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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07 15:07: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6日至9月25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省残联进行了巡视。12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残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省残联党组开展专项巡视,是对省残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次全面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残联和残联干部队伍的关心和爱护,体现了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省残联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总结、思考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不贰过”的坚定决心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会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对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巡视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聚焦省委巡视组的反馈问题和意见,高度重视、虚心接受,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主动落实整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会党组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理清整改思路,专题研究制定《落实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的三个方面十大项问题和提出的三条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12月12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带好头、做表率,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会后,会内各单位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分工负责、全体党员干部凝心聚力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问题导向,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接受专项巡视以来,会党组坚持立足当前,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些重点问题先刹车、后完善;坚持着眼长远,深挖问题根源,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开展专项治理,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着力在立规矩、建机制、重长效上下功夫。在专项巡视期间,主动开展“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回头看”;专项巡视和巡视整改期间,会党组和会内各单位在党的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等方面,共制定和修订21项制度、措施和办法,其中制定13项、修订8项。

    (四)强化调度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会党组建立“牵头单位每周一汇总一上报,分管领导每周一督查一调度”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有力推进。党组书记朱立杰同志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针对发现的整改薄弱环节,先后主持召开4次调度会议,及时部署、靠前协调、重点督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原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原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问题突出”和“班子不团结,各自为政,形不成合力”问题,会党组深刻汲取教训,采取一系列举措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突出问题导向学、理论联系实际学,着力在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着力在准确把握其中体现的贯彻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等思想精髓上下功夫。通过系统深入学习,切实提高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增强了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二是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修订了《中共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作出明晰界定,进一步提高了党组、理事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会党组多次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朱立杰同志作为“班长”率先垂范,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在研究讨论问题时把自己当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不搞一言堂;班子成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忠实履行职责,形成了层层负责、人人担当的工作局面。四是大力改进和规范党组会议、理事长会议记录工作。对会议记录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教育和管理,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关于“‘四化’ 问题比较突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效果不明显”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挪用大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搞机关建设和形象工程”问题,一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将2016年年初预算残保金安排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项目经费调整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并于2016年12月28日拨付市、县(区),统筹用于贫困家庭无障碍改造、贫困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扶贫创业等方面的支出。二是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将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资金主要用于430余名重度残疾聋儿的人工耳蜗购置、手术及训练工作。三是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方式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以后年度不再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搞基本建设。四是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严格执行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宗旨意识淡薄,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不到位”和“工作标准低,缺乏改革创新的自觉性、主动性,对全省残疾人底数掌握不清;与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残联特色,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为期1个月的“轮椅体验”活动,进一步拉近了残疾人工作者与残疾人群众的距离,增强了党员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最美残疾人”事迹暨残奥健儿代表宣讲活动,用身边的人激励引导广大党员树立赶超意识,实现增比进位。将活动体会和事迹报告辑印400册,供大家学习交流,并探索建立了微信群服务和联系残疾人制度,有效推动了以密切联系群众为核心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推进12385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平台的建设,为全省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投诉请求、意见建议、生活帮助等服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新进机关干部信访制度的通知》,会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到省群众工作中心值班接访制度。三是会同省扶贫办在全省开展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的“百日会战”,将185738名残疾人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建立了贫困残疾人扶贫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初步摸清了扶贫脱贫需求;起草《河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将扶贫任务分解到村、到户、到人,实行一人一案,精准施策,分类帮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基础。四是科学编制《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明确“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将残疾人民生重点内容纳入全省规划大盘子,并对重点政策、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做出具体安排。五是制定出台《冬季体育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意见》《2022年冬残奥会夺金计划》,为国家冬季项目集训队输送运动员77名,居全国各省之首,为实现金牌突破奠定基础。六是运用互联网思维,部署并开展“互联网+”助残工程。与深圳残友集团、无界控股有限公司、河北众贤公司等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出台并实施《河北省残疾人“互联网+”万人就业(创业)“1151”工程实施方案》,帮助1280名残疾人实现网上就业。七是协调省财政厅,将0-6岁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救助列为2017年攻坚任务,为重度聋儿实施人工耳蜗手术达850例,较上年增加530例,创历史之最。八是依据新修订出台《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会同财政、地税部门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收尽收。

    (二)党的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建工作薄弱,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

    一是把理论武装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处以上干部,开展处以上干部学习研讨3次,提交心得体会70余篇,举办为期1周的“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服务能力”主题培训班;突出“全覆盖”,通过中心组示范带头学、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等形式,引导党支部书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动全体党员及时学、跟进学。通过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以落实党建重点任务为牵引,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通过加强对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和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同步完善党员信息库,确保党员不遗漏、党员信息完备。依法依规对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2名党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早准备、早部署,印发党支部换届通知并制作换届明白纸,各支部已如期完成换届工作。排查党支部14个,排查党员180人,完成党费补缴,并建立健全了专人管、及时缴、足额收、定期查的长效机制。推进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确保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 驻村工作组从加强“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入手,认真履行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四零”服务承诺措施,在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实行党员佩戴党徽,强化党员的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机关党建各项重点工作的扎实推进,为建设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树立绩效导向,将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加大权重,有效提升了基层党支部落实党建责任、做好党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2.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条例有关规定”问题,认真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改完善了《中共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作风整顿,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20字”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的认识,树牢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条例,会党组认真履行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任免文书材料整理不规范”问题,制定干部选任文书资料台帐表,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及时整理归档材料。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人事议题会议记录,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教育和管理,如实反映会议讨论情况,并拟定人事议题会议纪要,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审核不严”问题,结合2016年全省开展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136名干部档案进行了“回头看”,重点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复审,并对76名干部的学历进行了认证。尤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身份、学历存疑,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深入调查了解”问题,会党组高度重视,本着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责成机关人事部到相关单位再次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外调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形成了专题报告,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强对组工干部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组工干部业务能力。

    3.关于“进人把关不严,管理松弛,干部队伍活力不足”问题。

    一是制定《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按照“按需招聘、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原则,对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补充提出规范性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进人程序和标准,严把进人入口关确保干部队伍素质。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会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明确职能定位、完善绩效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调整岗位设置、畅通职称考评渠道等一系列举措,以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稳步推进改革,认真加以解决。三是加强干部工作统筹力度,分析干部队伍情况,做好干部队伍规划,积极推进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相统一。四是制定出台《省残联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初步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会党组2016年9月29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会,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摆进去,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对我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四项要求。二是接受专项巡视和整改期间,会党组组织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学习6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以集中通报、短信微信等方式就廉洁休假、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等进行预警提示,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严守红线。三是以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落实见效。为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制定修订了《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处务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纪委及直属中心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等21项制度、措施和办法。四是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将进一步运用好正反面典型。以正面典型为“镜”抓示范教育,以反面典型为“戒”抓警示教育,特别是要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看专题片等形式深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时时事事处处保持清醒和警惕,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五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所属康复指导中心“把部分办公楼出租,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和残疾人康复治疗”问题,会党组责成康复指导中心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尽快加以解决。目前,康复指导中心在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租赁事项,经中心支部会议研究并报请理事长会议审议同意,已与餐厅租用方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对租用部分办公楼的脑瘫儿童医疗机构下达《房屋租赁到期通知书》,在到期仍未搬出的情况下,再次下达《限期迁出告知书》,并计划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进行起诉。

    2.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违规发放值班补助及奖金”问题,经认真自查,发放值班补助方面,我会对值班费的发放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对发放的程序、标准、范围没有明确的规定;发放奖金方面,2015年,我会制定了第14届残奥会输送奖发放方案,规定了奖励范围和标准,经省残联第42次理事长会议批准,并将奖金分配方案报送中国残联备案后进行了发放,但会机关直接发放给抽调机关大体办帮助工作人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做法,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为规范值班费和奖金发放工作,一是起草了《省残联值班补助发放管理办法》,对发放程序、标准、范围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办法发放值班补贴。二是正在会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制定制度,规范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保障团队及有功人员奖金的发放范围、标准、程序。三是新制度出台前,严格执行《河北省残疾人体育奖金申请发放办法》,严格按照中国残联体育奖励和省有关规定规范体育奖金的发放。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违规购买大量烟酒”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会党组责成体管中心全面排查整改违纪违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往来审批等工作程序。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河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会议费、培训费的有关制度规定,对会议、培训实行定点管理。三是制定了《省残联接待管理办法》,明确了接待标准、要求和程序。四是责成体管中心相关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原法人代表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下步将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纪律规矩意识,积极配合驻省民政厅纪检组进一步核实问题线索,依纪依法对违纪人员予以处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涉嫌公款旅游和报销个人费用”问题,一是财务部门认真、全面地进行了自查,对核查出的涉嫌公款旅游和报销个人费用资金4.033万元,逐笔逐项与当事人或相关单位进行了核实。其中,3.563万元为公务支出,且履行了报批程序;不符合财务规定或记不清事由的0.47万元费用,已责令当事人清退,经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初步核实和会党组同意,拟对辅具中心原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正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二是省残联机关在2015年10月公车改革后,不再报销公交卡充值费用,并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责成各直属事业单位对车辆加油实行定点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三是严格执行《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发放公务移动通讯补贴;五是党组责成财务部门进一步严格报销审核,防止公款旅游和报销个人费用问题的再次发生。

    3. 关于“财务管理混乱,大额采购不按规定招标”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下拨资金缺乏有效监管”问题,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分配与下达、管理与使用、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河北省残联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加强监督,残联部门对列入指导性目录的项目逐步实施购买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的工作效率。三是制定了《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绩效考评目标、时限、方法、内容等,建立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和监管体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在2016年专项资金的拨付过程中,各项目主管部室均印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对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监督检查等内容做了明确要求。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财务账目存在大量假发票、白条入账”问题,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会党组坚持边查边改,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控制。一是对自查出的假发票事项,责成经办人员补开正式发票。二是要求各直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办公用品采购的管理,施行定点采购。要求体管中心完善了餐厅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了采购询价小组,选择有资质的商户进行采购,杜绝白条入账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鉴别假发票的能力。要求财务人员按照规定填写支票,防止收款单位与发票单位不一致问题的发生。四是责成相关人员先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会党组责成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出了问题存在的根源,根据各直属单位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申请省财政厅2017年安排国有资产租赁收入317.15万元弥补经费缺口,从根本上解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二是制定了《省残联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加大对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按规定用途管理和使用资金。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批复数额和规定用途支出。四是要求各直属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办法,责成相关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坐收坐支”问题,经查,体管中心2013年收游泳馆租赁费及水电维修费14.52万元,没有及时上缴财政。体管中心游泳馆已于2014年停止了对外租赁,并于2014年8月将租赁收入14.52万元上缴省级国库。会党组责成体管中心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管理办法》,要求财务部门设置了资产租赁台账,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大额采购不按规定招标”问题,会党组深刻反思,着力在立规矩、建机制、转方式上下功夫:一是修订完善《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统一采购领导小组,强化政府采购按职责职能分部门负责制度。将我会2017年物业费的支出列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计划。二是转变采购的工作方式,2016年我会所有的助听器、人工耳蜗等产品均委托中国残联统一招标,发挥采购的规模效益。三是正在起草《合同管理制度》和《印章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后的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签定、项目变更和资金支付等备案制度。四是针对劳服中心不按规定招标服务器,且同一型号服务器在2013年2份采购合同中价格相差较大的问题,原法人代表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中心整体出租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会党组专门成立了整改小组,积极与残疾人培训托养中心租赁方协调,解决遗留问题,目前已完成了2016年298.62万元的租金缴纳工作,2015年租金和保证金近期将根据新的补充合同缴纳。(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固定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存在流失风险”问题,会党组责成机关计财部、劳服中心、体管中心、基建办联合对托养中心建设期间由机关、劳服中心、体管中心购入且由托养中心使用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指定劳服中心进行管理,待租赁期满后,委托专业机构对托养中心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后移交劳服中心。(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固定资产去向不明”问题,经查,2014年机关调拨、体管中心使用的96台电脑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一是责成体管中心将机关调拨的96台电脑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纳入了固定资产管理。二是责成财务部门修订《省残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定期进行清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5.关于“对下属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社会团体违规开展活动”问题,对所属各个协会近几年的自身发展、作用发挥、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经会党组研究决定,注销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和残疾人就业促进会;加快推进省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注册登记工作;抓紧筹备省康复协会换届和残疾人体育协会年检工作。(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取酬问题”,组织有关部室对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组织核查,约谈了兼职取酬的退休干部。严格把关社团兼职的审批或备案工作。对于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在社会组织兼职的,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备案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

    本轮巡视,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共移交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问题线索8件。驻民政厅纪检组严格按照省委对巡视工作的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地调查。截止目前,初步核实6件,正在进一步调查2件。对1名受到司法追究的干部问题线索转由司法机关处理;经会党组研究同意,拟对经初核发现的 1名违纪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6名违纪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4名违纪干部分别作出责令检查或谈话提醒的处理。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紧密结合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残联自身改革,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的有关要求,着重从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的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和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着手,处理好集中整改与经常性工作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紧盯整改重点,持续深入推进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努力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把牢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鲜明地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旗帜和灵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整改意志和整改举措,把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省残联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扎扎实实地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航向,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自觉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探索形式创新,坚持务实有效。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着力推动机关党建水平整体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在坚持好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处以上干部、学习论坛、教育培训、讲党课等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党内教育常态化机制,探索创新党内学习制度,以更加易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方法和形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和党史,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二是进一步激发党支部活力。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坚持融入日常、严在经常,着力激发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不断提高党支部日常教育、凝心聚力、管理监督等作用的发挥,充分依靠党支部管好党员。引导党支部在继承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努力探索“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的新形式。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加大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注重总结、提炼和推广党支部工作法,既着力打造统一的、富有残联特色的党建品牌,又注重引导党支部创建个性化品牌,发挥品牌的旗帜和引领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运用好正反面典型。以正面典型为“镜”抓示范教育,以反面典型为“戒”抓警示教育,通过深化正反面典型教育,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巩固扩大“最美残疾人”和残奥健儿宣讲活动成效,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同时,着力开展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时时事事处处保持清醒和警惕,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加强我会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运用“四种形态”能力;做好与派驻纪检组的衔接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我会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坚持和完善整改任务报告、台账和销号制度。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进行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脚踏实地,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充实完善,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局面。加强机关制度文化建设,开展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制度的认同力、执行力。持续保持压力传导,及时掌握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执纪问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到位、压紧压实。

    (四)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是进一步增强残联代表性和广泛性。扩大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在残联代表大会和主席团委员中的比例。推行理事会配备兼职副理事长和兼职理事制度。二是创新联系和服务残疾人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利用新媒体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互联网+残疾人服务”。重点实施互联网+万人就业(创业)“1151工程”,尽快形成在全省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三是着力提高助残项目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改进项目开展方式,建立完善“需求动态调查——残疾人服务需求分类处理——综合分析——策划项目和服务供给——信息反馈和过程跟踪——服务评估——绩效评价”的项目开展机制。四是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试点工作,优化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流程,努力放大政府投入的带动效应,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更广的社会力量为残疾儿童提供供给侧服务。打造一支稳定、专业的志愿者队伍,推动助残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把残疾人事业宣传和残疾人政策法规宣传作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大力宣传人道主义精神,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全省残疾人信访工作网络,完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信访维权跟踪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完善扩充12385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平台功能,将平台打造成服务残疾人的品牌。在各级人大、政协常设机构中,推动建立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常态化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日起至11月6日)。联系电话:0311-8969369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302号;邮编:050062;电子邮箱:hebcanlian@163.com。

    中共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