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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16 08:02:3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0日至5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河北师范大学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北师范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这次省委巡视组来我校开展巡视工作,是对我校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了我校存在的3大类、10项问题,并提出3项意见建议。学校党委认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学校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此,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抓好整改的决心落实到实际行动和整改成效上。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省委巡视组向我校反馈巡视意见后,当天下午,学校即召开常委会,认真对照巡视意见反馈会议上回建同志、李胜斌同志、韩俊兰同志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7月17日,学校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建立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在整改工作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层层传导压力,落实每一项整改任务和工作责任;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动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改革发展,努力推进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赵月霞、校长蒋春澜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戴建兵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戴建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抽调有关单位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为成员,成立了综合组和督导组。校党委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先后召开了8次党委常委会、3次校长办公会、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1次纪委全委会、1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细化分工,积极推进。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学校进行了细致梳理,一一对照检查,逐项分析研究,制定了整改任务分工清单,逐条明确了整改工作牵头领导。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把反馈意见中的3大类、10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38项具体问题、128项整改措施,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全校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狠抓落实,强化督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深刻查摆问题,带头直面问题,以强有力的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逐一约谈牵头部门负责人,指导细化具体措施,确保精准整改;其他校领导按照分工,指导监督分管部门和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一周一汇总,实时掌握整改进度,及时精准反馈整改信息,编辑印发巡视整改简报10期;各专项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与承担整改任务的部门进行定点联系,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整改任务情况跟踪督查,有效传导了整改工作压力,积极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管党治党不严方面

    1.关于“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政班子在凝聚人心、干事创业上感召力不强”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赵月霞对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指导有关部门就相关制度建设进行调研、论证。二是积极查根寻源,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门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务虚研讨,充分交换意见,凝聚思想共识。三是即行即改建成长效机制,制订了《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决定》,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供了依据。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学校定位和发展方向研究不深,在实现办学目标上缺少有效措施和办法”问题。一是制定了《河北师范大学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河北师范大学章程》,明确了到2020年建成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目标。二是结合贯彻落实河北省“双一流”建设方案,制定了《河北师范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规划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学科建设的目标和举措。三是制订了《河北师范大学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试行)》,定期对学校发展进行集中研讨,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战略研究和宏观思考能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校党委自身建设和院系党组织建设薄弱,主动抓的意识不强,针对性措施少,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汇报交流会,进一步推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建立二级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巩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提供了遵循。三是开展基层组织换届,完善党内民主生活,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学校35个二级基层党组织和388个基层党支部已经完成换届工作。四是强化党建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落实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要求,开展二级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五是加强班子建设,优化工作机制,形成抓党建的合力。正在研究制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省委整改要求不彻底,强调业务整改多,在从严管党和解决突出问题方面用力不够”问题。一是对照学校党委2015年12月印发的学校整改方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再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4项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二是对突出问题,比如合作项目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教职工关心的住房等突出问题,学校党委专门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项督导。三是学校党委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解决此次反馈意见的第一个大问题(党建工作薄弱、管党治党不严)紧密结合,坚决整改。四是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督办,优化制度,固化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密切联系群众有差距,一些行政干部官僚习气较重,服务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贯穿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按照学校党委统一要求,全校各中层领导班子均召开了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学校党委组织开展的干部培训工作中,将干部作风建设列为重要教育内容。二是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群众的各项制度。对已出台的《学校领导联系辅导员制度》《党员校领导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制度》《机关干部联系学生宿舍制度》等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三是坚持和完善校院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及监督作用。制订了《河北师范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确保信访接待渠道畅通、反应快速、处理高效。起草了《河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上线了河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四是机关党委成立了“机关作风督查小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认真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和机关干部“十要十不准”工作要求。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职称评审、课时薪酬、顶岗实习、家属院维修改造等意见诉求集中的热点问题妥善处置乏力”问题。一是在职称评审方面,正在修订《河北师范大学职称评定办法》,在职称评审中实行分类评价、分类评审。实行“优秀人才直评政策”,为青年拔尖人才成长开通绿色通道。二是在课时薪酬方面,正在研究修订《关于进一步强化绩效工资激励作用的实施意见》和《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绩效工资激励作用。三是在顶岗实习方面,邀请国内教师教育专家召开了师范生教育实践研讨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四是在家属院维修方面,后勤服务集团制定了《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整顿方案》和配套的《监督检查实施暂行办法》,针对家属院房顶漏水、供暖供水管网老化、维修不及时、服务态度、卫生管理等问题,都采取了具体措施,切实改进了工作。五是积极推进家属院房屋改造工作,针对我校西区西院家属院改造工程,学校曾两次向石家庄市政府递交报告,积极协助业主委员会推进工作。针对职技家属院改造工程,目前开发商正在进行可行性论证。六是关于巡视组移交的26件诉求类信访件,有13件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有11件问题,如房产证办理、家属院改造等,由于涉及上级相关政策,学校向教职工做了解释说明;正在推进的有2件,主要涉及家属院私搭乱建和临建房问题,学校在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推进工作落实。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教职工对住房分配缺乏公开公正反映集中”问题。一是继续发挥教代会和群众工作室的作用,及时汇总梳理征集提案,了解广大教师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二是为规避新校区公寓财产纠纷风险,在经过法律审查、反复推敲论证的基础上,印制了《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公寓租赁住房协议书》,目前,正在组织各单位、各部门部署此项工作。三是今后学校将深入调研、谨慎决策,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分房政策,加大住房分配公开透明力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在制度制定和刚性执行上差距较大”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学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和规矩意识。二是严肃问责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三是严格执行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压力传导。四是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评制度,加强工作考核。五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长期整改任务,坚持不懈地予以推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面从严管党、从严治校氛围不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力度小、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一是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年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研判形势,把握政策,履行责任。二是每年定期召开全校党风廉政教育大会,研究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6年4月,专门邀请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傅文奎来我校作“遵纪守法,远离职务犯罪”的专题报告。为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学校与各基层党组织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三是认真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加强对“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各级党组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不强问题进行深刻对照检查,认真研究改进措施。二是举办系列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活动,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党人道德观教育列为主要培训内容。三是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基本精神、主要规范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是切实做好党费补交和收缴工作。修订了《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目前党费补缴上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补缴党费136.6万余元。五是制定了《关于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试行)》,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具体落实。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对重点领域工作监督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信访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跟踪督办,确保执纪效果。对省委巡视组移交学校纪委31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4件,谈话函询8件,了结4件;移交司法部门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约谈8人;责成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挽回经济损失16.3万元。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三转’不彻底,仍然参与招生招聘、校园基建等具体业务”问题。一是学校纪委召开了推进“三转”工作研讨会,明晰监督职责,把握工作角色定位,切实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二是着力改进监督方式,深化监督内容,抓好跟进落实。把纪委监督的重点转到对责任主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上,转到对责任主体开展工作结果的监督检查上,转到对责任主体执行纪律和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及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上,转到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上。三是已不再参与相关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过程,退出全省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类专业联考、对口招生考试、校考专业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外语四六级考试、推荐免试研究生等临时性的工作领导小组,退出招标监督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纪问责偏宽偏软,纪检队伍建设薄弱,人员不足,办案能力有待提升”问题。一是健全和完善查信办案工作制度与机制,修订了《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定》和《关于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查办规则》,进一步规范查信办案工作。二是坚持“一案双查”,针对发生腐败案件和“四风”问题,对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查当事人责任,又要追查相关领导责任。三是目前已补充1名工作人员,近期还将按上级要求补齐配强纪检队伍。四是实行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密切与基层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员经常性工作沟通,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和提醒作用。五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结合近两年受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处理情况,学校纪委专门召开工作研讨会议。通过结合案例学条例、开展案情分析研判、参加上级纪委抽调办案加强跟班锻炼等措施,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

    3.关于“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全面”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现象。党委集体领导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缺乏沟通,存在“一把手”先表态定调现象”问题。一是学校党委全面修订了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4个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在民主讨论、充分质询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二是强化党委集体领导,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和学校制定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确定的议事内容。三是在严格执行4个议事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四是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谈话谈心、沟通交流机制,正在研究制订《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请示报告和沟通交流的意见》。

    4.关于“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用人导向有偏差,存在以民主测评代替民主推荐、超职数配备干部、存在违规兼职现象”问题。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省委“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的干部选用标准,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二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决杜绝“以民主测评代替民主推荐”现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职数关、决定关。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对于后勤服务集团承担的工作职能,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从工作机构上进行整合,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批;对生命科学学院等四个学院领导班子的运行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整合了校内资源,全部消化了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四是全面清查违规兼职问题。对于三名同志在学校下属具有企业性质的单位兼职问题,对照中组部《组工通讯》的有关规定,虽然没有违规违纪,但为了从严掌握,三名同志已全部退出了兼职。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自设机构现象”问题。一是对全校机构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重新规划,对一些机构进行了撤销、整合和重新报批。二是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构设置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内设机构的优化设置和审批备案工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老化交流慢”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学校党委已对任职比较长的干部进行专题研究,对2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任期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调整工作力度,切实改善干部交流不够的现状。二是加强干部职业规划研究,疏通出口,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加大培养年轻干部力度,大胆使用年轻干部。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人才引进机制不活”问题。一是出台了《高层人才引进和教师招聘考察审批程序》,在人才待遇、平台建设、引人机制方面加强指导和谋划,加大对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二是积极落实学校人才引进决议和各项人才引进政策。2016年我校已成功引进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特聘专家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学校“精英计划”一层次人才1人;“精英计划”三层次人才5人;招聘博士毕业生31人、硕士毕业生37人。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青年教师占比偏低,聘用人员存在人情关系现象”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争取5年内引进35名领军人才、120名“精英计划”优秀青年人才、280名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100名优秀硕士毕业生。力争“十三五”末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提高到45%,35岁以下青年教师在专任教师中比例提高到18%。二是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杜绝“人情招聘”发生。学校在制订《管理教辅岗位招聘测试办法》的基础上,又制定了《管理教辅岗位面试考察方案》,进一步规范面试程序、面试考务、面试评分等内容,严格执行工作回避制度。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系统用力、创新方式方法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缺乏定期研究、专题研判,对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接地气’的传播引导不够,守土意识逐级递减”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了《河北师范大学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办法》。学校党委先后两次召开师生思想动态分析研判会,专题召开了全校新媒体平台师生负责人座谈会,研究探讨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新机制。二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建设。建立舆情疏导平台,多途径、多形式对网上舆论及时进行正确疏导。健全学生工作系统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做好网上舆情搜集、研判、反馈和处置。加强宗教政策宣传教育,防范“三股势力”和暴恐音视频渗透传播。建立学生思想状况研判机制,切实解决学生学业发展、生活困难和心理健康等问题。三是强化对青年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出台了《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和《社团管理办法》。开展以“创益沙龙”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为代表的学生学术创新活动,提高青年学子社会服务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举办好每年一度的科技文化艺术节和“大学生艺术展演”专题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艺术氛围。四是深入开展学习李保国活动。学校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与“学习李保国精神,做扶贫攻坚榜样”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优势,组建了23支由专业教师和学生组成的“李保国扶贫志愿服务队”,直接参与师生近千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教师思想道德素质不高,没有发挥师大教师应有的为人师表作用”问题。一是对两名教职工违背师德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二是开展了师德师风宣传和“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印发了《师德师风建设学习手册》,开展了新入职教师师德师风培训和宣誓活动,征集师德征文2200多篇。三是加强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强化教学督导,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四是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师德负面清单”,建立了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工作机制。修订了《“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教师思想浮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主体地位树得不够牢固”问题。一是大力开展师德教育和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利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平台,举办了“新入职教师教学培训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提高班”和“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和职业自觉。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与实施。出台了《完全学分制实施方案》,修订了《完全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教育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主体地位。三是着力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研讨课堂、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改革,建立教师授课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教学优秀奖”评审,两年进行一次“卓越教师奖”评审,引导激励全校教师回归教学与人才培养主业。

    (二)关于新校区建设方面

    1.关于“基建项目监管缺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招投标不规范,多个项目未招标,招标代理过于集中”问题。一是出台了《基建工程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二是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三是完善和规范招投标代理的确定方式和相关工作流程,加强对招投标市场调研,选择不同的有资质、社会反映好、信誉度高的招标代理机构。四是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与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项目超中标价支付工程款,多个已结算项目超中标价支出”问题。一是认真梳理超中标价项目,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总结反思。二是印发了《新校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按照项目进度要求,严格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对于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过程审计,做到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全方位审计监督;对于已经竣工还未进行结算的,严把结算审计关,确保审计结果合理、准确。四是严控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防止在建的综合教学楼等建设工程项目决算价超中标价现象的发生。五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控制,对在建项目实行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严格按照施工和监理合同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六是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洽商、签证及不可预见性因素造成工程投资的增加,增加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项目设计施工有缺陷,多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使用”问题。一是学校对中水站改造基本完成,目前正在抓紧调试。二是8#中心配电室的室内通风系统以及气体灭火设备和自动报警系统已完成施工改造,目前,消防系统已经投入运行。三是尽快办理新校区建设项目验收备案。目前,消防验收已完成,下一步力争尽快完成规划验收、环保专项验收和竣工工程验收备案手续。

    2.关于“合作项目问题较多”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项目未按约定履行合同”问题。一是关于学术交流中心项目划分给学校使用的面积不足问题,学校与合作方正在协商处理,如双方最终不能达成一致,学校将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向石家庄仲裁委提请仲裁或通过诉讼解决。二是关于科技楼项目。双方地上建筑的用房面积已按合同约定执行。地下建筑面积的分配问题,学校与投资方正在积极协商,力争尽快有实质性成果。三是关于科技楼“约定装修后交付使用,实交付毛坯房”问题,现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目前,学校聘请律师团队和审计事务所正在按照“新校区学生公寓标准”对交付面积进行成本测算,同时进行法律评估和诉讼准备。四是国培大厦项目合作方完成了相关楼层的装修,目前已经落实“无偿为甲方在培训楼内安排300平方米房间作为甲方培训教师和管理人员办公用房”的约定。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个别‘私搭乱建’监管不力,存在校方与合作方协议权益边界不清”问题。一是科技楼南侧违章建筑,我校在该建筑建设前后没有出具过任何授权或者文件,该建筑的建设以及由此引发的问题,学校正在委托律师以学校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国培大厦北侧临建土地权属非我校所有,经与临建方沟通,已达成一致意见,对方出具了承诺书,待学校完成征地后再行拆除。三是新校区教师公寓南侧违章建筑,学校已经与市、区相关部门多次联系协商,市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目前该建筑尚未拆除,学校将密切关注进展。四是关于科技楼40年房产出售问题。学校已同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洽谈协商,对方承诺把以“河北师大科技园”名义对外签订的协议全部予以更正,并给我校出具了承诺书。

    (三)关于内控监管机制不完善,存有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缺乏监管”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校固定资产多部门管理,未定期清查盘点,底数不清,账实不符”问题。一是完成了全校国有资产清查。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了我校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对各类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符合核销程序的已按规定上报省教育厅。对由于学校搬迁、疏于管理等原因丢失的未达到报废期限的仪器设备,正在依照事实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出台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人员、机构异动资产交接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资产清查管理办法》。实质性推进国有资产的单一归口统一化管理,实现学校国有资产的科学管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房产出租随意让利,个别校办企业亏损严重”问题。一是针对我校东区外语学院教学楼出租欠缴2012年第4季度租金的问题,已经解决。二是针对校办企业亏损严重的问题,学校从2016年开始,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职工的工资和办公费列入了学校财务预算,同时指导资产公司打破传统思维,结合市场的需求,针对我校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及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转型调整,开展合作办学、职业培训、科技孵化平台建设、新能源项目开发等工作,提高公司效益。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下属单位存在截留、挪用出租收入、后勤采购执行招标不严格、资产违规处置”问题。一是根据省财政厅《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管理办法》,从2016年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在缴纳税金后上缴国库,并补缴了2015年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75万元。二是后勤服务集团重新修订细化了《后勤服务集团招标工作流程》,加强对招标工作的内部监督,重点解决规矩意识不够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招标执行不严问题。三是因一些设备形成有账无物的时间比较久远、情况比较复杂,学校正在对其中是否存在资产违规处置问题,依法依规进行甄别界定。下一步,学校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拟报废资产逐件清点,责任到人,实现资产管理的终身制,杜绝资产违规处置问题发生。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应收、暂付款长期挂账不清理”问题。一是学校自2015年10月开始,加强对财务欠款的催缴工作,并成立了追缴借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欠款。先后召开了2次常委会、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此项工作,并向欠款单位或个人发放了欠款《确认书》。截至目前,已经清理383笔、5186.2万元。尚有未清理欠款123笔、1500.9万元,正在抓紧清理之中。二是学校在出台《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关于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 严肃财经纪律的实施意见》,重点落实各项财务管理领导责任,层层分解各项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2.关于“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需要完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管理不完善、整改不彻底等问题”问题。一是成立了河北师范大学科研服务中心,负责科研活动的组织、监督、指导等工作。制定了《科研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及设置》,完善了工作职责及组织架构,着力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联合互动,进行精准落实整改。由审计处、财务处、社科处、科技处四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对科研账户进行支出情况审核。对涉及支出不合理事项,积极进行清退。三是认真落实“7.16”回头看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巡视组移交的涉及不合理科研项目支出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查纠。截至目前,共清退科研项目金额661.9万元。四是学校对所有清退科研项目资金造册登记,将清退资金划入原项目账户,继续由项目负责人用于科学研究,并加强对经费的监管。依据国家和河北省科技创新大会有关精神,出台了《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开辟了科研经费报账专用窗口,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整、经费支出、项目资金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指导和服务。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科研成果转化少、收益低”问题。一是制定了《加快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确保在巩固基础研究优势基础上,大力开展应用研究,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二是按照中央文件精神,起草了《转型发展服务社会培育六大智库的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首席专家为核心,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跨学科组合研究团队,推动我校科学研究转型升级发展。三是起草了《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办法》,加大决策咨询奖励力度,调动积极性,鼓励社科研究人员多出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具有预警和研判性质的白皮书。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2016年科研课题申报量较上年明显下降,存有‘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现象”问题。一是以深化科研工作“放、管、服”为宗旨,制定了《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和实施细则》,充分调动教师科研积极性,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学校科研事业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旨在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繁荣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3.关于“对附属单位监管乏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附属单位统筹谋划不足、支持指导不够”问题。一是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附属单位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学校对附属单位的办学主体责任和附属单位的自主办学责任,促进学校和附属单位资源共享,加强学校对附属单位的扶持指导与考核。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附属单位的领导,从硬件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充分发挥附属单位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提升附属单位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存在基建项目决算价超中标价、未经审计即结算”问题。此问题涉及附属民族学院。一是针对附属民族学院三个基建项目存在决算价超中标价较高和54个修缮项目未经审计即予以结算的问题。目前,附属民族学院已委托审计事务所对54项修缮项目进行了审计,审减金额7.1万元。通过认真核查巡视组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现已立案查结,分别对附属民族学院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二是附属民族学院出台了《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内部控制措施管理办法》,增强了工程项目变更的规矩意识,完善了学院工程建设的风险控制制度。修订了《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验收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修缮项目程序,明确了修缮项目验收程序、审计范围和工程结算标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收取择校费”问题。此问题主要涉及附属实验中学和附属小学。一是附属实验中学在2015年之前,存在收取关系单位共建费问题,从2016年7月起,已不再接受周边高校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办学支持,不再收取关系单位共建费。二是附属小学在2014年前存在收取赞助费用于补充经费不足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学校党委对时任校长作出了免职处理。三是对于附属小学通过基金会公益平台募集到的资金,学校指导和监督基金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依法合理安排项目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运行过程监控,及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项目运行及收支情况,全程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截留、挪用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现象”问题。一是附属民族学院已将与中国移动合作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学院小卖部2013--2016年两项出租费用总计14.6万元上缴国库。目前,学院终止了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的合作项目,小卖部继续保留,后续出租费用将按规定上缴国库。二是附属实验中学房屋出租共有600平米,从2014年10月开始至今,所有房屋出租收入均纳入预算,按政策纳税并上缴财政。三是附属小学在2014-2015年以公司化运营方式将临街房屋进行出租,税后收入137.5万元,用于学校发展建设。从2016年开始将出租收入上缴国库。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以整改落实为契机,把握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在提高认识、凝聚共识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历届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党建和办学治校规律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准确把握发展形势,按照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理清发展思路,发挥好党委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引领凝聚作用。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把握政策界限,发挥高校的独特优势,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和科研成果转化,努力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形成高端产品和高端人才优势。认真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凝聚全校思想共识,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规矩意识、纪律观念,增强法治思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落到实处。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自觉履行党委全面领导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事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同学校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在年度总结报告中要述职述廉。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好监督执纪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要抓查信办案,严格执纪,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注重线索排查和分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敢于亮剑,严格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在夯实基础、提高能力上下功夫。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强化抓党建的主角意识,真正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主业,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凝聚师生人心、引导学校发展,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切实履行好敢于管理、严于管理、善于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引导大家自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实施《河北师范大学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现代大学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四)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在深化整改、巩固成果上下功夫。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务仍然艰巨,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如针对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继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基本建设管理力度,努力实现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学校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强化责任,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固化已有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切实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如私搭乱建、合作项目协议权益边界不清等整改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严格“按规则、按程序、按制度”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保证后续整改取得实效。学校党委将努力把整改成效体现在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实效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强化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举一反三,着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学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16日至5月16日)。联系方式:0311-80787777/8078888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邮编:050024);电子邮箱:zhenggaiban@hebtu.edu.cn。

    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