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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17 08:20: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4日至5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学院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有关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召开12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审议通过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个大类共56条问题,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138项整改措施,决心把整改落实作为一次加强党建工作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加快学院建设发展的机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条条得到回应、件件得到落实。经过整改,目前已完成37项问题,基本完成16项问题,3项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完善制度23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强化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视组反馈有关意见后,学院党委在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院领导、院纪委专职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名党委委员、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整改工作办公室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项逐条列出整改任务清单、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三是财务、资产管理方面的整改工作,人事、基建工程方面的整改工作,高校意识形态教育方面的整改工作分别明确1名副院长负责。

    (二)明确目标责任。院党委提出“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切实整改、务求实效”的整改思路,要求整改工作办公室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到位。一是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逐条逐句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制定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主管院领导为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分别牵头负责;确定了有关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承担具体整改任务落实。二是要求各项整改措施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从理念、体制、机制、监管上查找分析原因,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工委直属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精神,以迎接巡视组专项巡视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级机关作风整顿,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学院召开了作风整顿动员大会,院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同时,院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成立了学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组织机构,明确了党委成员的工作分工,相关职能处室积极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强化督促检查。院党委在暑假期间专门召开了整改推进会,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这次巡视工作同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同提高学院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同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结合起来,真正把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具体工作实践中。8月中旬,院党委又专门听取了有关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多次进行调度,推动了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8月24日,学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审议了《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就以整改精神长期抓好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解决“四个意识”弱化,党的建设有缺失问题。(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一个时期内,党委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内耗问题比较突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对一些重点、热点问题缺乏担当精神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一是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和河北省教育政策,深入把握教育规律,结合学院实际,明确发展定位,突破发展瓶颈,通过加强党建解决学院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人主义、分散主义等不良倾向,保证院党委在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充分发挥院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强化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对事关学院发展的干部选任、职称评聘、基本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敢于担当,迎难而上。以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为契机,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和加强工作纪律为抓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激情。(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党建工作弱化,开展党务活动不经常、形式单一,学院门户网站党建专栏内容更新不及时,学院党委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5月中旬,院党委会议研究发展了60名教职工和学生为预备党员,确定7名同志按期转正、401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8月初,院党委下发了《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党章》,按时按程序组织支委换届,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不予设立党总支,9个党总支中有8个党总支按照规定改为党支部,全院共选举产生了1个党总支、24个党支部,确定了学院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和委员共计78人,8月中旬,组织换届后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赴延安学习培训;三是9月初,为学院机关党委增配了1名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者增加到4人,召开了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会议专门部署党建工作;四是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和视察唐山时的讲话精神、省委八届十四次全会精神,邀请省委党校杨东广教授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五是重新制作了党建工作专题网页,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反馈基层党组织的特色活动信息;六是严格执行《党章》,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检查学院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工作手册》,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掌控力度,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七是全体党员补缴2015年8月补发工资部分的党费共1.3697万元。2008年4月以来全体党员党费缴纳已核查完毕,并已按省直工委要求上报;八是成立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并已上报省编办。(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重视发展教职工党员不够,一些青年教师入党积极性不高、个别思想激进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制定了学院《教职工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2016—2017学年党员发展计划》,修订完善了《优秀党员评选办法》《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细则》;二是教育党员干部学理论、守纪律、懂规矩、提素质,积极引导青年教职工向党组织靠拢;三是每学期对党总支、党支部开展的党务活动进行督导检查、评先评优,并将结果运用到党总支、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之中。(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够严肃认真,落实省委整改要求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及时,整改力度不大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回头看”,认真梳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到位和需要逐步解决的加大改革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等问题建立台账,督办到位。二是把“三严三实”作为院系(处)两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自身思想、作风水平。(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学院发展定位研究不深,面对当前的升本和职能转型困局,缺乏有效办法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集思广益,反复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制订了《学院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认真分析发展形势,制定发展目标和措施,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历史机遇,努力提高办学层次;二是坚持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高职教育办学水平,坚持开拓创新,努力拓展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渠道,提升社会服务职能;三是深化内部机制改革,提高学院软硬件建设水平。狠抓人才培养,多渠道做好招生就业工作。四是从《学院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情况看,得到了绝大多数教职工的认同。

    2.关于解决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全面,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自觉接受纪委监督的主动性不强,班子成员之间没有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经常开展谈心、沟通、交流不够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强化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意识、抓党建主业意识、党委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支持纪委执纪问责查办案件的意识以及加强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意识;二是制定了《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和函询诫勉谈话的工作制度(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述责述廉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等文件和制度,院党委在9月份召开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中进行了学习,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年底前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要求,院党委认真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受到了出席民主生活会的省委督导组、省委政法委有关同志的肯定。(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一段时间内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积极主动,存在依赖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已核查2013、2014年学院纪委共收到信访举报线索5件,主要由分管院领导、院纪委负责处理;二是党委书记亲自批示查办6个案件线索。2015年,学院领导班子调整,没有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确实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2016年,院党委认真加以改进,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党委书记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分析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要求院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的工作和部门,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对照检查,及时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做好整改工作。(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自觉接受纪委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在新校区建设等重大项目中,存在用其他监督方式替代纪检监督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学院纪委监督意识,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与院纪委沟通,及时发现廉政建设风险点,做好惩治和预防反腐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认真改正在重大项目中用其他监督方式替代纪检监督的做法,今年学院实施的所有工程,院纪委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在全院所有工程项目中,纪委监督到位、有力、有效。(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缺配纪委书记,落实“三转”不到位,发挥监督再监督职能作用需要加强,纪委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经常,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薄弱,干部配备偏少、偏弱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2013年12月学院原纪委书记退休,2015年5月,学院在省委支持下配备了院纪委书记,为进一步落实“三转”,院党委召开会议,对党委委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部门,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二是建立了“廉政早提醒”警示教育信息平台,及时发布警示教育信息;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加了1名熟悉法律和审计业务的专业人员,纪委人员增加到4人;四是学院基层党组织换届后各党总支、党支部都明确了一名支委为纪检委员,12月中旬对纪检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从严执纪、追责处理不到位,纪委执纪不够严格,偏宽、偏松、偏轻,存在不告不纠,党委不交不查现象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2015年以来,共调查核实上级纪委或主管部门督办转交的信访件4起,核实处理4件信访举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和处理。对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缺位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修订完善了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二是认真改正在重大工程项目中用其他监督方式替代纪检监督的做法,纪委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从事后监督逐步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过渡,今年暑假期间学院实施的工程纪委进行了全程监督。(7)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纪委对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缺乏有效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没有列席过院长办公会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修改完善了《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必须列席院长办公会议,在“三重一大”方面明确了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进一步细化《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围绕人事任免、物资采购、招生考试、工程建设、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等人、财、物、权比较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做好清权、确权、控权工作。(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纪委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经常,以案说法教育运用少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与石家庄监狱协商,将其作为学院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和各支部纪检委员到石家庄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制定了下半年教育培训计划,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纳入每周一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并长期坚持。

    3.关于解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完善问题。(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院党委把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教育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学习内容,院党委班子成员分别主持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正高职称教师小组讨论,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制度,严格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监督;三是重大改革措施和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重大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9月下旬,院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程序向全院教职工征求对《学院“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有的班子成员只对分管工作负责,存在“各干各的”现象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院党委坚持集体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由集体研究决定;二是重大事项决策前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事先商量、形成共识后,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应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没有提交,一些重大事项存在酝酿不充分、研究不透现象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着手制定学院《“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列出一些需要经过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党委会研究,并存档备案;二是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学院《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梳理汇总须提交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清单;三是梳理细化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审核和决策机制,确保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会议决定,防止出现以个人行为代替集体领导现象;四是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今后属于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任免相关规定和程序,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前按程序提出议题、深入调研和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形成基本共识、提交党委会集体决策;五是重申各系部、处室完善系(处)务会制度,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杜绝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现象发生。(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颠倒,本应党委会研究议定后由院长组织实施的事项,实际是院长办公会研究议定后视情况向党委会汇报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 完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规范决策程序与要求,在《党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做出明确要求,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职责与权力边界,依法履职,党委总揽全局,凡属学院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均由党委讨论决定。

    4.关于解决对意识形态工作主导引领不够问题。(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少,一些老师意识形态领域守土责任不强,一些辅导员自身素质不高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明确党委书记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了学院《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讲坛管理办法》;二是学院向省编办申请设立宣传部,从组织上给予保证;三是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创新,把革命圣地西柏坡作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推进《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组织全体教师申报学院课题,积极推进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建设;四是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省级和院级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深入农村,开展了学习李保国、体验省情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举办了“关注法律热点 推进法治河北”主题年会;设立传统文化教育墙,开展各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比赛和展览等主题活动;建设开放的中华经典资源库,计划2017年年底完成;按照程序申报河北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验基地;五是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作为师资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执行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坚持院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听课制度,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六是进一步强化教学督导,完善评教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引导教育、师德考核机制纳入到评教的各个环节,通过学生评教、学生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督导组听课等途径,及时发现并纠正教师教学中的不当言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院每位教师都签订了师德承诺书,举行了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七是加强辅导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院辅导员到清华大学进行学习培训;建立班级学生、工作系部和职能部门相结合的辅导员思想、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不合格的辅导员采取调岗、解聘等措施。8月底,已对1名辅导员进行了调岗。(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学生人生追求缺少目标,吸烟喝酒问题突出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了对学生的经常性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努力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着手制定《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以良好的校园氛围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改变学生的日常行为;二是发挥学生自律委员会作用,开展无烟宿舍评比等有益活动,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监督,杜绝个别学生不文明现象。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解决基建工程存在问题较多问题。(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2013年以来,3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经河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分别采用了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确定供应商方式。但存在填报工程项目立项、公开招标等程序不完善的问题。今后,按照相关文件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所有项目进行招标公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清单划分项目,精准制定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方式等,做到办事严谨、准确、高效。(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多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审计即决算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经核实,有部分工程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审计即决算,没有执行好学院基本建设相关管理办法,相关工作人员思想上不够重视,现已对2015年工程未审计的三个项目委托河北汉丰造价事务所进行审计。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反思。今后,认真履行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基建项目全部委托审计单位决算。(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新校区大门口到办公楼的路面存在“为修而修”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经核实,存在喷泉方形广场设计不合理、片面追赶工期、回填土没有夯实到位,致使在使用中造成路基向雨水沟测变形,施工工序错误等问题,目前已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工程监管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树立基建项目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同时,对施工单位严格要求,按照建筑规范要求按步骤科学施工,坚决把施工质量放在第一位,避免工程隐患二次产生。

    2.关于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问题。(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校产出租不透明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经核实,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省交管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与我院商谈合作事宜过程中,存在不及时公开、不透明问题。针对此问题,院党委对东院联合办学、北院省交管局驾考中心合作有关事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同时,在新制订的《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中明确了教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增强透明度。(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过全面盘点,家底不清,存在管理漏洞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2016年4月7日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按照省财政厅通知要求,成立了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事宜,所需工作人员从财务处、教务处、后勤处和各系部抽调。6月份,资产清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已上报省财政厅。同时,将学院资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3.关于解决财务管理不严问题。(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公务接待费违规列入其他科目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各部门近三年的招待费重新进行清查核实,不符合规定的,由部门负责人原数上缴,目前已全部清缴;二是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系部处室包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内部控制规范手册》等制度,重点强调凡是没有接待公函和审批单的情况,一律不得报销;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了财经管理方面相关的规章制度,邀请省审计厅科教处处长冯彦妍博士对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和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发生在高校的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高校财务管理及经费使用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规范意见;四是7月26日,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党委书记专门就清缴招待费问题提出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超出规定范围的现已全部追缴。(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存在办公用品未实行定点采购、费用报销手续不完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已将全院办公用品(打印纸、墨盒、硒鼓等)定点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上报省财政厅采购办,严格执行学院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理制度,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用品,一律采用政府采购方式;二是其他用品由学院进行招标,确定2-3家供货单位,实施定点采购;三是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系部处室包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差旅费管理规定》《收费管理办法》;四是修订完善学院《内部控制规范手册》,进一步完善报销手续,严格出差、会议、培训等相关报销要求,严格各项费用发放要求,禁止使用现金发放任何费用,统一使用银行卡结算;五是完善业务招待费报销手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严肃财务纪律,要求各教学单位把经费主要用在教学、科研等重要事项。(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河北法学》编辑部涉嫌乱收费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经核实,由于《河北法学》为学术期刊且发行量不足,靠发行和广告等收入难以维持自身办刊的经费需要,近几年收取的资料费主要用于发放其聘用人员工资和刊物印刷费,无法再进行回收。学院于2015年底通知编辑部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其办刊经费由学院财政经费承担。

    (三)干部选拔任用和工作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规范问题。(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自行设立机构和职务名称,未经审批自设院长助理,自行提高院长助理的职级待遇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清理自行设立的机构和职务名称,撤销未按规定设置的职务名称,并停止发放了院长助理提高部分的职级待遇,8月底已落实到位;二是将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职能和人员并靠学生处,信息网络中心职能和人员并靠图书馆,8月底已落实到位。(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调入人员把关不严,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按照省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要求,对学院479名在编教职工和119名招聘人员进行了摸底, 4月22日,按照《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冀办字[2016]10号)要求,上报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统计表》。6月底前,已将需要清理的1名另册管理人员上报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集中竞聘选任的35名处级干部中,有的人岗不适,有的公认度不高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制定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根据目标绩效考核情况严格奖惩;对2015年提拔的干部进行专项考核,通过谈话、考察、考核完成职责目标任务情况,群众投票评议,设置举报箱等形式,对2015年提拔的处级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该免的免、该调整的调整,进一步优化处级干部队伍,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档案“三龄两历”记载不一致,有的存在涂改现象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对出生日期记载前后不一致和有涂改可辨认的,按“最先最早”的原则进行认定,涂改辨认不清的经省公安厅物证中心鉴定,有结论的按鉴定结论,无结论的进行综合研判,予以认定。涂改的干部均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干部结构不合理,人才匮乏,处级干部年龄偏大,高层次人才少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制定了学院《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2016-2020)》,从学院可持续发展角度,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目标定位,从干部培养、选拔、引进和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修订完善了《关于教职工国内学历学习非学历进修管理的规定》《人才引进办法》,鼓励教师参加学历学位进修,提高学历层次。同时,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

    2.关于解决执行工作纪律不到位,落实制度有漏洞问题。(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机关抽调基层人员问题突出,存在人浮于事现象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认真按省人社厅核定的我院岗位设置方案配置各级别人员,严格按照学院“三定”方案规定的党政、教辅及系部编制分配使用人员。对超出本部门机构编制数的抽调人员一律清退回原部门。(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干部职工纪律观念淡薄,有的长期不请假不上班,有的婚丧嫁娶收取礼金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解决规章制度遵守不严、纪律松弛、监管不力等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批评。同时,制定了《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完善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三是根据省委政法委冀政法纪督字[2014]21号督办函和院领导批示,对原会计系主任与其爱人摆婚宴违规收取礼金的问题进行了专门调查,追缴了婚礼过程中违规收受的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3100元礼金。为严肃纪律,由学院领导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学生公寓脏乱差,有的干部饮酒后值班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对财经管理系值班人员饮酒后值班,由纪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充实管理人员,加大资金投入,利用暑期对学生公寓进行了全面整修,为广大学生营造干净舒适的良好育人环境。

    3.关于解决院务公开不及时,关注师生利益不够问题。(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一些干部职工议论较多的焦点、热点问题,公开透明不够,主动回应不够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院党委明确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将《院党委会议纪要》《院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传达到每一名教职员工,确保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二是继续坚持院领导信箱和院长接待日制度,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及时作出答复和解释,并严格落实;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密切联系师生长效机制,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师生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落实院领导听课制度、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制度、蹲点调研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密切与师生联系。(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教职工与学院沟通渠道不畅,2013年以来没有召开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在学院《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和职责,并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建议,修订完善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二是下发了《学院关于2016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中心议题和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程、议程,于2016年12月底召开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研究确定学院建设发展重大问题。(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和教师借发展党员、评奖评优之机“吃拿卡要”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涉及“吃拿卡要”问题的相关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并认真查办,严格督办;二是加大对“吃拿卡要”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依法依纪从快、从严查处;三是对发展党员、评优评先过程中的易发问题环节或制度漏洞进行重点整改,健全完善制约机制。(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学生食堂窗口存在转包现象,饭菜价格偏高,损害学生利益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食堂管理,维护学生利益,两个校区食堂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引进社会餐饮企业;二是各食堂使用的米面油等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招标结果,选择中标单位进行购置;三是严控食堂饭菜价格,每年在原材料上涨时发放物价平衡资金直接打入学生饭卡中;四是组织学院自律委学生检查企业服务质量;五是严格按照合同加强餐饮监管,进一步提高餐饮企业服务质量和学生的满意度。

    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下一步,院党委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级机关作风整顿为指导,把整改工作与学院发展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维护广大师生利益结合起来,确保把巡视组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我院干部、教师作风转变的过程。

    (一)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自觉履行好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聚焦主业,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要求融入学院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上级和学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真正把纪律严起来、落下去。

    (二)保持力度不减,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适时开展“回头看”,梳理检验整改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特别是顶风违纪的行为。

    (三)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重点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制定和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学习借鉴其他院校的做法,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堵塞制度漏洞;对不完善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制度体系,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2017年3月17日至5月17日)。联系电话:0311—8711518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邮政编码:050061;电子邮箱:hbzfjjw@163.com。

    中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