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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宣化区:
惩治基层“微腐败” 党政纪处分42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6-13 08:19:51

    “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明确规定:住院诊查费收取标准为3元/天,三级护理费收取标准为2元/天,而宣化区深井中心卫生院则均按5元/天超标准收取,3年来多收取相关费用达16.66万元,院长何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近日,张家口市宣化区纪委对查处的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

    今年以来,张家口市宣化区纪委聚焦群众切身利益,在把握主体责任、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科学研判问题线索三个方面下功夫、做文章,持续发力惩治基层“微腐败”,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点赞”。截至目前,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2人。

    该区明确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部门“一把手”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大线索征集范围,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推动两个专项工作实效。对群众举报及自查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坚持“分类处置”, 切实做到信访举报有受理、查办结果有回音、建章立制有遵循。(张家口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