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07 15:05: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3日至9月12日,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对省司法厅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司法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6年12月6日,巡视组向省司法厅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后,厅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是给司法厅党委开出的一份“政治体检报告”,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的部署要求,抓好巡视整改,是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担当,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政治态度,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坚决把巡视组的要求落到实处。12月8日,制定印发了《关于省委第十六巡视组专项巡视省司法厅党委的反馈意见和穆思山厅长表态发言的通知》,组织全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并把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12月13日,厅党委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对省委第十六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巡视整改的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细化为4个方面、41项具体整改任务。12月19日,司法厅召开落实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紧紧围绕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举措、落实责任,深化推进整改落实工作。2017年1月24日,厅党委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同时,指导各直属单位全部高质量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围绕涉及到的问题深入进行查摆整改。通过一系列深入细致、环环相扣的举措,在全系统形成巡视整改的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为自觉整改、全面整改、巩固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厅党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时任厅党委书记穆思山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王大为、刘剑民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形成了以上率下、以下促上的良好态势。为保证厅整改办正常运转,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建立了调度会议制度、每周例会制度、文件运转制度、保密制度、联络员制度等5项制度。研究制定《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对省委第十六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逐项逐条明确了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具体到人,具体到事,挖根源、找原因,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省监狱管理局(以下简称监狱局)、省戒毒管理局(以下简称戒毒局)、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警院)分别制定了本系统本单位的具体整改方案。全系统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厅党委和厅领导小组先后召开9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专项听取各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厅整改办先后召开专题调度会7次,逐项进行专题调度,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步骤、时间、目标,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厅党委紧扣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立足全系统实际,部署开展10个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定向发力,保证整改到位、形成长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眼于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员管理松散、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等突出问题,对全系统党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重点采取3个方面9项措施,努力夯实党的基层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制度,形成常态。在监狱系统深入开展监狱安全、财务管理、执法管理、基础建设、作风建设等5个专项整治,在戒毒系统深入开展收治规模萎缩、医疗水平不高、省直所领导班子突出问题、对中心工作调研不深摆布不当等4个专项整治,都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
(四)严督实查、强力推进。厅党委坚持挂账督办抓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着力强化督办检查和跟踪问效,以严厉问责推动所有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真到位、真见底。2017年1月3日至25日,11名厅领导分别赴有关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厅整改办会同两局整改办,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直属单位整改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开展联合督查。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不到位问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立行立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厅党委对巡视组《关于专项巡视司法厅党委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41项问题,进行逐条逐项对照,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共整改问题41项,制定或完善制度33个,问责追责20人,其中14人被诫勉谈话;1人被谈话提醒;2人拟给予党纪处分,正在履行相关程序;1人被组织处理;2人正在调查。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厅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监狱局、戒毒局、警院的领导意识不够,特别是在强化监狱局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上,措施不得力”问题。厅党委一班人进行了认真反思,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坚持把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注重以身作则,强化示范引领,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干部轮训、培训选学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凝聚思想共识,强化了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确保了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系统的不折不扣落实。二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各级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严格界定了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对重大工程、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细化,明确监狱局、戒毒局、警院需报厅党委研究决定的具体额度。三是指导监狱局、戒毒局、警院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边界,逐级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制度的无缝对接。其中,监狱局修订完善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戒毒局印发了《“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警院制定了《“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等系列文件和规定。四是指导监狱局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监狱规范化建设标准》以及执法用权、干部任用、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目前已修订或印发了《中共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罪犯减刑、假释案卷及法律文书审查标准》《河北省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程序、堵塞了漏洞、强化了管理。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厅党委领导班子合力不够”问题。厅党委在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厅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度,强化班子成员的分工合作,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对党委班子成员经常性谈话谈心制度进行细化,规定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每年至少进行3次以上严肃认真的交换意见,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普遍性问题随时开展谈话谈心,充分运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在年度考核、司法考试巡考、推进执法公开、重大安保督导检查等涉及全局性工作方面,班子成员做到了打破分工界限,沟通协作,合力攻坚,确保了各项重大任务圆满完成。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厅、局两级党委集中精力抓主业谋大事不够”问题。一是厅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深刻分析和正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全省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即“一个核心任务、六项重点工作”:以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核心任务,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法治河北建设、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为着力点,充分履行推进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提升在服务全省大局中的贴近度和影响力。二是围绕进一步加强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在全省监狱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深入调研,采取入狱实地查看教育管理现场、组织狱所领导和基层干警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全面摸清教育改造工作的现状特别是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坚持把教育改造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纳入对基层狱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监狱局每半年、各监狱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教育改造工作,强化日常检查考核,确保教育改造任务落到实处,教育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得到确立。指导各监狱全部建立了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积极总结提炼罪犯危险性评估和打击违纪抗改试点经验,并将适时召开现场会在全省进行推广,进一步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三是围绕提高戒毒治疗水平,在全省戒毒系统深入组织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调研工作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分别、分期、分级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戒治能力建设的意见(试行)》等制度规定,场所戒毒管理和医疗戒治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关于“厅党委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在有些工作方面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完成监企分开改革任务不彻底”问题。厅党委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对全省23个监狱单位监企分开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因,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监企财务分开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监企财务管理全面落实“机构、人员、职能”三分开,并每旬一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厅党委在年初全省司法行政会议上,围绕深化监狱体制和制度改革、规范监狱企业运行,提出明确要求;在省监狱局的民主生活会上,再次强调全省监狱系统要科学处理好生产经营和罪犯改造的关系,坚决杜绝和避免重生产经营、轻罪犯改造的现象。同时,在监狱系统开展纪律整顿教育活动,集中整治“缺乏纪律意识、漠视工作程序、花钱任性”等问题,督促各狱所党委完善议事规则,加强廉政风险评估,完善廉政风险等级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并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防患于未然。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一是厅党委针对司法部推行的教育改造‘5+1+1’模式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这一薄弱环节,指导出台《全省监狱系统“5+1+1”教育改造模式实施方案》,建立教育改造工作考核机制,将“5+1+1”落实情况纳入全年督导检查的重点,作为狱所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权重,督促落实。二是厅党委对2004年1月,省政府确定邯郸校区为主校区,用3年时间完成整合,但至今未到位问题,多次就警院发展特别是校区功能定位、两个校区融合及办学方向进行专题研究,综合考虑目前学院发展状况、政策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初步形成整合意见。2017年1月又对原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警院全面深化改革科学确定校区功能定位领导小组,下设了综合协调组、规划建设组、维稳保障组三个专项工作组。目前,融合工作正按照既定方案,积极稳妥推进。
3、关于“厅党委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不及时”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戒毒工作不够高度重视”问题。厅党委在深入分析全省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针对“收治规模萎缩”问题,集体会诊、深入研究、专项整治,对外,加强与送戒单位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畅通收治渠道;对内,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收治环境,从而提高收治数量。深入开展“医疗水平不高”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全系统戒毒单位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疾病防治和毒瘾戒治工作,努力提升医疗戒治水平,提高医疗戒治能力。同时,积极帮助协调戒毒单位加快戒毒医疗资质申办。河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已启动设立河北安康医院的相关工作。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解决狱所领导班子的突出问题动作慢”问题。厅党委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专门就加强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作出部署,强调指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严把选人用人关,强化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严格追责问责,2016年先后对监狱系统59名处级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15名涉嫌违纪人员进行函询,对43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结合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厅领导带队,组织纪检、政治部等部门人员,深入各基层单位,指导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改进方向。2017年1月底前,全部直属单位都按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狱所存在的棘手问题较真碰硬不够”问题。厅党委对2014年底工作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活动,针对尚未彻底得到解决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逐项建立台帐,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全力进行攻坚。其中,监狱局部署开展了刑罚执行大检查,自查“假减暂”案件2.5万起,整改了政策落实及业务培训不到位、“三类罪犯”备案不及时、案卷材料不规范等各类问题。戒毒系统共梳理出整改问题78项,完成72项,其余6项正在整改中。根据司法部部署,2017年第一季度,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同时,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加快推进网上办案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办案全程留痕,减少人为因素,以科技手段堵塞执法漏洞,提高执法水平。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司法行政系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时有偏颇”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厅局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认真”问题。一是结合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厅党委一班人利用1天时间,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谈体会、谈认识,进一步加深了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理解和把握,提升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解决了有时民主不足、有时集中不够,致使有些工作战线拉得过长,影响决策效率等问题。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科学界定了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完善了会议研究和决策程序。同时,督促指导监狱局、戒毒局、警院党委结合自身实际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各级党委会议事规则和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科学界定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为各级党委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组织各狱所党委对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等问题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加强对狱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教育和监督,及时纠正相关问题,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杜绝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的发生。四是针对有的基层党委存在议而不决现象,充分利用厅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契机,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特别是对于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方面,有时民主不够、集中不够,以及班子成员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关注研究不够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
5、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多”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问题。厅党委深刻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重要的风向标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是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的根本所在。一是积极做好干部轮岗交流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在完成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后,积极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于2016年底重新启动了干部人事调整工作,坚持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前移审核关口,动议即审,该核早核。2016年12月以来,调整交流、选拔晋升厅局机关、直属单位20名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28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同时,完成了4名正处级领导职务人选、13名正处级非领导职务人选、6名副处级领导职务人选推荐、考察。还配合省委组织部对4名省管干部进行了调整。结合省司法厅机关机构精简、整合实际,对6名正处级领导干部、4名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12名副处级干部,进行职务调整、重新任命。同时,研究制定了《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二是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整改工作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积极整改。全系统共审核干部档案12987卷,累计对1895人的出生日期、228人参加工作时间、205人入党时间、225人学历学位进行了重新认定,补充履历表、调整工资表、干部任免表8925份。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加强教育,严格措施,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通过摸底核实,对存在问题的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6、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厅机关党委换届不及时,投入力量不够,机关党建工作主要依靠厅政治部来推动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向上级交纳党费不及时、不足额”问题。一是2016年11月,厅党委在启动干部调整工作后,及时选配了1名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2名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选调1名熟悉党建业务的同志充实到机关党建岗位,进一步厘清了机关党委和政治部的职责,并于5月11日召开换届大会。二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请示沟通,修订了直属单位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收缴比例、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进一步规范了系统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全系统各级各单位,对2008年至今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了认真核算,并严格按照党费缴纳比例组织党员进行了补交。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制度落实不够好,部分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等流于形式。一些党员干部党的知识匮乏,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个别基层单位至巡视时没有成立党组织”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对党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对于7个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建立了整改台账,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严格落实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坚持以考核促落实,结合2016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对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制定《河北省司法厅2017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安排意见》,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干部轮训、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指导监狱戒毒系统分别制定了党员干部培训规划或实施意见,对全系统党务工作者、支部书记和党务骨干进行轮训,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的知识匮乏、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指导基层党委制定工作标准,向全系统推广上板城监狱党建“五来”工作法(支部牌子挂出来,党员身份亮出来,典型模范树起来,作风引领显出来,活动阵地建起来)和石家庄监狱“党小组建在班组上”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指导北戴河警官培训中心按照《党章》规定和有关要求,及时成立中心党支部。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省司法厅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深,成立的主体责任办公室职责不明确,措施不具体,仍依靠驻厅纪检组来完成反腐倡廉的日常工作。有的基层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分析少、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驻厅纪检组“三转”尚未落实到位,基层纪委书记分管行政工作、监督企业生产的现象普遍。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问题。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召开厅党委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部署,分析研判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切实增强厅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实行对承担的主体责任“签字背书”,细化11个方面27条措施,强力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研究制定工作职责,对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由厅直属机关党委担负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的职责,有效促进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之间的衔接。另外,3月7日前,组织专门考核组,对全系统5个副厅级单位和26个省属狱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时任厅党委书记、厅长穆思山同志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就落实主体责任对全系统各级“一把手”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履责、督责、传责、问责,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到基层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厅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和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发挥驻厅纪检部门的作用,由厅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带队,先后6次深入基层狱所督导调研,听取基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针对有的党委对党风廉政工作研究分析少、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有力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三是积极推进纪检部门“三转”。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完成了由原厅纪委向驻厅纪检组组织机构转化。研究印发了《关于建立驻厅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若干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召开驻厅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明确各自职责,确保“两个责任”无缝对接。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推进纪检部门“三转”的要求,进一步重申和强调了各直属单位纪委书记要专司其职,不参与所在单位其他业务工作分工,不兼任所在单位其他领导职务,不分管所在单位临时性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发挥作用,有效解决了工作分散、聚焦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目前,监狱局领导班子和各狱所领导班子正在调整中,河北联宇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和集团各子公司董事、监事也将随之调整。监狱局党委拟待两级班子调整完成后,将更换纪委书记担任企业监事工作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一并进行。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拟于近期召开厅直属机关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新一届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人员力量。
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基建项目违规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监狱系统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厅党委从行政财务和企业财务两方面进行了整改。在行政财务上:一是印发了《财务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财务大检查,主要检查内控管理、私开账户、白条入账等6项内容。同时,结合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账户专项年检工作,在全系统开展账户专项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账户管理。目前,已完成全系统73个监狱行政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其中补办25个账户审批手续,撤销10个账户,另外,根据规定新开立6个党费账户。二是召开全省监狱系统监狱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对财务检查工作进行再调度,进一步加大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力度,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要求各直属单位对私自开设的银行账户和入账白条,依法依规进行彻底整改,今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内控规范建设。结合省财政厅要求,督促各狱所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防范财务风险的长效机制。在企业财务上:召集全省各狱所企业财务负责同志及主要会计人员,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进行通报,并全面开展企业财务自查活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集中开展整治。同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对监狱企业资金支出管理力度,坚决防止各种违规行为发生。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监狱系统基建项目管理混乱”问题。厅党委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狱建设,要求今后各狱所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维修改造项目,必须严格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规范全省监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项目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二是针对存在的基建项目建设随意、未批先建,有的项目未立项、未列入财政预算、未审计验收问题,责成各狱所对本单位的2013-2015年建设项目进行梳理,针对2个手续不完备的单位,督促补办相关手续。三是要求监狱局、戒毒局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审计委员会,加强对本系统审计工作的领导;各狱所全部配备审计员,对本单位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资产处置、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内部审计,把好第一道关口。四是责成监狱局对全省监狱备勤楼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完成自查的19个单位中,有8个单位存在干警备勤楼项目10个,8个项目已办理完成建设手续,2个项目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同时,督促各单位完善干警备勤楼立项手续,推进办理建设手续工作进度,并责成各单位继续摸排、查清问题、抓好整改。
10、关于“权力寻租现象时有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警以权谋私时有发生”问题。厅党委经过深刻反思认为,近些年队伍中出的问题,虽然发生在基层、发生在个别领导干部和基层干警身上,但根子在厅局党委,根本原因是责任压力传导不够,还需要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坚持从严教育。结合“警醒日”、“党章学习日”、“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狠抓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引导和约束养成,确保遵规守纪、令行禁止。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制定出台《刑罚执行考核细则》《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卷及法律文书审查标准》《河北省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在全省监狱集中3次开展刑罚执行大检查活动,整改不规范问题30余项,进一步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在计分考核方面:下发了《关于开展计分考核罪犯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部押犯的计分考核情况进行了自查,举办了计分考核专题培训班。在罪犯病历监管方面:成立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医疗案卷审查小组,从专业角度严格审核把关,截至2016年底,已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审查案卷35份,退卷2份,确保了执法工作依法依规。三是全面加强监督。自觉接受驻狱所检察部门监督,全面推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参与减、假、暂案件的评审监督,进一步深化狱所务公开,上网公示执法文书2.5万余份,公开减刑、假释结果2万人次,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800余起,19个单位实现狱内同步直播庭审,聘请社会执法监督员214人,参与监督减、假、暂等执法案件办理300余次。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促进了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批工作随意性较大”问题。厅党委坚持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审批、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强化管理职能,将省厅原司法鉴定管理处与原国家司法考试处合并,组建新的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强化了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二是狠抓制度规范,制定出台《河北省司法鉴定现场考察办法》《司法鉴定行政许可流程规范》,明确工作标准和流程,明确行政许可时限,确保了整个行政许可工作程序有序开展。三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原省厅4项处罚权和25家省直机构的直接管理权,全部下放至市、县,有效提升了行政监管效能,同时,积极探索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实现行政许可全流程公开化、透明化。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厅党委深刻认识到,“四风”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和复杂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抓细抓长抓常上下功夫。一是针对个别单位、少数人员仍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扎实的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的紧急通知》,严明相关纪律和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二是针对某单位领导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出的加油票、过路费问题,对该领导同志给予党纪处分,现正在履行处分程序。三是针对某单位机关食堂以接待企业客户和地方客人为名,购置招待用酒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加大督查力度,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狱所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明察暗访60余次,有力促进了全系统作风转变。
(四)关于监狱系统的其他问题
11、关于巡视组移交驻厅纪检组和组织部门的查办事项。厅党委坚持集中管理,集中力量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妥善处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1件,已处理11件。其中,初核8件、立案2件、暂存1件、了结0件;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8人。
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努力开创河北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当前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必须贯穿巡视整改任务始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要用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提出的“四个加快”“六个扎实”总体要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论述,确保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政治立身、政治为本,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做讲政治、讲忠诚的知行合一者。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为戒、为鉴、为训,加强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运用好党内政治生活的“金钥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二)在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部署,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持续开展后进党组织集中整顿活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围绕落实省部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召开全系统反腐倡廉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积极履责、督责、传责、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断强化党内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以“关键”抓“关键”,以“少数”管“少数”,一级带动一级,真正将上级监督的威力彰显出来。同时,充分发挥党内同级相互监督的作用,积极推进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化、常态化;改进党内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加大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力度,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三是要把握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既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行为,又着眼于“微腐败”,严肃查处干警徇私执法、法律服务人员不当执业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违纪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在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落实、推动突出问题清零见底上下功夫。厅党委将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全年深化作风整顿的重点内容,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真正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加强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防止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严肃约谈整改滞后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三落实;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具体事项,揪住不放、坚决处理,确保整改落实率、线索处理率达到100%。特别是对于巡视组指出的“相关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基建项目违规问题突出、私自开设银行账户、白条入账、公务接待、部分监狱以建设干警备勤楼名义,未办理审批手续,违规建设住宅楼并出售、减假暂方面权力寻租”等重点问题,厅党委将持续保持高度关注,进一步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调查和了解,如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各级党委要在前一阶段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认领责任,围绕查摆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列出清单,细化整改措施,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
(四)在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省委提出的“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要求,把正确用人导向鲜明地立起来。一是把好选人用人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同时,强化党委班子集体把关作用,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杜绝程序空转,不让别有用心者有机可乘。二是严明选人用人纪律。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不正常行为。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围绕干部选任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实施选任工作全程纪实,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监督。严明用人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同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真正使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
(五)在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巡视组指出的三个方面问题,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治吏的长效机制。一要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要一以贯之的长期坚持下去;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完善、有漏洞、效力不强的,要逐一修订完善,使现有制度更加科学系统有效。二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把好授权用权治权的关键节点,紧扣选人用人管人的重点关口、查纠“四风”的薄弱环节,聚焦管党治党履责的重要事项,健全重点岗位和关键工作环节制度体系,把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三要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制度不执行,执行制度搞变通、打折扣、耍两面派的,要严肃查处,从严问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至11月6日)。联系电话:0311-8860751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11号河北省司法厅政治部;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ftzzb@163.com。
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