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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17 08:20: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8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进行了巡视。7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省委巡视组的专项巡视,是学院党委班子和党员干部经受党性锻炼、接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遇,对于帮助我们及时发现和纠正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公正,完全符合学院实际,我们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巡视评价,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力做好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

    7月8日,在巡视组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经巡视组同意,学院当即将《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关于专项巡视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的反馈意见》,以党委文件形式(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印发全院各党支部,学习讨论,抓好整改。7月9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资料组、督查督办组。整改工作由党委书记、院长作为牵头领导、各分管党委领导同志作为负责领导、问题涉及部门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全面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7月13日,学院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形成《整改落实任务清单》,按照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限时整改的要求,将巡视组指出的4个方面11类问题,细化为28项具体条目,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8月10日,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就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专门调度,听取了有关责任部门的情况汇报,要求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督查督办组按照职责分工,倒排工期,挂账督办,保证了整改落实工作的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4项;因涉及政策适用或需要与上级领导机关协调并履行相关程序、正在积极推进整改落实的还有4项。

    二、逐一落实具体措施,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针对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牵头院主要领导、责任院领导和责任部门高度重视,研究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在落实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执行力差”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班子软弱涣散,个别班子成员规矩意识淡薄,不担当、不作为,对党委议定的事项推诿扯皮,不愿或不敢负责。有的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意识不强,缺乏大局观念,想问题、办事情从原所在校区利益考虑较多,教职工意见较大”问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亲自牵头负责,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严格落实每月一次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学院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明确凡是涉及重大事项、重要决定事前先沟通商量,协商成熟后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合理性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再作决策,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实施。以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为基础,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四是8月30日在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党委书记重点围绕《坚定信念,讲奉献担当;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讲了专题党课。五是8月30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领导班子凝聚力、执行力差等问题,主动对号入座,自查自纠。会上,针对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党委书记紧紧围绕严格执行“六项纪律”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要求坚决纠正,不再发生;针对班子个别成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单独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六是10月12日,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七是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了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高等教育法》以及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学院党委履职能力,增强班子的团结,发挥党委在全院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努力使全院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八是积极作为,破解难题。11月8日,根据省司法厅和邯郸市委领导指示精神,学院院长主持召开教师公寓项目建设推进会,邯郸市委指派一名副秘书长出席会议进行协调指导,会议议定了一些事项,严格规定了项目的最终竣工时间。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支部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三会一课记录缺失;个别党员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欠缺;党费收缴不及时,基数偏低;两校区党组织关系长期未理顺”问题,学院党委将始终坚持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的原则,切实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中共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管理等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员意识。本学期开学初,向各党支部下发关于“戴党徽、亮身份”通知,要求党员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8月30日至31日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邀请了省委、市委党校教授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支部建设等方面对党委班子成员、全体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辅导,培训会上5名支部书记汇报交流了学习体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到129师司令部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努力提高支部书记的政治素养和党建工作水平。四是2016年秋季开学后,党委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讲党课,过双重组织生活,同时,指导、帮助基层党支部加强组织建设。五是10月10日-11日,组织离退休支部党员代表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到129师司令部旧址和革命圣地西柏坡重温入党誓词,追寻红色足迹,缅怀先辈光辉业绩。六是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11月3日,组织党支部书记代表到驻村扶贫点曲阳县上阁尔村开展支部加一帮扶活动,为每一个贫困户送去了米、面、油,各党支部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困难状况共捐款约18000元,被装约300套,充分发挥了党支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七是在6月份成功举办党的知识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的基础上,12月底在全体党员中再开展一次党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党员进一步丰富党的知识,增强党的意识。八是要求各党支部在11月底以前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学习《准则》和《条例》,交流学习体会;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进行对照检查,相互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各党支部在12月20 日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年底前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不断强化党支部建设,打造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九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党费缴纳基数按照新的工资标准进行核算,并按月足额交纳,下一步将按照上级安排,做好党费补缴工作。十是学院党委协调邯郸市直工委和省司法厅政治部,理顺了两校区党的组织关系,将邯郸校区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司法厅党委,目前已经落实到位。

    3.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少,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委会,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末有总结。同时,认真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文件和规定,进一步增强班子抓党风廉政的意识。二是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狠抓思想落实,强化责任意识的约束力;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责任分解的强制力;狠抓组织落实,强化责任追究的威慑力。党委书记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并强化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把落实主体责任融入工作中去抓,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选人用人、“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四是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2)针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执纪问责主业研究不够,对学院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等缺乏有效监督”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继续认真执行学院纪委《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出台了《关于落实省司法厅<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意见>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监督职责范围,界定了监督的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二是根据中央和上级纪委切实推进“三转”要求,经2016年4月5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学院纪检监察人员不再担任学院政府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建房办、分房办等三个业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聚焦主业,把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抓细做实,积极协助、全力配合学院党委,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1月,印发《落实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关于建立驻厅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若干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深入开展“三转”和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要求纪委认真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加强对学院基建、财务等重点领域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四是根据省司法厅党委《交办函》要求,7月28日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个别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达到了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二)在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方面

    1.关于“基建项目”问题。(1)针对“有的建设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整改措施:2011年5月13日,学院党委决定启动邯郸校区教师公寓建设计划,根据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第七条规定:“[委托方式]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参照省内部分单位类似情况的做法,学院党委决定通过指派专人进行市场调研、比较遴选,最后确定委托河北三龙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完成该项目的所有报批手续,因此,该项目已依规履行了必要程序。在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期间,学院曾向巡视组专门呈报了专题报告,说明了教师公寓的立项、审批等过程。目前,鉴于该建设项目已接近尾声,变更委托公司将带来工程清算、司法诉讼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损害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考虑到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实情况,为使该项目早日完工,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需按原《工程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协议》执行完毕。(2)针对“资金筹集使用和公租房分配方面不规范,教职工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主要用于项目施工建设支出,部分资金用于房屋租赁、甲方技术顾问和用电保证金等支出。二是完善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和工程审计等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合法规范安全使用。三是进一步完善分配方案,通过再次确定房源数量、核实教职工交款情况、征求教职工代表意见,形成了新的分配整改方案。

    2.关于“国有土地出租存在漏洞”问题。(1)针对“教职工对出租闲置土地普遍意见较大,反映租金偏低”问题。整改措施:学院校园部分土地出租(对外承包)始于十几年前,合作模式一直延续下来,2008年前后曾经上调过一次租金标准。关于租金标准问题,我们曾派专人到学校周边区、县就类似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经过比较,学院目前所收租金并不算低。而且,学院与两家承包人当初签订的协议规定:承包方除缴纳租金外,还需无偿为学院兼做整个校园绿化带、花池的浇水、修剪等工作,为学院节省了大笔开支。鉴于有教职工对上述合作模式提出质疑,我们据此又指派专人走访了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政策,最后学院研究决定:鉴于国有(教育)土地出租政策界限不甚明晰,为避免触碰政策红线,终止与两家承包人合作。我们将及时向广大教职工公布此项工作的整改情况。(2)针对“教职工对与校外公司合作办学普遍意见较大,反映租金偏低”问题。整改措施:一是2016年8月13日,学院与邯郸市超信驾校就合作办学协议价款进行了谈判,经公平协商,双方重新签订了《院企合作机动车驾驶实训基地协议》。二是提高了合作收益给学院提取的费用,由每年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3.关于“执行财经法规不严”问题。(1)针对“学院部分新建、改建工程项目未进行工程决算审计”问题。整改措施:学院综合保障处、财务处对已完工的干警培训中心扩容、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分别聘请审计(审核)、会计部门进行了工程审计和决算,审计报告和决算书即将提交我院。如审计(审核)报告和决算书发现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针对“个人借款清理不及时,个别职工借款长期未还”问题。整改措施:经查,学院“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项目有三笔。7月25日,其中两项借款人均提供了有关证明材料,依规进行了账务处理,并报院长办公会备案。8月16日,第3项借款人已将3000元借款全额退还财务。同时,学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3)针对“违规在差旅费中列支教职工食堂补贴”问题。整改措施:从2016年7月份起,学院已将这项支出从差旅费科目中调出,记至公务费(其他)科目。(4)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措施:一是2015年10月学院出台《学报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二是截至2016年8月15日,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4250元已全部退回。此外,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结合2015年审计期间发现的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7·16会议精神,学院院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的实施办法,要求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到知法、守法、不踩“红线”,杜绝各种违法、违规和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严谨”问题。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有架子、不担当,有的上班办私事、经常迟到早退”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学院纪委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规矩意识和看齐意识,祛除歪风邪气,树立清风正气。二是8月30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上述问题,对照检查,自查自纠。会上,党委书记针对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5.关于“干部队伍精神不振,慵懒散现象严重”问题。(1)针对“绩效工资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出台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加强纪律教育,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和工作状态低迷、懒政怠政等问题。二是严肃出勤制度。政治部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对违纪现象早发现,早处理。对于出勤率低的部门,责令负责人和缺勤人说明原因,并进行公示;主管院领导对管理松懈、纪律松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进行整改,切实维护出勤纪律的严肃性。三是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将出勤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并与评先评优、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切实做到奖罚分明。四是下一步,根据上级人事调整安排,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落实“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用人导向,及时调整党性观念淡薄、工作状态低迷,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五是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暂行办法(草案)》已制定完成。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巡视组整改要求,再次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后,正式出台《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报经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尽快出台施行。六是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对完成任务出色、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我们于9月7日、10月25日先后召开全院性会议,对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14名优秀教师、44名招生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弘扬了正气,传递了正能量。(2)针对“对教职工关切的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不公开、不透明”问题的情况说明:职称评聘涉及到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大家关注度很高。每年职称评聘,学院都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以副院长为主任的岗位评聘办公室,成员由政治部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同时成立专家组,由院领导、政治部、教务处、学术委等有关负责同志9至15人组成,专家组负责对职称评聘工作的政策方案进行制定,对职称评聘的竞岗述职进行评判,对涉及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每年的职称评聘工作,评聘办公室都在全院不同范围内广泛、充分、反复征求意见,制订职称评聘方案初稿,经过专家组讨论修改,形成草案提交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形成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正式方案。学院严格执行评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党委测评、公示、党委审议等环节完成评聘工作。近三年,共评高级职称10个,中级27个,聘任高级职称3个,中级1个,无涉及职称评聘工作公开、透明诉求问题的情况。目前,学院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整个工作将严格按照《聘用方案》要求,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3)针对“土地出租不公开、不透明”问题的情况说明:学院部分闲置土地出租(对外承包)用于绿化事宜均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仅近几年,学院党委就分别于2012年11月9日、12月21日和2013年12月29日研究议定过闲置土地仅限于绿化对外出租(承包)事宜。而且,每次对土地出租承包之前,学院都会在行政办公楼公示栏、学院网站首页等处发布公告,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程序公开透明。今后,学院将严格执行土地出租公开通报制度,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4)针对“公租房建设不公开、不透明”问题。整改措施:学院曾于教师公寓项目启动之初召开过情况通报会,但是机制化、常态化不够。为此,学院一是于9月7日召开了教师公寓项目全体租房户参加的情况通报会,通报了资金筹集、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使用情况、工程进度、预计竣工时间以及教师公寓租赁权分配有关事项,确保广大租房户知情权,真正把好事办好。二是在学院设置项目公示栏,适时公开发布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增强教师公寓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今后,学院还将根据该项目建设进度节点,定期召开类似通报会,以确保广大租户的知情权、监督权。(5)针对“有的教师占用教学时间从事律师业务”问题。整改措施:一是8月15日出台并严格执行《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停、调、代课规定》,使调停代课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二是加强对学院教师社会兼职工作的管理力度,要求其在办理完当年年检注册或审核手续后一周内到教务处备案,并由教务处负责建立专门档案,加强管理。(6)针对“个别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问题。整改措施:2013年以来,学院清理出“吃空饷”人员7人。根据相关规定,学院及时进行了公示和上报,并对“吃空饷”人员的工资进行了清退上缴,相关人员除2人因病去世,1人病退外,其余4人恢复正常上班,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作出保证,如再有不到岗现象,则按照上级吃空饷有关规定和《学院考勤管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2016年1月,对法律系一名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且失联的教师按规定停发了全部工资,并登报声明。在声明期内,该教师返校报到,学院于2016年11月已根据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理。在巡视期间,有反映个别人员存在不到岗情况,我们根据规定已扣发其岗位津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在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整改措施: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多名副科级干部没有正科级任职经历却享受正科级待遇”问题,经核实:2012年2月,考虑到两校区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工作,时任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决定在不超过学院科级干部编制总数的情况下,经过公开竞聘环节,任命几名同志副科级职务,给予正科级待遇。整改措施:由于我院处级干部任免权限属省司法厅党委,受省直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自2013年至今,我院处级干部一直没做调整,所以科级干部也无法调整。下一步,待处级干部启动调整到位后,我们将及时对科级干部进行调整,对上述问题加以整改,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关于“个别干部档案材料不规范或材料失真”问题。整改措施: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档案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有的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问题”,经核实:一是目前我院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正在进行,全院审核干部档案220人,存在问题99人,其中信息记载不一致46人;出生日期不一致38人;工作经历不一致11人;学历学位材料不全4人。依据相关规定,我们除了进行认定外,要求当事人提供补充材料19人,进行涂改鉴定3人,组织认定2人。二是关于我院一名副处级干部档案问题,因干部管理权限在司法厅党委,我院经与厅政治部多次联系沟通,日前厅政治部答复我院:已根据干部档案核查有关政策规定履行了必要的调查、核实程序,当地公安机关已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此问题不属于档案造假行为。

    (四)其他问题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长期占用办公室不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至今未交”问题。学院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四次召开调度会,研究、调度、推进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10余次与该同志沟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解释劝说工作。学院党委决定:(一)参照中办、国办《建设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厅字[2003]13号)精神,该同志房屋租赁费31200元可不作退还处理;(二)已收回报销的取暖费3516元、有线电视收视费824元,合计4340元;(三)继续请示省委组织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了解我省有关易地调动处级干部住房及购房补贴政策。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按照中央及我省关于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政策,根据咨询、核实的情况,尽快将这一问题整改到位。

    2.关于“在学院自身建设方面,校区融合进展迟缓”问题。 新一届司法厅党委成立后,厅领导对学院发展特别是校区深度融合问题高度重视,从2013年7月到2015年3月,省司法厅领导先后7次召开会议,对学院发展目标和深度融合问题进行反复调研,推进融合工作。学院党委也多次召开会议就校区整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分析。2016年2月17日,省司法厅成立学院整合领导小组。鉴于校区融合已经初步形成一致意见,办学方向基本达成,下一步,学院党委将积极配合厅整合领导小组就如何继续开展工作进行论证,积极推进。

    (五)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

    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向学院移交3件问题线索,经查:其中两件反映情况不属实;警体部临时聘用人员所反映问题已责成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劳动法规进行协商处理中。

    三、下一步整改的工作思路

    目前,学院对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在立行立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限定办结时间,切实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断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加快学院建设发展步伐。

    (一)切实从严管党治党。学院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要坚定树立抓党建的主业意识,坚决把党委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院长要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杜绝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批评的“7个有之”问题。

    (二)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学院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和依法治校能力,着力打造锐意进取、团结合作、勤政高效、廉洁自律的领导班子;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相结合;三是加大解决教职工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力度,着力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力”的问题;四是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不严、不实、不作为问题。

    (三)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是全面落实学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及下级党组织、系部处室馆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加强党委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承担党委主体责任。二是大力支持纪委深化“三转”,退出相关协调机构和议事机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认真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的“红线”和“底线”意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五是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监察办法,着力解决巡视发现的学院廉政风险的新苗头、新动向。

    (四)继续保持巡视整改力度不变。在前一阶段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组织结构不撤,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自我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尚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制度机制固化作风建设的成果。密切联系群众,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为广大教职工、党员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更好条件。

    (五)聚焦问题努力在加快发展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学院将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制定完善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和解决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把整改落实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和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能力素质、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改落实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17日至5月17日)。联系电话:0310-317832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邯郸市中华北大街515号;邮政编码:056004;电子邮箱:jymsk@163.com。

    中共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