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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21 08:13:2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0日至4月21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进行了巡视。7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深刻领会巡视反馈意见,牢牢把握整改指导思想

    2016年7月9日下午,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学校立即召开党委会,深刻领会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研讨学校的整改工作方案。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巡视意见和中央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最新精神贯穿整改工作始终,认真研究、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会上议定,整改工作要以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以全校教职员工的期盼为出发点,以教职员工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落脚点,重在解决实际问题、改出实效。凡能尽快解决的及早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一方面向教职员工做好说明,另一方面积极创新思路、创造条件努力解决。整改的目的,就是要让教职员工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确实促进教风学风校风的进一步好转,从而赢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

    (二)以巡视整改工作为抓手,牢牢把握整改方向和任务

    整改是一次促进制度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校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3个方面,19个主要问题、5条意见与建议和5条整改工作要求,从6个方面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落实和整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打造坚强领导核心;二是坚持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五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制度管理。六是认真研究、分步解决学校在发展和管理中存在的长期性问题。

    (三)加强监督、扎实推进,牢牢把握整改进度和实效

    1.加强领导、督促落实。反馈会后,学校党委第一时间启动了整改相关工作。7月11日,学校召开党委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兰耀东同志为组长、校长韩会玲同志和纪委书记李爱东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校长殷永桥同志任主任。整改办暑假期间正常工作,坚持每天沟通、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进整改进度;学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听取一次关于整改工作进展的汇报,对整改中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调度。

    2.制定方案,细化举措。7月20日,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梳理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销号台账》和《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办卡》,台账含4大项、21个整改问题、共计71项整改任务。7月22日,召开整改工作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针对台账中的21个整改问题、71项整改任务,逐一细化,明确分管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7月23日,向全校下发了《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校党字〔2016〕10号),要求各单位按照“明确目标、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着眼长远”的原则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促进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落实整改各项要求,确保整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3.进展顺利、初见成效。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校集中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目前召开党委会议7次,研究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调度会议4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报告;制定或修订学校规章制度或管理文件89项;整改责任部门级各类会议30余次。在全校干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销号台账》列明的71项整改任务已有69项如期解决,其余2项列入中长期解决的问题,也正在抓紧落实当中。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党委会议定事项推动不利、抓落实不够”问题,我校一是制定了《党委会决议执行情况实施办法》和《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明确了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了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和配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考核、监督、问责机制,制定了《党委会决议督办单》,强调分管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执行过程中的督办力度,加强协调、调度、公开,对于办事不利的直接责任人严肃追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我校一是确定党委每学期定期召开学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管理的实施办法》《网络媒体管理办法》,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强化思想引领,巩固教育阵地,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三是修订了《党员发展细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做好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修订了《党委工作规则》,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五是制定了《会议管理办法》和《发文流程图》,严格会议召开审批程序和文件发放程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不严格执行党章规定”问题,我校一是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巡视中抽查到的土木系党总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土木系党总支制定了《党支部达标考核实施办法》,学校制定下发了《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规定》《基层党组织“党日活动”的规定》;8月26日,对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涉及规范组织生活、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等方面。二是加强组织发展工作的学习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组织发展的各环节加强督导检查,杜绝各种不规范情况的发生。三是建立基层党组织考核新机制。起草了《基层党组织考核办法》,通过日常检查、自查评议、巡视检查等方式,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和考核。四是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缴纳党费不够及时问题,按照重新核算的党费基数和党章规定的缴费比例,共补交党费22.6万元。严格落实按月缴纳党费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加强党费收缴的审计和监督。五是严格规范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2016年8月15日召开了校级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之间敞开心扉、畅所欲言,互相提醒、互相监督,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目的,确保整改效果。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也都按时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我校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会工作规则》,规范会议召开程序,落实了党委主体责任。二是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加强党委中心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考核和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五是增强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5)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我校一是修订了《关于加快推进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意见》,认真落实“三转”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关于纪委书记分工要求,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审计工作,审计科为校长直属科。纪委退出了无关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设立了监督监察科,增加配备了1名纪检监察干部。修订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规定》。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在新学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相关培训,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三是制定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四是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从问题导向、查办案件和事后问责入手,由以往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直接参与式监督方式为主,转变为以巡查、抽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方式为主。五是严格执行《执纪问责办法》,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案件查处手段与力度,使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定了《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3.关于“选人用人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6)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任干部”问题,我校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狠抓制度贯彻落实。二是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在选拔干部的考察阶段落实民主测评环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提拔任用干部。认真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提出的“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的要求,树立正确积极的用人导向,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营造勇于担当、激情干事的浓厚氛围。三是每学期对本校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并写出自查评估报告,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7)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违规设置机构、在科级干部中任命助理职务”问题,我校一是按规定免去3名工人身份担任科级同志的职务,免去2名同志的科级助理职务,依据不能超指数配备干部的规定,免去了后勤管理处专职党总支书记职务,总支书记改由处长兼任。二是坚持精简、效能原则,进一步优化结构、内部整合,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撤销了财务处预算科。理顺了审计科的隶属关系,审计科不再由监察室代管,改由校长直接管理。三是学校聘请专门人员,对全校各系部处室的岗位职责进行梳理、调整,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8)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个别干部档案资料丢失”问题,我校一是修订和完善了7项档案管理制度,配备1名人事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加强教育与培训,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二是结合全省高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组织精兵强将对全校所有在编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专项核查,对涉及资料不全的进行补充。经过核查,对203人的“三龄”进行了重新认定,补充了820多份档案材料。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9)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三公’经费超支,且存在违规将‘三公’经费支出列入其它科目的行为”问题,我校一是修订和完善了学校《“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二是对财务处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周的集中业务培训,下发340余页的电子学习资料,要求工作人员利用暑假进一步自学,目前财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已基本熟练掌握了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三是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报销,规范“三公”经费列支范围,杜绝“三公”经费超支和违规将“三公”经费支出列入其它会计科目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本年度“三公”经费控制效果明显,尚未达到全年“三公”经费开支的三分之一。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违规发放补助”问题,我校进行了认真清理,一是对近三年已发放的加(值)班费进行严格检查。2013年以来,由于学校正式启动升本工作,广大教职工不分节假日,非工作时间加班加点,辛勤工作,无法安排补休,学校对加班人员按税前每人15元/天标准,发放加班费,对于已发放的加(值)班费未予以追缴。从2016年1月开始停发加(值)班费。二是制定了《津补贴发放审批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补助发放审批程序。三是严格按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补助,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发生。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干部存在‘慵懒散’现象”问题,我校一是加强学校作风整顿,制定了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工作作风和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加强责任追究,使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对工作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的3名工作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二是加强职工爱岗敬业教育,培养职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营造健康、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三是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中层单位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严格按照实绩评价、奖惩,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干事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成立效能办公室,构建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体系。四是深化学校绩效管理改革,起草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坚持工作质量与薪酬相匹配,促使全校教职员工遵守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承担工作任务。

    (二)基建工程方面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项目没有立项、设备没有向安监部门报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校一是修订完善了《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建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规定,能立项的立即申请立项。目前我校未立项项目为锅炉房、发电机房、金工实训中心和水利实训中心,经向规划局相关部门请示,已向规划局相关部门递交立项申请。三是制定了《特种设备归档管理办法》,加强对特种设备管理、立卷和归档,确保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时,不发生安全事故。经咨询沧州市质监局和安检局,我校燃气取暖锅炉为无压锅炉,不属于特种设备,不需要向安监部门报批。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招投标材料不齐全”问题,我校一是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现有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基建工程项目招标、设备及大宗物资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修订了《修缮项目管理办法》,对维修项目的立项、招标及施工进行了规范。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实行物资采购、基本建设项目责任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三是修订和完善学校《招投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健全资料管理,确保招标材料齐全。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违规采用BT、BOT模式建设,部分项目不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建设款,部分项目违规允许企业超年限经营,给学校造成损失”问题,我校一是严格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程序和学校有关制度执行,严格履行合同。二是对于超年限经营项目,通过招标选定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重新评估,按评估结果和流程修订合同条款。

    (三)财务和后勤管理方面

    1.关于“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大额资金的使用存在漏洞,有的工程及设备采购未作采购预算”问题,我校一是责成分管财务、国资和后勤的校领导分别与相关中层部门负责人谈话,要求严格按《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财务处设置专人做好预算工作,学校组织全校中层部门会议,专门部署2017年预算工作。三是制定了学校《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现金管理暂行办法》《支票领用及管理办法(试行)》《现金借支管理办法(试行)》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大额资金的管理。四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学校《预算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法》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加大预算管理力度。五是对学校财务人员和中层单位预算编制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细化学校采购预算,科学、合理、规范的编制了2017年采购预算。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些部门财务长期脱离学校监管,形成‘账外账’,有的项目该上缴财政的不上缴财政”问题,我校一是针对饮食服务中心违规收取管理费问题,聘请审计公司进行了专项审计,饮食服务中心28995.64元余款上缴省财政,对两名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了学校《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学校收支管理。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配合学校审计等部门,对学校所有中层单位收支进行严控,加大对中层单位收支的管理,杜绝经费收支多头管理,对非税收入该上缴的及时上缴。制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学校所有单位收入管理;学校审计部门加大对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该上缴财政的款项及时足额上缴。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领导和部门对财务报单审批不严,存在违规报销、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问题,我校一是针对报销不规范问题,退回不合规定餐费报销37274元,旅游费880元。对财务会计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建立了科研经费使用卡,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10570元进行了清退。二是制定了《财务报销工作流程》,召开全校中层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会议,培训报销工作流程,规范学校财务报单工作。三是联系开户行,积极推行公务卡报销,杜绝违规报销事项;四是修订和完善了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五是学校审计部门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监督,落实责任追究。《财务报销工作流程》的制定和公务卡的推行,极大地方便了教职工报销工作,使财务工作公开透明,便于职工监督。

    2.关于“后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部门采购物资无出入库明细账,有的部门违规向食堂商铺收取食堂管理费,个别员工存在公款私存”问题,我校一是建立了台账,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管理相关制度,防止物资流失;二是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要求,执行食堂“零租金”政策,已于2015年8月停止了收取食堂管理费,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该上缴学校财务的上交学校财务,坚决杜绝公款私存行为。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单位违规经营、收入存放在个人账户,造成资金长期体外循环”问题,一是纪委成立调查小组,对运输中心存在个人账户的体外循环资金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查清了事实。相关责任人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已对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学校已于2015年底责令后勤管理处运输服务中心封存所有大客车,停止对外运行创收,中心全体职工由学校发放工资,对中心进行了彻底整改。

    (四)其他问题

    学校在做好巡视整改的同时,发现了自身在为师生服务和服务地方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与整改,建立了促进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20)针对“在实际工作中,为师生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结合“一问责、八清理”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查找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师生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切实起到服务师生作用。二是切实树立“以师生为本”的意识,牢固树立教育教学中心地位,建立总值班室,实行首问责任制,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三是制定《校园卫生暂行管理办法》和《校园义务劳动管理办法》,切实调动广大师生义务劳动积极性,使师生积极投入到建设美丽校园的活动中,为广大师生提供干净、靓丽、美好、和谐的学习和工作氛围。四是积极谋划建设教师周转房,改善教师生活条件,目前前期政策了解工作已基本完成,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21)针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服务区域经济不够”的问题,一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强化“立足沧州,面向河北,辐射京津”的发展定位,确立“立足沧州,融入沧州,服务沧州,贡献沧州”的发展思路,紧跟沧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设置学科专业,组织、论证、完成了2017年度拟上本、专科专业申报工作。二是力争沧州市支柱产业研发中心落户我校,积极参与地方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科研考核办法》《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下的本、专科学籍管理规定》和学分制教学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教学管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师和学生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紧紧围绕学校发展要求和目标,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学校应用技术办学特色,推进产教融合、政校企互动,完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企合作新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进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生产链和教学链的深度融合,实现政府、学校、企业、学生等多方面“共利、共赢”,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政产学研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有效机制,使学校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通过政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加强产业技术积累,促进新技术转化应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使学校成为区域特色产业和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中心和服务平台。

    (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方面

    省委巡视组移交我校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1件,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纪委调查核实。经核实,运输服务中心资金往来通过个人账户结算,长期体外循环。学校纪委对此立案调查。目前,已经了结。经党委会研究,给予1名相关责任人(工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校的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校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师生的期盼,严格按照巡视组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正确性和坚定性

    继续落实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讨论,找准学校工作中的不足和发展的瓶颈,逐一认真梳理,狠抓重点突破,实现全面发展。

    (二)坚持从严治党,敢于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全面落实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科学性、规范性;以鲜明的立场与态度、积极的行为与措施,坚持管理从严的要求,坚持不断纠错的勇气,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为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政治生态与体制机制基础。

    (三)依法办学,依规治校,形成促进学校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

    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认真贯彻实施学校章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与执行机制;加强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各项重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依法办学,依规治校的良好氛围,确保学校的长期可持续科学发展。

    (四)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

    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不懈地反对“四风”,转变作风,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执行到位,不断改进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加强作风整顿,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继续把组织好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和激活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把工作的着力点向基层党支部聚焦。坚持学做结合、知行合一,引导广大党员用实实在在的业绩落实好中央和省委“两学一做”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的着力点聚焦到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上来。立足长远,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

    (五)严格要求,强化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集中整改的时间有限,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还要持之以恒的坚持。在巡视组反馈意见中,相当一部分问题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或长期思想观念松懈造成的,因而整改工作一定严格要求,强化责任,看每项整改任务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看整改到位的问题是否形成长效机制,看制度一经制定能否严格遵守。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我校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仅仅是整体工作改进的一个起点。学校党委决心把巡视反馈意见和学校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好长期的深化改革工作。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着眼长远,把巡视的成果积极转化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成果,并进一步转化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强大推动力。学校党委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省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把整改工作的成果融入到促进和谐、凝聚人心和振奋精神上来,以整改工作取得的实效激励全校广大师生,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校的事业发展当中,将我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多学科协调发展、与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良性互动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学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5月21日)联系方式:电话0317—7587031 0317—758701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重庆路1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邮编061001;电子邮箱hbgzjw@126.com。

    中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