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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问责党组织63个领导干部128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6-27 08:27:44

    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沧州市坚持以问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截至6月15日,问责党组织63个、党的领导干部128人。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传导。抽调64名干部组成16个督导检查组,对部分单位领导不重视、“上热下冷”以及氛围不浓厚问题,实施“解剖式”聚焦督导,对个别单位问题线索“零报告”和位次靠后情况,进行“点穴式”精准督导,直面问题,直击要害,持续加大清理排查力度,督促被督导单位负重加压,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创新督察思路,拓展线索渠道。对上级交办、举报受理、日常检查、“五一”“端午”节点检查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符合审查条件的立即审查,该问责的及时问责。共清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231件,查实132件,正在核查8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96人。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登记,向县(市、区)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102件。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对“私车公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私车公养”涉嫌违纪问题线索627个,分两批将问题线索向相关单位移交。

    盯紧问题查处,确保问责到位。实施快查快处机制,对问责指导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要求各级各部门组织力量优先排查、优先处置、快查快办、限时办结。严肃问责追责,做到“五个不放过”:即问题线索不审查不放过、审查问责不到位不放过、问责标准不统一不放过、查否问题不复查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结合“四个专项”及环保污染、安全事故问责,厘清了多地、多部门、错综复杂的责任认定。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对194件问题进行问责,组织处理15人、纪律处分139人,通报、批评教育等138人(次)。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通报曝光113人(次),起到了问责一人、教育一群,通报一事、震慑一方的效果。(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