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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通过巡察立案82件 党政纪处分94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1-11 08:00:33

    平泉县把县级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紧盯“三个阶段”,不断将县级巡察引向深入。截至目前,发现和受理问题线索609件,提出整改建议301条,初核138件、立案8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4人,诫勉谈话37人。

    一是准备阶段提前“做功课”。县委巡察办通过“4+2”工作法,依据巡察需要从纪检、组织、信访、审计4家单位和网络、媒体两个渠道收集有关信息进行梳理和研判,做到对被巡察地方和单位的基本情况心中有数,主要问题心中有数,采用方法心中有数,有效提高巡察工作的效率和针对性。2014年以来,相关部门累计为县委巡察工作提供问题线索190余条,成为巡察工作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的前提条件和必要环节。在巡察进驻前,提前3天在“两台一报一微”、被巡察乡镇农村集市等场所发布、张贴巡察公告,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及监督电话,广泛营造巡察氛围。

    二是进驻阶段调查“沉到底”。注重干部调动后的“马桶效应”,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或工作过的乡镇单位延伸了解情况,根据群众反映情况收窄目标,集中力量突破。加大对县直部门下属单位、二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拓宽问题线索渠道。通过查看被巡察单位近三年党委(党组)会议记录、领导班子工作会议记录、审计情况和县纪委交办的案件线索及自办案件办理情况等,寻找问题线索。加大对被巡察单位2012年以来被巡察单位账目的核查力度,发现违规现象,迅速与相关人员谈话,深挖违纪违法问题。

    三是整改阶段杀好“回马枪”。2015年以来,该县分3批次对全县21家被巡察乡镇和单位杀“回马枪”,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新发现问题92个、线索60条,确保问题见底、整改到位。在对该县党坝镇进行“回头看”中,发现大块地村在危房改造资金使用上存在严重违纪问题,县纪委迅速组织纪检监察室跟进调查,2名镇干部和4名村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杀“回马枪”1个月后,全县巡察问题的整改完成率、线索处置率平均由74%、80.2%提升到95%、100%。(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