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7-04-14 16:37:23
在案件处理中,可能会遇到违纪党员同时具有从轻处分和从重处分情节的情况,这时应当区分从轻或者从重处分的情节,是规定情节还是酌定情节,可按照规定情节优先的原则处理。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某党员符合这条规定的情形,但他在组织审查期间,态度较好,违纪的后果也不严重。前者是规定情节,后者是酌定情节,按照酌定情节服从规定情节的原则,应当给予这名党员从重处分。
此外,如果从轻和从重处分的情节都是规定情节,或者都是酌定情节,那么可能会根据法规规定的相应情节量纪的具体规定,以及纪律审查形成的此类情况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