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07 15:07: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5日至9月25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省地矿局进行了巡视,12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地矿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对我局党组的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我局的关怀和重视,是省委对我局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党性教育,对于我局发现存在问题、改进自身不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局党组把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提高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作为培基固本、正本清源、净化我局政治生态和推动发展的重大机遇,以对省委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敢于担当的勇气、攻坚拔寨的决心、决战决胜的作风、扎实的整改成效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以上率下带头整改。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提出了整改目标和措施,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盯住重点问题进行整改,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推不拖,带头整改,带领党组一班人,以上率下促进整改工作逐项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推动整改。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杰同志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充实调配精干力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关于省委巡视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了巡视整改动员大会,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能整改的不等不拖立行立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不折不扣接力整改。局党组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人头,使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头上悬“利剑”,对每项整改效果进行审核评议、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六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建章立制保障整改。整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局党组在认真抓好当前问题整改的同时,着眼长远,边立行立改、边建章立制,着力从根本上、源头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20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促进了整改工作的长效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7个整改事项,切中了要害,找到了“病根”,查出了问题所在。这些问题是制约地质事业转型发展的障碍,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地质工作要实现转型发展,就必须认真加以解决。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局党组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在17个整改事项中,已整改10项,正在整改7项,未整改0项。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动改革发展主动作为、开拓进取不够”问题,一是在全局范围内继续开展了解放思想、创新务实大讨论活动,破除思想桎梏,打破思维定式,牢固树立改革创新发展理念,用思想观念的转型引领地质事业的转型。二是在局内设机构中成立了发展规划处,抽调专人对新形势下地勘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探索制定符合我省地勘单位实际,符合现行政策要求的经营、激励、考核、约束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三是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我局发展方向,制定了《河北省地矿局“十三五”规划》。四是局领导带队,主动同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和省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同时有针对性地到兄弟省局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动工作落实动力不足、担当不够”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精神,加强督导检查和统一协调,主动帮助基层解决困难,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在局工作会议后,针对六大类二十六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牵头局领导和责任处室。局领导带队对局属单位开展了两次重要事项督查,重点对局属各单位贯彻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相关文件情况,以及地质四队等四个单位落实生产经营及项目调度会情况进行督查。12月底,对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再督导,从督导情况看,各项重点工作能较好地落实到位。二是为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分别于4月和9月召开了两次全局项目管理和生产经营调度会,对全局生产经营工作进行调度,为“2016年收好官、2017年开好局”打好基础。三是为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局党组结合作风整顿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勘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河北省地矿局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办法》,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个地勘单位和3个分管基层单位科室(实体)作为联系点。通过深入基层单位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多角度、深层次地发现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指导工作,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为联系单位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对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落实。五是制定了《河北省地矿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河北省地矿局属地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目前已正式实行。2016年在局党组和全局广大地质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矿产勘查资金断崖式滑落的形势下,攻坚克难,提前超额完成年初提出的总产值增长11%年度目标,同比增长24.14%。截至2016年9月底,我局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等成功立项25个,提前三个月超额125%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
针对下属某单位房地产开发出让土地问题,局成立了以总经济师为组长,驻局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工作组,负责协调解决。经过工作组与房地产公司协商,已拟定了初步兑现方案,目前正在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将重点推动方案尽快落实。
2.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够得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国和省科技创新大会召开后,全系统学习贯彻不够深入,尚未形成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推动科技创新氛围不浓”问题,我局在全国、省和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召开后,立即召开了贯彻落实会议,并于2016年10月9日制定了《河北省地矿局落实省委八届十四次全会、省科技创新大会、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工作方案》,方案共分解为30项具体工作任务,省领导对落实科技创创新大会方案和措施给予肯定。重新修订了《河北省地矿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细则》,2016年局地质四队和水勘院成立了院士工作站,共4名院士驻站,营造了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制定了《河北省地矿局“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2016-2020)》和《河北省地矿局地质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正在制定局先进仪器设备更新计划。2017年起,为进一步促进科技进步,我局年均科技创新投入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0%以上。我局不断加强对人才引进、技术投入和设备更新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创新发展的活力,为地质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和科技保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不够彻底,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乱摊派、违规招标”等问题,我局对21个地勘单位和局机关开展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回头看”,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制定了《关于规范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指导意见》《局属单位七、八级职员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了机构设置,明确了管理岗和专技岗的界定,将“技术负责”岗作为专技岗管理,不再纳入管理岗管理。目前,干部超配问题已全部解决,调整处级干部3名,清理了49名超指数配备的科级干部,有49名技术负责岗调整出了七、八级管理岗。针对乱摊派、违规招标问题,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野外施工具有突发性、急迫性的特点,部分设备更新、配置或维修不便,存在野外施工时自行购置小型设备或配件现象。二是根据我局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个别单位存在部分小额设备采购零星采购,未批量购买的情况。我局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规范,做出了严格要求,禁止机关到基层单位乱摊派,严格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按财政经费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工程施工和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工程建设和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严格按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权限进行审批,按招投标法公开进行招投标,杜绝不招标、违规招标和暗箱操作行为。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关党委、组织处履职缺失”问题,我局在内设机构改革时,将机关党委和组织处两个部门的交叉职能进行了调整,明确今后全局党建工作由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并增加了机关党委人员编制,充实了力量,组织处负责全局处级干部和高级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了《河北省地矿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要求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向党组汇报2次,每年书面向局党组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会一课落实中缺项比较多,两学一做开展不够扎实”问题,我局制定了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调了“三会一课”相关内容,对如何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细化要求,机关党委对局属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清查。局党组要求,2017年要以“两学一做”为抓手,带动“三会一课”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管理松散,对下属单位中生产经营实体的党员疏于管理,特别是野外一线的一些党员长时间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勘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申了党建的重要性,强化了党支部的作用。规定在野外的党员要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不能停,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QQ等载体,通过组成临时党支部,积极开展理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向党支部进行思想汇报等,并在回到队部后及时进行补课。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发展和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局党组结合2017年度党建工作安排,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勘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局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原则,按照党员发展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并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针对下属某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对“两名培养对象不到半年就发展为预备党员”问题,经核实,该队2014以来6名入党党员从培养、发展到转正各个环节都符合党员发展要求,记录人员在2014年党支部手册中笔误将其中两名同志记录为培养对象,实际当时二人为发展对象。查明情况后,该单位机关党支部对记录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整改了不规范记录。对“留存党费存于个人账户保管”问题,目前已经开设对公账户,暂时将留存的党费由个人账户转入大队财务基本账户,由队财务科代管,待党费专户批复下达后,再转入党费专户。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配有随意现象”问题, 对巡视中提到的直属事业单位党总支设置问题,已免去现任党总支书记职务,直属事业单位党总支书记不再按处级岗位管理,不再设专职党总支书记。关于12名处级干部实任职务与备案职务不符的问题,我局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现已调整完毕。关于下属两家单位不满任职年限提拔使用的4名干部问题,其中一家单位3名科级干部已撤销任职决定;另一家单位1名科级干部已撤销任职决定,并追责4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以工代干和违规兼职问题突出”问题,经核实,2013年以后我局没有处级干部“以工代干”问题,存在的的14名干部是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这些干部目前均在关键岗位上,为保持发展稳定大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以离岗休息、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等方式陆续平稳解决。关于科级干部“抽查6个单位以工代干人员达40人”问题,我局请示省人社厅答复意见,制定了《局属事业单位七、八级岗位选人用人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对2007年8月7日后原始身份为工人,聘任到七、八级岗位时未取得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的予以解聘,共解聘“以工代干”人员22名,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关于现职及离退休干部63人未经批准在下属某协会兼职问题,经查明,局属各单位在该协会是理事单位,为加强协会管理,各单位有2-3人在该协会兼职且不取酬,共计63人,当时没有履行备案手续。考虑到该协会是5A级协会,并且对我局的业务发展有较强的技术支撑作用,下一步将压缩兼职规模,尽快完善审批手续,仅保留22名专业技术干部在协会兼职且不取酬。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交流不顺畅”问题,局党组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分别研究调整了86名处级干部,其中交流使用41人,对巡视组反馈的同一岗位工作十年以上的16名同志已进行了岗位调整。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处级干部系统内交流的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本人条件统筹解决干部交流不顺畅的问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连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缺乏全面剖析,防范不力”问题,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2014年以来所有了结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按性质分类制定了防范措施,下一步将着手制定党员干部教育提醒、日常管理和问责追责相关制度,分批次对全局处级干部廉政谈话,时刻让纪律常悬于头、警钟长鸣于耳。成立督查组对全局22个单位进行实地督导,对单位违规违纪线索处理及纪律审查情况重点检查,督促单位党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该查的查清,该处分的处分到位,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范,彻底铲除风险隐患和滋生问题的土壤。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抓下属单位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问题,局党组加大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力度,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一是要求各地勘单位党委每年至少向局党组汇报2次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勘单位党委每年至少听取2次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纪律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组织查处重要问题线索,对重要案件的查处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二是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制定了局直属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三是对于纪委书记兼职问题,经与驻局纪检组沟通,充分考虑地勘单位实际情况,对所属单位的18名纪委书记岗位进行了规范,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其他行政职务,现已调整完毕。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权力运行监控不力”问题,驻局纪检组对局属各单位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督促从严从实落实到位。一是研究制定《省地矿局关于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重点明确各单位在资金、项目管控、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的,对“三重一大”、财务资金等制度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严肃问责。二是制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向转化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廉政约谈、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坚持挺纪在前,最大限度教育大多数,严惩极少数。三是研究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常态化督导工作方案》,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问责。四是针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情况,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地矿局投资管理办法》《河北省地矿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河北省地矿局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下属某单位擅自保留应撤销公司名称、账号、公章,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问题,驻局纪检组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视情况严肃处理。关于2013年至2016年6月期间下属某两家单位挪用项目资金,为临时工发放工资问题,纪检组已委派机关纪委对该问题开展调查,视情况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2.关于“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执纪问责有宽、松、软现象”问题,驻局纪检组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准确掌握每一项具体规定的内容实质、适用范围、问责情形,对每一项组织处理措施和纪律处分条例更加精准的掌握。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开展工作,严把信访受理、线索研判、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等重点环节,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不断加大执纪审理力度,按照中纪委、省纪委有关规定,起草执纪审理工作规定,针对信访件办结情况,首先由驻局纪检组组务会集体会审,驻局纪检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审核卷宗材料,提出审理建议,将审理建议连同相关卷宗材料一并报送省纪委审理室,由省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按照省纪委审理室意见进行完善后,按照程序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关于在协会兼职取酬的问题,驻局纪检组查明,机关和下属某单位有21名干部在下属某协会兼职,其中在职处级干部5名。由于该协会没有公车,也未实行车补和通讯补贴,每人每月发放了800元工作经费,作为私车公用和手机通讯补贴。目前兼职的在职处级干部已全部退回所得费用,鉴于兼职处级干部态度诚恳,主动退回费用,该协会已做了认真反思,写了整改报告,经驻局纪检组研究决定,不再给予兼职处级干部纪律处分。关于下属某单位套取资金问题,2015年10月,我局已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明,原队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主管副队长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原党委书记负有领导责任,现已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诫勉谈话、行政记过、免职处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处理问题线索不够规范”问题,驻局纪检组对标省纪委相关业务处室,制定了纪检组呈批件、纪检举报件转办登记表、省纪委交办登记表,对信访审理、信件流转审批等环节进行规范,编辑了《监督执纪问责履职手册》,对工作流程和运行程序进行固化。驻局纪检组对2015年以来所有反映省地矿局系统处级干部问题线索了结案件进行了重新审查,发现有2个处级干部问题转交给下属单位纪委查处,纪检组已重新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已整改完毕。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方面下功夫还不够”问题,局党组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情况纳入落实“两个责任”年度考核内容,明确本单位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报线索被查实的,将严格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并取消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目前驻局纪检组正在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常态化督导工作方案》,纪检组将紧抓节日期间的督导检查,注重日常督导检查,对顶风违纪,违规乱发工资福利、超标准配备车辆及公款吃请等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并严肃追究党委和纪委责任。同时要求各单位纪委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成立专门检查组,严查四风隐身衣和变异现象,严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4)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驻局纪检组的5件问题线索,现已处理5件,了结2件,初核转办结3件,组织处理4人,诫勉谈话1人。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将不遗余力继续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进行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一鼓作气彻底完成整改。
(一)始终绷紧“党要管党”这根弦。今后,我们要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我局的首要位置来部署和落实,坚定不移地担负起党的建设政治责任,把广大地质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拥护党中央的领导,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巩固和利用好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特别是要看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结合巡视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在推动制度
落实上下功夫,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防患未然。认真开展日常监督,使执行制度、落实制度成为我局广大干部的自觉和习惯,把制度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努力开创地质工作新局面。这次巡视是我局地质工作转型发展时期的一次重要检验,局党组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解决自身存在的的问题,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日至11月6日)。联系电话:0311—66880759、0311-66880901;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工农路410号;邮政编码:050081;电子邮箱:hbdkj312@163.com。
中共河北省地矿局党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