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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07 15:07: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5日至9月1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供销合作总社进行了巡视。2016年12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的专项巡视,是对省供销社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综合治疗”,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供销社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省供销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关怀。省委巡视组明确指出了省供销社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8项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切中要害、针对性强,省供销社党组完全接受;提出的3个方面整改建议方向明确,内容具体,切合实际,省供销社党组坚决落实。省供销社党组充分认识到,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于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向纵深,推动供销事业稳步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供销社党组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12月6日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不久,省委调整了省供销社党组、理事会主要领导。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省供销社新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主持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巡视整改落实事项责任清单》。成立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两位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新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带头抓整改、促落实。班子成员在做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扎实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担当责任、主动制定措施、主动自我整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是扎实推进整改。制定了《巡视整改落实事项责任清单》,将巡视组反馈的3方面8项主要问题,细化分解为整改任务31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限,强化检查督导。1月10日,又召开巡视整改督导会议,认真分析存在问题,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整改过程中,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问题解剖、措施制定、制度建设、整改过程进行指导、督办和调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在整改过程中,党组始终明确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是整改的重点,是形成长效机制的核心。坚持“以上率下”,领导班子及各位成员主动谋划推进整改,发挥示范效应;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做到条条有行动、件件有着落;坚持“问题见底”,确保实现整改问题“见底清零”;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着力健全制度,将巡视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党组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针对“基层供销社组织薄弱。乡镇供销社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功能萎缩、服务工作削弱”的问题。2016年9月,省供销社对全省基层社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对全省基层社现状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按照中央和省要求,提出了加强基层社建设的具体措施。一是通过扩面逐步推动实现基层社对所有乡镇全覆盖;二是通过提质增效逐步打造一批经营能力强、服务范围广、销售超亿元的标杆基层社;三是有计划地组织推广基层社改造的六种模式,即引进社会能人领办基层社的“遵化模式”、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的“塔元庄模式”、开展农机规模化服务的“南高模式”、民主选举重建基层社的“门庄模式”、实施“两社融合”重建基层社的“灵寿模式”、拓展提升服务功能的“魏家庄模式”。到2016年底,全省基层社已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占全省乡镇总数98%。全省基层社的营业总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比2015年分别增长23.1%、28.1%、22%。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供销社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党组研究后印发执行,在巩固基层社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基层社发展步伐。

    (2)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作为供销改革的重要抓手,延伸能力不强,省级、近一半市级和三分之一的县级还未组建”的问题。2016年8月,省供销社与省委改革办共同对全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报告以省委改革办名义呈报省委和省政府,省委改革办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全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的通报》(冀改革办字〔2016〕29号)。省委改革办与省供销社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建设整改工作的通知》(冀供销〔2016〕88号),积极推进全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工作。到2016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组建注册,覆盖率达100%,147个应建县(市)中有145个组建注册,覆盖率达99%。

    (3)针对“指导督促系统综合改革力度不够,全省综合改革进展不平衡。上热下冷、上快下慢,省本级改革力度较大,但有5个市还没有制定综合改革方案”的问题。省供销社派出工作组到5个市进行专项督导,这5个市全部于2016年12月之前制定了供销社综合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指导督促系统综合改革力度,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省供销社已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开放办社的指导意见(试行)》(冀供销〔2017〕43号)及四个配套办法,加快试点成果推广应用,持续推动供销合作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4)针对“盐业管理经营改革措施不够有力,有等、靠思想,在简化有关盐业行政审批事项上不够及时,仍存在交叉审批问题”的问题。一是组织起草我省《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字〔2016〕73号)已于2016年12月31日印发公布。二是确保改革过渡期食盐安全稳定供应。今年以来,省供销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门成立食盐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食盐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冀供销〔2017〕6号),研究修订了《食盐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同时,建立了食盐市场销售的日报制度,并有旬分析、月总结,以供领导研判市场形势、制定应对措施。三是稳步推进我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

    2.关于“强化‘四个意识’有欠缺”问题

    (5)针对“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有时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制定出台了《省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供销社党组工作规则》,确保不再出现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不到位的现象。

    (6)针对“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意识不够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没有立足自身组织和经营服务优势特色,全面参与,发挥独特作用”的问题。省供销社党组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新型组织体系创新,带动农民群众脱贫致富。2016年底,全系统领办农民合作社2.44万家,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874家,辐射带动农户275万户,带动农业主导产业580个,培育品牌615个,助农增收65亿元。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力度,带动农民群众脱贫致富。重点支持承德、张家口、保定等贫困地区项目15个,争取项目扶持资金1350万元,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政银社户保”扶贫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省供销社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指导全系统充分发挥供销社行业和组织网络优势,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2016年省供销社选派9名同志负责顺平3个村帮扶工作,争取和落实帮扶资金771.75万元,圆满完成了帮扶工作任务。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7)针对“存在以主任办公会、董事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的问题。省供销社制定出台了《省供销社党组工作规则》和《省供销社工作规则》,切实厘清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董事会研究事项。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干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8)针对“干部队伍老化,交流轮岗力度不大问题”的问题。省供销社责成人事教育处牵头,制定了《加强青年干部培养使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

    (9)针对“个别干部执行回避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经对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澄清了相关问题,党组强调必须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确保不出现违反回避制度的事情。

    (10)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展较慢”问题。2016年8月19日,抽调专门力量加班加点,于2016年9月10日在巡视组进驻期间完成了核查工作。

    (11)针对“干部兼职问题欠规范”和“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问题。省供销社党组正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的意见》要求,研究起草《关于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调整有关事宜的请示》,拟于近日上报省编委办审批。在此基础上,确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处级领导职数,进行人员调整规范。为落实《2017年度河北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方案》,省供销社党组对2017年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拟于2017年完成9个协会的脱钩工作,并已上报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其他协会拟于明年全部完成脱钩工作。2017年脱钩的9个协会中兼职的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全部退出;未列入2017年脱钩的协会,将结合协会换届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逐步将在其中兼职的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包括省社领导)一一撤回机关。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较突出”问题

    (12)针对“组织机构建设不合理问题”的问题。一是限时整改。根据应建必建的原则,2017年2月底前,党员7人以上的7个党支部全部完成建立支部委员会工作。二是立改立行。对同时担任机关所在处室和兼职企业两个党组织书记职务问题,已逐一整改到位。

    (13)针对“主管的16家社团中,有的没有成立党支部,有的依托所挂靠的机关处室成立的党支部”的问题。省供销社党组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河北省省属社会组织筹建党组织办事指南(试行)》要求,抓好主管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工作。目前,在主管的16个社会组织中,11家社团组建了临时党支部,其余5家未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已经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建立临时党支部和选派党建指导员的方式进行组建党组织。省供销社党组明确要求已建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要加强管理、完善自身,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规定开展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社团组织脱钩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工作。

    (14)针对“企业党建工作薄弱。社有企业中分管党建工作的副职,普遍将精力放在经营上,抓党建少;近三年来各企业均没有发展党员;有的企业长期不安排内退党员和流动党员过组织生活”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和规范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各单位抓好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坚持党员发展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2016年省供销社系统共发展新党员8名,其中省供销社机关和省盐务局各1名,其余6名都为直属单位一线人员。

    (15)针对“有的企业有100多名党员,却没有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党建工作混乱”的问题。省供销社党组认真自查,目前,相关单位已成立党办室,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加强党建工作。

    (1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培训。今年6月底前组织一次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干部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三是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使用和填写进行部署。实行“三会一课”季报制度。机关党委每季度对相关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四是制定《关于深入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17)针对“个别社有企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搞形式主义、走过场”问题。3月9日印发《在社有企业中开展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重新整改补课到位。

    (18)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今年4月,在机关处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知识学习月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知之深爱之切》等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工作期间的重要著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抽查学习笔记、开展知识测试、组织闭卷考试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对学习不认真、成绩不合格的党员进行通报、责令补课,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得更扎实,更深入。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严不紧”问题

    (19)针对“社有企业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普遍较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较笼统,‘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省供销社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二是明确任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三是落实责任。省供销社党组与各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社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规范。

    (20)针对“抽查发现,2015年省供销社党组没有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的问题。省供销社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凡是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等会议精神以及领导重要讲话全部上党组会专题学习。今年以来,省供销社已召开19次党组会议,其中涉及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的议题83项,基本做到了全国和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发到省供销社的重要文件或与供销合作总社工作有关的文件精神学习传达一项不能少,会议、文件要求的传达范围一个不能少,重要的会议、文件精神反复学,在广大干部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1)针对“2015年度17个处室负责人述职报告中,有的人没有述廉”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同志对缺少的述职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把关,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2)针对“兼职干部廉洁风险较大”的问题。省供销社党组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规避社有企业兼职干部的风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加强兼职干部廉政风险控制防范;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中干部兼职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了《机关兼职干部廉洁自律十项规定》,对控制机关干部兼职廉政风险作出专门规定;4月11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会议精神和2017年省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3)针对“有关分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近年来内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即刻部署落实。召开局分党组会议,局分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必须不折不扣的落实整改要求。二是深刻反思,加强监督检查。局分党组领导班子在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组织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认真查找漏洞,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进一步推进制度规定的落实。三是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局分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控廉政风险的规定》,推动落实分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24)针对“2014年以来,社机关和一些企业仍不同程度存在用公款购买工艺礼品”等问题。省供销社党组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办法>的通知》(冀发〔2017〕3号)精神,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制定了《省供销社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办法》(冀供销党组字〔2017〕29号),严格贯彻落实,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25)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省供销社党组责成相关部门严格编制年度预算、管理制度、审批程序,制定出台了《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行政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暂行)》、《河北省新合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及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个人借款和报账的相关规定,编制经费预算,合规运作,确保不再出现个人向财务借款随意,超期归还的问题。

    (26)针对“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社有企业间互拆借资金较随意”的问题。省供销社制定了《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和《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加强资金管控,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8.关于“对社有企业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还不够多”问题

    (27)针对“对巡视期间收到的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一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了整改意识,带头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扎扎实实的整改。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组的作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省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章立制,规范综合监督工作运行。制定了《关于建立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建立了“两个责任”落实机制、重要会议参加或列席机制等十项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积极实践“四种形态”。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巡视组的指导帮助下,全面履行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一)进一步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抓紧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切实制定出台管长远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巡视组反馈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存短板的领域,抓紧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新内涵新要求,搞好统筹协调,把抓好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整顿”、“走新路、上品质、求赶超”大调研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日至11月6日)。联系电话:0311-86045519、0311-86213451、0311-8621343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建设南大街21号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sggszg@163.com。

    中共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