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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确保廉政回复准确规范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2-13 08:15:51

    遵化市纪委在干部提拔、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过程中,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把自我要求不严、品行不端、为政不廉的人挡在“门外”。今年以来,遵化市纪委已对拟提拔重用的99人、晋升职级的507人、工作调动的45人、评优评先的64人、考录公务员选调生的43人进行了廉政审查,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印发《关于回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办法》,建立健全回复工作机制,对廉政把关的对象、情形、程序、结果、责任追究办法等进行统一的规定,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电子数据库、执纪执法案件监督网络平台,梳理汇总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违纪线索以及受处分情况,及时甄别“病树”、发现“歪树”。在收到组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相关科室围绕信访举报情况、诫勉谈话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问责情况、立案情况、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会审,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在综合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市纪委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出廉政审核初步意见,再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后作出“党风廉政意见”,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凡未经党风廉政审核或经审核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唐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