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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委:落实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1-14 07:55:24

    据11月14日公开的《中共沽源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沽源县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插手项目工程、假公济私、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和班子成员认真践行执纪办案“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宣讲、廉政约谈等,及时提醒。二是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程序、强化公开公示、进行全程监督等,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出现以权谋私、贪污贿赂问题。三是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发挥好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先后对国土、住建等领域14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给予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3名,给予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处分1人,给予留党察看、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给予非党员干部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对两个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县纪委追究责任5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6名领导干部追究责任,给予5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