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1-14 07:49:2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月22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我会进行了专项巡视。4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我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会党组着眼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认真落实整改任务,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摆布、力量配备等方面加强保障,统筹推进落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会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组长郄志忠同志代表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必须一以贯之抓紧抓好。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之利器,这次省委巡视组对我会巡视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把脉精准、切中要害、一针见血,符合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是我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依据。会党组明确提出,必须牢固树立“整改不到位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认真学习贯彻赵克志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会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务求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严格责任,精心组织。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明确会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负责分管部室和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宋振江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从会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4月29日,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研究,将巡视反馈意见分解为两大类、7个方面主要问题、4项意见建议和5条整改要求,细化成27个具体问题,全面确定了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整改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承办部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在会官网公布了新闻稿及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5月5日,以机关党委名义将巡视组反馈意见印发所属6个支部,要求各支部针对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号入座,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宋振江同志作为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2次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5次听取专题情况汇报,多次单独约谈相关部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利用每周一例会对巡视组指出的有关问题调度和督促落实,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转变作风,真抓实改。2015年11月,我会接到巡视通知后,就根据巡视要求和资料清单进行了认真自查,查找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贯彻“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立行立改,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巡视过程中,对巡视组提出的“吃空饷”等问题先后两次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巡视组,并多次就整改情况进行口头汇报、交换意见。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进一步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对直接承办人提出严肃批评。对复杂问题,会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实效。在整改过程中,还十分注重强化督促检查,由会机关党委牵头,对各部室、直属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持续发力,为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两大类、7个方面主要问题、27个具体问题,会党组坚持有问必答,举一反三,深挖细剖,真抓真改,深入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一)在贯彻执行“六项纪律”方面
1.关于“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不健全”问题。
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向省政府分管领导、省委组织部领导汇报沟通,积极选强配强党组成员。目前,省委组织部已批准1位新的党组成员,另一位党组成员配备情况也已与省政府分管领导、省委组织部领导进行沟通并形成初步意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换届不及时”问题。
我会进一步加大对河北省红十字会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推进力度,力争尽快完成筹备工作,按要求进行换届。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紧,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涉及机关党建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在去年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等7项党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等10项制度,为做好我会党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督导和提醒,对操作性不强的进行了细化,对没有形成习惯的进行了强化。
三是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压实压死机关党委责任,党组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充实和加强了机关党委力量,结合这次省级机关机构改革,在机关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明确1名同志由业务部室调剂到机关党委,1名同志由机关党委和办公室双跨转为专职从事机关党委工作,机关党委编制达到4人。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没有纪检监察机构和专职人员,无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问题。
一是2016年4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由省纪委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负责监督我会,解决了我会长期以来没有纪检监察机构和专职人员的问题。
二是按照这一文件精神,为协助纪检组做好工作,明确由会机关党委负责与纪检组的日常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工作,进一步健全我会预防惩治腐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2.关于“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4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我会反馈意见后,立即从5月份开始,全部停止了会机关、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值班费的发放。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对会机关、直属单位有无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自查,重申各部室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津补贴或福利的相关政策规定,凡是无政策依据的项目一律不发。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虚假发票入账”“差旅费支出中夹带不相干费用”问题。
一是专门聘请河北方舟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会2012年至2015年期间财务账目进行了全面核查。共发现有假发票40张共计2700元,内容不清或故意刮掉发票信息的发票金额1380元;在差旅费支出中夹带餐费发票共计4631元,在差旅费支出中夹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相关票据金额共计67148元。对属于违规报销的5683元,已责成当事人全部退回财务并上缴国库。对科目使用错误、票据粘贴不正确等问题,委派财务人员参加了省财政厅组织的财会知识专门培训,提高鉴别能力,明确审核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在去年出台《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会记档案管理制度》等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河北省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细则》,对出差前的审批、票据的报销、补助的领取等进行了规范,并印制了相关制式票据,从而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购买电话卡1.5万元”问题。
一是立即停止通过购买电话卡发放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并由会领导对财务及购卡经手人员进行谈话,提出严肃批评,在全会干部职工会议上予以通报。
二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河北省红十字会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发放办法》,今后严格按规定发放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
三是将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印发各部室、直属单位,并在机关显示屏上予以公示,组织全会干部职工进行了公务卡使用知识培训,明确规定对无合理原因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的一律不予报销。
3.关于“在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干部选用方面缺乏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
一是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原则,制发了《河北省红十字会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办法(试行)》,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不尽责等问题,努力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二是认真学习借鉴省财政厅有关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发了《河北省红十字会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将日常工作成效与干部选用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干部职工提振精神状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大担提拔使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的优秀人才。
三是认真研究拟制了“三定”方案,提出了合理确定我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意见建议,并已报送省编委办待批。同时,多次向组织人事和编制管理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支持,进一步畅通干部进退流转的渠道。下一步,待退休干部出现编制空缺后,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公务员,形成更加合理的干部梯队结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专业人才缺乏,财务人员不能按规定配备”问题。
一是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明确提出在接收转业干部、招调人员时更好地支持我会选聘专业性人才。
二是加大对专业性人才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多次支持相关财会人员参加了总会、财政部门举办的筹资与财务管理培训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使其尽快成为行家里手。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设置科级领导职务”问题。
此问题在巡视期间已立行立改,全部取消机关科级领导职务。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归档材料未按要求管理、分类,相同材料重复归档”问题。
一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有关要求,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对应审核的30卷干部档案,采取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的方式,全部进行了“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和认定,共发现不规范档案17份,占机关干部档案的56.7%,对此,全部按标准纸型进行了改版,每份档案按10大类进行分类、装订、管理,目前已通过省委组织部验收。
二是明确要求机关党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熟练掌握政策要求,严格、规范管理干部档案。
4.关于“在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违规使用企业捐赠车,无因公出国(境)手续、违规列支其他科目报销出国费用”问题。
一是对我会违规使用的企业捐赠车已经退还。同时,对公车改革时核定我会的1部机要通信、应急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了请示,争取支持,尽快配备。
二是开展因公出国(境)方面的自查。经查,2012年以来,我会组织出国(境)和赴台湾交流共计6批次,其中,2013年5月受台湾红十字组织邀请,由我会领导带队的一行7人赴台湾进行交流访问,产生费用16.42万元,违规从救护演练活动经费中予以列支。对此,会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明确要求今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科目予以列支。同时,取消救护演练活动经费科目,剩余经费全部转入财政专户。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明确办公室1名同志为外事专办员,今后在办理出国(境)手续时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关管理不严,下属单位工作纪律松懈。如有的人员长期借调到民间组织,有的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同时还存在聘用志愿者从事机关日常工作,以补贴等形式发放临时工工资等”问题。
一是原借调到省红十字基金会的同志已回到机关正常上班。
二是严格请销假制度。对少数同志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的问题,巡视期间会领导已专门就此事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由机关党委负责,对于请销假办法及审批、登记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干部职工请假累计超过7天的抵销年休假时间。目前,全会执行出勤纪律和请销假制度状况明显改观。
三是由分管领导与现有7名志愿者和1名临时借调人员进行了谈话,其中,对1名机关临时借调人员退回原单位;对2名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志愿者不再续签志愿服务协议;其他表现良好的5名志愿者从5月份开始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重新签订协议,与正式职工同样纳入考勤管理,在直属单位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不从事机关日常工作,志愿者交通、通讯、误餐补贴从项目执行费中列支。
四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考勤制度,每月各部室和直属单位的考勤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后报机关党委汇总,机关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每月在处级以上干部例会上进行通报。
五是举一反三,向各部室、直属单位专门下发了通知,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秩序等方面,对全会干部职工提出了明确要求。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财务岗位设置不足、科目使用混乱、随意列支、虚报费用”问题。
一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去年出台的《河北省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财会人员按规定设置科目,杜绝随意列支、虚报费用等问题,同时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核查,年底主动接受总会及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
二是针对财务部门财务管理、会计、稽核是同一个人缺乏监督的问题。在目前增加财会人员难度较大的情况下,明确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票据稽核,现有2名会计、出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专门印制了报销审批单,严格审批程序,分级把关,搞好监督。
三是针对以不同科目和名目列支志愿者工资问题。经查,2012年以来,我会共违规在救护演练活动费、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执行费中列支志愿者补贴、值班费等共计14.14万元。对此,已全部予以纠正,志愿者补贴按规定在项目执行费中列支。同时,会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责成其立即予以整改,并主动接受总会和财政、审计等部门审计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针对救援物资存货科目记账反映不真实及救援装备未入库问题。对此,会领导对主持备灾救灾中心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同时主持制定了救援队组建方案,明确了救援队组建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经积极筹备和紧张工作,目前,赈济、大众卫生、心理三支救援队均已成立,明确了救援队队员,各项装备均已入库,并明确了仓储管理人员职责,完善了物资管理制度。
五是针对借物资救助执行费之名列支津补贴、车辆修理费等费用12.79万元问题。对此,专门组织财务人员对2012年-2015年的账目进行了认真自查,并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会机关、直属单位财务账目进行了重点核查。对查找出的问题逐项建立了台账,并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组织对《河北省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充实和完善了内控规范管理制度,今后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约束。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挤占、截留专项经费”问题。
一是造血干细胞中心违规挤占、截留专项经费问题。经查,2012年以来,该中心累计违规挤占、截留财政拨付的部分办公经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总会拨付的项目经费24.265678万元。对此,我会一方面暂停挪用专项经费发放人员工资,同时结合省直正在开展的事业单位改革,从改变造血干细胞中心的差额单位性质入手予以根本解决。
二是截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拨付彩票公益金项目执行费7.92万元用于其他开支问题。对此,会领导组织相关项目及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按照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项目管理规定,研究制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细化了我省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及执行费使用规定,进一步重申了资金使用范围。同时,为加强相互监督,明确每年年底由财务人员和项目执行人员对项目执行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确保专款专用。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
对此,会领导对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明确要求今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科目予以列支。同时,取消救护演练活动经费科目,剩余经费全部转入财政专户,用于应急救护培训和演练等事业发展支出,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二)在管理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构设置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部室之间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问题。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的精神,经与编制管理部门反复沟通,认真研究拟制了我会“三定”方案,初步明确会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工作部、机关党委三个部室;在职能上新增了依法开展筹资活动、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等项职责,加强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等项职责。目前,“三定”方案已报送省编委办,待省编委办批复后,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科学界定工作职能,建立起高效的运转机制。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造血干细胞库管理中心的单位性质长期未解决,影响干部职工思想稳定”问题。
对此,已多次专门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交涉,明确提出调整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的申请,目前,已正式以会党组名义报送省编制管理部门。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级红十字会体制理顺率较低,制约红十字事业发展”问题。这是制约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是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积极协调,于2015年7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按照总会部署和要求,在《河北省红十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县级红十字会体制理顺率达到80%的目标,引导各市县红十字会持之以恒推动此项工作。
三是在修订2016年市级红十字会核心能力评估细则时,进一步增大了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率所占权重,并明确提出了“有编办批文、有专职人员、有独立账户及经费,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要求,以调动各市理顺管理体制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一些整改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还需要一鼓作气、坚持不懈抓紧抓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下大气力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拓展整改实效,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深化学习,不断形成政治自觉。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章》和《准则》《条例》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思想定力、战略定力、道德定力,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章党规党纪正言正行,始终做到政治清醒、党性坚强、党纪严明。
(二)落实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严格落实会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权力运行和纪律约束,推动各项整改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所属各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实施责任和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切实把“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支持驻会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责任,保持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巩固成果,继续抓好拓展延伸。坚持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并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所有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和审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隐患,切实整改到位。对已经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保持持续关注、持续跟踪,确保不出现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敬终如始、加快进度、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利用巡视整改的有利契机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对整改成果提升固化、延伸拓展,强化纪律观念,优化工作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塑造良好形象,实现全会工作大改变、大发展。
(四)完善制度,切实推动机制创新。以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严从实,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等方面的问题,着眼于建立健全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注重发现和总结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对照省委“八破八立”要求,引导全会干部职工转变发展理念,调整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效能,全力增比进位,推动各项红十字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1月14日)。联系电话:0311-6616539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邮编050051;电子邮箱:hbshszh@163.com。
中共河北省红十字会党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