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07 14:59: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5日至9月15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信访局进行了巡视。12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信访局局务会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刘志鹏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了局务会,认真学习赵克志书记在听取第十二轮巡视工作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逐条研究巡视反馈意见,迅速把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省委巡视组要求上来,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重要内容,作为省信访局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以坚定的政治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抓好整改。局务会认为,省委巡视充分体现了对我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指导,解决巡视指出的问题是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为此,我们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严肃认真正视问题,剖析根源,将整改过程变成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弥补短板的过程,变成提振精神、奋发有为的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巡视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务会积极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志鹏同志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厅级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整改办”),由机关党委书记、副局长秦占宏同志任主任,厅级干部金立周、胡师彪、申钰彬同志任副主任,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负责任务分解、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刘志鹏同志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局务会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处室整改第一责任人,主动履职尽责。通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形成了全局通力协作、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细化整改方案,全面深入推进。局务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冀信〔2016〕51号),刘志鹏同志对整改方案亲自把关,对整体工作亲自部署,并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对存在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局整改办将巡视组提出的三方面主要问题和五项意见建议,细化分解为25项整改任务,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巡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各分管局领导和责任处室对照整改方案,逐项抓落实。对即知即改的进行立整立改,对带有普遍性、共性的问题,注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及时写出情况报告,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节点、按步骤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办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务会带头整改,采取有力举措,确保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跟踪督办到位。刘志鹏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首先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履行整改职责,先后主持召开6次局务会、1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局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一听取每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解决。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共同研究、共同整改,带头推动分管范围整改问题的落实。同时,我局多次主动向省委巡视组、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省直工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单位汇报沟通,对有关整改事项进一步核对原始资料,研究适用法规政策,审定处理意见。局整改办对各项整改任务建立了专项台账,挂账督办、对账销号,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汇报,对重点问题即时调度,对整改进度慢的处室挂牌督办,对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的退回整改,做到全程监督检查,逐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局领导班子建设不够规范,党组织的领导机构有待明确”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直未明确局务会成员职数和人员,厅级干部均自然成为局务会成员”的问题,我局向省委组织部呈报了请示报告。根据省委组织部答复,经我局研究,明确局长、副局长为局务会成员,其他厅级干部为全程列席人员。
2.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工作合力不够”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局班子成员之间缺乏沟通配合”问题, 2017年1月24日,在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各局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就上述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根源,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会后,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结合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制定了相关改进措施,修订完善了局务会议事决策规则。
3.关于班子成员“有的在干部任用时不考虑大局”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依据《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大局意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自我要求不严格。存在副厅级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我局向省纪委作出深刻检查,局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副厅级干部使用的超标用房已全部交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并对局机关全部办公用房进一步核查清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全部整改到位。副厅级干部办公用房规定面积24平方米,现实际使用面积15.5平方米,符合使用标准。
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在信访接待中有随意性”问题。
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工作程序,印发了《关于改进来访接待工作的具体措施》(冀信〔2016〕54号),坚持以程序规范工作、以制度管事束人。做到来访必登,登记和录入内容一致,切实严格工作纪律,严禁接受基层宴请。
6.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经查,涉及此事的一名厅级领导干部已于1月24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并表示一定引以为戒,不再发生漏报问题。
7.关于“有的处级领导干部不经请示擅自印制局务会纪要”问题。
经查,2015年5月15日,局办公室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协调调度石家庄市桥西区润德金帝市场问题后,经请示主管局领导印发了《石家庄市桥西区润德金帝市场信访问题调度会议纪要》。该来访事项涉及有关企业改制问题已经法院判决,系涉诉事项,按照“诉访分离”原则,信访部门不予受理。协调调度该事项并印发来访调度会议纪要,属于越权行为。局务会对该同志进行了警示教育,局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其本人已在局务扩大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局务会抓党建工作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局务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较少。在2015年29次局务会、92项议题中只有一项议题研究党建工作”问题,我局制定印发了《中共河北省委信访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冀信〔2017〕3号)(以下简称《加强机关党建若干规定》),明确局务会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局务会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指导。
2.关于“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组织不健全,未按规定改选换届”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于2016年12月28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配齐了机关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并向省直工委报告备案;机关各党支部在巡视结束前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换届。
3.关于“党组织工作不扎实,存在作用弱化、功能虚化现象”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局领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好。‘四晾单’活动中,晾下不晾上,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够”问题,我局在《加强机关党建若干规定》中,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严格局领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关于“晾下不晾上,局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够”问题,2016年12月29日、30日在局务扩大会上,每位局领导对分管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既总结成绩也直面问题,提出明年打算和改进措施,并面对面征求班子成员和各支部负责人意见建议,通过深入“晾晒”,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
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基本是应付上级安排,局务会对此没有进行督导”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在《加强机关党建若干规定》中,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5.关于“党员管理松懈,党员作用发挥欠佳。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庸、懒、散、拖、浮’等现象”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讲学习、守纪律、强素质、比贡献”“做合格党员、创一流业绩”等活动,全面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同时,深入实施目标绩效管理,建立机关全员责任体系,推进差异化考核,切实发挥奖优策劣、提高效能作用。今年年初,局机关召开了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交流经验,选树标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营造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通过一系列作风整顿措施,机关中存在“庸、懒、散、拖、浮”现象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局机关精神面貌的改变、服务效能的提升。
6.关于“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任程序,制定《关于落实“凡提必核”的意见》(冀信干字〔2017〕2号),对拟提拔人选实行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廉政把关“双签字”制度,坚决把有“硬伤”的干部挡在门外。
7.关于“档案专项核查不严格”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局干部档案进行重新审核,深入细致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并请参加省委巡视负责档案审查的专业人员对我局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存疑问题进行现场审核指导,切实提高档案审核质量。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8.关于“档案材料缺失、不规范”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局干部处在局务扩大会上作了深刻检查,表示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档案管理。对2014年、2015年未归档的《年度考核表》全部予以归档。对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专用任免审批表、认定表未归档的,已按要求归档。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共河北省委信访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冀信干字〔2017〕3号),对档案材料的收集、审核、归档、整理、查阅及调取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
9.关于“存在超配处级干部,巡视前超配1名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问题。
巡视前我局超配1名处级非领导干部,系2012年7月调整干部时,已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准许,也是2013年以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工作遗留问题。今年3月我局调出1名处级非领导干部(调至省纪委),该问题已解决。
10.关于“存在违规进人”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16年9月,我局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2名当事人组织闭卷考试通过后,补齐相关录用手续,已按程序和归口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11.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
事发当年,局干部处已责成当事人就相关少报、漏报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其中,对问题较严重的1名处级干部由局主要领导责成干部处负责同志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够,推动力不够。没有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局务会没有专题研究部署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上没有强调过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的‘签字背书’与‘一岗双责’的‘责任状’混淆,落实‘主体责任’缺乏相关制度办法”问题,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冀信〔2016〕31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冀信〔2016〕48号)、《加强机关党建若干规定》,成立了省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同时明确,今后凡召开全省信访工作会议都要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并形成文件。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无分解、无分工、无清单,上下级之间未签订责任状,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分工,形成了责任清单;上下级之间签订了责任状;对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
3.关于“班子主要领导对省纪委、省直纪工委转交的部分问题线索没有签署明确表态意见,也未查办到位”问题。
就上述问题,经局务会研究,将部分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向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报审,并按纪检组意见,由局机关纪委逐案重新审核。经审,有关事项已查办到位,对办文程序不够规范严谨的情况已予补充完善,并经局主要领导审签把关。
4.关于“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监督执纪不到位。局机关一直未设纪检机构或专职纪检干部,由局机关党委代行纪检职能,工作缺乏力度,近年来从未查处过违纪人员”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16年12月28日成立了机关纪委,选出了机关纪委书记和三名委员。目前,省编委办申请批复了我局机关专职纪委副书记领导职数1名,将于近期干部调整时配齐。局机关党委起草了关于岗位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的责任台账,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并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做到教育、提醒、监督常态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和问责,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整改。
5.关于“驻京联络处人员在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情况下报销打的费,违反《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问题。
驻京联络处工作人员在领取交通补贴后,按规定不应报销打的费用。经认真核算,由当事人将违规报销的打的费全部退回。同时,局机关对差旅费报销范围、审批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我局将驻京联络处原来所属事业单位应登未登的资产已全部登记入账并移交完毕;由于该单位作为事业单位注销程序比较复杂,我局已成立相关清算小组,正在按照事业单位注销的流程和规定,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资产审计,登报声明,尽快将该中心资产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同时,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冀信〔2016〕53号),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固定资产。
7.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局机关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违规用现金支付”问题。
我局对上述未刷卡票据逐一核实,并认真分析问题成因,除少数地方不具备刷卡条件外,多数情况系机关一些同志对刷卡结算的认识不足,自觉刷卡意识不强,财务人员把关不严造成。为此,我局制定了《中共河北省委信访局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冀信〔2017〕6号),进一步明确公务卡结算具体要求和使用范围,对在规定结算起点以上不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不予报销,切实提高公务卡结算使用率。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我局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收场”心理,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持续用力,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一些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开展综合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深入落实省信访局《加强机关党建若干规定》,夯实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局务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机关党委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落实机关党建具体责任,机关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把端正用人导向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
(四)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效。全面总结巡视整改工作经验,着重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把解决问题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问题、改进作风,凝聚形成推进工作的正能量,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得到显著加强,使党员干部精气神得到显著提升,使信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日至11月6日)。联系电话:0311-8780122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85号河北省信访局机关党委(干部处);邮政编码:050000;电子信箱:hbsxfjxszg@163.com。
中共河北省委信访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