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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20 08:08:1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8日至6月1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做好整改落实的开局工作。巡视工作的最终成效,最终要靠整改落实来体现。为此,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7月11日巡视反馈会议召开后,分别于12日、19日连续召开了2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7月13日印发了学院《关于切实加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制订了整改清单,落实了整改责任,明确了整改时限。为整改落实工作的迅速开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统一思想、坚定决心,为整改落实营造良好氛围。2016年7月15日下午,学院召开巡视整改落实动员会,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学院全体党委委员、全体中层干部出席,党委书记张景超同志作动员讲话。对巡视反馈会议精神进行了进一步传达、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再次强调,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坚定了全面整改到位的决心和以巡视整改有力推动学院创新发展的信心。

    (三)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为整改落实奠定坚实基础。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学院党委成立了由学院党委书记张景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耿世刚、专职党委副书记黄香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由学院专职党委副书记黄香、纪委书记刘静洪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党政职能部门、教学机构等有关单位组成。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学院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历时3天半时间,对整改条目逐一分析原因、查找深层次根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力除积弊。明确了整改落实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研究确定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责任分解,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为保障巡视整改落实到位,全体中层干部延迟放假两周,学院领导及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审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新校区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未放假进行整改落实工作。

    (四)正确引导,强化监督,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积极引导群众舆论,及时将整改落实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等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宣传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二是加强主渠道建设,党员干部带头与中央、省委和学院党委保持一致,将舆论和焦点引导到“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主旋律上来。三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畅通师生员工反映意见的渠道,把师生员工的正确意见建议纳入整改落实工作,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出承诺,保证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关于“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存在以党代政问题。除教务等专项会议外,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全部参加院长办公会。”

    一是学院党委按照2014年中办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完善和修订。二是明确党委会是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性会议;按期按需召开院长办公会,及时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三是切实厘清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职能并严格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确定议题、会前沟通、民主决策、抓好落实、监督检查的程序召开会议,同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目前,学院《党委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并已修订完成。学院党委委员对于2014年中办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对文件精神有了进一步深刻认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得到进一步明确规范。

    2、关于“班子建设不力,有的班子成员规矩意识不强。党政‘一把手’沟通协作意识不强,缺乏凝聚力,一些议题在党委会上难以形成一致意见,议而不决,且有临时动议情况。有的班子成员存在‘封官许愿’问题;有的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为亲属谋取利益,有‘团团伙伙’现象。”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党的政策理论,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毛泽东同志关于“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论述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规矩意识。书记院长在学院重大事情决定前进一步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在规则范围内创造性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二是进一步增强党性党规意识。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对中央和省委近年来修订的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廉洁从政准则等重要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性党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发现存在“封官许愿”要严肃追责。结合“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上,增强分管工作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民主集中制。同时防止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中出现“团团伙伙”现象。三是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业务能力建设。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途径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业务能力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对分管工作“懂、精、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与此同时,责成办公室、宣传部参考其他本科院校经验制定学院中层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等的行为规范,实行首问责任制。四是切实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学院制度的基础上编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制度汇编》,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带头遵守,带头执行,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制度和纪律建设。注重制度制定、实施、考核、奖惩的闭环管理,特别做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违规违纪行为的问责。目前,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党委书记、院长主动沟通日常工作的意识明显。中层以上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牢固树立。

    3、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一是监督力量薄弱,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2013至2015年,原纪委书记驻村扶贫一年、长期病假;两位副职抽调到新校区建设,纪委工作处于维持状态。二是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有部署,但平时不检查,年终无考核。三是监督执纪失之于宽、松、软。”

    一是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过程的检查和考核工作,严肃执纪问责。二是切实加强纪委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纪委干部专题培训班,不断增强监督执纪能力。三是印发了学院《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工作方案》两项巡察工作制度,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三个巡察组,全面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四是加强纪委工作的后勤保障,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条件下,配备专门的谈话室、审计室和巡察工作办公室。目前,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到位,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2013至2015年,学院未足额交纳党费。”

    一是巡视期间,学院全体党员已按规定补交2013至2015年党费不足额部分。二是按照中组部最新文件要求,完成2008年至2012年党费不足额部分的补交工作。三是今后严格按月交纳党费,对于确有困难的党员同志,经调查核实后,可以按照规定减免。四是开设党费专设账户。目前,全体党员补交2013至2015年党费404432.15元,全部补交到位。补交2008年至2012年党费不足额部分57673.38元。

    (二)关于“关于干部选任、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一是涉及的3名处级干部、6名科级干部,巡视期间在说明违规原因的基础上已按照上级规定予以免职。二是今后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制度的学习,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强备案工作管理,同时结合学院当前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目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程序进一步规范、严格。

    2、关于“执行人事代理制度不规范、不严格”。

    学院党委依照上级相关规定一是对于建立人事代理关系时不符合人事代理要求资格的做出解除人事代理关系的处理,其他人员另册管理。二是加强对学院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的另册管理,畅通流动退出机制,通过转岗、调出、解聘等方式逐步消化,同时鼓励他们参加公开考录、招聘或离岗创业。目前,学院人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为学院下一步如何依法依规的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理清了思路。

    3、关于“存在违规出国(境)问题。近年来,有多名干部因私出国未经组织批准或备案,并且有的干部持因私护照出国报销费用。”

    一是制定出台《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规范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程序。二是对于7人中巡视组移交学院处理的3名同志,学院已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分别进行了书面提醒或诫勉谈话。三是因违规出国问题由巡视组移交秦皇岛市纪委立案审查的4名同志,由市纪委给予其中一名副院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他两名处级干部、一名科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4、关于“违规设置职务名称。违规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务,并且配备多名干部。”

    一是撤销36个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岗位设置。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免去36名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务和后续的干部任用问题,并做好干部岗位调整、分流和教育疏导工作。二是规范处、科级管理机构设置及干部选任。学院在2016年3月升本,根据省编办《河北省高等院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冀机编[2011]3号),可以内设相当处级的党政群团管理机构不超过14个。学院党委拟围绕本科院校建设需要规范处、科级机构的设置。一方面尽快完成学院处级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报批工作,同时科学设置科级机构,建立健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积极申报岗位职数,经批准后,在科级干部选任中,对原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考虑。三是分流转岗充实辅导员队伍。按照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不断充实学院辅导员队伍,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原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转任学生辅导员,切实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5、关于“个别干部报告事项不实。2015年学院抽查核实10人,4人存在瞒报、漏报房产等问题。巡视抽查3人,有1人存在不如实报告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问题。”

    一是根据《抽查核实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七条之规定,学院党委组织部会同学院纪委对上述存在瞒报漏报的四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做出检查、进行补报。二是上述四名干部半年内不提拔使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三是一名同志已按规定将港澳通行证交回学院党委组织部。上述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学院党委通过各种会议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党员干部对干部报告事项工作认识进一步加强,逐步树立起了对党忠诚,不隐瞒个人重要报告事项的党性观念。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财务管理、工程建设不到位、不规范问题”。

    1、关于“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中层以上干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除三名同志因家庭经济原因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其分期按月清退外,其他人员已全部清退。二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确定发放条目和范围。三是杜绝一切违规发放补贴行为发生。目前,学院对有关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有全新的认识,使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发放更加规范。

    2、关于“公务接待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分担公务接待高档烟酒费50449.98元。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实行依规科学管理。严格接待程序,规范接待标准,严控接待支出费用。四是实行“三公经费”公开,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定期召开教代会,由财务部门向职工代表详细汇报“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做解释说明,主动接受师生和纪检的监督。

    3、关于“2006年投资158万元在北戴河省总工会疗养院翻建2栋房屋,长期用作公务接待”的问题。

    学院在建设时与北戴河省总工会疗养院协议建成后学院使用15年,15年后产权、使用权归北戴河省总工会疗养院所有,截至目前还剩余5年使用权。为此学院以30万元的价格将剩余5年使用权返租给北戴河省总工会疗养院依法经营使用,目前30万租金已到学院账户。同时已将房屋内价值20万元的家具收回。

    4、关于“违规成立公司从事营利性活动”。

    一是应清退违规发放的利润分配和福利费,除一名同志因家庭经济困难,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以其股份本金顶抵退款外,其他人员已全部清退。二是停止一切经营行为,并做好中环院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

    5、关于“2013年至2015年,学院未按规定从事业收入总额中提取540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更新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配齐资助工作人员。二是确保资金落实,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上述支出。三是规范校内资助项目,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详细修订每一个项目的具体受助条件和实施办法。四是逐年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学院2015年固定岗位105个,临时岗位200个,在此基础上,每年增加固定勤工助学岗位50个左右,同时适当提高酬金标准,由现行5元每小时提高到8元每小时。

    6、关于“2010年至2014年,学院为学生采购公寓用品加收5%提成30万元作为学院收入。”

    今后将把此部分收入全额注入学生助学资金中,还利于学生。相关责任正在调查处理中。

    7、关于“2013至2015年,学院违反规定收取自学考试辅导、函授管理、单独考试报名费等20万元。”

    一是今后学院将进一步加强上级相关政策的学习,规范收费行为。二是将上述收费到物价部门备案。

    8、关于“工程建设及采购不规范”。

    (1)工程存在招标不规范问题。主要是围墙工程、大门工程、院内强电工程、生活污水项目等。

    (2)物资采购存在招标不规范问题。2015年3月19日省财政厅召开高校政府采购会议后,严格要求省属高校按照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审批程序。我院因为升本评估硬性条件所需,有五项采购项目未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报批手续,只是学院确定自行招标采购,委托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包括:图书项目78.8万元、校园可视化项目16万元、环境信息系统一期项目26万元、电工电子实训室项目14.7万元、四六级考试监控系统60万元。

    (3)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涉及资金758万元。学院教学综合楼台阶、净水站、三角地雕塑实训室等工程未经规划许可。

    一是对照有关规定确定了招标中不规范的具体内容,在分析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正在做好责任认定。二是学院聘请了专业工程审计人员对上述违规项目逐一进行严格工程审计,以免造成国有资金流失。三是正在积极做好相关审批手续的补办工作。四是制定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程序,强化科学管理。五是在后续的物资采购中积极与省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协商,严格按照采购规定和要求进行报批审核。六是建立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和相关部门参与监督的机制。七是建立供应商登记联系和评价机制。八是明确采购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责任清单。九是强化政府采购工作廉洁教育,签订物资采购廉政责任书。 (四)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在巡视期间,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移交学院纪委7件问题线索,学院纪委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开展调查问询,到目前共初核7件、了结6件、暂存1件。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落实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注意把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管控体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从严从实、善始善终,切实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解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三严三实”作风,以“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切实把强化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更加注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二)坚决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于担当,敢于亮剑,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带头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其他班子成员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坚持守土尽责,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核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适时开展“回头看”,梳理检验整改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强化追究问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特别是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部门和个人,实施“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章程》的制定工作,为学院制度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六)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助推学院科学发展。真正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学院工作进一步正规化、规范化的有力契机,充分运用好、拓展好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把巡视整改期间进一步深刻掌握的政策、精神作为学院今后完善制度建设和开展工作的依据,为今后学院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奠定良好基础;加强宣传教育,注重挖掘整改落实工作中的正能量,培树一心为公、干事创业的模范典型,弘扬正气;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学院干事创业的免责机制”,让各级干部轻装上阵。全面推动党风政风校风的持续好转,为实现学院本科教育的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20日至5月20日)。联系电话:0335-781570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邮政编码:066102;电子邮箱:EMCC201130@126.com。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