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1-14 07:49:2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9日至2016年1月1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行唐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4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行唐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2016年4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行唐县委高度重视,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认领、“照单”接受,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杨立中任组长,县长王彦芳、县委副书记高华树和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曹铂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其他有关县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下发《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将整改任务逐条逐项分解细化,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召开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巡视组提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求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县四大班子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抓好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按照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整改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要求,全部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够到位,‘两个责任’落实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不够,一些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还停留在口头上,安排业务工作多,研究党建问题少”问题,行唐县委严格落实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组织召开乡镇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会,强化党委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了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纪委监督执纪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现象,查办有影响的案件不多,震慑教育效果不明显。在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上,纪委的职责定位、方式方法、作风转变还有差距;挺纪在前不够到位,对苗头性问题缺少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问题,一是抓教育,夯实“不想腐”的思想基础。坚持教育在先,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形成不想腐的自醒和自觉。今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党政纪知识考试活动1次,对12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考试;认真执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9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开展“3.23赶考日”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全县党员干部革命传统和党性锻炼;组织开展“学党章党纪增强纪律意识”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县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向李保国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学习他们坚守信念、对党忠诚、勤勉为公、清正廉洁的优秀品格;利用全县领导干部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2次,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开展反映典型警示教育活动70余次,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二是抓制度,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年度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奠定了制度基础。研究制定《关于实化细化监督执纪“第一形态”切实加强廉政教育暂行办法》《关于大张旗鼓、持之以恒地开展查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等5项制度,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着力解决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使各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时刻增强风险意识,严格遵循办事流程,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三是抓惩处,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深入查纠“四风”问题,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今年以来,共进行明察暗访36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对28人进行通报批评。坚持联合办案会商,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和案件线索的规定》,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信息、线索共享,整体推进,形成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合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共清查梳理出各类问题455个,整改完成455个,问责360人,健全完善制度20个,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预警、约谈、问责“三项机制”,把抓后进村整顿转化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增强乡镇党委书记抓好后进村整顿工作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后进村整顿工作台账,落实县级领导包村、县直部门联村、机关干部驻村的三级分包,实行挂账督办、销号管理。三是坚持分类施治,对班子不健全的后进村,扩大选人视野,物色合适人选,依照程序补充进村“两委”班子;对基本制度不落实,村务财务管理混乱的后进村,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建章立制,抓好规范管理;对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信访矛盾问题突出的后进村,集中梳理、排查、解决;对场所危旧狭小不达标的后进村,县财政每年专项列支40万元支持提升整治。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制定了《行唐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关于深化农村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的实施办法》《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审批、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程序,明确了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办法。二是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对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全部实施绩效审核,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对全县财会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全覆盖培训,有效提高了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四是加大检查问责力度,查出3起截留挪用、1起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全部移交县纪委进行了处理,其中,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
2.关于“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的问题,开发区项目建设用地“以租代征”问题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要求国土部门加强监管,严格按国家政策法规依法进行征收补偿,坚决杜绝“以租代征”现象发生。
3.关于在推进扶贫工作上,争取上级支持的积极性高,推进因户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办法少的问题,一是精准确定扶贫对象。本着“五看、五不录、六优先”原则,通过组织“建档立卡”3次回头看,及时对照标准排除不合格人员,确保了扶贫对象的精准性。二是科学制定扶贫计划。立足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制定出台《关于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行唐县特色产业脱贫方案》等18个扶贫方案,落实底数、问题、项目、责任、时间和效果“六个清单”,进一步增强了脱贫攻坚导向性和精准性。三是千方百计凝聚扶贫合力。团县委组织开展的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效促进了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县妇联推进实施的“巧媳妇”工程,实现了农村留守妇女的增收致富。工商联、组织部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百企帮百村、党建扶贫、文化扶贫、法制扶贫、科技扶贫等专项行动,聚集了全县各层面支持脱贫、参与脱贫的工作合力,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综合施治推进脱贫攻坚。重点抓好产业扶贫,引进银泰农业集团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将全县域现代农业规划为8个片区、20个项目点,使每个贫困村都有一项精准的脱贫产业。突出抓好山区教育扶贫,北河志和、城寨明德等10所标准化寄宿制小学竣工投用,转移安置山区学生5046名。组建实验中学,2253名初中学生下山进城就读,享受和城里孩子同等的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累计增加城镇就业1.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8万人。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把全县贫困村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五保、低保范围,累计发放五保资金9408万元、低保资金2435.2万元。全力实施医疗救助扶贫,累计为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救助841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30.2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计生特困家庭全部按政策落实医疗救助机制。加快推进电商扶贫,完成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6个乡镇配送中心建设。互联网+扶贫示范县项目经省扶贫办向国务院扶贫办作了重点推荐。扎实推进旅游扶贫,实施神树湾景区、沙河水乡景区、九口子乡、口头镇红枣采摘片区旅游项目,完成神树村、西寺庄村、东安太庄村三个村的旅游扶贫项目的立项工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启动24条特色产业路、191个应急抗旱水源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
4.关于有个别单位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时时用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规则、按程序、按制度”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二是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聚焦此类问题,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问责。活动中共查处此类问题6起,涉及14人,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突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发票复印件或白条入账的现象”的问题,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整理,我县印制了《常见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行为及处罚处分规定》,发放给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一把手、主管领导和会计人员,对专项资金管理、会议费培训费开支、会计法执行等方面列举了常见问题及处罚处分规定,提高各级对财经纪律的学习认知和遵循,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一些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乱发补贴、购买土特产等问题,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了当前我县执行的津贴补贴政策,提出了明确禁止的10种违反津贴补贴政策行为。二是制定全县财会人员政策业务培训计划,对县直各单位会计、各乡镇(开发区)财政所长、会计进行集中培训,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会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全方位”明察暗访机制,加大对“四风”隐形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典型违纪违规问题。
3.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个别单位采取虚假招投标方式将工程承包给固定公司的问题,为防止再次发生此类事件,一是制定印发《行唐县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县长王彦芳为主任,常务副县长袁永福为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快构筑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已经按照方案要求,在今年6月份之前,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基本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二是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严格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招标投标活动聘用的评标专家一律从省统一专家库中抽取,现场公正评标,防止招投标不规范和腐败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纪委“三转”要求办理,同时,结合“一问责八清理”活动,组织开展了工程招投标专项执纪监督行动,努力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4.关于县纪委对一些党员干部的处理没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导致一些已经处理的违纪问题,群众因不知情还在继续上访。乡镇纪委的触角往基层延伸不够,办案能力弱,一些村干部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导致群众重复访、越级访、群体访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2015年以来的199个处分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少数农村党支部,由于农村党员外出打工多,不能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宣布处理结果;5个村党支部没有将干部处分决定及时进行宣布,对这5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整改,要求今后对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以电话或信件的方式通知党员本人。二是以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为目的,实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轮流跟班办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3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自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较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里自设2个副科级机构”问题,经行唐县委2016年4月20日常委会研究,已撤销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县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两个自设机构,涉及人员已消化。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多个县直部门存在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问题,对超配的56名科级干部,逐人分析原因,逐人明确消化途径,综合施策,采取减兼职、退病号、上户口和职务职级并行、转任非领导职务、空岗交流等途径,于4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乡镇的工会主席、妇联主席等股级职务配备了科级干部”问题,对此问题已进行了整改,自2014年3月以来不再新配人员,并经2014年11月20日县委常委会研究,乡镇工会主席、妇联主席等股级职位不再配备副科级干部。对于原先配备的乡镇工会主席、妇联主席等副科级干部,其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转任副乡级组织员或非领导职务;没有公务员身份的,采取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等方式进行消化。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还有单位存在党政分设”问题,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分设问题,已结合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进行了消化,免去分设的1名党组书记职务。
2.关于“干部任职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至今仍有数名县级干部兼任原正科级领导职务”问题,已免去4名县级干部兼任的科级职务。经行唐县委2016年5月24日常委会研究,免去1名副县长兼任的政府办主任职务、1名副县长兼任的财政局局长职务、1名政协副主席兼任的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1名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任的发改局局长职务。
3.关于科级领导干部交流不够,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单位任同一职务超过10年的问题,通过交流任职、转任非领导职务等措施,已有3名同志整改到位,1名同志换届不提名。其他人员制定整改计划,通过交流、转任、换届人事调整等措施进行整改。
4.关于存在人员混岗使用问题,有多名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事业干部身份干部提拔到公务员岗位,造成人员混岗的问题,目前,11名混岗人员中已消化2人。其他混岗人员计划通过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结合换届人事调整等途径,逐步进行消化。
5.关于个别干部档案信息不准确问题,正在结合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整改。通过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真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长效机制,注重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确保干部档案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中梗阻”和“慵懒散”现象较突出”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干部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缺乏担当精神,对上级政策的执行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敢主动作为,工作开展存在上急下不急、上动下不动的现象”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保证机关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遵纪勤政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认真排查机关科室、服务窗口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充实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力保证。四是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清理活动,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至今,共发现问题58件,共涉及78人,其中,给予批评教育47人,组织处理1人,纪律处分30人。
2.关于个别党组织不重视群众工作,工作方式有时简单粗暴,造成极坏影响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持之以恒的党性教育和引导,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戴。二是改进工作方式。充分尊重群众利益和意愿,在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的同时,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群众的情感沟通,用真情服务换取群众的真心支持。三是增强服务功能。大力开展“农民办事不出村”信息化项目建设,构建县、乡、村三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平台,简化办事程序,拓展服务内涵,释放服务功能,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的办事难、效率低等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在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预警、约谈、问责“三项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的调整和退出机制,对个别不重视群众工作,工作方式简单粗暴,造成极坏影响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
3.关于“个别部门履职能力不够强,对群众利益关注不多”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沙场私挖乱采现象,监管不力”问题,县委要求县水务和国土部门结合相关乡镇,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进一步了解采砂管理规定,按照规定依法取砂用砂。同时,要求县国土和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关于打击非法采砂的若干规定》《行唐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实行网格化管理和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杜绝私挖乱采现象的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长期拖欠农民工资,导致农民工持续上访”问题,为避免发生类似问题,我县制定了四条措施,一是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约谈相关责任单位,由劳动监察部门下发整改,施工单位先解决民工工资问题;建设单位制定还款计划,尽快筹集资金支付工程款。二是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监察大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制定统一规范的各种领域用工合同。劳动监察和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协调民工和用工单位核实工作量,认证工资数。三是落实相关资金保障,县人社局按规定督促总包企业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预储金,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县住建局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对拒不缴存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四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施工企业,县人社局、住建、公安等部门及时研究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和清除出行唐县建筑市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并制造社会影响等工程总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劳务负责人、分包负责人、班组长等由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在规定期限内不允许在我县从事建设施工管理工作;对恶意拖欠、屡教不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上报原资质审批部门,建议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新民居建设工程没有落实到位,造成群众既没有改善居住环境,政府也没有恢复耕地”问题,为解决我县新民居建设的遗留问题,县国土局多次与相关部门研究,向县领导汇报,寻求解决途径,还曾以县政府红头文件形式请示市国土局和省国土厅,建议利用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破解新民居遗留问题,至今没有结果。目前,县国土局还在积极向省国土厅咨询,努力寻找办法,争取早日解决新民居建设的遗留问题。
4.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在执行生活纪律上要求不严,有享受医保特殊政策,个人应付部分实报实销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行唐是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与周边县市相比,工作条件艰苦,工资待遇很低,特别是五、六十年代参加工作的县处级老领导,在过去艰苦的环境中,为改变行唐落后面貌,呕心沥血,忘我工作,身体严重透支,退休后工资低,和外地同时期参加工作的同学或战友差距很大,且他们的身体状况极差,大部分重病缠身。因此,一直以来,对退休县处级领导医药费实行的是据实报销。对这一遗留问题,历届县委、县政府都很重视,并一直想方设法加以解决。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是国家统一政策,如果纳入城镇职工医保,退休县处级领导对自费部分感觉无力承担,因此抵触情绪很大,并有多人、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征求了有关部门的建议,经过认真研究,在深入细致做好退休县处级领导思想工作的同时,统筹考虑社会稳定等因素,决定在不降低医疗待遇的前提下,先行将该特殊人群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其它问题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解决。2014年4月,我县为这一特殊人群办理了城镇职工医保,并于同年7月和所有城镇职工统一纳入市级统筹,为解决县处级领导医药费报销问题走出了第一步。纳入医保后,县处级领导干部仍和其他三类人员一样,医药费在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公费医疗办公室据实报销。省委巡视组来我县开展巡视工作后,也提出了这一问题,县委、县政府认为解决该遗留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县四大班子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会上所有县级领导沟通了情况,统一了思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在职的各县级领导要带好头、做表率,并责成老干部局逐一做好退休县处级领导的思想工作。随后,县委、县政府决定县处级领导干部从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和其他城镇职工一样按医保政策报销医药费,不再享受与离休人员、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建国前老工人等国家规定的特殊人群同等医疗待遇。同时,将离休人员、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建国前老工人等特殊人群的医药费管理全部移交县社保局,规范运作。
5.关于对群众信访问题的处理缺乏有效的工作方法的问题,一是成立由县委副书记高华树兼任主任的群众工作委员会,同时成立县群众工作中心作为群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目前,县群众工作中心已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二是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完善基层排查网络,深入开展不间断的矛盾纠纷隐患大排查,5月份以来,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隐患78件,均第一时间落实了工作责任和要求,现已化解62件。三是结合开展县级领导包案督访和治理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专项行动,认真梳理长期积累的信访积案,全部落实县级领导分包制度。5月份以来,全县共梳理出信访积案83件,现已办结36件、息诉息访17件。其中县委书记、县长、县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各分包化解2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全部实现了息诉息访。四是坚持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每月第一个周三组织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大接访,县党政主要领导每周公开接访一次,每天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在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公开接访,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每天安排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在本单位信访接待场所公开接访。5月份以来,县级领导公开接访共接待群众37批次、85人次,受理处理信访问题21件。五是严格落实双向规范,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一方面,对违法信访行为落实依法处置措施,坚持发生一起、处理一起。另一方面,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不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五)反映领导干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经营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已查处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3人,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2.关于“有的将公款转入私人名下,还有的乡镇干部欺上瞒下,虚报种粮直补款亩数,套取国家下拨种粮直补”的问题,县纪委与县检察院联合办案,查处骗取粮食直补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免处1人,判刑1人。
省委第一巡视组在我县巡视期间,分两批共转交县纪委771份信访信件,合并重复件后,共涉及345个信访件,其中:政法委安排办理涉法件120件,信访局安排办理140件,县纪委自办85件。截止目前,345个信访件已办结318件,办结率92.18%。一是县纪委自办案件办理情况。85个自办件中,巡视组当面交办要求报结果6件,其他件79件。目前,6个要结果件已全部立案调查并结案,查实率100%,给予12人党纪处分。其他79个信访件,至今办结59件,办结率74.68%,其中查实并给与党政纪处分17件;正在调查20件,其中立案查实未结3件。二是政法委安排涉法件办理情况。政法委将120件涉法件安排到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进行办理,现已报结119件,占99.17%,正在调查1件,占0.83%。三是信访局安排信访件办理情况。县信访局安排交办信访件140件,已全部报结。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整改工作无期限,永远在路上”的思路,着手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相关问题出现反弹。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三是不断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1月14日)。联系电话:8298178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行唐县玉城大街5号):中共行唐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50600;电子邮箱:xtxwb2007@163.com。
中共行唐县委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