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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宣化区委:力促“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1-14 07:55:24

    据11月14日公开的《中共张家口市宣化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宣化区委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针对违反公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规定现象禁而不绝”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健全完善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出台了《宣化区公文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化区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规范公文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工作,出台了取消封存车辆统一移交了财政部门,留用车辆已上报市车改办。从严落实各项要求和标准,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加强对各单位公务用车、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超标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对相关单位违规购置超标车上个人户名问题,违规车辆在车改工作中一并处置,并给予主要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对相关单位超标车未办理控办手续问题,对此车进行了封存,已列入全区公车改革范围,下一步将按照相关规定与全区其它封存的车辆一并处置;对相关单位超标准列支招待费问题,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