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巡视巡察
中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19 07:35:1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9日至4月26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进行了巡视。7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学校党委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问题,原因背后的原因,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严明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雷厉风行抓整改,不折不扣促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接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部署,坚决贯彻省委赵克志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学校党委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其他校级领导分工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审计室、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与安全工作处组成。

    (二)明确任务,细化责任

    学校党委召开了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长会议,学习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传达到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坚决按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举一反三,坚决抓好落实。先后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协调会、党委常委会、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起草《中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细化为2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党委书记在负责全面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方面,其他校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三)强化调度,狠抓落实

    学校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4次,协调调度会8次,研究、调度、推进整改工作,针对整改中出现的问题逐一筛查,涉及多部门协调的联合会诊,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分步骤逐项落实。各责任部门多次召开部门会议,制定措施,严格程序,细化内容,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同时,学校以多种形式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的开展。学校党委还将整改工作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相结合,相互推动,相互促进。

    二、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成效

    围绕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学校党委认真对照,逐一排查,逐项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9项,正在整改中7项。

    已完成整改19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的不紧”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很少研究党建工作。2013年党委没有专门研究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2014年也只有1次”问题。一是确定今年召开学校党建工作会,专题研究学校党建工作。二是今后凡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贯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三是定期召开专门研究党建工作的常委会,每次常委会都要安排对上级精神的传达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党建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四是加强会议记录、纪要的规范和整理。五是党委、纪委每学期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定期召开;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按有关规定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意识形态研究部署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发文时间比较晚”问题。一是进一步密切关注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到位。二是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公文处理速度,保证文件快速、准确流转传达。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问题党员处理不及时。有的服刑期间仍是共产党员”问题。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学校党委发现1名党员因严重触犯刑律已服刑,学校已除名,学校党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今后,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是加强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党性修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对问题党员要及时处理,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到位,校纪委缺乏相关检查和问责记录”问题。一是进一步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用制度扎紧约束权力的笼子,做到监督有据。二是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真正体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完善检查和问责记录,严格执行检查流程,统一记录格式,将有关检查和问责材料按规范组卷建档。四是学校对接到的问题线索,成立专门调查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目前,已诫勉谈话副处级干部1人。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校纪委对查办案件工作业务不够熟悉,办案程序不规范,处分决定不符合要求”问题。一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二是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依据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开展工作,落实好“一案双查”和“一为主两报告”要求,严格按规定处理违规违纪人员。三是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注重岗位锻炼,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查办案件能力。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纪律不严格”问题。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到位。一些事关学校发展和大额开支的事项,没有学校党委会的研究记录”问题。一是学校制定出台了《中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确定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和程序,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二是书记、校长加强沟通,对提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及时提交会议研究。三是在二级单位实行“三重一大”制度。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人事政策不规范。有的招聘不符合考录程序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问题。2002年至2011年,我校采用自主公开招聘方式,共招聘人事代理人员72名。我校于2013年、2015年选拔2批共计30名人事代理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今后我校将严格执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机构编制不够严格”问题。2010年1月,未经报批设立了教学督导办公室。2013年3月,报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了系统建设与教学督导中心,撤销了教学督导办公室。截止到2015年底,河北省教育厅批复我校党政群团机构10个,教学、教辅机构15个。今后我校将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

    4.关于“基层党组织薄弱、党内生活不健全”问题。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的基层组织不够健全,学校党支部多数没有专职支部书记,个别支部应设而未设支委会”问题。2016年4月进行了党支部换届,将原有的14个教工支部整合为5个直属党支部。经过严格的选举程序,选齐配强了支部书记和委员,改变了原支部人员少、形不成支委、不便于开展活动的局面。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支部设置散乱、组织活动效果普遍较差。‘三会一课’党内生活流于形式,培养教育党员的功能弱化。一些支部很少组织活动,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人数不实、时间错位。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好”问题。一是进行党支部换届,选好配强了党支部班子,夯实了“两学一做”基础;二是多次进行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了支委活动能力;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保证组织活动的效果,增强了支部培养教育党员的功能;四是坚持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五是做好指导和督导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在各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深入开展;六是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加大检查力度。通过整改,各支部的战斗力、号召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得到增强,为开展好“两学一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建经费没有列入预算;党费收缴没有严格执行中组部规定,标准明显偏低”问题。2016年起,我校已将党建经费列入财务预算。2016年1月由组织人事部提出党建经费预算申请,经学校财务审批后,即开始执行。目前各支部已利用分配的党建经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高校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和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2008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清理,截至目前,补缴党费38.4万元,补缴时间自2008年至今。

    (二)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问题较多,违规收费和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仍有存在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问题较多”问题。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下属单位收取学费存入个人存折”问题。经核实,2015年1月之前,开放教育学院预收学生书费存入个人存折,学费直接缴入学校账户。在缴费过程中,存在个别学生误将学费缴入预收书费账户的情况。在每期收费结束后,学院及时将学费转交到学校账户。2015年1月,开放教育学院主动将以前年度预收学生书费余额全部上缴学校,取消了预收书费个人账户,由学校财务对预收书费的核算、退还进行统一管理。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该学院收取的所有费用全部缴入学校账户。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类似问题出现。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程项目在未完工的情况下出具虚假验收报告,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一是学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类项目的验收组织部门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强化验收、付款等工作环节,实行分类分阶段负责的方式。二是统一了工程竣工验收单,明确了验收参加单位,加强了验收工作的制约机制。三是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工程竣工验收单财务不予报销。四是2016年1月调整了校内机构设置,将采购工作由后勤管理与安全工作处调整至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实现了学校采购工作归口统一管理,并对采购项目实施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五是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经核实,下属单位房产租赁部有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15.2万元,其中原招待所15万元、原职工徐瑞春0.2万元。招待所2010年已注销,徐瑞春被判刑已经开除,因未及时进行资产损失核销形成长期挂账。学校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应收款项损失鉴证证明,经校长办公会审定,于2016年8月进行了财务核销。今后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下属单位财务未纳入学校统一预算管理”问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已于2016年起将下属单位财务全部纳入学校财务进行统一预算管理。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虚假列支”问题。经核实,2014年有2人计划出国但未成行,相关费用未在当年及时退回,形成虚列支出问题。一是已于2016年4月1日收回未花费的出国经费8.7万元。二是严格按照《河北省省级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审批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出国经费的审批、核销及报账工作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出国经费超预算”问题。一是制定《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规定》,明确出国经费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统筹管理,加强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的管理。二是今后我校将严格执行《河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编制出国经费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坚决杜绝超预算问题发生。2015年学校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经批准出租固定资产并坐支收入”问题。一是积极办理出租审批手续。2016年6月24日省财政厅下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出租房屋的批复》(冀财资〔2016〕70号),同意学校出租部分闲置的业务用房(总面积共计917.1平米)。二是加强收支管理。2016年8月以后,租金直接交至学校基本账户并全额上缴国库,开具国有资产收入专用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今后,学校将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出租收入支出的规范管理,杜绝坐支收入问题的发生。

    2.关于“部分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以来,学校有多个项目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一是从制度上加强管理,先后出台了《加强学校采购与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工作的实施细则》,从采购工作的立项审批、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申报、招投标、订立合同、履行合同、验收、付款和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学校采购办公室、各采购项目实施单位等参与采购工作单位的职责。二是调整了校内机构,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全面统筹学校采购工作,实现了学校采购工作归口统一管理,同时加强了对采购项目实施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

    正在整改中7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的不紧”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织抓党建的精力不集中,在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缺乏系统性计划和活动的开展,形式单一,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问题。一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2016年4月进行了党支部换届,均选齐配强了支部书记和委员。二是以抓紧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带动,认真贯彻执行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使理论学习落到实处;三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定期开展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预见性分析和全局性把握。严格学校课堂、讲坛及文化活动阵地的管理。抓好青年教师、思政课教师和重点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教学实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使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通俗实用接地气,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四是用好门户网站、各类学习平台等现有宣传阵地的同时,进一步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加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五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培养力度。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织对青年教工培养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利用教授论坛、专家讲座、校园网学习教育专栏、河北终身学习在线、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强化师德建设,提高青年教工的职业道德。认真落实《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把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表现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评优评先、业务培养和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加大培养力度,实行政治导师制。校领导、党员处级干部、党员专家教授担任青年教工导师,对不同层面的青年教工进行培养。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校召开纪委全会不规范、传导压力不够”问题。关于“学校召开纪委全会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方面的知识,掌握纪委全会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切实发挥纪委全会的作用。二是对纪委全会的召开做出具体规范,并按要求组织召开纪委全会。关于“传导压力不够”问题。一是认真贯彻《中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责任划分到校级领导,明确到职能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坚持“签字背书”,全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承诺,督促各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工作同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推进。三是定期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有关党风廉政方面的专门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四是在每个党支部配备了纪检委员,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五是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科学延伸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在全校每个处级单位中配备了1名兼职纪检监督员,使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向干部群众延伸。六是开展廉政谈话和谈心活动。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纪委书记与各部门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进行1次廉政谈话;每年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活动。做到群众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干部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必谈,民主测评得分低的干部必谈,干部换届、调整、重要时间节点必谈。七是强化廉政教育,加强教育警示。八是严格述职述廉,加强对处级干部廉政情况的考核。九是制定了《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十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监督,为干部任免、使用、奖惩提供参考或依据。十一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化以案为鉴,自查问廉。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纪律不严格”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教职工队伍素质不够高,人才引进力度不大”问题。一是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进修,攻读博士学位。二是加大博士招聘力度。我校在参加多场人才招聘会的同时,又在中国高校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广泛宣传,已引进5名博士。三是实施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工程。为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人选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条件;给予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人选更多的教学、科研工作自主权;为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人选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和5万元的资助。

    (二)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问题较多,违规收费和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仍有存在方面

    1.关于“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管不力”问题。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使用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缺乏监管,学校提取管理费后,后续监督工作不到位”问题。“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涉及我校中专“送教下乡”项目,针对该项目2013年春季学校开展全省电大系统教学大检查,其中6个教学点因未组织正常教学工作,予以取缔,取消拨款112.7万元。2014年该项目已在河北省停止。今后我校将对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监管制度,并加强对系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关于“违规收费和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侵占学生利益乱收费”问题。经核实,在2015年1月开放教育学院上交的以前年度预收学生书费余额中,有未退还的2012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学生的剩余书费。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大)学籍管理规定,开放教育学生最短学习期限为2.5年,学籍有效期为8年。考虑到成人学生因工作、生活等原因中途中断学业而后又在学籍有效期内复学的普遍现象,学院在每学期办理学生毕业手续时才退还学生剩余书费,对已明确不再继续学习的学生随时办理退还手续。从2015年春季学期至2016年春季学期,已分三批次退还2012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的180名学生的书费,共计3.3万元。对剩余书费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与超过最短学习期限的学生逐一取得联系,确认学生是否继续学习。对已明确不再继续学习的学生,要求其尽快办理书费退还手续;对还想继续学习的学生,督促其尽快参加学习、考试,早日毕业,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退还学生剩余书费。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补贴。存在以加班、监考、招生宣传等名义发放补助等问题”问题。学校从严掌握,自2015年1月至今停发了无明文规定的劳务费,将必要的劳务费纳入绩效工资范畴。今后,我校将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我省有关文件,对照文件规定,查摆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各种津补贴发放办法和程序,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

    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我校共收到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1件,学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责成纪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截止目前,1个问题线索已初核,已诫勉谈话副处级干部1人。今后,学校将在国有资产管理、租赁部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督、逐步规范。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一)持续用力,继续推动整改落实

    学校党委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深入查找问题出现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反弹走样。对于正在整改的任务,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严明整改时限,注重整改成效,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继续落实整改工作。

    (二)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三)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两个责任”的要求,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校级和二级单位的议事决策程序和督查督办机制。二是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自觉履行好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加强纪委的监督检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常态化巡察工作机制,督促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四)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推进电大转型发展

    目前学校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生存与发展压力叠加。学校党委班子将统一思想、统一观念、统一行动,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继续教育的责任意识为己任,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焕发精神,凝聚力量。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内部治理,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加快河北开放大学建设步伐,加快电大事业转型发展进程。带领全校教职员工以全新的姿态努力在构建河北终身教育体系,形成河北学习型社会进程中发挥自身独特作用,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19日至5月19日)。联系电话:0311-8704133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合作路460号河北广播电视大学;邮编:050080;电子邮箱:dzbgs@hebnetu.edu.cn。

    中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