应移送有关部门的坚决移送处理。2017年4月18日,召开了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国土局、城建局、环保局、卫计局等执法单位参加的专门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开展线索移交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对2015年以来存在的问题案件该移送未移送、未按规定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截至目前,各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件32人,立案17件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三是抓好专项整治。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行唐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行唐县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行唐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行办字〔2017〕21号),并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推进会,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各单位正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四是组织专题调研。针对乡镇、农村“两委”及基层站所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较多的问题,组织开展关于乡镇、农村“两委”及基层站所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专题调研,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13)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禁而不绝。在长效机制建设上做得不够。2016年县纪委仍发现并查处了挪用工作经费发放奖金福利、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规报销烟酒费用、在企业兼职等问题,反映出一些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从审计情况看,有的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超预算、未按要求公开预算以及报销票据不规范、账目混乱问题”问题。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县委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着力形成破除“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反“四风”宣传。定期利用县电视台“正风肃纪在行动”栏目,将省纪委提出的“十一条禁令”全文内容进行不间断的重复播放,并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电子邮箱,方便受理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举报,同时在盛唐国际超市、维明超市、万利福超市三个大型超市门前悬挂“八条严禁”条幅,形成了良好的监督氛围。二是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县纪委会及时转发省、市纪委关于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就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和加强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县各单位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省纪委提出的“十一条禁令”,确保不出现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建立明察暗访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成立了“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明察暗访组,携带专用摄录设备,坚持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对商场、饭店、娱乐场所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工作纪律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用公款购置购物卡,是否存在年终突击花钱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月饼、公车私用、工作不在状态问题。今年以来,共进行明察暗访30余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给予纪律处分10人。印发通报1期,对春节放假期间值班人员没有全部在岗的5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同时,我县已经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把县质监局、县水务局、上碑镇和玉亭乡列为第一轮巡察被巡察单位。

    (14)针对“部分干部反映,县里各种会议多而长,且都要求一把手参加,各种会议挤占了基层干部大量工作时间”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行办字〔2017〕3号),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压缩会议时间,降低会议成本。重要会议控制在90分钟,办公室会议控制在60分钟;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关系密切的部门参会,严禁陪会;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综合性会议,不硬性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由分管副职参加即可。全县各种会议减少了约28%,由县直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减少了约31%。

    (三)解决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情况方面

    (15)针对“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和监督模式化比较重,宣传报道较为薄弱,渠道单一,基层干部群众知晓率、关注度和参与积极性不够高”问题。把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和监督与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教育结合起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监督模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行唐周报》等载体,积极宣传中央“九严禁、九一律”和省委、市委有关换届纪律的要求,各级党组织积极通过座谈交流、专题培训等形式进行学习,使换届纪律层层知晓,人人明白,打实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基础。

    (16)针对“有的谈心谈话环节做得不实,没有区分层次和类别,谈话内容雷同,以集体谈话为主,没有谈深谈透”问题。与党员干部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结合起来,认真区分谈心谈话对象,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谈话对象制定谈心谈话方案,有针对性进行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防、抓早抓小,治未病。

    (17)针对“有的基层代表委员提名选举程序简单,多数群众对人选基本情况不了解”问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充分认识到做好“两代表一委员”推荐提名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措施,扎实做好“两代表一委员”推荐提名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党组)的要求部署上来。二是提高覆盖面。县委组织所属基层党(工)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提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各基层党支部采取电话联系和上门访问等方式,听取流动、外出党员和老、病党员的意见建议,实现全县所有基层党支部全覆盖、所有党员都参与。三是丰富宣传渠道。各选区根据各自实际,通过会议、广播、张贴提名人选基本情况等方式,提升群众对提名人选的认知度。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持“整改工作无期限,永远在路上”,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持续用力巩固运用好整改成果,真正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一)坚持以上率下,县委带头,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实,督促县委常委同志真抓真管、真管真严。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任务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坚强有力的管党治党推动巡视整改落细落实、到边见底。

    (二)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整改。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大问题查找面,找准共性问题,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建设“激情开放、跨越赶超、美丽幸福新行唐”的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干部作风整顿相结合,认真查找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其他影响发展环境、破坏政治生态、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通过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目前,我县还有一部分的中长期整改任务需要继续推进。我们将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强化制度措施,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任务情况进行严密追踪、重点督办,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对巡视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担责,甚至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坚持零容忍,严肃问责。

    (四)坚持立足长远,建章立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等方面完善一批制度,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防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同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把整改作为进一步做好行唐各项工作的难得机遇,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带动行唐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9日)。联系电话:0311-8298122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玉城大街5号,中共行唐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50600;电子邮箱:xtxwb2007@163.com。

    中共行唐县委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