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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
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17 08:20: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6年3月10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华北理工大学进行了巡视。7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华北理工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7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巡视意见后,学校党委立即召开了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对照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7月13日,学校党委向基层党组织下发了《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关于专项巡视华北理工大学党委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组织保障、整改内容、时间节点以及工作要求。

    校党委要求全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对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举措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立即成立了“落实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关于专项巡视华北理工大学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张玉柱同志任组长,校长袁聚祥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统一领导、调度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分管组织工作、党委/校长办公室工作、财务国资工作、科研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校纪委、人事处、财务处、科学技术处、校园规划建设处、附属医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梳理细化整改任务,完善细化整改方案,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办公室下设11个工作组,各负其责,分头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学校党委把抓好整改落实摆在突出位置,整改期间三次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召开了落实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整改。组织督导检查组,对暑期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召开推进会,听取和研究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党委主要领导、各分管校领导及各工作组、负责部门多次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的扎实有力开展。

    (三)明晰责任,强化督导

    学校党委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列出了巡视反馈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处、科学技术处、校园规划建设处等相关部门为整改责任部门,承担相应整改任务的落实。暑期学校取消全员休假,要求整改工作不断线,各单位须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到位。

    学校各二级单位对照整改任务,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制定了本单位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并强力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督导组切实担负起督办责任,对各单位和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督导,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表有效开展。

    总体来看,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共3个方面12类52项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过去思想上重视不够的问题,也有制度建设不健全、随意性较强的问题。整改中,学校党委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共制定了整改措施125条;整改中建立完善了制度25项;学校纪委对14名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在52个具体问题中,已经完成整改34个,基本完成12个,待完成6个。学校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3件问题线索,均进行了初核,对1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巡视组移交的12件涉法涉诉信访件,均按照信访工作程序予以了处理。学校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移交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校党委核心力、凝聚力不强,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识模糊,导致有时执行党委决议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学校党委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组织校级领导认真学习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主要内容、基本权限、运作方式等内容;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常委(扩大)会和校长办公会的决策督导机制,要求会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并就相关决议督导牵头部门尽快完成工作任务,上交工作完成报告;立足于学校更名和整体搬迁,进一步凝练大学文化和大学精神,促进理念、意识融合,增强全校师生建设国内知名大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核心力、凝聚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6月省委、省政府批准校园搬迁后,学校党委没有把该项工作作为学校长远发展的大事、喜事、好事来抓,在整体搬迁上行动不坚决、措施不具体、指导不及时,没有把要我搬转化为我要搬”的问题,学校党委进一步加大整体搬迁工作力度,把整改压力转化为搬迁动力,把搬迁提升工作作为整改工作的抓手,新成立了“新校园迎新工作组”“新校园教学运行及保障工作组”等工作机构,按照搬迁进度分阶段确保新校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并实行了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暑期学校党委每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研究调度新校园搬迁工作;开设“新校园建设及搬迁专题网”网页,加大新校园宣传力度;多次与地方政府沟通,积极推进新校园职工住宅建设、交通、生活补贴等事关职工利益的相关工作。至今,曹妃甸新校区已经正式投入使用,2017年春季开学后,全校师生员工全部到新校园报到、上班上课。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校党委管党治党不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学校党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党委年度工作重点统筹规划、部署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在会议研究中,对涉及人、财、物的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事项决策,要求纪委办、监察处领导列席会议,参与监督;建立了二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健全纪检监察体系,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监督考核制度,深入落实《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意见(试行)》。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对‘一岗双责’重要性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性、自觉性”的问题,学校党委制定了《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有效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年来,学校党委没有进行过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分解,缺少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层层弱化”的问题,学校党委制定了《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2016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对2016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任务分解;制定了《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中层领导班子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责任纠正办法,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责任和使命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不团结,民主决策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以党委常委(扩大)会代替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问题,学校进一步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晰了会议研究内容;建立了严格的执行机制,加强会前议题把关、沟通,会前由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向分管校领导征集议题后,与校党委书记、校长汇报和沟通上会研究的议题内容,以避免出现党委常委(扩大)会代替常委会、校长办公会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流于形式,存在会议议题准备不充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现象”的问题,学校修订、完善了《华北理工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事宜标准及范围;强化了“三重一大”事宜的会前准备,责成牵头单位专项调研,上会研究前提供明确、详细的汇报方案,其中包括调研情况、拟采取工作方案、预算等内容;建立了“三重一大”事宜监督和督导机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学科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体制等事项未经党委常委会研究”的问题,学校党委完善了学科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体制等事项的议事机制,要求相关部门上报党委常委(扩大)会、校长办公会议题后,党委/校长办公室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划分上会内容;在学校文件、申请流转、审批环节,责成党委/校长办公室对涉及学科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体制等事项严格把关,督促相关问题报党委常委(扩大)会研究审定。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成员不够团结,民主氛围不浓,交流不够等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校长带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表示今后一定加强思想和工作上的沟通,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3.关于“党委对党建重视不够,意识形态掌控不严”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校领导‘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发言中‘相互批评意见’、‘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内容相同,对自身存在问题未深挖细究、深查细照,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学校党委坚持把学习教育摆在首位、贯穿始终、拧紧思想“总开关”,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学校领导“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进行再梳理,按照巡视反馈问题要求,将“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言提纲相同”的发言提纲反馈给校领导本人,要求相关校领导按照巡视要求进行深挖细究、深查细照,并要求深刻自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独立学院及二级学院领导干部业务型居多,不熟悉党务工作。党组织生活不健全,有的用业务会代替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学校党委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加强了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切实加强了党内民主建设和服务群众工作;完善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切实抓好以党支部工作为重点的基础工作,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加强党员教育培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突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修养教育,全面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新生党员、毕业生党员以及教工党员、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修订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若干规定(试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审查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政治素质和个人业务素质多方面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干部个人修养;深入推进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符合学校党建工作规律和党建工作实际的“四优六化”党建工作法,初步形成了“一个根本、三条主线、六个着力点”的党建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监督考核制度,深入落实《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意见(试行)》,把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务公开不到位,党费管理不规范,存在党费交纳不及时、在工资中扣缴和预交党费等问题”的问题,学校党委进一步完善了党务公开制度,搭建了党务公开平台,确定了专人及时搜集、公开党务信息;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党费工作专项整改,制定了《党费工作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按照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党委要求,完善了党费收缴公开制度,制定了党费补交办法。当前,按照上级要求,党费补交和上缴工作已基本结束,全校共补交党费5560062.09元。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重科研教学、轻思想政治教育,没有专题研究部署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对党员干部、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够,对学校微信、贴吧等新媒体关注应对不够”的问题,学校党委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研究会的作用,研讨新形势下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并积极开展了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学校党委研究决策;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管理,制定出台了《华北理工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华北理工大学形势政策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管理办法》《华北理工大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华北理工大学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和形势政策课建设,组建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师资队伍,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研讨,强化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加强了新校园育人氛围建设,尤其是校史馆、中国德育馆、美术馆等,使之成为思想教育的坚强阵地;推动了新校园思想文化氛围建设,使学生在校园处处能够受到校园文化和德育的教育熏陶;学校团委、学生处、教务处会同各学院,全力落实了“暑期大家访”和“电话传真情”制度,通过家访和电话等交流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关于“纪委监督责任缺失,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监察体系不健全,监督力量严重薄弱,学校纪委实有在岗人员2人,独立学院及所有二级学院均没有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问题,学校党委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体系,纪委起草了《关于健全纪检监察体系的报告》,确定纪委办为学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增配相应干部;学校纪委拟设立党风政风室、纪检检查室、案件审理室、重点领域监督室等科级机构,并增配相应人员;独立学院设立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委书记,为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明确二级学院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职责,明确纪检委员由党员处级干部担任;将机关、直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改设为纪检监督员,明确由党员处级干部担任,并进一步明确职责。该报告已报学校党委,正在研究完善中。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聚焦主业不够,‘三转’严重滞后,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学校纪委的监督责任内涵;积极转变纪委职能,进一步聚焦主业,并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学校纪委监督执纪的工作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信念。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缺乏行之有效监督”的问题,学校党委制定了《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监管办法》,切实增强纪委监督意识,强化了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监管。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学校党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从队伍人数、业务能力等方面改善队伍结构,提升队伍能力;学校纪委安排了兼职校纪委委员参加问题线索的核查,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锻炼干部,并缓解当前纪检监察干部人员不足的问题;修订了《中共华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工作细则(试行)》《中共华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举报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制定了《中共华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切实增强问责意识,巡视整改以来,学校纪委对审计移交问题相关负责人、巡视反馈问题比较集中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等14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以来,对上级转办的23件线索没有深入细致核查,部分直接交由下级单位或领导处理,处置简单、应查未查、查而不透、处理较轻等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学校纪委成立了4个调查组,对2013年以来上级转办的23件线索开展了复查工作。经核查,未发现新的问题线索,尊重了原核查和处理结果。同时,对其中的2个件印发了检查建议书。

    5.关于“执行干部政策不严格,选人用人问题频发”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学校有的部门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问题,学校党委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坚持按规定使用干部。对校内各部门配备干部数量进行了摸底,进一步梳理了干部超职数问题,结合学校整体搬迁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待请示省委教育工委后加以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荐程序不规范。有的缺少个别谈话推荐环节,有的未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有的考察预告职位与公示职位不一致”的问题,学校党委坚持严格执行干部政策,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办法》《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健全了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学校党委研究制定了处级干部任期制管理办法,明确了处级干部任职年限、交流条件、回避制度等,对处级干部设定交流轮岗条件和任职年限,加强机关干部与教学单位干部的交流、校区间干部的交流,提高干部队伍活力。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回避制度。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照顾关系违规进人。有的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有的未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学校完善了人事管理机制,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制定了《华北理工大学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用以指导今后的人才引进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公平公正;加强了对二级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做好监督和管理。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会研究干部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有后补嫌疑”的问题,学校党委严格了记录程序,规范、完整地做好研究干部记录,做到及时记录、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任免未经党委会研究,‘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问题,学校党委进一步强化了对处级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核定工作。

    (二)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顶风违纪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校领导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超标车辆”的问题,学校办公室曾借用学校智能仪器厂奥迪车2辆,用于校领导公务用车,已于2013年11月封存,2014年7月退还原单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校领导遇有婚丧嫁娶、生病住院有收受礼品礼金现象的问题,学校党委制定了《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华北理工大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并加大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在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等方面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党内纪律。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党员干部非法集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学校党委组织部与学校纪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党员干部非法集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二级学院职工集资举办经济实体并领取报酬的通知》,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相关公司已于2014年11月注销,相关人员已将兼职取酬退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学校党委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处理,并严格执行《华北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华北理工大学外宾接待管理规定》《华北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了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程度;学校要求,在财务报销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报销招待费须在党委/校长办公室外联科办理接待手续,财务予以报销,否则不报;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超支部分自负。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校办刊物管理粗放,权属不清,违规收取版面费”的问题,经2016年6月30日第五十五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相关校办刊物已全部停止收取版面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按照新的管理体制、模式,重新修订了出版管理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控机制。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二级学院职工集资举办经济实体并领取报酬”的问题。相关学院积极进行了整改,班子成员全部退回了领取的报酬。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欺上瞒下”的问题,2013年“吃空饷”专项治理中,经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认定,学校有7名被认定为“吃空饷”人员,应退缴工资学校先行进行了垫付。对此,学校认真进行了纠正,追缴6人的“吃空饷”资金总计144636.4元,其中1人的“吃空饷”资金已经完成追缴,其他人员从2016年10月开始在其工资或退休费中扣发;按规定对未核减工资的人员予以工资核减。

    2.关于“工程建设问题频发”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校多个项目存在手续不全、未批先建、不按规定招投标、未验收先使用、部分闲置浪费等问题,特别是在涉及师生和患者安全的消防验收未通过就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单体工程分类,集中梳理了自2007年以来学校的工程项目,检查了35万平方米工程的行政审批手续、招投标手续、竣工验收手续,梳理了已办理事项和未办理事项,发现了18项问题,整理了相关材料;积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尽全力补办有关项目的相关手续,力争在短期内补齐各项手续;制定了《华北理工大学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管理,做到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责任到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项目存在从施工方收取管理费或返还利润问题”的问题,2014年前,后勤一集团、二集团部分项目存在收取施工方返还利润现象,返还的利润全部留在学校财务账上,用于支付职工岗位津贴等。学校自2014年起已经取消返点和管理费。针对这一问题,学校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3.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混乱”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申请,轻管理,缺监督,影响阻碍了科技创新工作”的问题,学校修订、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理顺了审计处、财务处、科学技术处、技术转移中心、二级学院等之间的工作职责与流程,做好过程监管;加强经费监管,建立了科研经费内部和外部审计机制,形成年度审计制度;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配科学技术处经费管理力量;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结合科研项目年度绩效一并考核,监督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与进度。进一步完善网上科研经费管理系统和管理机制;启动了相关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做好科研平台运行经费试点工作,通过平台建设带动团队建设和从事大项目研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以来共有890个科研项目没有开展,造成科研资金四千多万元闲置”的问题,学校结合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过程经费的支出管理;在2015年已经实施的科研项目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监督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与进度,保证科研项目经费按照项目进度支出;结合国家和河北省新政策,在经费管理办法中对经费支出及结余经费使用管理做出新规定;对于3年没有支出经费的45个项目,通知项目所在学院和负责人,督促其加快项目的研究和经费支出进度。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不严格,存在违规报销不合理费用等问题”的问题,学校重点对科研管理文件和科研管理系统进行了完善,结合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报销内容科目;加大二级学院院长的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二级学院对横向项目经费监管,提高了相应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自查整改不到位,清退工作不彻底,仍有应退未退现象”的问题,学校建立了严格的核查机制,对违规报销不合理费用予以清退。学校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再次对3年项目支出进行梳理,全面落实整改清退工作;科学技术处协同财务处对全校3年科研经费的支出进行排查,对有疑问的,特别是横向科研经费违规列支个人及家庭费用、酒水礼品费用等,通知所在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8月份再次集中办理了退款。学校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4.关于“工作作风漂浮不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校至今未建立学术委员会”的问题,学校党委加快了学术委员会组建进度,制定了学术委员会章程,组建了学校学术委员会,并于2016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会议。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一些决策中科学论证不足,调研论证不深入,听取民意不充分,部分工作虎头蛇尾”的问题,学校党委坚持和强化校领导联系群众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部)、辅导员、高层次人才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调研制度。坚持每周1次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完善接待程序,学校领导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每周利用1天时间听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学校领导每学期深入学院与其班子成员谈心至少1次,与联系对象谈心至少1次;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调研制度,每学期深入基层调研至少2次,对影响学校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问症把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实行专项调研制度,对重点及开创性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根据工作内容,以召开座谈会、校内公告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代会、教代会的作用,切实保障师生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在工作纪律和下属单位监管方面

    1.关于“财务监管漏洞较多”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开设不合规银行账户,监管失控”的问题,学校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以《华北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华北理工大学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及《内控手册》为基础,进一步健全、规范、完善了学校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达到了理顺财务关系、明确财务职责、规范财务行为的目的;学校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及财政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对学校账户和银行“报账易”卡进行了系统清理,完成了“报账易”卡消卡工作;积极推行职工“公务卡”结算,现已基本满足财务报销支付结算要求;以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为主,学校组织成立了专门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单位的银行账户加强监管,实行报批备案制度。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专项资金混用、突击花钱、坐收坐支、收支不实、公款私存、白条入账、报销手续不全等问题”的问题,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坐收坐支、账外账、“小金库”等自查自纠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督查本单位专项经费支出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严格了财务报销审核管理工作,对不合规的支出费用,责令报销人员将其退回学校财务账户。自8月以来,学校累计退回不合规报销资金1323028.91元。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应收未收学费数额较大”的问题,学校加大了工作力度,摸清了欠费学生名单、欠费金额及欠费原因;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了《华北理工大学关于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责成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与各学院协调配合,视欠费原因区别对待,完成好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学校与轻工学院合作协议,及时催缴应交学校学宿费收入的25%,做到应收尽收;对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提交仲裁机构。

    针对财务管理上出现的上述问题,学校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失控”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固定资产台账多部门管理,责任不明、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的问题,学校全面开展了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彻底理清家底,确保资产核实无误,并在此基础上将捐赠的出厂日期在2010年以后的盘盈资产入固定资产账。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未经批准私自出租出借学校资产,租金未按合同收取,收益未按约定提取”的问题,学校进一步规范了房屋土地的出租管理工作,对于2016年不再出租的房屋,与承租方解除合同;对于2016年拟出租的房屋、土地,先后于2015年12月、2016年7月分2次呈报教育厅、财政厅,财政厅均已批准出租;对既往欠租的承租人,已经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缴。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财产被挪作他用”的问题,学校下发了《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自查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同时,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搬迁工作之中进行统筹,不断调整闲置校区的使用方案。目前,这批设施设备一部分已经批准报废交学校库房,其余部分在相关学院库房申请待报废。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缸窑路校区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根据整体搬迁进度,学校目前正在调整其使用方案。

    3.关于“下属单位监管缺失”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下属单位未经招投标自行采购较多,极易诱发腐败现象”的问题,学校制定了《华北理工大学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和招标管理工作。学校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要求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政专项资金购买的设备长期闲置未安装使用”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按上级要求积极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下属单位违规提供大额担保和借款,国有资产流失隐患较大”的问题, 相关单位正在积极促使偿还贷款,降低和消除风险,并采取措施协商取消担保。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下属单位领导违规购置车辆”的问题,相关车辆2016年2月已经封存,不再使用,收回学校按规定处理。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下属单位教学设施未验收即使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经与当地政府沟通,督促尽快完成教育设施的验收。针对该问题,学校纪委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三、下一步打算

    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学校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学校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学校党委一届五次全委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于学校“搬迁提升”的工作重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制约学校发展和师生反映强烈的实质性问题,不断推进国内知名大学的建设步伐。

    (一)坚持不懈,深入开展后续整改

    坚持聚焦问题,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学校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群策群力,以整改完善制度、推动工作、促进提升。坚持力度不减,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专项检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跨度时间较长、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强化跟踪落实,加快整改工作进程;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要针对性的调整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且落到实处;对巡视组提供的问题线索,要查清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手软。

    (二)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落实整改要解决眼前的实际问题,更要助推学校未来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把整改工作中的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要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制定、完善一批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同时,还要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真切切地得到贯彻落实。学校要依靠制度刚性终结问题弹性,使规章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波堤的作用。

    (三)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清单》,将责任具体化、明细化、个性化;强化“系统意识”,配套完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创新监督手段,通过拓展监督渠道、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科学分析研判等多元化的工作手段,实现监督、执纪职能的有效发挥;强化责任追究,以严格问责、追责制度,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目前,巡视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距离省委对学校党委的要求还有差距,距离师生对学校党委的期盼还有差距。学校党委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凝聚广大师生员工,攻坚克难,奋力拼搏,顺利实现新校园搬迁和实力提升,为把学校早日建设国内知名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17日至5月17日)。联系电话:0315-880502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湾生态城渤海大道21号;邮政编码:063210;电子邮箱:msk@ncst.edu.cn。

    中共华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