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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21 08:13:2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4日至5月3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社会主义学院进行了巡视。7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文件和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逐条逐项研究分析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党组认为,省委专项巡视是对省社会主义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次“政治体检”、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党章党规情况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加强和改进学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推动做好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保障。省委的专项巡视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明确具体、务实管用,必须照单全收、全面整改落实;抓好巡视整改是对社会主义学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一次重要考验,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要抓实抓细,以整改落实带动学院各项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省委巡视组正式反馈意见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社会主义学院院长王刚同志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意见。学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李文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姜虹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和4次党组会议,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督办、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与党组副书记、分管院领导认真研究整改中的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督促各部门高标准、严要求地扎实做好整改落实任务。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在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分析基础上,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指导思想、整改责任、组织保障、时间进度等步骤,要求把解决问题的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部门,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三大类15个方面的问题,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定了整改任务分解和时间进度表。院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统一认识,端正态度,通过自查问题、组织谈话、剖析根源、制定措施、认定责任、研究处理、建章立制等步骤,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院党组多次听取责任处室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促各处室制定措施,报送落实结果,确保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着落。同时对已有各项制度根据新情况充实修订,并根据巡视意见建章立制,以长效机制建设使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目前已制定完善了6项制度,另有4项制度将陆续出台,以此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推动了学院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全面从严治党不够,落实主体责任有递减现象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敏锐性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四个意识’有待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差距,正气还没有完全树起来”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敏锐性不够”问题。一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集体学习,并扩大至所有处级干部和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参加,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重要文件精神,以及各项党内法规。党组强调,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强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纪律规矩意识教育。院党组召开学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交流会。党组书记带头作《恪守准则条例要求,扎牢党规党纪笼子》发言。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必须强化纪律意识,在全院做到“六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在学员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三是研究制定《学院干部教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学院推荐选拔优秀干部使用办法》《学院干部教师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等,将是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全面从严治党敏锐性高不高作为干部教师选拔、考核的一项前置硬性规定,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加强管理,弘扬正气,促使干部教师讲政治、守纪律、尊法治、懂规矩,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晰“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并完全纳入监管范围。二是院党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每年1月10日前和7月10日前分别向省委、省纪委和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三是院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四是6月7日院党组召开2016年省社会主义学院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会议还邀请了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并讲话。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四个意识’有待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差距,正气还没有完全树起来”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以科学理论武装全院干部教师头脑,切实补足精神之“钙”。党组书记带头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争做合格共产党员》为题上“七一”党课,其他党组成员都在所属支部讲党课。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组织开展“学习李保国、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活动,在全院掀起学习李保国同志热潮,用李保国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领干部教师。三是结合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深入查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加以落实。党组研究提出了讲政治、守规矩、树正气、聚合力、争一流、做表率的要求,全院干部教师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有了较大提升,风清气正的院风正在形成。

    2.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够强,党组对工作安排有梗阻现象。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缺乏大局观念,讲规矩、守纪律不够,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浮在面上,甚至把自我批评变成变相表扬。学院基层党组织对组织生活重视不够,战斗堡垒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有的党支部生活会不认真、走过场,会议记录有应付检查拼凑后补现象”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够强,党组对工作安排有梗阻现象”问题。一是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党组成员就“凝聚力不够强”问题进一步查摆不足,首先从自身深挖思想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要求党组成员、中层干部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做讲大局、顾大局,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并提出了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和增强院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开展了领导班子成员交心谈心活动,重点加强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坦诚相待,及时消除误会,加强支持配合。二是除了继续坚持《学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外,新制定了《学院院务会议事规则》,理清了党务和政务之间的关系。对于需院党组会、院务会研究的议题,坚持会前沟通酝酿,会上集体讨论,形成集体决策,会后分工负责,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共事、和谐相处,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缺乏大局观念,讲规矩、守纪律不够,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浮在面上,甚至把自我批评变成变相表扬”问题。党组会议提出,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要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征求干部教师的意见建议;党组书记对院党组成员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并报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对剖析不深刻,问题找的不准确的,重新撰写;党组书记要带头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严禁搞形式走过场,严禁把自我批评变成变相表扬,真正达到民主生活会交流碰撞、红脸出汗、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要邀请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参加民主生活会,全程监督。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院基层党组织对组织生活重视不够,战斗堡垒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有的党支部生活会不认真、走过场,会议记录有应付检查拼凑后补现象”问题。一是调整了学院基层党支部的设置,已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把原4个党支部调整为以处室为单位的8个支部(含离退休老干部支部),并在此基础上筹备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以此理顺党组对各党支部的监督管理,确保党组决策政令畅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河北省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机关党委对院党组、各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和规范,并对相关错误立即纠正。三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支部工作台账,并开展了支部“十佳”学习笔记评比活动,定期对各支部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逐项考核。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学院机关党委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不够,检查少、办法少、发现问题少”问题。

    一是党组研究,机关党委履行机关纪检监察职责,并新配备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在机关党委换届时选举产生机关纪委委员,并责令机关党委要进一步严起来、立起来、强起来,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查处;对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党组安排工作的干部教师按照相关规定,顶格处理。二是制定了学院《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2016年党建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对机关党委履行纪检监察责任落实到位的要求。

    4.关于“谋划培训工作不够,教学科研力量不足,缺少对体现社会主义学院特点的教学方式方法的研究。对如何充分发扬河北统战工作优良传统,利用优质资源搞好教育培训和开展重点课题研究考虑较少”问题。

    一是7月26日召开学院教学整改专题会议,要求教学培训工作着力实现“三个统筹”:统筹政治培训和能力培养、统筹学院师资和社会师资、统筹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强化为党的统一战线服务意识,从体制机制、班次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推进改革,把党中央对统战干部提出的要求转化为社院干部教师提高素质能力的新标准,把统一战线各领域的工作部署转化为社院培训工作的新实践。二是落实好省委统战部出台的《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与省委统战部教育培训处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培训任务。三是开展“推新人、开新课、出新意”教学提升活动,上半年,学院推出了5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的新课,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聘请学术造诣高的专家教授来院授课,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四是修订完善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学院《优秀学员评选办法》《教学成果评估办法》,提升培训质量。五是通过每期培训班都召开由院领导参加的开班式、结业式,严格对班主任、班委会管理,召开学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对党外学员的政治引导。六是打造省社会主义学院独有的西柏坡统战文化教育培训品牌。①加快学院统一战线历史陈列馆建设进度,充分运用现场教学资源,深化学员对多党合作历史的深入了解,增进他们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认同。②结合学院“统一战线历史陈列馆”和平山县李家庄“中国统一战线历史陈列展”,举全院之力,打造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为什么接受党的领导的综合型课程——《历史的选择》。③挖掘利用河北优质统战文化资源,经省委领导同志批准,学院成立了西柏坡统战文化研究中心,并发布了首批西柏坡统战文化研究招标课题。目前,已完成学院2016年科研课题——《西柏坡统战文化概论》一书的出版筹备工作。④在《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开设了目前国内唯一的“西柏坡统战”专栏,刊发系列研究文章,有的已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七是建立以西柏坡、李家庄、城南庄、前南峪和涉县为主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以省博物院燕赵文化、涿鹿三祖文化、邯郸邺城文化、承德宗教和顺文化等为主的传统文化教育实践基地,以晋州周家庄等地为主的美丽乡村建设教育实践基地。推出《美丽乡村建设》《西柏坡统一战线》等多项现场教学课程,丰富了教学手段,实化了培训效果,受到学员普遍欢迎。

    5.关于“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干部工作中,有重收入和为创收办班现象”问题。

    为保证培训任务完成,学院从社会上聘请了包括客房服务、厨师、维修、安保等后勤服务保障的临时员工,这部分临时劳务用工的人头费、社保等费用支出,无专项经费来源。学院在首先保证完成计划内主体班次培训任务的前提下,承接了一些兄弟省市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系统单位、省市直相关部门来院办班。另外,2013年至2014年,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存在有的主体培训班未办或个别主体班次培训时间缩水现象。针对上述情况,一是根据当前培训任务需要和办班成本提高的实际情况,继续争取财政部门支持,适当提高培训经费标准,或增加后勤保障方面的专项经费。二是严格落实省委统战部下达的培训计划。明确分管教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牵头,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年度内难以完成的计划内培训班次,要报省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相关班次的培训经费退回财政部门。三是制定主体班次教学实施细则,严格培训课程安排,由业务处室提出课程安排意见,报院领导审定。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调整,严禁培训时间缩水现象发生。如出现此类问题,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6.关于“执行会计制度不规范。有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自设置会计账簿的情况,学院食堂收支未在基本账户中进行会计核算。有将年度结存资金转入食堂账户现象,有的办班收入不在学院财务账进行核算直接进入食堂账户,并有不合理支出”问题。

    关于“执行会计制度不规范事宜”问题。经核实,学院食堂账户是在2010年4月16日省社会主义学院综合教学楼管理办公室会议研究议定,并于2010年4月22日由省财政厅批准,2011年5月25日在建设银行石家庄建华南大街支行开户的,此食堂账户主要是为了便于加强对食堂管理,对培训班伙食费收支进行核算;由于当时办理了食堂账户,所以办班收入的部分费用(伙食费)直接打入了食堂账户。

    关于“有不合理支出”的问题。因计划外培训班尚无收费立项,学院对计划外培训班收入的支出,参考省财政厅《主体班经费管理办法》中的支出范围,列支有关费用。因以前年度计划外办班收入记入食堂账,且有结余,因此食堂账中列支伙食费、部分劳务派遣、小时用工工资、房间日用品、公共保洁用品、部分日常维修维护用五金以及与培训班有关的费用等。因计划外办班增加了职工工作量,有发放加班费问题。经核查,此项费用均从计划外办班收入中列支。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依法依规正确处理会计业务。在2016年底年度财务结账后将学院食堂账当年收支、结余与往年累计结余资金全部并入学院账户统一管理,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坚决杜绝出现违规现象。一是强化学院财会人员和干部教师职工财经纪律、财务知识的学习。专门选派财会人员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会计集中核算、公务卡和自主柜面业务等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根据财务纪律和有关规定,重新修订、完善了《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对账户管理、支出报批程序、财务处理流程进行规范。三是责成学院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省直纪工委关于一名处级干部有关问题线索,目前,学院党组已经配合省直纪工委认真核查。学院党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已调整了其负责财务的工作岗位。四是决定每年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学院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促进学院财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学院将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细化到每个业务处室,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科学、合理、精细编制年度预算,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六是对学院的结存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及时清理,分步消化。七是按照新修订完善的《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财务核算程序,办班收入全部纳入学院财务账统一核算管理。八是严格规范支出程序,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所有支出,区分额度大小,经党组会或院务会研究同意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办理,确保财务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7.关于“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粗放。个别干部工作中不忠于职守”问题。

    进一步加强基建项目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一是经院党组会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了以往的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机关党委纪检干部、财务工作人员纳入基建办公室,对基建办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进行了明确,以此强化纪检监督责任和财务监管,实现了基建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保障了基建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完善出台了《学院基建、维修暂行管理办法》,将学院目前的基建项目全部委托给省发改委项目中心代建,并明确了代建工程项目建设费用的支付程序,建立了学院基建领导小组与省项目代建中心每两周一次的“双周协调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基建项目中的有关问题。三是明确了专人负责管理基建档案。机关党委纪检干部参与学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四是在对以往基建办个别同志进行批评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对以往因个别工作人员不忠于职守造成的基建遗留问题进行了跑办,并重新复制了学院综合楼施工图纸和总平面图等相关资料,克服困难,协调有关部门,积极跑办各种手续,力争综合楼验收工作尽快收尾。

    8.关于“在未经收费许可的情况下,有计划外收费现象”问题。

    经核查,学院2013年7月9日向财政部门提交了《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关于收费立项的申请》(冀社院财字〔2013〕7号),并先后向有关部门就计划外办班收费问题进行专题咨询,经各方积极努力和商议,在社院没有收费许可的情况下,采取通过税务部门开具发票予以解决,并将收入纳入财政规范管理合理合规支出。就此问题,一是继续积极向财政、物价部门申请进入收费清单目录单位,同时在学院综合楼完成验收以后,申请将综合楼维护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对已收取的计划外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使用。

    9.关于“有变相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问题。

    一是对2014年学院内部发放的部分人员暑期加班费,在巡视期间已经及时进行了清退。二是自2015年11月公车改革开始,停止所有人员的出租车费报销,同时院财务部门对近3年违规报销的出租车费在巡视期间已全部进行清退。三是对学院无正式编制的合同工、临时工今年全部纳入社会劳务派遣,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解决临时用工问题。今后学院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严禁出现任何违规乱发津贴、补贴的行为。

    10.关于“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问题。

    经核查,学院2003年10月迁入煤机街65号现址后,取暖费属新增开支因素,无年度预算,当时向财政部门请示,可先在基建款中列支,待以后有机会再补。自2003年综合楼项目动工到项目完工的2010年,共列支取暖费37.92万元。2013年列支的6.38万元取暖费,属于结清2010年的费用。另2013年以来,为更好地完成定点扶贫任务,学院从专项经费中挤出资金用于扶贫。就此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专用,切实担负起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财务资金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并在《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专项资金负责处室要根据各自编制的专项资金预算,列明专项资金工作安排与支出计划”“专项资金支出要由该专项资金负责处室根据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内容提出专项资金支出申请,不再安排无预算的经费支付”。三是严格基建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实行基建项目单独列账,单独核算,坚决杜绝侵占、挪用基建专项资金的行为。

    (三)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个别干部组织观念不强方面

    11.关于“自设机构增加处级领导岗位”问题。

    经核查,1999年省编委下发的学院机构编制方案(冀机编〔1999〕3号)核定学院“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院党总支书记1名)”。根据工作需要,2004年学院与有关单位沟通,机关党总支部更名为机关党委。在未突破省编委核定的18名处级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原党支部书记改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但实际工作中,院党总支改为机关党委一事未及时向省编委报备。就此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机构和选配干部,坚决不超职数、不超编制、不超机构规模。二是院党组会议研究,在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党建工作的形势下,机关党委应予保留。由院人事部门负责,向省编办申请报备,在不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基础上内部调剂,将原学院党总支部正式明确为机关党委。三是结合省级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内设机构与工作职责细则》,进一步理顺关系,优化学院内设机构,强化学院党建工作。

    12.关于“对个别干部选拔任用听取民意不够,公信度不高,选拔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党的干部政策,研究制定学院干部教师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做到选拔干部充分听取民意、干部任职岗位事前公布、干部酝酿过程透明公开,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美誉度;做到选拔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二是改进干部考核方法与结果运用。坚持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坚持提拔使用测评与平时群众意见反映相结合,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与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相结合,深入了解干部品行表现,广泛听取意见。学院内部干部提拔任用前报经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审查,确保提拔人选在群众中叫得响,经得起检验。

    13.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档案有涂改痕迹”问题。

    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逐步改善档案设施硬件配备。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部署,对全体干部人事档案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目前,对全院37份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经院党组会研究,形成了结论性材料。省委巡视组移交省委组织部关于一名处级干部档案涂改和任职资历问题线索,学院组织专人核查档案,并认真调查,已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委统战部,经省委统战部审核后已报省委组织部。

    14.关于“院领导班子对个别中层干部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落实工作部署不敢较真”问题。

    党组严格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支部组织生活,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牢固树立组织观念,扎紧组织纪律之笼,使每名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组织纪律。按照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出台《干部教师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学院干部教师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不落实工作部署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真正形成“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导向氛围,把“夙兴夜寐、激情工作,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落到实处。

    15.关于“学院领导班子相互交心不够,工作沟通不及时,群众反映个别院领导和个别处级干部有团团伙伙现象”问题。

    进一步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方式,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制定了《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检监察职责,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杜绝团团伙伙现象,进一步优化学院政治生态,旗帜鲜明地反对“圈子文化”、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完善学院内部工作流程,重要决策事前沟通,日常工作注重协调。制定了《学院内部公文流转处理办法》,形成工作高效、运行流畅的有效机制。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干部教师谈心交心,关注诉求,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条件成熟时进行干部轮岗交流。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学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做好后续整改的自觉性。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各项部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继续履行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整改职责,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下功夫、用狠劲,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二)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狠抓整改责任落实,按照整改方案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对于今后长期抓好的整改任务,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落实;对于已完成的整改工作,主动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执行到位,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的落实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身示范,努力营造人人熟悉规章制度、自觉落实规章制度的良好氛围,形成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习惯。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学院形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共识。建立健全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始终从严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自觉接受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的监督,推动党风政风院风持续好转。

    (四)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弘扬“爱国、团结、民主、求实”的校风,立足于特色立院、质量强院、发展兴院,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理清社院改革发展的思路,以“正规化办学、科学化管理、精品化教研、品牌化建设、优质化服务”为目标,建设好全省统一战线的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凝心聚力,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21至5月21日)。联系电话:0311-8929152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石家庄市煤机街65号;邮政编码:050031;电子邮箱:xy72098@163.com。

    中共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