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21 08:13:2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3日至5月3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河北体育学院进行了巡视。7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北体育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院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公正,针对性强,完全符合我院实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整改期间,学院党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打折扣,全力做好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巡视整改,统一思想认识
省委巡视组向我院反馈巡视意见后,学院党委立即召开院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院党委要求,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学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交出满意的答卷。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学院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了由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监督领导小组,负责评估整改效果,督查进展情况。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学院制定了《河北体育学院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主要问题细化为33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院领导和整改时限。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院党委要求,要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意识。院党委先后召开3次整改工作会议,6次相关处室协调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听取汇报、推进整改,使整改工作形成强力推动态势,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加强监督,为完成整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强化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
院党委落实整改工作强化问题导向,要求全院各单位、各部门对相关问题全面深入自查,不能心存侥幸、蒙混过关,要坚决彻底,不含糊、不耽误,不留后遗症。院党委书记负总责,与各分管院领导签订责任书,各分管院领导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按照分工抓好整改任务的细化落实,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环环紧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五)确保质量和进度,各项工作初见成效
按照“7.16”座谈会精神,我院在省委第四巡视组进驻前,通过自查整改,共查出问题63个。我们已整改完成58个,另外5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共清退资金161.2488万元(往来款141.6万元、科研费15.1688万元、后勤人员过节费6000元、其他资金3.88万元),制定整改措施76项。
省委第四组巡视组对我院提出反馈意见后,在院党委领导下,经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33项整改事项中,目前已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起草制定和修订完善院级规章制度48项,清退资金约1437.09万元(往来款、科研课题费、加班费等)。做到了件件有核实、事事有结论。
二、重在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成效
(一)党委领导弱化,党的建设乏力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签字背书未完全落实”问题。一是院党委要求每一名成员深刻反省,学习提高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能力。二是全院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党建工作自查自纠并提交了情况汇报。三是院党委书记约谈了党政重要部门正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30人次。四是召开以“述纪、述廉、述作风、述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四述”会议。五是修订了《河北体育学院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实施细则》等四项制度。六是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促进责任担当、监督到位。在干部培养锻炼和党风廉政建设上,我和纪检书记两条线分别进行了两轮次廉政谈话;在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双责承诺书”的基础上,向下延伸至科室(教研室),乃至个人,完善签字背书。使党风廉政责任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传导压力,让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针对“执纪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多种措施并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党课专题学习、法纪制度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了权力运行的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四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及存在问题的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五是每学期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至少一次监督检查。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述职述廉制度,制定了《河北体育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和《河北体育学院纪委工作清单》。院纪委继续坚持每年两次向院党委和河北省体育局纪检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3)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明确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院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学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考核制度。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院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双责”联动承诺书》,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两个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并督促基层党组织逐级分解,层层延伸。各基层党组织要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双责”联动承诺书》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不能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门和人要严肃追责。四是修订了《河北体育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实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双报告”制度,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抓好“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考核工作。
(4)针对“发现违纪问题主动性不够,查处力度不大,执纪欠严,全面从严治党较真碰硬不够。有的问题查清却未做处理”问题。
经核实,院纪委前期办理的信访案件和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现已经基本办理完毕,也已向院党委和省体育局纪检组进行了汇报。巡视结束后,巡视组移交我院纪委信访7件、问题线索3件。截至目前,10件已全部处理。其中,共初核1件、立案1件、谈话函询4件14人,了结7件、暂存2件。受到党纪处分1人(处级)给予诫勉谈话1人(科级)、通报批评9人,共组织处理11人。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倒查追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二是不断提高纪委的监督执纪能力。三是制定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5)针对“长期借用公款不还”问题
一是对事实清楚,能提供原始票据的,冲销其原借款。二是对年代久远、当事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呆死帐,按规定程序报院党委会批准核销。三是对事实无法认定又无相关证明人提供证明资料的,由借款人归回所借款项。四是对不能按规定进行报销和还款的,从本人工资中扣回。五是全面推行了公务卡结算制度,经济业务采用公务卡及支票结算。同时,启动了纪检委问责机制,对遗留问题分类别分情况核查核实,做出处理意见。
2、关于“党的建设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有的‘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未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有的事项会前征求意见不够充分”问题。整改措施:院党委要求核查三年来“三重一大”事项及党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坚决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修订了《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全委会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上会清单、会议形式、参会人员及决议程序,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为解决“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征求意见不够充分问题,已要求主体职能部门把相关材料一般提前三天报有关领导专家审阅研究,做到会前充分沟通到位,坚决执行会议议事规则及会议程序规定要求,确保依法、依规、科学和民主决策,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基层党建不够问题
①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按照巡视整改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配套下发的有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6个制度。二是组织开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和素质。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实行基层党建工作月调度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调度会,对工作进行安排、推进和总结。五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分期分批约谈了基层党组织书记。
②针对“意识形态正能量引导力度不大、方法不多、入脑入心不够,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软弱无力”问题。学院党委深入调研查找不足,采取措施软功硬做。强化了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推动各级党组织学习和建设,制定了《河北体育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升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部门分工协作。一是加强课堂管理,提高课堂课程教育的教化作用,尤其是思想道德教化作用,加强师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引领、引导。二是加强新闻传播管理,及时掌握校内舆情,修订了《河北体育学院校园网新闻信息管理办法》。三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开展了体育文化月、武术文化月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深化意识形态建设。四是抓典型,树标杆,学院通过师生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评选,推出了“两学一做”王晓娟(教师)、向彩华(学生)先进典型个人及郭希军救火团队等先进集体。女足主教练焦玉英经学院推荐被评为河北省燕赵出彩体育人,等等。这些都弘扬了正气和正能量。五是为营造健康舆论场,制订了《河北体育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暂行办法》。六是积极探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组织开展了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经学院推选,魏汉琴、张永申报了2016年度河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
③针对“‘两课’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中宣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必修课、选修课相结合,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探索专题讲授、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成立了“大学生求真研究会”,并开展了系列活动。三是推动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相结合,开辟了城南庄、西柏坡、冉庄等一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四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采取脱产进修、攻读学位、社会考察、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措施,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教师培训。强化教师的主体责任。五是增加经费投入。经学院研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部门经费基础上,又追加了部门经费3万元。
④针对“党员意识淡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取得明显的学习教育效果。二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戴党徽、亮身份”活动,全体党员都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三是聚焦立德树人,制定了《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专题活动,教育党员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四是以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动员全体党员对标学习、查找差距,为体院发展作贡献。五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民主评议党员、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建立增强党员意识的长效机制。
(3)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搞亲疏团伙”问题。整改措施:严肃六大纪律、强化党性教育、坚持立党为公,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严格党内生活,坚决抵制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党员干部不准搞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名义的团团伙伙。二是着力监督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按规矩选人用人。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选人用人的监督机制。对存在此类问题严重并造成影响的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党日活动,找出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团结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地位观,自觉摆正上级和下级、个人与集体、少数与多数的关系。
(4)针对“作风建设仍需加强”问题。整改措施: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作风建设继续常抓不懈。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冀体院党字〔2014〕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冀体院党字〔2014〕15号),对“四风”问题“零容忍”,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二是不断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机制、监督检查机制、通报曝光机制,完善作风长效机制。三是强化领导责任,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执纪监督,时时把纪律挺在前面。四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禁以权谋私。
(二)违反组织纪律,违规进人用人和干部档案信息存疑方面
1、关于“进人用人不够严”问题
(1)针对“违规进人”问题。经核实,2011至2015年所进人员的增人计划、公开招聘审批表、调令等报批手续齐全,但存在以下情况:一是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冀组通字【2013】36号)规定进行范围核查时,存在未另册管理人员的现象。针对此类情况我院结合“一问责八清理”要求,根据《超指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冀【2016】10号)文件规定已上报专项清理办公室。其中上报另册管理人员14名。学院将按清理办意见对另册管理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存在27名人事代理人员纳入到编制内管理的情况,此类人员上级机关审批手续齐全,依据《超指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冀【2016】10号)文件,以上人员虽然不属于另册管理人员范围,但为了进一步完善招聘程序,我院拟参照另册管理人员的处理方式对上述人员进行处理。
(2)针对“违规提拔聘任干部”问题。经核实,李振武、董吉英二人为工人身份,曾因工作需要分别被聘任为人事处老干部医保科科长和后勤处膳食科科长,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省属高校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冀教组干【2015】10号)精神,院党委常委会已于2015年11月12日研究决定解聘了二人科长职位。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文件,促进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规定,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任用。二是加大选任前对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核查力度,制定《拟提任处级干部审查档案实施办法》,做到凡列为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必审、凡干部公示信息必核、凡发现档案造假的必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干部暂缓、停止或取消提拔任用程序。三是加大对干部选任的信息公开,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对另册管理人员聘任为科级干部的问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五是约谈组织部负责干部选任工作的干部,进一步严肃组织工作纪律。
2、关于个别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有存疑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涂改出生年月”问题。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尤其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认真核对各级干部的出生日期,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审核后发现科级以下干部中有9名同志存在涂改出生年月问题,处级以上干部中有18名同志出生日期记载不一致,根据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和省委组织部《省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问题认定处理意见》的要求。经调查核实、综合研判,对27名同志出生日期进行了认定,并填写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和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时,修订了《河北体育学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等制度。
(2)针对“学历学位和入党材料存疑”问题。经核查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有137名同志学历学位材料不全,其中86名同志已补齐,共补齐材料103份。其他同志正在补充材料中。还有1名同志学历学位存疑,现对该同志正进一步审查核实。有36名同志入党材料问题存在材料缺失,其中24名同志已补齐材料,共补充材料44份,其他同志正在补充材料中。经调查核实、综合研判,对处级以上干部档案中入党时间不一致的2人,工作经历不一致的38人进行了认定。
(3)针对“干部身份存疑”问题。经核查干部档案,3名同志为聘干,符合《关于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择业暂行办法》(冀人才〔1994〕20号)、《关于印发<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5号)、《关于未列入国家就业方案非在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就业录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发〔2001〕10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并且3名同志档案中存有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录用审批表》,因此,确定3名同志(刘昱、王健、王学书)为聘用干部。
(4)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一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反馈的2015年度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我院2016年共抽查核实处级干部9人,2人抽查核实结果与本人填报情况一致,2人基本一致,5人存在不一致情况。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求3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了补报并说明原因,1人进行了书面提醒,1人进行函询并提出了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处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学院《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的文件规定,并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强调,要求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个人事项申报工作,确保以后的填报信息准确。
(三)“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职能部门、财务管理、工程建设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关于“有的职能管理部门干部滥用职权卡压谋利”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唯利是图,利用职权在发论文、评职称、搞课题和一些关系学生切身利益问题上卡压吃要等腐败现象部署了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重要岗位上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监督,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对存在此类问题严重并造成影响的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三是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易腐“风险点”,实现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程序监控、过程监管、结果监督、信息公开。每年对“风险点”进行排查,强化责任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健全举报制度,认真办理举报线索,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岗位监督、群众监督,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作用推动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缺失法定手续问题
(1)针对“虚设改造工程项目”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我院教学、训练和办公设施极为简陋,又年久失修,大部分为危病建筑,危及师生安全,严重影响了广大教师、学生的正常工作和学习。在对部分危病建筑进行维修改造时,发现主体结构和地基已严重受损且无法加固,为保证结构安全,只能进行彻底改造,造成手续不健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们正视问题,端正态度,不折不扣地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进行整改,对所有情况摸清底码,分类施治,尽力完善相关手续。
(2)针对“未经政府招标审批自行委托招投标”问题。2013年及以前年度政府采购政策还未在高校强制推行,2013年及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均由院党委会及院长办公会决议通过,由学院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组织选择招标代理公司,实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2013年财政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因此2013年为自行招标采购与政府采购并行的一年,2013下半年及以后年度学院已全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审批招标,目前已不再存在类似问题。
(3)针对“工程超计划超合同投资”问题。经查,武术馆改造一期工程招标清单存在严重的漏量漏项问题,最终导致了超计划、超合同投资;食堂改造工程因前期相关调研和图纸设计等方面存在诸多欠缺,因此在施工时变更或洽商较多,导致工程投资严重超标。暴露出我们在勘察、设计、预算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的组织不严密、实施方案不细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在院长办公会议的基础上,召开了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已要求上述项目负责人对超计划、超合同投资问题进行详细分类,完善佐证材料,对工程漏量漏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问题及原因作出详细的书面情况说明,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报批。合乎程序规定要求的变更事项,方可进行结算,金额以最终审计决算结果为准。二是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体系,严格决策程序,实现工程投资预算的科学化和合理化。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论证程序,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制度,切实做好项目勘察、设计、论证分析等前期工作,纠正项目立项论证不充分、可行性研究不深、预算不实、实施方案不细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管理,出台了《河北体育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原则,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完善变更报批手续,纠正不按规定申报变更设计内容、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的现象。四是及时组织工程审计结算,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审计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
(4)针对“工程竣工验收不合规”问题。学院以往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般自行组织验收。针对存在问题,院党委已要求主管领导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参加人员、依据文件等进行完善,我们整改为委托专业的代建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作为第三方进行严格客观的检查和验收。按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由代建公司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我们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聘请国内或省内知名、权威、专业的监理公司、代建公司,与学院发展规划处共同协调管理,强化施工质量安全及监督工期进度,实现工程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二是对于去年竣工的改造工程,由代建公司重新对工程进行了严格检查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完毕后,又进行了再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代建公司出具了验收合格报告。
3、关于财务管理混乱,违规问题较多问题
(1)针对“虚列支出”问题。经查,该问题是指我院在2015年12月列支2016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一事。该情况的会计处理依据是:我院性质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实行收付实现制。我院2016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在2015年12月实际完成支付。根据巡视反馈的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逐步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趋势,我院已进行了调账处理。财务人员将继续加强培训学习,增强业务能力。
(2)针对“有的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问题。经查,事实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来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基金。2014年发布的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将专用基金的明细科目变更为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提取的该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学生奖、助、勤、免、补方面的学生资助。我院按照评定标准将此笔基金发放了学生奖学金。部分教练员伙食补助由于记账差错,误计入该基金支出,已进行调账处理,并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明确今后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否则实施追责。
(3)针对“报销票据严重跨期”问题。经核实,学院从2014年起已着手下大力度清理往来借款,这一过程形成跨期票据。但随着往来款的逐步清理核销,此类情况的跨期票据将会越来越少甚至不再出现类似现象。
(4)针对“有假发票问题”问题。经查,问题属实。整改措施:责成相关部门联系发票出具单位,退回假发票补开真发票。今后将提高从业人员票据鉴别能力,购进真假发票鉴别设备,防止该类情况的发生。
(5)针对“购置设备等资产达到固定资产标准而未入资产账”问题。学院伙食账户为独立设账,单独核算,因此食堂用自有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由食堂进行备查登记,未将食堂自有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计入学院大账。今后伙食账户设置“固定资产”账户,分类核算登记自购的固定资产,并在学院设备科进行固定资产卡片账的登记,年底决算时伙食账户与学院账户并表反映学院资产。
(6)针对“收入坐收坐支、白条入账现象严重”问题。这暴露了财务管理的不规范、不合理。按照巡视的要求,针对坐收坐支问题财务处将严格把关,统一收支管理,包括实践教学基地交来的基金等收入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管理,按照资金性质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确保收支两条线,杜绝坐收坐支现象。
白条入账整改:食堂于今年9月份起,将自采的零星采购货品每月由税务局代开发票入账,今后不再发生白条入账的情况。
4、关于违规列支招待费和发放奖金补助问题
(1)针对“2015年学院无公函列支招待费12万元”问题。院党委认真对待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对2015年无公函列支招待费进行了分类梳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一是对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列支的外聘专家讲座辅导、慰问驻村干部生活品、往届毕业生到学校联谊、考务人员工作餐、毕业生校园招聘会、省健身气功启动仪式、校企联合座谈、教学实习基地走访调研、规划建设论证会、人员加班就餐等业务性活动产生的就餐费用进行调账处理。二是确属公务接待范围,但缺少公函材料的就餐费用加以完善和补充材料。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修订和完善《河北体育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标准,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程序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四是实行公务接待领导责任追究和问责制,纪检部门参与,每月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违规、超标准接待要严肃问责,并追究责任。
(2)针对“有的发科研课题成果奖金依据不充分”问题。经查,事实如下:2007、2008年度因学院财务紧张拖欠了教师科研奖励。学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教师反映此事,《河北体育学院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任务表二》要求发放2006—2008年度科研奖励。学院发放科研奖励是根据《河北体育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冀体院字〔2013〕7号和《河北体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发放的科研奖励为岗位业绩奖励项目。上级文件依据是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21条精神“学校要研究建立有效的奖励制度,对于管理成效好……的科研团队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4条第5款精神“申报单位和各高等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和资助项目优秀成果的出版,积极做好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应用工作。”《河北省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8条精神“对立项的省发展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给予一定得经费支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意见(暂行的通知》(冀政办〔2010〕37号)《关于调整省直单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71号)。
(3)针对“违规发放超课时费”问题。经核查,事实如下:①发放依据与发放办法。根据《河北体育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冀体院字〔2006〕51号)第七条“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第(一)款“教学科研系列岗位津贴发放办法”中“教师在完成岗位任务的基础上,超额完成的课时按超课时津贴发放……年度考核后发放”“超课时费津贴标准(单位:元/标准学时):教授30元,副教授25元,讲师20元,助教17元”之规定,教务处每年将全院教师该年度的课时量(包括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役班学生、函授学生开课的课时量及指导论文的课时量)进行认真统计、核实、汇总、公示,并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每位教师该年度受聘岗位课时量标准,算出全院教师的超课时量(经查,未发现超课时量统计错误情况)。再根据上述方案中超课时费津贴标准,换算出全院教师超课时费津贴,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报人事处、财务处根据全院人事分配制度相关政策、经费预算情况核发。
②超课时费的资金渠道。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意见(暂行)的通知》(冀政办〔2010〕37号)文件精神,我院按照规定程序出台了《河北体育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冀体院字〔2013〕7号),对绩效工资进行了改革。在冀政办〔2010〕37号文件中第五条第(一)款中的第2点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我院在出台冀体院字〔2013〕7号文件时,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在文件的第五款第三条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71号)精神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岗位津贴、岗位业绩奖励等。”我院发放的超课时费为岗位业绩奖励项目,且该发放项目资金为我院在绩效工资总量预留的资金项目。
三、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打算
目前,我院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还是阶段性的。有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破除障碍,建立新体制新机制来解决。学院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继续狠抓整改工作不放松,着力提高抓大事谋长远解难题的能力,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学院建设发展步伐。
(一)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在前一阶段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上,学院下一步将把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始终坚持目标和要求不变、不打折扣,对于已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专项检查核实,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对于时间跨度较长和需要在今后长期坚持的,坚持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二)以点带面,聚焦问题深入开展整改工作
学院将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制约学院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师生利益、师生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群策群力,以整改推动改革,以整改促进发展,不断提高学院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学院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巡视组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梳理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操作的规范、透明,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学院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监督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校,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5月21日)。联系方式:0311-8533756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河北体育学院院办;邮政编码:050041;电子邮箱:hbtybgs@mail.hepec.edu.cn
中共河北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