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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协机关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07 15:05: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5日至9月2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河北省政协机关进行了巡视,12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协机关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实抓好

    省政协机关认为,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直指病灶、一针见血,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提出的要求切中要害、对症下药,为我们指明了整改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省政协机关完全赞同巡视组意见,坚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务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和巡视整改要求。在听取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政协党组马上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整改原则和要求。付志方主席强调:“要落实责任抓好整改,要坚持实事求是抓好整改,要立足长远抓好整改”。随后,省政协机关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机关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郭大建秘书长在会上强调,一定要从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政治高度,从推动政协事业新发展的现实角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新要求、新部署上来,落实到抓好巡视整改和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中来,不断提高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行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彻底把问题改好、改实、改到位。通过动员部署,机关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形成了广泛共识,凝聚了整改合力。

    (二)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省政协机关严格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自始至终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郭大建同志任组长,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组长宋连军同志、省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蒋树平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巡视整改的组织、协调、推动和落实。二是精心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在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原原本本认领、逐条逐项研究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制定了《省政协机关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三个方面七个主要问题,分解为29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做到问题一项不漏、措施分解到位、任务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开门整改。督促各部门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对重点难点问题予以具体指导,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注重采纳提案、社情民意、建议案中有关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实化整改效果。

    (三)坚持层层压实责任,环环相扣抓好整改落实。办公厅、研究室和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自觉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郭大建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查找共性问题在本部门的具体表现,切实担负起本部门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关迅速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合力整改的格局,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认领、件件有落实。坚持落细落小,实行销号管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问题,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定措施、堵漏洞,着力在抓根本、管长远上下功夫。一是坚持五个结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问题、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巡视发现的问题与自我查找发现的问题、眼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筑牢理想信念基石,拧紧思想总开关,注重用机制规范工作运行。二是抓好建章立制。对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要求,系统梳理各项制度规定,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在针对问题改、依靠制度立上下功夫。三是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定期通报、及时纠正、严格问责、严肃处理,切实以严格的监督,让各项制度立起来、真管用。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不够突出”的问题

    (1)针对“机关党组织领导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党建体制职级不对称”问题。2016年10月,在机关各党支部(总支)换届时,对研究室、各专委会等10个单位的党支部升格提级,由原处级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提格为厅级委员会党支部,由正厅级部门一把手担任党支部书记,理顺了党建体制职级,优化了班子结构。

    (2)针对“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统领作用不够”问题。2017年2月,召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充实了机关党委工作力量。以机关党委名义印发了《省政协机关党组织设置意见》,提高了机关党组织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水平。

    (3)针对“有的党支部无支部委员,班子不健全”问题。通过支部换届,依照党章党规要求,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部门均成立了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成立了支委会,按比例分别选举了3至5名支部委员,并设置了纪检委员。

    (4)针对“支部履行党建职能作用不到位”问题。一是不断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二是坚持和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党员管理监督,严格组织纪律。四是强化服务党员和服务群众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

    (5)针对“机关党委没有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机制”问题。探索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新办法,努力健全党建工作考核长效机制。2017年1月,制定了《省政协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量化管理。

    (6)针对“有的党支部没有专门研究过党建工作”问题。各党支部已全部制定了2017年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了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建立了党建工作台账。

    2.关于“在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创新力度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7)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有‘二线思想’,对工作的标准不高,对班子和队伍的要求有所放松”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把激情工作、甘于奉献作为人生价值追求,把奋发作为、夙兴夜寐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和思想境界。二是抓好正反典型,褒扬先进,对为官不为、懒散拖沓的后进典型通报批评,营造“鄙视惰性、崇尚勤奋”的浓厚氛围。三是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严厉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突出问题,狠刹纪律松弛、自由散漫之风。四是建立省政协机关和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排查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方面、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严管厚爱”。

    (8)针对“督促落实党组安排工作上有时存在拖拉现象,有的工作缺少严格的督促检查,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问题。一是办公厅出台了《省政协重点工作督办落实办法》,把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党组会议、主席会议议定事项以及省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实施分类建账、动态管理,跟踪督办、专项考核。年初,办公厅、研究室结合部门职责,对党组工作要点进行分解立项,逐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建立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台账;每月月底机关各部门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填写省政协年度重点工作台账进度月报表,报省政协主要领导;每季度末,办公厅汇总机关各部门月报情况,调整完善工作台账;年底前,机关各部门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专委会工作总结提交年度政协全会前的常委会审议;办公厅将年度重点工作纳入机关各部门绩效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销号一项、考核一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机关各部门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考核定档的依据,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二是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和机关各部门建立重要事项沟通报告制度,对党组的重大工作部署,各部门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限期整改,对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

    (9)针对“个别室委的年度工作安排只在整体工作中体现,没有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要点或计划”问题。根据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各部门严格认领任务并细化实施步骤,制定科学合理的部门年度工作要点。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围绕党组工作要点对机关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党组政令畅通。

    (10)针对“各部门之间工作不平衡,对重要和敏感问题监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报告制度。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对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两报告”范围人员的信访举报件,要求各部门及时报送;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应当发现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不报告的,对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交办的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函件敷衍塞责、无理拖延的,实施问责。二是机关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加大对重要和敏感问题的监督力度。各专委会以调研、视察、委员活动日等为载体,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和敏感问题,组织委员以调研报告、提案、社情民意等形式,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三是加大机关各部门沟通协调力度,营造协作配合、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农委建立了每季度对机关各部门问询机制,征求对农委工作的建议,积极吸纳其他部门好经验好做法;文史委以文史馆、文史书苑等平台为载体,加大同其他部门联合开展调研、协作征编文史资料的力度;办公厅信息处加强与纪检组和财务等部门的沟通,强化对信息化建设经费及政府采购的监督,对开支项目、开支标准按照财务制度认真审核把关,自觉接受审计、监察和财务监管。

    (11)针对“团结统战功能发挥还不充分,委员履职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把握各种机会,密切和委员的联系。港澳台侨和外事委针对港澳委员和政协全会海外列席人士常年身居海外、居住分散、集中不便的实际,通过邮件、微信等信息手段切实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利用省政协全会和常委会召开之机,积极为港澳委员、海外列席人士与省内企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委员与省内企业之间共签订19项合作意向。二是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好委员的学习。通过编发电子期刊、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的最新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部署,方便委员知情明政,进一步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三是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委员参加视察、考察和调研等活动。人资环委通过开展走访委员活动,广泛征求委员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2017年重点调研课题进行协商、讨论,为顺利开展重点调研、视察奠定基础;文史委组织部分委员参加了省政协重点调研,参与了《群星河北》一书的插图创作,就古村落保护和利用开展了专题视察;财经委组织委员和专家学者赴厂矿企业实地视察,适时听取委员和专家学者对重点调研的意见和建议;农委召开了农民合作社发展专题研讨会,组织委员赴平山葫芦峪就山区综合开发开展视察活动;社法委把参与立法协商作为推进法制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组织委员就《河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征求意见稿)》、《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河北省绿化条例(征求意见稿)》、《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协商,参与委员、专家15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200余条,受到起草单位的一致好评;民宗委举办了“2016京津冀民族企业协同发展座谈会暨京津冀政协民族宗教界书画展”活动,组织三地政协委员围绕民族企业协同发展和书画艺术交流,进行深入研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言献策,为三地政协委员合作交流搭建了平台。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探索激发和保护委员履职积极性的有效机制。研究室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注重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了省领导批示反馈机制,调动了委员的积极性,使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成为委员的经常性工作和自觉行动;教科文委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节日,定期举办委员活动日,并不断改进活动方式,激发了委员履职热情;民宗委健全完善了委员履职管理制度,围绕视察调研、撰写提案等六个方面,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统计通报,调动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五是进一步建立完善联系委员等相关制度,强化服务功能,为委员发挥主体作用营造和谐、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六是加强提案征集和办理,并通过建立刊物平台、增设专家讲堂,表彰先进个人,激发了委员工作热情,促进了提案质量的提高。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现象”的问题

    (12)针对“理论学习坚持不经常,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学习教育满足于上级安排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党员活动较少,形式比较单一”问题。一是打造“最红星期五”党员学习活动日,将每周五下午作为省政协机关党员学习日,集中开展学习探讨、专题党课、廉政警示、共建共创、组织生活,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二是不断丰富政协讲堂的形式和内容,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为机关党员进行各类专题讲座;注重讲课效果,适应不同需求,组织开展小型、灵活、多样的“深度讲座”,增强针对性和吸引力;更加注重突出“党”味,开办“书记教书记”讲座,请党组领导同志、政协委员中的优秀党(组)委书记为机关党务工作者讲课,提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创新党员培训机制,统筹资源,互借优势,坚持每年在中组部确定的国家级教育培训基地集中举办机关党员干部培训班。四是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员干部到全国政协机关、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学习党建工作经验,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五是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收看录像辅导讲课、实地参观学习和座谈交流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六是创新学习形式,充分利用河北政协门户网站和微信等信息化传播平台,组织开展学习。

    (1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存在业务会代替支部会、支部会代替‘三会’、民主生活会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对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留存等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党委工作人员不定期列席各支部“三会一课”,每月抽查各支部档案资料留存情况。二是规范党支部学习笔记制度,分设党支部学习笔记A本、B本。A本即全省统一推行由省委组织部监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以落实“三会一课”为主,以手写方式记载党支部学习和活动情况;B本以学习党的统战工作、政协工作和省委、省政协领导同志讲话内容为主,以电子方式记载党支部学习和活动情况。A、B本记载内容互为补充、各有侧重。机关党委每月调阅、检查各党支部A、B本党日活动的记载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党支部建设内容,杜绝党支部学习和活动不记载、晚记载的问题,确保各党支部党日活动、集体学习随时经得起看、经得起查、经得起问。

    (14)针对“有的党支部除参加机关党课外,未安排支部党课”问题。把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化,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支部每年至少上4次专题党课。

    (15)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党费”问题。一是制定《省政协机关党委关于加强机关党费收缴工作的意见》,从制度上根除党费收缴不主动、不及时、不足额的问题,要求各党支部严格党费收缴工作,必须每月严格按标准收缴。二是认真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截至2016年11月8日,排查党委1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26个,共排查党员416人。须补交党费已按规定全部足额补交,须上缴党费已按规定上缴。省直工委有关部门对省政协机关认真、主动、按时、足额完成机关党费排查、收缴工作给予了表扬。

    (16)针对“未单独设立党费账本和银行账户”问题。单独开设了党费专户,设立了党费账本,专人负责。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2.关于“干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7)针对“先任用后核实个人事项报告、违规进人”问题。一是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新的政策规定重新修订《省政协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理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拟定的考察对象先核实个人事项报告,再进行考察、研究,核查未通过、档案有问题的一律不上会。二是认真完成违规进人专项清理工作。经省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对省政协招待处(中山宾馆)4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批准个别调入的另册管理人员进行登记。按照省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的清理意见》,会同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对这4名另册管理人员组织了专项考试考核,4名另册管理人员均考试合格,按政策纳入正常人事管理范围。

    (18)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干部档案专项核查中对年龄存疑、学历存疑、录干存疑的个别干部认定不够严格”问题。一方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凡提必审”原则,严格审核干部档案,对年龄存疑、学历存疑、录干存疑的进行全面审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对材料不全的,及时迅速查找补充,坚持做到档案审核过关后,再履行干部任用程序。另一方面按照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回头看工作,特别是对巡视反馈的存在问题的干部档案进行重点审核。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干部档案材料缺失缺项问题,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从机关抽调专门工作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新梳理了档案材料的缺失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查找补充,特别是把1999版干部履历表和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了集中补充、装订;针对个别干部档案关键信息存疑问题,对于省委巡视组点名提出的6名同志“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情况,我们曾在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期间集中力量进行了认定,并在此次回头看工作中根据巡视反馈情况进行了完善。

    (19)针对“个人事项报告漏报、少报”问题。一是立知立改,对重点核查、随机抽查的个人事项结果,及时与干部本人填报的情况进行比对,对存在漏报、少报情况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自2013年至今,共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10次,其中随机抽查3次,拟提拔考察对象重点核查7次,共涉及84名干部,其中正处级干部16名,副处级干部50名,正科级干部18名。经对比核实,如实报告的干部共59人,占70.24%,存在漏报或填写不规范情况的25人,占29.76%。根据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补报并书面说明的16人,漏报情况比较突出经本人说明情况后提出批评教育的4人。二是提前预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纪律的通知》和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特别是今年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之后,为使党员干部高度重视,熟悉政策,明确要求,确保2017年集中填报个人事项时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机关以省政协党组名义召开处级及以上干部大会,对中办、国办关于个人事项报告的两项法规进行专门学习,并安排工作人员对与会同志进行培训。省政协秘书长郭大建同志代表省政协党组在培训会上讲话,从思想认识、内容把握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0)针对“落实主体责任的体制不顺,行政和党务的责任主体不统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好”问题。通过机关党委换届,调整和充实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等党务干部,对机关内设机构研究室、专门委员会等10个正厅级单位党支部书记人选进行了“升格提级”,由原来的正处级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调整为部门厅级“一把手”担任,责任主体得到进一步明确,做到了党政“一肩挑”、责权相统一。

    (21)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有的对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有的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进取精神弱化”问题。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廉政教育每月一课制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三是认真宣传贯彻并严格执行《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四是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加强对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考核,把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2.关于“纪检组、机关纪委发挥‘探头’作用不够到位”的问题

    (22)针对“制度不完善,缺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风险防控体系、监督问责体系不健全”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建立监督执纪问责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一个机制、八项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纪检组和机关各部门职责,使落实责任全覆盖、不空档,做到无缝对接,实现了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二是起草了《省政协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清单、问责清单。三是起草了《关于建立重要事项监督制约机制的意见》,推动各部门制定权力事项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职权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有效防控风险。

    (23)针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仍然存在习惯做法和惯性思维,在工作思路、方法、精力上调整不快,对机关违规发放福利补贴、下属单位违规违纪问题、个别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没有做到及时提醒、坚决制止”问题。一是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落实党组关于支持省纪委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把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移交机关相关部门承担,纪检组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二是对苗头性问题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三是严格执行“三项谈话”实施办法,不断加大廉政谈话、核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工作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4)针对“执纪问责意识不够强,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有欠缺,对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敏锐性不够,三年来运用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还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的各项制度,提高执纪问责意识。二是建立完善纪检组与机关职能部门工作联动制度,建立完善对机关纪委指导监督制度,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报告制度。三是通过谈心谈话、约谈函询、接受信访举报、抽查个人事项报告、加强同省纪委纪检监察室和巡视办工作联系等,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和政治敏锐性。四是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立案审查,绝不姑息。2016年底,处理了1名正处级干部档案年龄不实及操办女儿婚礼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的问题,经省纪委同意,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

    3.关于“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的情况仍然存在”的问题

    (25)针对“违规或超标准发放防暑费、值班费等福利、补贴”问题。2015年按照全国和河北省总工会出台文件规定,取消了防暑费发放,2014年10月、2015年5月分别取消了机关和车队值班费。

    (26)针对“招投标、采购程序不规范,先施工后补办招标手续”问题。严格招投标、采购程序,对2013年以来程序不规范的机关立体车库工程、配电室改造工程和天燃气改造工程进行了及时整改和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政协机关工程改造和大项采购的管理,制定了《省政协机关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办法》和《行政处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政府和省政协相关规定执行。

    (27)针对“购置办公用品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结合机关实际,制定了《省政协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二是对机关现有办公用品进行了清查。三是新购置一套“办公用品管理软件”,对办公用品实行电子化管理。

    (28)针对“固定资产账表不符、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问题。一是重新对《省政协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摸清了机关资产底数。按照规定,对盘亏的办公设备资产已经领导批准进行处置并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对盘亏的车辆资产已经领导批准并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待报废的资产已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9)针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机关往来款项(暂存款)主要包括文史委文史研究费、农村小康建设课题费、全国政协拨入视察费等,按照资金性质这部分资金每年仍要继续使用。

    巡视组巡视期间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省政协机关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我们将坚持思想认识不放松、整改力度不减弱,确保扎实有效地抓下去、改彻底。在巡视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为推动政协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党的领导,不断促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

    (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关于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懒散浮”。健全机关纪委工作体制机制,发挥机关纪委在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架起党的纪律的“高压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积极支持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扎紧制度的笼子,着力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联络服务委员、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

    (四)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提高政协履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好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各项部署,围绕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献计出力,精心谋划好今年省政协议政性常委会、重点课题调研及其他各项重点工作安排,确保省委决策部署在政协机关落地落实。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工作和协商民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深入研究政协机关工作规律,完善方式、健全机制,不断提高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认真总结集中整改工作,及时将阶段性的有效举措转化为规章制度,将成功的做法运用到加强机关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以这次巡视和整改为新的起点,巩固和发展已有成果,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提高到新层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日至11月6日)。联系电话:0311-87907935,0311-87802202;邮政信箱(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北大街58号河北省政协人事处;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hbzhxhr@126.com。

    河北省政协机关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