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19 07:35:1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25日至5月31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进行了巡视。7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以下简称“警院”)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逐项研究,制定措施。要求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认领问题、强化责任,全院上下形成合力,把落实整改作为学院当前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不折不扣抓整改。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警院党委迅速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赵克志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巡视组反馈指导意见。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严格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警院全体教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更进一步正确理解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巡视组对警院巡视工作的反馈意见,全面客观、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建议针对性和指导性都非常强,是我们加强和改进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遵循。院党委要求全体教工深入贯彻落实赵克志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组整改意见,进一步深化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上来,积极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警院党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工作,作为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警院党建工作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先后3次召开专门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部署工作落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分别牵头负责整改任务。院党委及时向各党支部(总支)转发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了《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党委专项巡视工作问题、责任、整改清单》,分解整改任务,明确了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具体部门责任,各部门及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聚集整改落实工作合力,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聚焦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警院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3方面13项29个具体问题,逐字逐句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弄清问题性质,找到问题症结,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出63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聚焦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真查真改,不怕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执纪问责。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动,全面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不仅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从体制、机制、监管上查找分析原因,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注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振奋精神、推进发展的过程,务求取得整改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在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决定行政事务偏多, 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问题,警院党委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毛泽东主席的《党委会工作方法》,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普通高校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意见(试行)》等规定,以制定学院《章程》《工作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为统领,修订完善学院系列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凝聚力不强,班子成员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缺乏沟通,个别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完善班子成员谈心制度,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逐一谈话交心,听取意见,用党的事业凝聚人心。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较少,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不严格”问题,院纪委每月召开1次会议研究工作,每3个月向党委专题汇报工作1次;党委每学期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并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实际,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院党委每半年向省公安厅党委汇报1次党风廉政工作;院纪委每半年向省纪委驻公安厅纪检组汇报1次党风廉政工作;制定“一岗双责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学院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主管院领导发挥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动作迟缓,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够”问题,学院党委专题请示省公安厅党委,建议纪委书记单设,专司纪委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完善学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系列规定,抓好具体实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廉政谈话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学院基建、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在新生开学、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提前开展廉政教育;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和抓早抓小作为工作重点。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支部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三会一课’不严肃认真”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建知识和廉政建设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填写支部手册;制定《党支部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加强考核,抓好落实;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支部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党员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欠缺”问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各基层党支部定期开展学习教育,适时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党的知识考试,强化党员意识。(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费收缴不规范,基数偏低”问题,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重新核算缴费基数,补交党费28.6万元。
4、关于“个别党员干部自身要求不够严格”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党员干部兼职取酬”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按巡视组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整改。一是明确要求院领导不再分管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二是从今年5月起停止受理司法鉴定业务;三是进一步学习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修改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运行制度;四是根据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的处理意见整改规范兼职取酬问题。(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车私用”问题,从今年1月份开始,规范用车审批程序,按市区内、长途用车分别明确审批程序和责任,杜绝公车私用;修订警院用车管理规定,明确由装备财务处车管科统一车辆管理;财务科对长途用车费用报销,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和派车单进行稽核。(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公用房未按要求整改”问题,出台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8月5日前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清查登记;新学期开学第一周,由主要领导带队、纪委参加,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检查核实,均符合办公用房相关标准。
(二)在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人借款数额较大且长期不还”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管理规定,严格教工个人借款审批;8月15日前对教工个人借款(总计525180元)进行催办报账,对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已报销378600元;对涉及票据不合规和无票据的,7人次遗留的146580元的问题,责令借款人完善票据后报销,对提供不出符合规定票据的借款人,从其工资中悉数扣回。(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培训费、房屋和超市租金、食堂承包费等”问题,认真核查以往出现问题,2016年1月我们已自行整改,并开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警院预算管理,将培训费、房屋和超市租金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上缴财政。(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挪用专用款项发放工资”问题,对以往挪用情况进行核查,从2014年始,我们已根据省公安厅的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并做到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2、关于“私设账户进行账外核算”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开设食堂银行账户,且未纳入学院财务监管”问题,已经停止使用食堂现有账户;经与财政部门沟通,已按现行政策以警院现有名称向财政厅申请开设食堂专门账户,纳入警院财务统一管理。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固定资产至今未进行登记”问题,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工作,对警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2015年购进的两辆大巴车已完成资产登记入学院资产账。
4、关于“违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没有立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的情况下实施路面硬化等维修项目,致使施工结束后无法进行审计决算和支付工程款”问题,经与省财政、省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协调,编制2016年度预算时,已将上述项目列入财政预算,补充完善施工项目相关手续;保证今后没有资金来源的工程项目不予立项和建设。(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项目没有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变更也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问题,要求项目责任人按照巡视组要求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吸取教训。我们制定出台项目建设和招投标管理办法,在项目建设上做到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设计、预算、变更、监理、验收和审计制度。
5、关于“公车费用超预算较多”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2015年分别超预算259%、226%”问题。学院现有车辆12台,财政核定公车费用预算仅有8万余元,我们已与省财政部门沟通,根据警院近3年公车费用实际情况,向财政申请重新核定预算数额,纳入2017年预算范围;学院虽尚未进行车改,但已制定实施新的《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和费用消耗。
6、关于“占用公产房”问题。7.16高校领导干部座谈会后,警院在查找问题中,针对11套公产房被个别职工长期占用情况,召开专门会议,党委书记严格要求纪委、装备财务处和占用公产房教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张贴告示,规定时限,明确逾期不交经济处罚措施,被占用的11套公产房已全部收回。
7、关于“工作纪律松弛”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不注意个人形象,不带头遵守工作纪律”问题,学院通过完善考勤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切实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定。(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教工管理不严格”问题,修改完善学院警务督察规定、教工考勤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主管院长要抓好分管部门的教工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发挥主体作用;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重点整治长期不上班、纪律松弛、自由散漫问题;采取科技手段严格考勤制度。(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经常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各项与教学无关活动,影响正常上课,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李全发书记、李泓泽院长已将群众反映和巡视意见与省公安厅机关党委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省厅职能部门在安排工作时,考虑警院工作特点,尽量不影响正常教学。
(三)在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政策和有关制度不严格”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行政关系至今未转入学院,且排序不规范,与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要求不符”问题,警院党委主要领导已与省公安厅政治部相关领导请示沟通,建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该领导干部调回厅机关工作。(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任中任职资格把关不严,个别干部身份存疑人员得到提拔”问题,警院政治处通过查阅省公安厅档案室档案材料,证实该两名同志分别于1995年7月21日和1996年3月22日录用为人民警察,具有干部身份;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并配备干部”问题,警院党委已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报送《关于撤销培训部机构设置的请示》,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撤销培训部机构设置,将民警培训工作划归教育训练处负责。(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人员招聘不规范”问题,具体情况是学院2015年在工作人员招聘中,四个教学岗位中各增加1名招聘计划,但未按1:3比例增加面试考生,面试当天治安管理教学岗位两名考生未到,不能按照1:3比例进行面试。学院领导立即经请示省人社厅领导和事业处主要负责人,明确答复:在笔试成绩已公布情况下,各岗位不得扩大面试人数,按原招聘计划1:3进入面试人数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结果,由高到低依次补增1名;未到者视为弃权,面试应如期进行。
2、关于“中层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薄弱”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部门正职长期空缺”问题,警院党委已向省公安厅党委报送《关于学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处级干部职数配备建议的请示》,建议配备学院内设机构处级干部空缺职数。(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中层干部多年不轮岗”问题,警院党委在下一步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中,将对管理岗位干部进行轮岗。(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行政后勤人员与教师比例失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质量”问题,合理确定岗位比例,调整岗位设置;在近两年人员招聘中,除1名会计和1名医生外,其余全部为教师,教工队伍结构逐步优化。
3、关于“个别干部档案信息存在问题”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材料不齐全,‘三龄两历’存疑”问题,学院政治处已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做到了档案管理规范化。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还是阶段性的,今后一个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赵克志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指导,以巡视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运用和巩固好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新发展。
(一)深化学习教育,坚定全面从严治党信念
全面从严治党是警院党委首要的政治任务,要通过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教工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信心,在各级党员干部中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警院党委、纪委要坚持把履行“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纪委要紧紧围绕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在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清单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健全制度、持续推进、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要坚持问题整改与分析查找原因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抓好巡视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以制定学院章程为牵引,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按制度办事,建立起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使全体教工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自觉的行为规则,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四)统筹各项工作,推进全年工作任务
警院要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将深入整改作为促进建设发展的重要契机。把落实巡视整改同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落实巡视整改同作风整顿结合起来,重点整治部分教工纪律松弛、自由散漫问题,彻底扭转精神懈怠、纪律涣散的不良风气;把落实巡视整改同继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强对基建项目、人员招聘、干部选拔、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把落实巡视整改同推进全年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整改助推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在工作任务中体现整改效果。切实将巡视整改的过程变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的过程,变为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过程,变为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19日至5月19日)。联系电话:0311-89653215(工作时间),邮政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新路2号;邮政编码:050091;电子邮箱:rensuling@sohu.com
中共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