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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
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2-30 15:31:02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洪仁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洪仁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