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1-11 08:01:1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1月15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进行了巡视。2016年4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联社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负责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摆到关键位置,切实加强领导
省联社党委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并坚持不淡化问题、不回避矛盾、不走过场原则,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以最严肃鲜明的态度和最坚决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整改,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化改革、从严治社的重要抓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视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把巡视要求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农信改革发展的一个标杆,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严抓整改、迅速行动、全面部署。2016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初五,尚在春节假期),省联社党委召集在石的领导班子成员开会,研究讨论巡视整改事宜。4月28日(反馈巡视意见的次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认真学习反馈意见,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并明确党委书记、理事长王文进为全省农信系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责任;省联社各部室和各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整改任务涉及县级机构的,县级机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所在市级机构党委书记为第二责任人,省联社相关部室按条线负督导和把关责任。5月5日,省联社党委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限,要求不讲条件、不留余地地狠抓整改落地,严格做到“六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二)分解整改任务,全力推进落实。省联社党委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反复研究讨论,制定《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全部整改任务细分为3大类38个问题,制定173条整改措施,做到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五个明确”。建立“省委巡视整改任务进度公示栏”,每周五公开进度,实行“销号制管理”。省联社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落实,其中对能整改的立行立改;对暂不能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推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
(三)加强整改督办,确保取得实效。省联社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联社纪委。省联社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为副主任,其他14个部、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承担协调、督办、资料汇总、建立台账等日常整改工作,实行每周一督办、两周一调度和每周五召开例会、每天记工作日志等制度。承担整改任务的部门和市、县级机构也都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整改任务。整改期间,巡视整改办公室加强督办调度,坚持个性问题查纠到位、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实行挂图作战,及时公布整改进度,动态更新整改台账,及时督促各部门、各责任人严格按要求整改,确保整改出成果、见成效。
二、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强力推进,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务求实现突破
在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的指导下,省联社党委制定整改措施173条,健全和完善制度72项,对列入巡视整改的3大类38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31个,有7个问题需持续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一)“六项纪律”方面
1.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严”问题,修订完善省联社党委《工作规则》和《党委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明确凡是重要问题都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任何党委成员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规定由主办部门在党委会召开前2-3天准备好材料,及时提交党委成员阅研,做到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上充分发扬民主、会后狠抓落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需进一步增强”问题,省联社党委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实行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纪委约谈、巡察、民主生活会、定期报告工作、述责述廉、社会评价、年度考核、责任追究等10项措施,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每年初专门召开“全省农村信用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由省联社党委书记到会提要求,纪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市级机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现场述责述廉述职,并对其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在全系统通报。同时,省联社党委书记同各市级机构党委书记、省联社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二是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省联社党委书记能够增强责任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党委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业务紧密结合,贯穿于经营管理全过程。省联社党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指导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工作,并亲自为省联社全体机关党员上党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全面梳理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该保留的保留,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完善的予以修订完善,形成了基本完备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省联社党委印发《关于细化分解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分解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委成员“一岗双责”。省联社纪委辑印《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发至全系统学习贯彻。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认真执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案件问责管理办法》,对违规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按照“上追两级、双线问责”和“一案四问”“一案双查”等制度,该处理的从严从重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特别是扎实做好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处理责任人69人,其中免职1人、警告8人、诫勉谈话5人、约见谈话2人、清退4人、经济处罚5人、通报批评44人。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对被判处刑罚尚未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排查清理并处理32人,其中:同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12人,开除党籍1人,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14人,留党察看、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1人,党内严重警告、记过1人,党内警告2人。对廊坊某县级联社在信贷及票据、风险资产、财务及柜面业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处理责任人122人,其中处理该联社领导班子成员4人,分别给予记过、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等处理;联社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118人,分别给予开除、留用察看、警告以及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离岗清收、经济处罚等处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抓手不多,落实‘三转’不彻底,聚焦主业不够”问题,一是以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和加强内部巡察为抓手,突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重点对《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省联社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修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落实“三转”要求。加强和改进内部巡察,在2016年对全省农信系统开展两轮巡察,其中第一轮始于4月中旬,派出4个巡察组对8家县级行社和所在地市级管理机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巡察,共发现问题173个,现已督促整改125个,处理10人。其中:记过1人、警告2人;清理在编不在岗2人、离岗清收贷款2人;经济处罚2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二是调整省联社纪委书记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机关服务中心,集中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决定省联社纪委增加1名工作人员;省联社各办事处、审计中心配备1名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市级农商行单设纪检监察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各县级行社单设纪检监察室,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四是制定新的《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招投标办法》,明确纪检监察部门不再参与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五是认真核查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对巡视组移交的50件问题线索,共初核17件,立案8件,了结25件,给予纪律处分20人,涉及县级行社领导班子成员8人,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结合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省联社自加压力,另行核查了一批信访举报件,并处理责任人4人,其中给予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2人;同时,实行“查否复核制”,强化“一案双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和各类案件频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形成强力震慑。
2.关于“廉洁纪律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一是加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力度。开除3名非法挪用资金的省联社工作人员,并对其中的2名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纵容默许配偶违规开展票据业务的沧州某县级联社原理事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降级处分;对张家口某县级农商行支行原行长伪造存单骗取贷款案件的2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其中记大过至开除处分10人,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等党纪处分6人。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方案》,通过县级行社自查、市级机构复查、省联社抽查,对未执行到位的181人纠改落实到位,并向全省农信系统作了通报。二是深入开展大额不良贷款专项问责,严惩违规放贷、处置、核销不良贷款等违规违纪行为。制定《2016年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大额不良贷款专项问责工作方案》,由省、市、县三级机构分别以辖内2012年7月1日后发放并形成不良的大额贷款为基础,选择金额大、有代表性的5户大额不良贷款进行专项检查和重点解剖,查清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严格按制度追责问责。目前,对省联社、13家市级机构、150家县级机构确定的820户不良贷款相关责任人正在严肃问责。三是常态化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每年5月作为“以案为鉴、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月,形成长效机制。省、市、县三级机构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法律法规、学党的政策,提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性。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交流干部租房管理无章可循,随意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重复领取取暖补贴等”问题,修订《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交流干部范围,加强交流干部租房、使用周转房和租住酒店管理,严格界定可报销事项,对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核查2012年以来报销的交流干部住房费用,对不应报销的费用做出退赔处理。经清理,重复报销、领取取暖补贴涉及2家市级机构,现已清退现金9308.7元。
3.关于“组织纪律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任免工作不规范”问题,省联社党委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认识到这项工作存在备用衔接不够、干部考察材料不完整、干部任用手续不完备的问题。省联社党委将坚决按规定选人用人,坚决做到程序合规、手续完备、干部满意、群众认可。针对会议记录不完整、档案不全问题,梳理和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和相关制度,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职位设置存在随意性”问题,省联社党委印发《关于省联社各职能部门处级干部职数的通知》《关于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到限年龄及待遇的通知》和《非领导职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规范干部任职年龄及待遇,规范非领导职务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选用干部,避免随意设置领导职数现象发生。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违规提拔借调人员”问题,省联社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借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借用原则、期限、条件、程序和待遇,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对违规提拔的进行严肃处理。
4、关于“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招待费管理方面没有严格的制度且缺乏有效监管,开支大手大脚,有的连续两年增长,部分县社近三年来不降反升,石家庄某农村商业银行下属支行年底突击花钱,涉嫌虚假报销、虚假发票入账”问题,一是修订《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明确接待范围、接待程序、用餐标准、用房标准、接待行为纪律和招待费报销管理等事项,有效加强招待费管理。二是对招待费开支大手大脚问题进行核查处理。接待部门对招待费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分别做出情况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坚决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联社招待费管理办法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彻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市、县级机构业务招待费开支进行核查处理。印发《关于各市县级机构对业务招待费开支进行整改的通知》,组织各市、县级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经查,有24家县级机构的业务招待费连续两年增长,有7家县级机构近三年招待费不降反升。对此,要求各市、县级机构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完善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坚持费用从简,明确接待范围、程序和用餐标准等,严格执行业务招待费用报销流程,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使接待管理工作公开、透明、规范。四是石家庄某农村合作银行对有关支行年底集中列支费用问题做出处理。该行党委对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要求全行引以为戒、严格操作、合规列支费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会议费管理方面,存在无会议通知、无相关审批报销的现象,有的存在虚列会议支出、铺张浪费、虚假票据入账等”问题,一是对省联社机关会议费开支情况进行自查和规范。检查2012年以来会议费开支情况,对82笔资料不全的全部进行整改,并规定从今年起,凡是没有会议通知或领导批件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对市、县级机构会议费开支情况开展自查和整改。经查,3家市级机构有17笔、8家县级行社有157笔会议费资料不全,现已逐一进行整改。三是组织市、县级机构制定和完善会议费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开支标准、报销流程以及监督等事项,有效加强会议费管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差旅费管理方面,存在超标准住宿,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无相关事由带车到省外出差等”问题,一是修订《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明确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住宿费标准、伙食补助标准、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差旅费报销管理等事项,切实加强差旅费管理。二是对省联社机关2012年以来差旅费开支情况进行核查。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差旅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对于超出标准的费用开支只在规定标准内予以报销,超过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三是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从严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对省外出差的出车管理,禁止无相关事由带车到省外出差。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关管理不严,存在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问题,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严格考勤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严肃处理。在省联社机关实行上下班考勤指纹和面部识别签到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检查考勤和在岗情况,考勤结果按月公示,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按规定处理。石家庄某农村合作银行对巡视期间一职工迟到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动作为和服务基层意识不够强,存在官僚作风、行政化管理现象,分类指导不够,有些工作调研不深入,出台的制度不切实际,缺乏针对性”问题,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作风整顿,多次组织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增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通过视频大讲堂、网络课堂、微信课堂等开展集中学习;基层网点党支部采取晨会、夕会、周例会等形式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干部职工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今年5月至8月,在河北金融学院举办六期高管培训班,培训省联社中层干部和市、县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700多人,把主动作为、服务基层和克服官僚主义、淡化行政化管理等作为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工作,以亲民爱民的优良作风服务群众,树立农信新形象、好形象。三是深入调研,分类指导,增强工作针对性。把每年6月作为全系统“集中调研月”,组织和动员各级机构领导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愿和建议。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调查研究工作办法》,实行调研公示制,每季度将调研情况在内网公示,每年底将各部门调研报告进行公示,并组织开展年度优秀调研报告评比活动。
(二)监督管理方面
1.关于“监督管理不到位,追责不彻底,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联社对市、县两级联社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一些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处置动真碰硬、深入追究不够,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一是认真履行省联社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市、县两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对现有的各项行业管理制度,按业务条线全面梳理,明确工作流程和组织形式,防止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接地气、不符合实际。对市、县级机构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干部职工反映的强烈问题,省联社实行公开承诺办理制,明确责任领导、部门、措施、时限,进行专题督办。对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的县级机构,实行省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跟踪督办等制度,确保解决实际问题。修订完善《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社(银)团贷款管理办法》和《小贷中心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市、县两级机构重要业务的监督管理。二是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和处罚力度,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特别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等重要节点,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违法的,进行立案审查并移 送司法机关。对一把手涉及利益输送、利益交易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在权力运行中逆程序操作等违规违纪问题,动真碰硬、深入追究,坚决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全系统开通“问责直通车”,对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规定省联社和各市级机构党委、纪委可直接查处问责。三是健全决策制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坚决反对“一言堂”。指导县级机构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融入法人治理、经营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规范决策范围、方式和程序,保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规范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2.关于“思想观念陈旧,业务培训不到位,体制机制创新不够,影响和制约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部分领导干部对当前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性和发展的迫切性认识不足,思想不够解放,发展眼界不宽,对市场营销研究不够,制约了市场竞争力的提高”问题,一是以各级机构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开阔眼界。举办县级机构董事长(理事长)参加的改制业务培训班,面向省联社中层以上干部和市、县级机构高管举办业务培训班,邀请银监局、商业银行专家、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专家授课,对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政策、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下的河北发展、传统金融行业应对互联网冲击、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等内容进行学习培训,提升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改革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薪酬考核办法,引导县级机构逐步从规模考核向效益考核转变。通过优化计算逻辑、增加并行计算、缩短计算时间等方式,完善绩效管理系统功能,对县级机构提供及时有效的多方位支持和服务。调整优化县级行社领导班子绩效薪酬考核部分指标值,使绩效薪酬考核导向清晰、科学合理,推动县级机构实现前瞻性、有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绩效管理。三是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省联社与银联合作,在全省选择1000家大型商场、超市、药店、快餐店等优质商户,开展“焕新季62营销活动”。推出河北农信IC卡绑定银联钱包,畅享随机立减、满额立减等优惠,提高客户用卡积极性。四是加强对市场拓展业务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完善业务需求调研机制和信息科技“一对一”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交流座谈,与沧州、衡水、石家庄等市级机构建立“一对一”服务联系。组织编写市场拓展产品手册,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智能组合式服务体系,编印河北农信产品手册。五是加快推进职能转型。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协调发展,大力开展“互联网+”金融创新活动。今年5月19日更新上线互联网支付平台,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互联网收单服务。围绕“小银行+大平台”建设目标,发挥省联社在业务合作、功能整合、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协同作用,完成第二代核心业务系统总体架构设计以及外围系统改造架构设计。推进与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行、天津农商行的战略合作和交流。六是以建设“农信金融便民店、助农金融服务点”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增加助农转账、定活互转、明白折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全省农信社已建成“金融便民店”6007家、“助农金融服务点”39020家。七是积极进行产品创新,补齐业务短板。测算完成第二代核心业务系统与外围系统改造工作量,正在研究信用卡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信用卡发卡各项准备工作,力求尽快填补河北农信社信用卡发行业务空白。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有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高、经营理念滞后、责任心不强、法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问题,研究制定省联社《2016年—2018年培训纲要》,根据岗位分工、职级分层和业务条线确定培训需求,统筹安排各层次各岗位培训,实现业务培训和员工培训两个“全覆盖”。面向全系统员工开发建设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平台,借助互联网和移动网络实现培训系统化、规范化和自动化。建立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健全培训奖惩机制,对培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培训工作落后的予以批评。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市、县三级联社均不同程度存在‘三会’职能交叉、责任不清,产权关系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缺乏创新等”问题,一是科学制定规划,推进全省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围绕落实省政府《河北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改革推进方案,明确县、市、省三级机构改革进度。分层级全面推进改革,其中县级机构以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为目标,力争2018年底全部启动改制工作;市级机构在2016年全部改制组建区域审计中心;省联社自身积极探索与基层法人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关系,制定可行方案并争取纳入改革试点。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2016年-2018年监管指标达标提升规划》,确定全省农村信用社主要监管指标达标规划目标、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提升规划目标和监管5级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提升规划目标,确保全省农信社改制顺利推进。二是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2016-2020年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提出解决“完善公司治理”“优化行业管理体制”“推进经营机制转换”“加大创新力度”“优化员工队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等具体举措。三是完善法人治理。落实现代金融企业法人治理要求,推进市、县级机构由股份合作制向股份公司制转变,制定符合实际的公司章程,坚持“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原则,完善“三会一层”组织架构,明晰产权和责任,厘清“三会一层”职责,严格按《公司法》科学运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招投标制度不落实,存在滋生腐败隐患”中“省联社招投标手续不规范,备案材料管理混乱,有的项目违反《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投标”问题,一是修订《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省联社招标议事流程、招标权限范围、可不招标审议流程、发布媒介、评标委员会形成机制以及招标档案管理,严格限制省联社自行招标范围,取消因时间紧迫等可以不采用招标形式的规定。二是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招投标指导意见》。规范全省农信系统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中标以及招标后续事项等程序和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合规操作。三是规范整理招投标备案材料。针对备案材料管理混乱等问题,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对2012年以来所有与招标采购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移交省联社办公室归档;同时,各项目主办部门将移交档案明细表交省联社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确保有案可查,方便责任追究。四是省联社各部门对2012年以来自行组织的谈判或询价项目进行自查。针对不规范、以时间紧迫为由不采取招标问题,修改完善招投标办法,规范谈判或询价项目管理。五是规范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同城灾备中心招标项目中存在的未委托招标、未在国家规定网站发布公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做出详细说明,对其中的不足进行反思和整改。从今年起,对省联社所有招标项目均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站进行公告,并从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六是石家庄某农村合作银行对巡视中发现涉及招标项目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和通报批评。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基层联社对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认识不足,存在业务经营中偏离‘以农为本’的根本宗旨”问题,一是强化服务“三农”市场定位,在贷款投放上向“三农”倾斜。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2016年信贷工作要点》,明确各级农信社必须丰富支农产品,强化信贷业务考核,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力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全面推进“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实施方案(2016-2020年)》,大力推广小额信用贷款,研发“致富宝”“幸福宝”专属产品和“信用共同体联合增信”系列贷款产品,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组织市、县级机构对涉农贷款问题进行查纠。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检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检查涉农贷款投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假冒涉农贷款之名贷给非农企业情况,发现问题坚决纠改。三是规范统计口径,提高涉农贷款统计的准确性。召开涉农贷款统计工作会议,细致讲解涉农贷款统计制度及口径、涉农贷款统计错误案例分析、涉农贷款补录模块操作注意事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9家县级机构进行专项辅导和督导,帮助其具体落实整改措施。印发《涉农贷款统计整改情况的通报》,对贷款投向统计不准确等问题,要求各市县级机构切实加以解决。
5.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科技支撑力量不强”中“对信息科技支撑研究不够,缺乏长远发展规划,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有待完善”问题,省联社高度重视信息科技建设,提出“小银行+大平台”发展战略,作出“举全系统之力,全力建成我省第二代核心业务系统”的战略决策,全面提高我省农信社信息科技支撑和引领水平。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第二代核心业务系统项目群建设、生产机房改扩建项目、生产网网络架构升级改造项目。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完成《生产运行应急管理办法》《核心账务系统应急预案》《现代化支付系统应急预案》等33套系统应急预案,实施同城灾备性能提升项目,提高信息风险应急防控水平。
(三)风险防控方面
1.关于部分机构“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内控制度建设滞后”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多数联社重业务扩张轻风险防控、重发放贷款轻跟踪服务、重奖励激励轻管理约束问题比较突出,对内审稽核工作指导支持不够,稽核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审计职能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和预警机制”问题,一是强化信贷业务管理,严控信贷风险。准确研判经济金融发展形势,收紧周期性、限制类、“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增强对“三农”、中小微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市、县级机构适时转变风险偏好,由“高风险、高收益”的经营方式转变为“低风险、稳收益”的稳健型经营方式。积极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寻求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平衡点。建立信贷业务督导台账,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督导和窗口指导。建立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人员备选库,加强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追究。开展“大额不良贷款专项问责”,使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努力解决重业务扩张轻风险防控、重发放贷款轻跟踪服务、重奖励激励轻管理约束问题。二是健全内审机制,加强审计工作。引导市、县级法人行社贯彻落实《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省联社在做好自身项目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市、县两级机构稽核审计部门的工作指导,使市、县级机构在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加快市级机构改制组建审计中心。制发《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市级机构改制组建审计中心实施方案》,加强省联社行业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县级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推进依法合规经营。目前,全省11家市级机构已全部改制组建为审计中心。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领导干部对内控制度的认识还不到位,现有的制度有的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分工不明、职责不清,有的从业人员有章不循,甚至违章操作”问题,一是开展“内控机制建设提升”活动,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活动内容,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强化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增强对内部控制的认识,提高制度执行力,力求抓小抓早,降低案件风险。二是签订案件(安保)防控工作目标责任状。与各市级机构签订 2016年度案件(安保)防控工作目标责任状,把案防与业务经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加快流程银行建设。制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流程银行建设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以流程银行为载体,牢固树立合规经营、防控风险理念,督导市、县级法人机构制定经营发展战略、流程银行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流程银行建设进程。
2.关于个别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存在金融风险”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不良贷款”有关问题,省联社严格执行贷款“五项新规”(信贷问责终身制、任期收贷制、贷款损失赔偿制、新贷发放公示制、不良贷款销号制),健全完善不良贷款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抓住推进农信社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和盘活力度,确保完成2016年度不良贷款压降任务,力争2018年底全部机构不良贷款率降至5%以下,达到农商行组建条件。一是继续推进贷款“五项新规”及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回头看”活动,建立信贷问责台账,层层落实责任,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开展“广收行动”,大力清收处置不良贷款。三是探索不良贷款处置新途径,通过金融市场等渠道依法合规处置不良贷款,努力盘活不良资产。四是加大依法清收力度,积极协调司法部门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依法打击赖账户。五是严格认定不良贷款责任,强化责任清收及责任追究。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借新还旧”有关问题,一是抓实抓好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实贷款五级分类的紧急通知》,按照贷款分类的核心定义及分类标准,规范不良贷款认定程序,如实调整不良贷款形态,确保贷款分类真实准确。6月3日,举办全省农信系统贷款五级分类培训班,提升分类人员素质,提高贷款分类质量。二是检查借新还旧贷款业务,摸清以“借新还旧”方式清理不良贷款的底数,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三是完善信贷管理系统中对贷款占用形态的分类及预警功能。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用难以兑现的资产置换不良贷款”问题,一是分类处置,加大对资产置换不良贷款的整改力度。省联社规定,对今年3月底已取得县(市)、区政府或股东出资购买不良贷款承诺书的县级机构,要限期整改到位,到期不能整改的一律将置换的不良贷款调回表内。对置入资产未取得产权证的,抓紧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和权证。对置入资产无法处置变现或变现困难的,要求县级机构争取地方政府以可变现的有效优质资产重新进行置换。目前,已有12家县级机构整改到位。二是抓好审计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置换管理办法》,审慎选择置入资产,确保置入资产优质、有效、易变现。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自定融资性担保公司范围,监管审核严重缺失,存在呆坏账风险”问题,一是修订《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准入流程、业务合作规则、监测和管理等作出规定。简政放权,从2016年起由市、县级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自主确定合作的担保公司。二是各市级机构和辖内各县级机构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自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开发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模块,加强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管理。
3.关于少数“县级联社存在违规经营”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涉农贷款”问题,一是加强涉农贷款管理,规范涉农贷款统计,强化信贷业务考核。将涉农贷款业务纳入市级机构2016年重点工作考核范围,推动信贷业务向“三农”倾斜,确保涉农贷款实现“不低于”要求。印发涉农贷款统计整改通报,提出存在问题,加强督导整改和统计规范。二是保定某县级联社和石家庄某县级联社对涉农贷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现已整改完毕。石家庄某县级联社对有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办理承兑汇票贴现”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规定,积极建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防止违规现象发生。6月13日,对全省农信系统票据业务从业人员进行票据业务视频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防范票据业务风险。制定了《电子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开发建设业务系统,正在与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系统对接。二是各市、县级机构对票据业务进行自查和抽查,票据要素等不合规问题都已积极整改。三是保定某县级联社对巡视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全部收回违规资金。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贷款集中度超标”问题,省联社积极督导有关机构多途径解决。一是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着力化解存量贷款集中度风险。对全省存量贷款集中度超标情况进行摸底,要求超标县级机构制定并严格落实集中度压降计划,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对未完成压降计划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坚决禁止向集中度超标客户新增授信和发放贷款。三是实行一户一策,建立贷款集中度压降工作台账,每季度定期督导调度。四是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增加实际控制人管理模块,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对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贷款的管理。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审核评估不严,资金安全无保障”问题,省联社明确要求,各市县级机构必须履职尽责,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管理,做好贷前调查,严格审核评估制度,严格执行贷款准入条件及对各行业贷款管理的规定。在基层员工业务知识题库中将贷前调查列为重点内容,提高对贷前调查的重视程度,强化业务操作规范,把好新增贷款出口,确保新增贷款质量。
(5)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不良资产难以处置,形成呆坏账”问题,省联社修改完善《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健全不良资产处置制度,按照“审慎接收、合理定价、妥善保管、有效处置、明确责任、规范操作”的原则,依法合规处置不良资产,最大限度保全农信社资产。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放贷对象行业前景调研不深入,导致形成呆坏账”问题,省联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行业政策,制定了各行业信贷政策指引,指导贷款行社信贷投放行为,严控非农领域的社团贷款和大额贷款,增强贷款行业集中度风险意识,压缩存量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严控新增过剩产能贷款,防止县级行社为完成任务盲目发放贷款。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县社微贷中心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擅自提高贷款上限,超额放贷”问题,省联社进一步完善微贷中心管理制度,制定《小贷中心管理办法》《贷款操作规程》和《授信管理办法》,明确小贷中心职责、业务范围和运作模式,合理设置贷款权限,避免超授信放贷。各市、县级机构对小贷中心业务进行自查和抽查,并对小贷中心发放社团贷款问题进行了整改。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以社团贷款形式跨区域放贷”问题,省联社修订《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社(银)团贷款管理办法》,对社(银)团贷款的管理、成员要求、操作流程、不良社(银)团贷款处置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规范社(银)团贷款的管理。建立全省农信社社团贷款管理台账,摸清风险底数及风险状况,针对业务合规性及风险状况进行跟踪管理,严控风险。研究修改社团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出现责任主体分散、难以追责的情况。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增加社(银)团贷款管理模块,从科技手段上加强对社(银)团贷款管理。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支农再贷款“部分县社违反有关政策规定,高息放贷给非涉农企业。”问题,省联社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农再贷款管理制度,严禁高息放贷给非涉农企业,对存在问题彻底纠改。组织各级行社对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关于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制度,特别是是否发放给非涉农企业和个人、利率是否符合规定,同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联社违规雇佣社会人员清收不良贷款”问题,省联社出台《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投资)风险代理清收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代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防止出现负面影响。同时,保定某县级联社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分。
(四)关于“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情况,全省农信系统在经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各级机构招待费和会议费管理不严格、不良贷款分类不规范、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办理票据业务不规范等。
针对这些共性问题,省、市、县三级机构分级负责,开展自查自纠,有效解决突出问题。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修订《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加强和规范招待费、差旅费和招投标管理。通过对市、县级机构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开支情况和招投标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各市、县级机构针对存在问题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提高贷款分类质量,努力解决不良贷款问题。针对不良贷款问题,省联社组织召开贷款五级分类视频培训会,对五级分类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研究优化信贷管理系统中贷款风险分类功能,提高贷款分类质量。制定专项活动方案,组织各县级行社对贷款“五项新规”执行情况、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追究情况、抵债资产管理合规性情况、县级行社呆账核销合法合规性情况、资产置换与合作处置不良贷款规范性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建立政府资产置换不良贷款台账,加强对县级行社难以处置置换资产的整改督导。三是规范票据贴现和支农再贷款业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组织召开票据业务培训会议,聘请票据专家对如何防范票据风险等方面进行讲解,进一步提高票据业务从业人员防控风险能力。印发《电子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全省农信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设。检查票据贴现和支农再贷款业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四是纳入审计项目,揭示突出问题。在省联社5月份对4家农村商业银行项目审计中,把招待费和会议费管理不严格、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不良贷款置换资产质量差、发放支农再贷款违反政策规定等问题纳入审计实施方案中,予以重点揭示和反映,对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以顽强的战斗意志常抓不懈,把巡视整改作为事关未来的战略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省联社党委将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整改落实永远在路上”,采取有力措施,在抓常抓长和建章立制上下足功夫,把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坚持党要管党,落实管党责任。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动力,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理直气壮、毫不动摇地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重要批示意见,把党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逐级传导“两个责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全系统各级机构党组织书记强化政治责任,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管党治党新成效为农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坚持整改目标,抓实后续整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的巡视工作方针政策。把能否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衡量省联社党委和全系统各级机构党组织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政治素质是否过硬的重要标志,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持续做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坚决打赢巡视整改攻坚战。
(三)坚持举一反三,推进全局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反映出全省农信系统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和经营管理问题严重等问题。省联社党委将承担起把握大局、统揽全局的责任,真正把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着力在党性上固本培元,在行动上勘误纠错,决不局限于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决不把巡视整改当作“一阵风”、“过山车”,真正做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自觉对照、主动查找并切实解决各方面的问题,不断提升党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坚持制度先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落实基础上,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经营管理、基层党建、选人用人、党风廉政、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决策等方面,继续建立健全制度,着力在强化制度落实和执行监督上下功夫,健全“两个责任”落实机制、纪律刚性约束机制、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作风建设机制和严格问责机制,真正构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处问题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五)坚持敢于问责,高悬纪律“戒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推进从严治党。一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等手段,强化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提升管党治党能力。二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信贷经营、不良资产、财务管理、集中采购、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三是用好系统内巡察“利剑”。向省委巡视组学习,做好内部巡察工作,发挥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中的支撑作用。
(六)坚持成果转化,推进改革发展。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促进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将整改工作与支持实体经济相结合、与推进提质增效相结合、与深化改革创新相结合、与强化风险防范相结合,真正实现整改落实与业务经营管理两促进、两提高,让客户真正受益,让员工焕发激情,在全省农信系统凝聚干事创业、拼搏进取的正能量,主动适应“严查严管”新常态,努力开创全省农信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为2个月(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月11日)。联系电话:0311-6600996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9号1108室;邮编050021;电子邮箱shiliguang@hebnx.com。
中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