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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18 07:57:2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6日至5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进行了巡视。7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认真学习,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党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巡视组反馈意见大会之后,7月10日上午即召开党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有关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张振县同志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的要求,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党委书记郭铁良强调,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要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7·16”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省委的统一部署和巡视组的要求;要进一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相结合,紧紧围绕落实“六大纪律”,以整改促党建、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促学校各项工作开展。

    学校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印发《巡视整改通知书》。整改过程中,5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巡视整改情况的汇报,研究重要问题的整改;3次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2次召开全体中层干部大会,约谈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8人次,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党委书记郭铁良与学校班子成员逐一谈话,就整改问题亲自部署,交换意见;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重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亲自督办;主持撰写并亲自修改整改情况报告;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亲自调度。学校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全力落实巡视问题整改。

    (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领导责任

    学校党委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校领导对分管工作内的问题整改负领导责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问题整改负具体责任,层层明确任务和要求,压实各级责任。学校领导以上率下,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整改工作;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出台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通过巡视整改,切实达到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校的目的。有关部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落实学校《整改方案》,按照党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整改任务清单,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把巡视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传导压力,细化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党委的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分为三大类八方面26个具体问题,编制了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任务。根据党委要求,纪委书记赵炳坤、党委常委高俊山、纪委副书记杨思前,于7月14、15日分别召集8个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逐一落实整改任务和要求。各部门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扎实谋划巡视整改,确保措施可行,确保工作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细化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未完成2个,完善规章制度42项。总的来看,绝大多数整改任务已经按期完成。对于未完成的“家属区改造”“新校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问题,已经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整改工作正在积极扎实推进之中。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普遍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常委会议事制度不健全,存在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常委会分别于7月10日、11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学校在一段时间内存在的混淆常委会与常委扩大会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讨和反思,再次认真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重申要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制度和议事程序,党委全力支持校长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

    二是加强对学校《章程》的落实。学校《章程》已经省教育厅核准正式发布,其中对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地位作用、主要职责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界定,明晰了学校的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为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全面实施依法治校奠定了基础。学校党委结合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学校章程统领下的学校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求,编制《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要职责与权力清单》,明确学校党委、行政以及领导的责任与权力划分;进一步强化学校决策制度的执行,认真贯彻学校《全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严格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

    四是加强学校党政会议管理和议题管理。规范会议参加人员,自2016年起,明确不是常委的校领导只在议题需要时列席常委会议;严格实行议题申报和审签制度,明确规定不属于常委会议事范围的,不能提交常委会讨论。

    五是规范会议记录纪要管理。规范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实行会议记录审签制度。要求形成的会议纪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重一大’事项存在议而不决现象”问题

    一是明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的责任,科学规划内部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推进目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与任期考核,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二党委常委会坚持“三不讨论”,即违法违规的不上会不讨论、不属议事范围的不上会不讨论、准备不充分的不上会不讨论,提高议事的规范性和效率。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对提交会议讨论的涉及人、财、物等重要议题,学校主要领导会前必须进行沟通。

    三是强化会议研究事项的论证和材料准备。凡重大事项都要经会前的科学论证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注重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专业教师以及社会专业咨询机构等的作用,为“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可靠参考。

    四修订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和重要议决事项的综合协调,确保重大事项决策得以贯彻执行。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缺乏‘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自觉性,部分领导只抓业务工作、只跑办学校建设”问题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党纪条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2次以上专题学习。

    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做到责权明确,常抓不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或者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严格落实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突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从2016年起,明确纪委书记参加校长办公会,纪委领导干部参加学校相关会议,加大纪委对廉政风险点的监督力度。

    四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压实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领导班子和纪委主要负责人责任,以及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纪委工作部门、纪委委员的责任。

    五是加强承诺考核,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两级承诺机制,传导责任压力。学校主要领导每年分别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班子(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改进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的基本内容。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偏弱,存在逐级弱化现象”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督促职能部门按分工切实履行各自党建职责;严格落实学校《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规范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强化基层对党建设工作的研究与计划,加强党支部活动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各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活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制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定》,明确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要求。加强党支部工作纪实管理,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重点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得到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调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管理,通过参加所在支部和联系单位的党内活动,指导、促进上述制度的落实。

    三是强化干部培训。发挥党校和网络教育平台作用,定期举办中层干部和支委以上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对于党建工作薄弱的党支部,党委组织部门以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党支部工作手册》检查、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等方式,给予重点关注,重点帮扶,督促其补齐短板。

    四是强化导向作用,健全激励机制。2016年起,学校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增强党务干部的党建意识和履职意识。树立典型和标杆,对在学校发展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五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鼓励各基层党组织创新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扎实开展立足岗位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在激发党员思想行动自觉上狠下功夫,增强党员的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关于“处理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不健全,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政工作要点,列为党委常委会议题,与中心工作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明确党委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召开工作部署大会不少于1次。

    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中层干部培训班、高等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强化领导干部对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精神的学习,提高干部廉洁教育的实效性,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两个责任”意识,增强党风廉政的自觉。

    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学校《内部控制规范手册》,以预算为主线,以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控制为抓手,强化对学校经济业务的控制和监督。

    四是加强对重点部门和敏感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基本建设招投标、设备物资图书采购与仪器设备报废处置、干部选拔任用与考核、人才引进等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包括警示教育、提醒、约谈和诫勉谈话在内的定期谈话制度,完善学校党委和纪委对全体干部,特别是重点部门、敏感岗位的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

    五是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必考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对党风廉政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应该处理的按学校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组织处理。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转’不到位,纪委办、监察室、审计室、法制办‘四位一体’,纪检干部主要忙于行政事务,执纪方法简单,监督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学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纪委全委会会议制度》《纪委关于委员工作制度的暂行规定》。

    二是在转变纪检监察职能上下功夫。专心做好监督、执纪工作,使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向组织协调转变。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效果。

    三是厘清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分工,通过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行纪律、坚守规矩的自觉性。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做出表率,切实落实转作风的要求。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传导压力、问责力度不够,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有等靠上级办案的思想,主动出击办案的积极性不高”问题

    一是注重抓早抓小,做好警示教育、案件剖析、处分执行等案件查办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四种形态”的落实,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集中精力抓好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三方两会一单”内部监督机制,对物资采购、基建修缮工程、图书教材采购等重点部门的招投标程序进行全程监督,保证程序合规。对所有基建工程项目,聘请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对学校干部选任、人才引进与招聘、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招生、财经纪律的执行等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施全过程监督。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狠抓时间节点,坚持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手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抓好经常性明察暗访,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四是狠抓队伍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纪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纪委工作人员执纪意识,增强执纪观念,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与权力。

    五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关注媒体报道、网络舆情、群众信访等信息。对信访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

    3.关于“干部选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选任上存在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对1名处级干部不具备转录聘干部身份问题,学校党委常委会已经免去相关人员职务,调整了工作,并向省委教育工委履行备案手续。对当事人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进行规范。

    二是对于在“厅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人选”推荐标准上把关不严问题,学校已经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将相关人选撤回。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在中层单位擅自设置助理岗位”问题

    对按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选任的4名中层单位助理,巡视过程中,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立即停止参照副处级干部给予的一切待遇。2016年底免去4名助理职务,参加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聘任。撤销了省教育厅未予备案的后勤总公司。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严,部分干部长期不轮岗”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从制度层面推进学校干部交流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是切实推动干部交流,在2016年底进行的新一轮中层干部调整选任中,有17名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占中层正职干部总数的46%。

    4.关于“四风问题仍有不同程度发生”问题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对于沿袭学校隶属航天时发放教职工健康疗养费问题(标准为:教授、局级干部及相应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年200元,副教授、正处级及相应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年160元,讲师、副处及相应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年13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年100元),因河北省没有相关政策,学校决定自2016年起停止发放。

    二是对于超标准向部分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发放移动电话费补贴问题进行了整改,按标准进行了规范。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出国审批手续不全,缺少出国批准文件,出国经费超预算”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出国(境)审批程序。出台《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因公出国(境)事务审批程序与责任,严格出国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批联动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调整了工作岗位。

    二是加强出国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自2016年起,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会同财务处严格执行《河北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河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实行区别管理的实施细则》,杜绝超预算出国项目审批与报销。

    三是加强对外事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把握外事有关政策的能力,增强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党委明确要求,对于因公需要借用普通护照,除按程序由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外,均要有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主任、主管校领导签批意见。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会议费用管理不规范,报销辅助材料不完整”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制度约束。制定《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印发《关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事项的通知》。自2016年起,学校办公室强化了对公务接待、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的管理,规范了有关事项的审批,在相关工作中没有再出现违规情况。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招待费使用审批。落实经费审批责任制;强化预算使用情况的监督与调控;要求招待费报销必须提供公务接待审批表、饭店提供的菜单和发票。

    三是加强会议费管理。会议费纳入财务预算,在报销会议费时,要求会议举办部门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确保会议费使用规范。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一是对两个单位两间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学校党委责成主管后勤工作校领导组织制定《办公用房管理与调整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今后不再因干部调整出现类似的问题。

    二是加强执纪问责。对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调换了工作岗位。

    5.关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联系群众不够”问题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作风建设亟需加强,班子成员存在好人主义,注重关系,缺少担当精神,群众反映办事效率不高”问题

    一是从学校班子做起,以上率下,落实岗位职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考核和问责,杜绝推诿扯皮,着力解决动力不足不想为的问题。

    二是借助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采用“送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加强领导方法、领导艺术、业务政策法规、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领导能力、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着力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的问题。

    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持续整顿“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好人主义问题,着力解决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

    四是完善校长信箱平台,畅通联系渠道,提高效率,及时解决师生提出的问题。自2016年初正式运行以来,共收到群众来信30余封,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解决群众关注问题力度不够,家属区改造关系到老师切身利益,学校多年研究一直没有解决”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对2013年提出的家属区改造计划再次进行认真研究,党委要求有关部门增加人力投入,就家属区改造工程报建审批环节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尽快给职工一个明确的答复。

    二是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家属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和由主管副院长为主任的工作小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已经确定了户型方案,除学校建设初期建设家属区审批文件未能找到外,已准备好其他相关材料,准备上报。力争2016年底完成申报,2017年底完成拆迁任务。

    (三)“重点领域监控”方面

    6.关于“基建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招投标规定不到位,存在先施工后补办招标手续”问题

    一是对航天博物馆存在的先施工后招标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认真整改,分管领导和部门对此不规范问题进行了认真检讨,学校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二是强化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与相关规范的执行。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要求,加强基本建设的计划性,认真落实基本建设管理规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基建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基本建设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预算执行、项目变更、监理与审计等各环节中出现违规违法问题。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多个修缮改造工程采取校内自行招标,有的修缮项目不招标直接委托无资质的后勤总公司施工”问题

    一是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后勤转制剥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学校后勤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自补’模拟社会化运行模式”中,因对政策理解不全面而发生的小型基本建设修缮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直接由没有施工资质的后勤总公司承担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是对2014年以前10万以上修缮工程没有进行政府采购,而是采取校内招标问题,2014年1月已经进行整改,10万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建设项目管理混乱,有教学楼未经验收支付工程款;有的施工费高出协议规定50%”问题

    一是强化基本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厘清工程管理过程中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对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归口管理,明晰项目管理部门与立项部门的责权,凡基建修缮项目从立项、招投标、施工及竣工验收均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对涉及的有关经费支付问题,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严格落实签字责任制,凡基建修缮项目的费用支出均由主管基本建设的校领导签字负责。

    二是就“学校教八楼消防设备改造工程完工,虽经消防专业公司检测验收并出具合格报告,但在未经工程审计的情况下即支付应于审计后支付工程款部分(合同约计5.9万元)”问题,学校责成相关责任人对问题做出了书面说明,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是就“基本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超出协议规定的50%”问题,学校多次与廊坊市建设局沟通,按照廊坊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将安全措施费一次性足额存入施工单位在建设主管部门指定银行设立的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费专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整改。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改造工程没有跟踪审计;有的项目没有监理单位”问题

    一是对“学校东校区操场改造没有单独招标跟踪审计单位,而是口头约定由18#学生公寓工程的跟踪审计单位承担而出现的改造工程没有跟踪审计”问题,学校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确保今后每个项目都单独招标跟踪审计单位。

    二是对为减少经费支出,由学校后勤总公司承担的校内修缮工程均由后勤管理处的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监理,而没有单独招标监理单位问题,后勤管理处进行认真整改。自2016年7月起,以年度为单位,根据学校修缮项目计划,对校内修缮工程监理单位统一进行政府招标,监理期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协议。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新校区建设项目均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就已投入使用”问题

    一是对于近期完工并投入使用、各类手续齐全的4#综合实验教学楼抓紧进行竣工验收申报,力争在2017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二是对在竣工验收申报过程中因材料被丢失导致新校区竣工项目未验收就投入使用问题,学校党委责成基建管理部门积极与廊坊市有关部门协调,寻求丢失材料的解决办法,努力补齐工程竣工验收所需材料,力促所有竣工项目的验收。

    7.关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不规范”问题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国有资产底数不清”问题

    一是全面进行国有资产清查。对于学校存在的只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问题,学校将在所有竣工项目验收完成后,统一办理房产证。并举一反三,严格登记入库制度,落实责任制,每年进行一次国有资产全面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二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落实责任制,实现“物物有人管,人人都管物”,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组织健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并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章规定,修订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程序,完善手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堵塞管理漏洞。

    四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动态指导、监督,及时指导学校各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动态监督作用,提高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

    (2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有的存在违规现象”问题

    一是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主要是在2014年7月9日组织的仪器设备报废处置中,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申报参加投标的3家公司只有1家到场,在不足3家到场不具备开标条件的情况下,为节约时间,有关部门采取电话询问的方式,征询未到场2公司的报价,并根据3家公司报价选择了其中报价最高的公司。对于由此造成的不规范问题,学校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处置。修订《仪器设备处置管理办法》,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在国有资产处置中的职责,加强沟通与协作,强化国有资产处置论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和相关规定,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三是规范国有资产采购管理,修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的沟通与配合,规范国有资产采购工作流程,落实国有资产采购审批与监督责任,确保依法依规实施国有资产采购。并责成主管国有资产校领导就各级各类人员办公设备、家具等配备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坚决杜绝浪费和违规行为。

    8.关于“财务管理问题突出”问题

    (2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开设多家银行账户,并进行理财”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学校《内部控制规范手册》,修订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投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是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建立财务复杂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制度,严格把握每笔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三是严格执行财务领导工作交接制度,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立交接清单,做到应交尽交。

    四是完善财务工作内部制衡机制,财务工作做重大决策时必须征求主管会计的意见和建议,如存在疑义,暂缓执行,待商定论证充分后再予操作。

    (2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不执行收支两条线,部分收入坐收坐支”问题

    一是针对将收取的职工房屋租金收入直接用于支付其他房屋租赁支出和测绘费的问题,自2016年起,学校依据《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管理办法》重新梳理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收入范围,并按收支两条线要求,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做到应缴尽缴。

    二是针对将图书丢失、毁损缴纳的赔偿款直接冲减图书购置支出的问题,学校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所有支出按上级批复的年度预算执行,杜绝任何坐支行为。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2016年年底前完成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管理办法》修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出租出借、处置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

    四是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依法依规管理和处置国有资产的能力。

    (2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借款,违规动用现金支付工资”问题

    一是针对后勤总公司在燃煤采购中发生的大额借款问题,2015年7月,学校已经进行彻底整改,撤销了派出的后勤总公司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此类问题未再发生。

    二是在2011年学校开始推行公务卡结算的基础上,严格对外借款管理,凡借款事项必须有合同、协议或借款事实依据,并严格执行部门负责人签字制度;对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借款实行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双重签字制度。对于借款,学校财务每半年进行一次催还,并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是针对临时工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问题,2016年3月起,临时用工人员中相对固定人员劳务费已经通过银行卡发放。严格执行临时性用工人员劳务发放内控制度,规范发放清单和领取人签字。对单次超过1万元的劳务费发放,实行主管校领导签字审核制度。

    9.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学校纪委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视期间,省委第三巡视组共向学校纪委移交问题线索5件。一是后勤总公司违规收取学生宽带上网费用问题;二是校医院收取体检费问题;三是收取学生课余时间上机费、超额度电费、超额度开水费、图书补办借阅证服务费等问题;四是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五是个别辅导员乱开明目虚报班费等问题。以上5个移交案件线索,共初核5件,立案0件,谈话函询5件,了结5件,给予诫勉谈话3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其他人员1人。

    三、下一步打算

    继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巩固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成果,按照“六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切实着力解决管党治党、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以及依法治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制约学校发展和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为为学校发展建设提供坚强领导和保障。

    (一)落实“两个责任”,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四个亲自”;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在分管范围内发挥好主要责任人的作用。

    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巡视反馈问题和其他举报案件要主动出击,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工作作风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强化“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和决策执行力度。

    二是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升领导学校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宏观把握能力、方向引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和依法治校能力。

    三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坚持党管干部,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条件选人和用人。

    二是认真做好学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巩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成果,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使学校干部队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做好“十三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研究和需求调研,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效果。

    (四)聚焦突出问题,破解学校发展的瓶颈制约

    一是继续集中力量抓好旧家属区改造、新校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专项整改工作。

    二是牢牢抓住学校转型发展契机,启动实施学校以评价和分配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

    三是对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解决,调动和发挥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整改促发展。

    (五)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加快完善学校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以学校《章程》为统领,进一步推动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基本制度、专门制度和部门制度”体系。

    二是着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和财经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制度,实现整改效果长效化,以完备的制度体系管权、管人、管事。

    三是进一步厘清学校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六)主动接受监督,做好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工作

    一是借助现有信息公开平台,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真正做到该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是充分利用校长信箱,及时了解校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使其成为群众向学校发声的有效载体,形成学校接受群众监督的良性机制。

    三是按照省委要求,在学校校园网首页及时公布巡视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切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18日至5月18日)。联系电话:0316-208365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邮政编码:065000;电子邮箱:jjjubao@nciae.edu.cn。

    中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