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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建立党风廉政信息化平台
对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实行台账式信息化管理

来源:河北日报发布时间:2017-07-11 08:17:52

    打开电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献县党风廉政信息化平台”,本单位所有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以及相关信息均一览无余地呈现在眼前。

    近年来,随着纠正“四风”力度的持续加大,干部队伍作风出现了明显好转,但个别党员干部打折扣、搞变通,持续纠“四风”、严查“微腐败”仍需发力加压。对此,献县纪委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全省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细化纠正“四风”行为的具体标准,明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具体表现,界定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行为。在此基础上,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为单位,利用政府协同办公平台,对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实行台账式信息化管理。即对每一名公职人员分别建立电子档案,除录入相关信息外,还对在日常监督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相关作风方面问题,全部记录入档,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建立层级预警机制,预防在先。根据公职人员个人报告重大事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因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配偶或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等方面情况,视情形进行绿色、黄色两级预警,并定义相应的触发区间,对进入预警范围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分级处理。如:对绿色警示对象进行短信提醒,对黄色警示对象进行廉政谈话警示,就有关问题及时给予告诫和劝勉,指出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危害,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实行累计处分机制,对症施治。根据公职人员在日常监督和明察暗访中被发现的问题性质及次数“亮红灯”,并逐次给予当事人和相关领导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如:针对机关作风检查中发现的庸懒散拖行为,发现一次亮一个红灯,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对单位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同一当事人存在两次问题的,亮两个红灯,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对主管机关的领导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检查发现同一当事人存在三次上述问题的,亮三个红灯,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对单位主管机关的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同类问题屡纠不改的,建议县委调整该单位领导班子。(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左书忠、曹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