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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不给“微腐败”滋长空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7-07-16 09:22:17

    “柳赞镇大庄河村党支部书记赵兴绢无偿使用村集体土地经营育苗室多年,其违规违纪行为直接损害了本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日前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查处的一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赵兴绢在村内长期从事海水养殖业,1994年开始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其间从本村村民张某手中购买育苗室自己经营。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赵兴绢没有及时向村委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续期手续,也未支付过土地使用费,无偿使用村集体土地近5年,直至群众举报才被纪委查处。2017年5月25日,经曹妃甸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兴绢党内警告处分,并对柳赞镇党委进行问责。

    近日,曹妃甸区纪委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所站、窗口单位、镇村干部,集中开展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仅一个月,就发现问题线索309个,已完成整改159个,待整改51个,正在调查核实99个,查实6个,有6名基层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