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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落细抓在日常
——部分地区纪检干部谈如何把《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布时间:2017-06-23 10:24:22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规则》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和工作规范,只有执行到位,才能真正把纪委的权力关进笼子,保证制度的刚性约束。如何把《工作规则》落到实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约请我省两名纪检干部就细化配套措施,构建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进行了探讨。

    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冯增利:《工作规则》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基本遵循,不可能穷尽所有细节。贯彻执行《工作规则》,需要有配套制度作为支撑,对规则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和流程再造。省市县各层级纪检机关面对的监督执纪对象和具体情况不同,出台配套制度必须摸清底数、因地制宜,紧盯监督执纪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细化措施,形成有效约束。另外,制度体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使制度机制“防护网”越织越密。

    秦皇岛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新宏:《工作规则》规定,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这是构建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秦皇岛市纪委把执行规则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探索推行分设,将日常监督权包括联系指导权从纪检监察室原有的权力中剥离出来,赋予3个执纪监督组,这样就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关系,能够防止执纪人员被“围猎”。从目前来看,各监督组已经开展了多轮监督检查,直接纠正了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在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