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07 15:07: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3日至9月24日,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对省法学会进行了巡视。12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法学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法学会党组(以下简称“会党组”)高度重视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王奎连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导推进,带头深入调研,带头整改落实。
(一)迅速研究部署。12月6日下午,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学会网站发布巡视反馈意见信息,并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对巡视整改内容逐一进行梳理,归纳出三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拉出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12月9日,召开专门会议对巡视整改进行动员部署,王奎连同志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要以这次省委巡视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对照反馈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把巡视组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制定整改方案。会党组反复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制定了《关于对省委第十六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了巡视整改动员会议,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对梳理出的三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立行立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根据原因,制定有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以上率下。会党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盯住重点问题进行整改,一抓到底,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驻省司法厅纪检组进行汇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对巡视整改进行调度。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机关党委、综合部、联络部汇报情况、加强督导落实。
(四)聚焦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会党组书记牵头负总责,党组成员及部室主动认领,逐条梳理、逐项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五)建章立制。会党组在认真抓好当前问题整改的同时,着眼长远,边立行立改、边建章立制,着力从根本上、源头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按照规范要求,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促进了整改工作的长远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梳理出的三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按照巡视组整改要求,会党组以扎实过硬的作风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在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上有差距。在法治实践中自觉落实党的意志方面,还局限在会议强调和文件要求,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抓手,尚未形成常态化机制”问题。会党组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河北建设大局,谋在新处、改在深处、抓在实处。在2016年全省实现市县法学会全覆盖的基础上,2017年省法学会工作目标要努力实现市县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的党组织全覆盖,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一是通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实地调研、法律服务等工作,强化政治引领,最大限度地把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多地把法学各学科、各领域的优秀人才吸纳到相关研究会及法学会队伍中来。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尤其抓住当前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脱贫攻坚战、环境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课题研究,在坚持法学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的基础上,立足问题导向,重点解决法治河北建设的实践问题,努力回应领导关切、社会关注的法治问题。在推动成果转化和应用上下功夫,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智力支持,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学术抱负、以专业智慧报效党和国家的平台。二是通过举办论坛、组织优秀法治人才评选、开展法治宣讲、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努力做好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等工作。三是通过理论培训、宣讲报告会等形式,提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将法学法律工作者调动起来、活跃起来。充分利用法学会基础广泛、人才荟萃、联系面宽、渠道畅通、自主性强、地位超脱等优势,聚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做好工作的巨大合力,实现法学法律工作广泛性、专业性、权威性的统一,为繁荣河北法学事业作出不懈的努力。
(2)针对“存在党组会和机关办公会议相互混淆”问题。对原有党组会议制度和机关办公会议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凡是涉及“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事项,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情印发会议纪要。除此之外,涉及业务和行政事务等工作,召开机关领导办公会或机关办公会议研究,并做好相关记录。
(3)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对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办公会议、全体干部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情况,分别明确党组秘书和记录人,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设置各种会议记录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记录,以确保会议事项落到实处。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摆位不正”问题。
(1)针对“党组执行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到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2016年12月29日,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召开部分市县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和会员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对我们整改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按照省委要求,2017年1月19日,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省委第十五巡回督导组王新民组长一行3人,驻司法厅纪检组郭荣岐副书记列席会议。民主生活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联系省法学会工作实际,联系去年以来省法学会抓作风建设的实际,联系自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得到王新民组长充分肯定。二是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必读书目。党组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带头谈学习体会,做好学习笔记。
(2)针对“从事机关党务工作的人员对机关党建工作不熟悉,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结合省法学会单位小、人员少的实际,明确在向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设立专门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的同时,合理配备兼职党务干部, 保障党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加强机关党务干部培训,提高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党建业务技能和党务干部的整体素质。积极探讨创新新形势下机关党建的途径方法,增强机关党务干部抓党建促业务服务大局意识和工作水平。三是在河北法学网站设立专栏,加强机关党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以先进带动后进,以点带面推动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水平的提高。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问题。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机关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半年讲一次党课。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老干部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会,特别是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党员,要送学上门帮助他们学习,要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他们,让他们体会到组织的温暖。
(4)针对“党费收缴不足额”问题。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直工委要求,机关党委对2008年至2016年党费收缴进行了摸底排查,并由负责工资的综合部和机关党委共同对2008年以来的所有工资调整情况进行列表,差额部分每名党员已按规定自觉补交党费。对今后每月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公示,并定期公开党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1)针对“机关党委换届不及时”问题。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4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严格按照换届程序进行换届,对换届的每一程序都要事过留痕,做好换届资料的存档,对不能按时换届的说明原因。二是推动机关党委及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坚持每年初对年度内到期换届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作出书面提醒,督促按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把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作为每年加强党的建设情况检查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2)针对“选举机关党委书记程序不规范”问题。对届中调整机关党委书记事宜,2016年9月,会党组书记亲自向省直工委领导汇报,并就具体问题进行请示,按省直工委意见,经会党组织推荐,报省直工委审批,机关党委书记作了调整。
(3)针对“选举党支部书记程序不规范”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
3、关于“选任干部工作存在民主推荐程序不全、考察材料缺项、党组会讨论决定环节记录不完整、个别领导干部申报个人事项不实”问题。
会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严格按照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一是对以前任免干部材料不齐备的按照要求能补充的尽量补充齐全,今后严格按照干部任免要求,将有关材料进行归档。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按照规定范围做好民主推荐、谈话、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会议记录,做到事过留痕。三是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录用和调入等操作流程,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四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做到“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五是主管人事部门的领导和负责同志必须认真履职,加强干部人事工作的学习教育培训,成为干部工作的“政策通”和“活字典”。六是对未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事项的处级领导干部,已经按照组织要求进行诫勉谈话。今后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教育管理,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不健全,缺少相关文件制度”问题。会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敢管敢严,真管真严,常管长严。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特别是制定和完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细化分解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三个清单》等制度,定期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等有关文件,并抓好推动落实。
(2)针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责任,特别是加强对财务、后勤保障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控、监督管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签订责任书。党组与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机关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支部和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评优和个人晋升挂钩。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推动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四是明确机关一名领导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党委确定一名纪检员负责日常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混乱、报销手续不完整、票据不合规”问题。
会党组把重要部门和岗位作为重点整改来抓,先后4次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上述问题,已在2016年建立完善了有关财务制度,并严格按照财务报销有关制度执行。同时,按照审计厅有关规定,定期对所有账目支出进行审计。二是建立有效的财务监督和经费支出约束机制。加强办公费、电话费、邮资费、接待费、车辆使用费等经费使用管理。在“一支笔审批”的基础上,严格规定财务开支的审批权限。制定严格的经费开支报销程序,做到每一笔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且原始凭证要如实填写齐全,杜绝报销手续不完整、票据不合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省法学会财务管理规定,坚决杜绝随意列支,虚报费用等问题。按照《会计法》规定,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如: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决策机制制度等,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监督控制,推动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原始凭证、票据及财务印章的管理,严格按照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严防工作出现纰漏。五是聘用专职财务人员。基于单位编制有限,缺少必要的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要求,以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会计事务所处理财务性事务,彻底纠正以前财务管理问题。六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机关财务开支既要做到保障机关公务活动需要,又能节俭有方。严格公车管理。规范司机职责,在停车费、加油费、用车登记等方面从严加强管理。
3、关于“预算执行缺乏约束力,部分项目支出超预算”问题。
一是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执行,依法设置会计帐本,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确保真实有效。三是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超预算安排支付,不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做到所有资金按预算用途使用,如需调整预算按规定报批。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会党组将继续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一步下大气力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拓展整改实效,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坚持彻底完成整改。
(一)深化学习,不断形成政治自觉。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党章党规党纪正言正行,始终做到政治清醒、党性坚强、党纪严明。
(二)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巡视工作的严肃性给了我们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要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省法学会工作的首位来部署和落实,严格落实会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权力运行和纪律约束,推动各项整改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会党组书记首先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各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实施责任和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切实把“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到实处。自觉接受驻司法厅纪检组的监督,始终保持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高压态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坚决把后续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整改到位。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所有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和审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隐患,切实整改到位。对已经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保持持续关注、持续跟踪,确保不出现反弹;1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完善制度,切实推动机制创新。以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完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注重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转变发展理念,调整精神状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全力增比进位,推动全省法学会工作实现新跨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1月6日)。联系电话:0311-8303108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78号;邮政编码:050051;电子信箱:hbsfxh2015@163.com
中共河北省法学会党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