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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多点发力惩治基层“微腐败” 立案27件处理18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6-08 08:15:47

    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涿鹿县纪委紧盯基层“微腐败”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建立“严查快处”的直通工作机制,全力维护群众利益。目前,该县共核查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34起,立案27件,已处理党员干部18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3人。

    探索“一门受理”机制。成立查处基层“微腐败”协调工作小组,对内最大限度地整合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有关基层“微腐败”的内部数据资源,归口处理举报、移交、督办及研判、分析、梳理等工作,对突出问题进行内部通报和预警,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对外与财政、审计、检察院等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统一受理反映基层“微腐败”线索,在纪检系统内部按规程流转办理。目前,部门共移送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

    采用“挂号交办”方式。协调小组专门建立问题台账,从发现线索起始建档造册、挂号交办。对线索问题实施分级管理,发现在民生资金、惠农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的,优先处置,优先督办,落实重点责任人员,并对移交、查处、结案等处置全流程进行跟踪,待完成之后再作销号处理。

    建立“联动推进”模式。由查处基层“微腐败”协调工作小组统筹县纪委5个纪检监察室、17个乡镇纪委的案件审查工作,在信息共享、案件检查、整改建议等方面进行沟通,既以“严查快处”为落脚点,也通过案情商定确保实现“同案同处”、“不漏案、不枉案”。推行乡镇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由县纪委常委负责,协作区内问题线索统一管理、人员力量统一调配、执纪标准统一规范,采取交叉协作形势,强力核查涉农问题线索。

    完善“监管防控”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规范化管理运行的通知》,加强对社保资金、强农惠农资金、教育补助资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等民生资金规范化管理运行,划出民生资金规范化管理运行“底线”。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流程图、村级公开工作流程图等,规范制度的运行。充分利用民生资金电子监管系统和纪检信息综合平台,及时公布民生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情况,让民生资金“晾晒”在阳光下。(省纪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