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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七何一承诺”助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7-04 08:19:03

    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环节,为使问题线索得到客观公正处置,兴隆县在集中处置问题线索环节创新实施了被反映人“七何一承诺”自述举措(“七何”,即何时发生、何地行为、何人参与、何因实施、何种行动、何种结果、何种认识;“一承诺”,即针对问题线索作出的一个限时整改承诺),既上紧了被反映人再认识的“紧箍咒”,也拧紧了问题处置的“保险阀”,形成基层“微腐败”治理的有效双重保障。截至目前,兴隆县兴隆共查摆问题1376个,涉及资金4053.97万元。

    “七何一承诺”自述举措要求被反映人对问题线索深剖析、再认识、详叙述,使其真正从思想深处自觉自省、入脑走心,在自述查找中挖细挖透,有效防止了“差不多”麻痹思想和“观风看热闹”侥幸心理,大大增加了问题线索处置的精准性和清晰度,发挥了对前期数据进行确认、为后期处置提供依据的重要作用,有效避免了处置问题出偏差、不准确、过于随意的问题。

    同时,兴隆县纪委正组成问题线索排查专班,结合“七何一承诺”自述材料,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在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后,再提交县专项领导小组审核,最后作出合理合规的处置意见和处置方式。目前,排查专班已提出初步处置意见5类852条。(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