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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桃城区:整饬不良风气 提升履职能力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2-26 08:00:44

    桃城区纪委以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严肃整饬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存在的“懒、庸、散、浮”等不良风气,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

    健全制度机制,将全年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将职责、纪律、流程挂图上墙,细化时间节点,制定进度分解表。每周召开例会,各室及分管领导在会上安排工作,由办公室汇总形成工作清单以备考核。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周计划、月安排将工作任务逐一落到实处。对已完成的工作“销号”,对未完成的发出整改通知,限期完成。通过清单式管理,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出台“十条禁令”“三十个不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做到“有为”而不能“无为”,“敢为”而不能“乱为”。针对“在其位不谋其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点、互相提、自己找等形式,组织委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查摆。就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征集意见和建议。

    构建立体监管模式,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开展“纪检干部大讲堂”活动,加强纪检干部内外兼修,着力解决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抽调专人成立内部监督小组,对纪检监察干部出勤到岗、工作状态、精神面貌等进行突击检查。在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意见箱”,让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举报,构建群众监督、上级监督、班子成员间监督、外部监督、全程监督的“五位一体”立体监督模式。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问责,让纪检监察干部意识到懒政怠政也要被问责,切实做到既干净又干事。(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