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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井陉矿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09 09:5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于对井陉矿区进行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2017年3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区委对巡视反馈意见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区委高度重视,坚持以严和实的作风,高标准落实整改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零容忍”,确保了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区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立即成立由区委书记来广普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李瑞峰,区委副书记李玉涛任副组长,区委其他常委为成员的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研究通过了《井陉矿区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解》和《井陉矿区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将13项整改任务和48项整改措施层层分解到责任区领导和责任单位,建立整改落实责任台账,实施周调度,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施动态监督,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调度督导,确保任务落实。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区委书记来广普同志充分发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任务落实紧紧抓在手上,加强调度,认真听取各常委和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重大和重要问题随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立见成效;短期解决有困难的,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时限,积极解决。对于需要建立和完善制度的,从制度层面入手进行解决。各责任部门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区委常委会要求,一把手亲自抓,确保了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在整改过程中,区委定期开展“回头看”,成效好的,总结方法坚持下去;成效不好的,推倒重来,确保了整改质量。注重改与立相结合,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强化整改成果的运用,积极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完善思路的过程,推动了全区各项工作发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省委巡视组共反馈意见13项,截止目前,已完成10项,未完成3项。其中干部混岗问题预计今年12月底前完成,打造基层特色品牌创建工作预计10月底前完成,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截止到11月份结束。

    (一)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问题

    针对“对一些解决难度大的问题下功夫不够深,对有的问题的整改,就事论事多,深挖根源、总结经验教训不够”的问题。

    一是夯实责任,加大难点问题攻坚力度。成立了13项重点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分管领导牵头任组长,吸纳人大政协领导参与攻坚。2017年1月以来,召开常委会4次研究相关重点攻坚工作,召开四大班子会2次、党政联席会1次专题研究安排攻坚工作,听取攻坚小组攻坚情况汇报。建立了攻坚小组集中办公制度,每周集中办公不少于一次;建立了定期听取攻坚工作汇报制度,每月听取攻坚小组工作汇报一次。目前,13项重点攻坚工作进展顺利,石钢搬迁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清一拆”工作列为免检单位,信访稳定工作保持赴省市、进京访“零记录”,全市项目观摩在西部五县市区列第二位,“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燃煤锅炉拆改在全市率先完成。

    二是建章立制,围绕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对照现有制度围绕问题整改深挖细剖,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对现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补充,整改期间针对存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11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二十六条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

    三是严查严管,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建立了区委督查室牵头的联合督导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及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促落实,对明令禁止却依然出现的问题严查严管。对党风廉政建设现有制度进行自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区委组织部按照《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挂职锻炼、跟班锻炼、带训培养三类锻炼方式,开展选派年轻干部挂职调训工作,目前选定的45名同志已全部进入新的岗位工作。

    2.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问题

    针对“干部混岗问题的整改存在较大困难,进展不快”问题。

    造成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区行政编制太少,2002年机构改革时,区直党政机关平均不足5个行政编,多数群团部门没有行政编。为保证机关正常工作,区直机关一直使用着部分事业编。之后才出台了党政机关不得使用事业编制的规定,造成我区一些部门混编混岗情况较为严重。针对这些问题,一是严肃纪律,坚决消除编制混用。以中央、省市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为契机,严格落实编制类别和使用范围,将行政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全部清理收回,同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二是建立台账,对照政策分类处置。对混编混岗人员建立实名制另册管理台帐,对照政策分类处理,鼓励混编混岗人员积极参加省四级联考、省市事业单位招聘,通过公务员登记、规范到事业单位工作、参加全区事业单位专项考试考核等方式予以消化整改,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解决干部混岗问题。三是建章立制,杜绝混编混岗现象发生。在《井陉矿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规范的意见》和安置方案,切实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编制,杜绝混编混岗现象的发生。

    3.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案双查’制度落实不够好,对有的问题问责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对2016年以来已办结的37件案件进行“梳理回头看”,其中,12件案件进行了“一案双查”,对未及时进行“一案双查”的8起案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区社保局副局长马国平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规范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使责任认定和追究有章可寻、有规可依。对“一案双查”结果认真剖析,及时进行通报,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监察建议书。三是细化制度。严格落实2016年3月我区下发《井陉矿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制定了《井陉矿区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细则》,强化“一案双查”制度的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警示教育作用不强,对多数案件的处理结果仅在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了公开,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震慑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

    一是加大公开通报力度。2016年以来,我区所有办结案件均在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了公开,并对具有代表性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挪用专项资金、懒政怠政等15起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其中在中纪委网站通报2起,省纪委网站通过3起,河北新闻网通报2起,河北新闻通报1起,石家庄市新闻网通报1起,石家庄市政府网通报1起,市“一问责八清理”办公室通报1起,矿区门户网站通报1起,区纪委发文通报3起。二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定期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形式,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理念。2016年10月至今,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新条例条规,观看了八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等,举办了“井陉矿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讲座”。三是注重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警示教育制度》,规定每年开展1-2次集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今年5月,我区组织编撰了《不可触碰的红线——身边的“微腐败”案例选编》一书,按照违反六大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分类,收录了近年来我区及外地县区的“微腐败”案例28件,并逐一点评,剖析“微腐败”发生原因、危害及预防治理对策,同时还将常用的党纪政纪规定收录入册作为警示教育教材,下发到全区各部门及乡镇和农村社区800本,以案说法,以案教育,切实起到警示教育效果。

    (二)关于“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织发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充分,一些部门对群众利益诉求回应不及时,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九届省委二次全会精神,加大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和管理力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大学习力度,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考勤等八项制度,把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述职、述学内容。在全区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兴起学习贯彻热潮的意见》,加大学习力度,把学习列为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区级领导带头认真学习,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列为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列入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大督查力度,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级各部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举办了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对全区科级以上干部、社区“两委”干部、非公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开展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讲党课活动,目前已完成课题征选、前期通知等工作。组织对全区63个单位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经过考核26个单位为先进单位,36个较好单位,1个较差单位。

    二是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印发了《关于区级领导分包社区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区级领导分包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区级领导分包2017年度第一批重点项目的通知》三个文件,各区级领导与社区、企业、项目主动对接,做好帮扶;区四大班子领导认真开展下基层、访民情活动,主动回应群众利益诉求,帮助社区、企业、项目单位解决生产、生活、审批、建设等各个环节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场督导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进展。今年以来,共调研走访140余次,调研企业30余家,调研部门、乡镇及社区50余个。认真落实领导接访约访制度,每月第一个周三按时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每周五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轮流接待来访,每天有一名区级领导接待来访,做到有访随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每天安排一名科级干部在本地本单位接访,接访领导、时间和地点上墙公示。同时,对全区所有未结信访案件和隐患进行了梳理和汇总,明确了区级包案领导、责任单位、稳控单位和化解时限,区联席办不间断对所有交办信访案件进行督导调度。

    三是强化各部门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26条意见》,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7条,全部及时答复;从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运营等7个方面开展自查,查摆具体问题8个,其中完成整改1项,其余7项整改正在进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公开承诺1565人次,督促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在区主要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集中征集“吃拿卡要”问题线索,目前三个乡镇和矿市街道办事处正在对辖区内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开展调查问卷活动,广泛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对21家市级文明单位和35家“全民动手净城行动”表现突出单位进行了表彰。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发扬民主、科学论证不够。有的基层党委存在议事讨论不充分、书记末位表态制不落实、班子合力不足等”问题。

    一是区委常委会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印发了《关于规范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报送事宜的通知》,对议题征集截止时间、申报格式、材料格式等进行了规范。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17次,研究议题73个,每个议题都做到了充分调查研究、酝酿讨论、广泛征求意见、书记末位表态。

    二是加大对基层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规范和监督力度。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文件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用文件精神规范基层党委议事决策机制。指导全区14个基层党委、27个区委直属管理党组制定完善了党委(党组)工作规则,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防止个人专断或无人负责的现象。5月份,在基层党建“五项工作”检查工作中,加强了对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检查,保证落实到位。针对书记末位静态制不落实问题,起草制定了“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好。第一责任人抓党建投入精力不够,缺乏有效载体和创新手段”问题。

    一是拉清单,促整改。制定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等,推动干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其中党建责任清单已经建立,目前各基层党(工)委正在对2017年基层党建三个清单进行收集、整理、审核。二是组织召开2016年度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形成了《2016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汇编》,进一步改进评议方式方法,评议结果已在区委常委会上进行了通报。同时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对整改问题的表态承诺,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确保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创特色,树品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围绕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服务机制建设、党建投入保障、党员教育管理5个方面,深入挖掘、重点打造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基层党建特色品牌。以区直党委为单位,开展党建品牌创新活动,每个区直党委按照不少于2项的标准,强化目标考核、实行项目化管理,着力打造基层党建特色品牌。四是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14个基层党委173个基层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党内生活基本制度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验收(包括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排查清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等“五项工作”进行检查。对各基层党委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工作比较靠后和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挂账督导。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内容普遍质量不高。谈心谈话制度不好,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有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化表面化,学做结合不紧密”问题。

    一是丰富载体促到位。2月份,在全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紧密结合实际,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158个党支部4960名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区委组织部创建了矿区组织信息微信平台,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共享组织工作信息、宣传党务知识、先进经验做法等,拓展宣传教育思路途径,提高组织生活吸引力感染力;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工)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开展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讲党课活动,严格做好课题征选、党课课件讲稿审核等工作,目前4个基层党委已完成讲党课任务,本月底前14个基层党委全部完成。二是创建制度促落实。针对防止党员失联方面,排查口袋党员8名,排查失联党员2名,停止党籍2名。对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门向全区所有基层下发了通知,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意识,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制定了我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保障我区党组织换届顺利进行。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弱化。干部思想不够解放,担当实干创新的氛围不浓厚,有的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和慵懒散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重形式、听内容,教育内容与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联系不够紧、效果不好。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不愿主动亮身份、参与志愿服务等活动,有的党员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党费”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新常态新理念培训,从开展精准施训、外出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不解放、缺乏实干创新的问题。抓好示范培训,结合示范社区创建工作,3月22日组织矿市街道各社区书记、街道包居干部共18人到裕华区青园小区社区和尖岭小区社区参观学习。3月23日召开座谈会,各社区结合实际全面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不足,进一步明确了下步工作方向。同时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为我区社区干部争取到省市培训政策,组织社区书记参加省级“万人示范培训”3期,培训社区书记8人。5月10日至12日,举办全区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 46名发展对象参加培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自学教材、观看视频、实地参观、撰写心得、结业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党章党规、矿区党史等进行专题辅导,同时组织学员到党性教育基地万人坑纪念馆参观学习,并集中观看《苦难辉煌》、《党章微党课》等教育影片视频。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参训学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端正了入党动机,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5月8日举办了全区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对全区科级以上干部、社区“两委”干部、非公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二是抓好在线学习。充分发挥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的功能,结合中央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对2017年第二季度相关课程进行了安排,并做好督导工作,保证上线率、学习时长和培训效果。三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收缴标准和党费上缴有关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四是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志愿服务活动中,连续2个多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卫生清扫、秩序维护、绿化美化等工作,赢得群众点赞。五是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开展“治懒(乱)政、提效能、转作风、促落实”行动,结合区实际开展集中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薄弱和干部队伍精神状态不佳、作风松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清理+问责”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督导检查 51 次,发现问题线索11个,其中2件报省纪委待批。截止目前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6人。起草《关于开展“促廉洁、树清风、促发展”活动的通知》。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压力传导层层衰减。部分区直和乡镇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第一责任人深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抓落实跟踪问效少。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主动,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到位。谈话、函询、诫勉等处理方法数量不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未成为常态”问题。

    一是区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存在廉洁风险的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区委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给予高度重视,及时采取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提醒到位、警示到位,有效降低领导干部的廉洁风险。二是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井陉矿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从严治党压力层层压实。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党委(党组)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全区63个单位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考核,通报26个先进单位、36个较好单位和1个较差单位,各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述职述廉。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作风明查暗访常态化,今年以来开展纠“四风”专项检查26次;做好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对工作不利的15个部门进行了通报,对15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提醒。配合市纪委对区灾后重建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把廉洁自律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2批,审核个人859人次;科级干部婚丧事宜备案5人次,报市纪委备案2人;对3批提拔重用的51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在基层社区实施“民主议廉日”制度的通知》,在3个乡镇组织社区开展了“民主议廉日”活动。2017年以来,查办案件3起,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人。四是加大党委巡察力度。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依托纪委2个监督室设立2个巡察组,组建了矿区巡察人才库,入选组织、纪检、财政、审计等专业干部30人。扎实开展巡察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巡察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巡视领导小组组长梁惠玲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先进县区巡察工作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井陉矿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巡察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12项,规范了管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全面启动区级巡察工作,着力查找三大问题以及违反六大纪律问题,第一轮对科工局和文广新局的巡察工作已经全面开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监察机构发挥作用有欠缺,监督质量有待提高。对“一把手”的监督缺乏过硬的措施和手段”问题。

    一是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清单,落实好党内监督、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四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扎紧制度的笼子。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的巡察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对象,积极着手建立一把手巡察档案,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为下一步做好巡察工作奠定基础。三是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着重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推行“及时雨”微提醒机制,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广泛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手段,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对机关工委等3个单位组织党员活动进行了廉政微提醒,对区卫计局招聘10名技术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笔试进行监督,取消2名作弊考生考试资格。监督我区16名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的认定工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一些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有的调查处理不及时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制度。所有问题线索均登记监督执纪电子网络系统,并登记建档,形成“痕迹化”管理,截止目前,区纪委接待来访57批次,受理问题线索28件,均进行了集体研判。二是严格管理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处置问题线索,对所有问题线索全部登记监督执纪电子网络系统登记建档,实行痕迹化管理。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处置问题线索。三是对遗留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梳理汇总历年暂存问题线索11件,处置10件,剩余1件正在清理当中。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基层干部自身要求不严、侵占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在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上下功夫。督促指导基层各单位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制度,年内集中开展1-2次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保持警钟长鸣。向全区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发放《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廉政书册1000余册。近日将邀请井陉县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杜明庭,对我区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各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一次廉政教育讲座。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在小事小节上下功夫。盯住“平时”,从“小事”严起。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对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网购、聊天、炒股等行为严肃查处,坚决扭转“不拘小节”错误。盯住“关键”,从“节点”抓起。每逢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向干部职工编发廉政短信,打好“预防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巡察力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多方位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查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纠违反群众纪律规定的行为,坚持做到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一是持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外行为监督,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净化工作圈、朋友圈和生活圈,保持清正廉洁。二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诫勉谈话、函询和约谈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做到早提醒、早纠正。点名道姓通报违反“四风”及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三是紧抓各重要“节点”监督检查不放松,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作风顽疾,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无视纪律、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结合省委巡视组巡视、换届纪律专项巡视、省市党代会和元旦春节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开展专项检查26次,发现问题线索4个,查否2个,查实已立案1人,组织处理1人。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开展检查20次,发现问题线索1条,正在调查。起草制定《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三)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谈心谈话环节做得不实,没有区分层次和类别,以集体谈话为主,谈话内容雷同。宣传方式方法传统简单,基层干部群众知晓率、关注度和参与积极性不够高。在影像、图片等资料留存方面工作不到位,没有对换届工作必要环节进行留影、留字、留声”问题。

    区乡换届期间,按照省市换届通知要求,一是制定了《谈心谈话活动方案》,区委书记带头,扎实开展“四必谈”,区委书记与区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及各乡镇党委书记等27人次进行了专题谈话,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与人大、政府、政协副职及各乡镇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36人次进行了专题谈话,做到了应谈必谈,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真正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教育干部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并带头执行“九严禁”等换届纪律。谈话中,严格按照市委规定的谈话程序和内容进行。二是坚持教育、警示、预防“三在先”,通过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媒体刊登、短信发送、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学习“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等要求。特别是在区党代会、“两会”期间,再次发放《换届纪律宣传手册》1000余册,对200名党代表、131名人大代表、123名政协委员全部发送了提醒函,签订了《承诺书》,进行了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了《严肃换届文件选编》,组织集中观看了《警钟》《镜鉴》。此外,通过电视台、矿区报、发送短信等形式,对换届纪律和换届内容及时报道,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知晓率。三是针对档案资料留存不到位的问题,安排专人对区乡换届资料进行了再整理,并加大对区党代会、“两会”期间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力度,做到了档案分类清晰、规范有序、整理完整,重要环节留影、留字、留声。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政策把握不够精准。有的基层代表委员提名选举程序简单,群众对人选基本情况不够了解。个别地方执行干部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在基层代表提名选举程序上,按照省市委关于代表委员人选推荐提名考察审核办法要求,严格人选条件、规范产生程序、加强考察审核,切实把好代表委员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和结构关。二是在公示阶段,按照尽可能扩大干部群众知情度、参与度的原则,对代表委员人选基本情况以党内文件形式在推荐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基层党组织进行公示。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紧紧把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及任职环节“六个关口”不动摇,继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确保干部选任工作严肃规范。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推进整改,确保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我们将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进一步强化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调度督导,亲自研究落实,一项一项督办、落实、销号,强化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强力推进、一抓到底,确保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部落到实处。

    (二)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各项制度,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留死角,做到刚性制度刚性落实。对于存在问题和发现的薄弱环节,从制度层面认真研究解决,该出台的制度马上研究出台,该完善的制度抓紧修改完善,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

    (三)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区委认真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9日)。联系电话:0311-8208776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井陉矿区南纬西路1号;邮政编码:050100;电子邮箱:jxkqxcb@163.com。

    中共井陉矿区委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