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1-11 08:01:1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2日至2016年1月1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正定县进行了巡视,4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正定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县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集中时间和精力,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视组向县委反馈意见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逐项逐条学习领会省委第一巡视组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意见,要求全县上下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上来,切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认真制定方案。县委制定印发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整改工作分工安排》,对整改涉及到的具体事项列出工作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一一确定了“时间表”,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节点、按步骤、有条不紊进行。同时,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县委督查室督办内容,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汇报。
(三)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等9名县领导任副组长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将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和4项意见建议,分解为20项具体整改任务,按照常委领导工作分工,每项整改任务分别明确由相关县委副书记、常委或分管副县长牵头具体负责,并明确了整改工作责任单位,逐项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织密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脸面拉下来,手段强起来,执纪严起来”。制定了《正定县正风肃纪“六禁止双处理一问责”规定》《正定县整治“怠政懒政”行为问责办法》《关于打击非法采沙六项规定》《正定县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的八项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27项制度规定,基本形成了更加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县委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一抓到底不够”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次数不多,个别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足,不愿触及矛盾和问题,甘当‘好好先生’,研究问题时主动发表意见不够,有时出现‘一人唱,众人和’”问题。县委常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整改。今后,县委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坚持事先广泛咨询、充分论证,会中充分酝酿、深入交流,每个班子成员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确保方方面面特别是每个常委的意见都得到充分发表。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班子成员党性观念和担当意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真正做到敢于担当、敢于扛事,把工作落到实处。
2.关于“县纪委监督执纪偏软偏弱,落实监督责任有空白”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纪委书记办公会不规范”问题,县纪委制定出台了《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领导班子成员行为守则》等5项制度。(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转’不到位”问题,县委已对县纪委组织协调、参与的工作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凡属“越界”的工作一律撤出,纪检监察机关不再参与。(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查办案件中存在查的不深不透、久拖不决,存在‘个人说了算’和问责不严”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正定县纪委查办案件工作规则》《正定县查办案件保密制度》2项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巡视组移交给正定县纪委问题线索10件,截至目前,共初核10件、立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免职1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含组织处理1人)。
3.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有研究批复问题不够及时”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人大常委会批复县人大代表马某采取强制措施不够及时”问题,县人大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深刻反思,正视问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县委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议事规则和制度,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牢固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意识,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有的干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村党支部书记将新民居项目交给自己担任法人的公司施工”问题,县纪委对此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在乡镇党委对其主管的新民居工作予以调整,并协调县农财、审计部门,对该村新民居项目正在进行全面审计。
2.关于“个别干部违规经商取酬,把权力商品化”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科级干部经商取酬”问题,经县纪委调查,2016年1月,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该科级干部诫勉谈话。
3.关于“有的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乡镇和部门值班费发放范围界定不清,个别单位虚报加班费、滥发值班费,2014年有的乡镇值班费人人有份,天天有钱”问题。县政府要求全县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值班、加班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值班、加班考勤登记制度和审批制度,严禁乱发加班费、值班费。(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少数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分管财务”问题,县委认真落实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对一把手分管财务工作进行了整改,做到了单位正职负总责、班子副职具体分管财务工作,将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落到实处。并将各单位副职分管财务、人事情况报告县委督查室备案。(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开支控制不严,乱摊派和乱收费等情况仍然存在”问题。责成财政局、审计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照“一问责八清理”中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要求,与社会中介机构一起对全县所有单位“三乱”问题进行了检查,查处“三乱”资金316.052万元,全部进行了退还、没收、罚款等处理。关于某乡镇向所辖部分村摊派信访稳定保证金的问题,该乡已全部退回,并被县“一问责八清理”办公室通报批评。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严禁滥发奖金、福利和补贴。
4.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村干部不执行‘一事一议’、专款专用政策,村财务资料保存不全”问题,县委制定出台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制度紧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在新民居建设和商品房开发中和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切实抓好村级清产核资、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细化工作规程、建立严密的程序运转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内外结合、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在规范有序的轨道运行,通过构建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在“一问责八清理”中,对套取专项资金的3名农村两委干部给予党纪处理。
5.关于“反腐败工作未形成合力”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缺少联系沟通,一些违法党员的党纪责任追究不及时”问题,县委制定出台了《正定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围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形成办案合力,组织指导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办工作,协调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建立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由办公室各成员将单位收集的案件线索、重大疑难案件查办情况、需要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协调的事项及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进行通报。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相互移交的案件线索、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情况,要形成会议纪要或文字材料,会议决议的事项由涉及到的相关单位督促落实,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安排布置对被判处刑罚尚未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进行排查清理,截至目前,对十八大以来未处理的6名判处刑罚党员,全部给予开除党籍处理。
(三)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在发挥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的作用上还有欠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议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时有一团和气和议而不决的现象,党政领导干部相互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谈心谈话提醒不够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还未形成常态,不愿被监督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县委常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整改,今后县委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执行组织纪律的重要环节,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彼此做到坦诚相见、真诚沟通、真正交心。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坚持出以公心,态度诚恳,讲究方法,实事求是,敢于揭短亮丑。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法宝”,不搞“一言堂”,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主动邀请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现场指导,主动邀请基层党员列席参加,积极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混岗和清理吃空饷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消化7名,尚有11名待消化,拟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措施积极逐步消化解决。(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低职高配”问题,已消化1名,剩余19名将结合乡镇换届,统筹考虑,消化解决。(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混岗”问题,对某单位1名以事业身份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科级干部,适时调整到事业单位任职。(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清理‘吃空饷’不到位”问题,下发《关于治理“吃空饷”回头看的通知》,对全县治理“吃空饷”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进行了再完善。关于王某存在吃空饷的问题,该同志于2015年4月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县人事局于2015年10月28日将该同志档案转入县人才开发交流中心,2015年11月停发该职工工资。对其超标准发放的工资,县纪委已责成其所在单位进行追缴。
3.关于“个别单位超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干部,事后既未向县委报告,也未报主管部门审批”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单位超干部管理权限研究调整干部”问题,组织部、纪检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2016年4月2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对该单位超权限调整的10名科级代理职务宣布无效,其中,对7名不在科级岗位工作的干部予以免职,对3名科级岗位干部进行平级调整交流。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通知》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用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干部普遍反映县委、县政府一般性会议多,会议时间长,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普遍反映县委、县政府一般性会议多,会议时间长,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不够”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会议活动实行计划管理,由县“两办”统筹安排、严格把关。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凡能以文件形式安排工作的,一律不召开会议。性质内容相近的会议,压缩合并召开。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体会议外,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不超过半天,各类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不超过2小时。县委在2016年开展了“百日攻坚”活动,并对重点项目和古城保护工作实行了“红黄旗”制度,以超强的举措抓工作落实。(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7000多万专项资金闲置”问题,截至2016年5月20日结余5955.8万元,2016年5月20日,财政局按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有关规定,将上述资金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2.关于“少数干部为官不为,懒、散、推、拖现象严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有只唯‘上’不唯‘实’、漠视群众利益、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敷衍应付”问题,县委研究制定《正定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办公室及其管理机制》,成立了“马上办”办公室,对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紧急和重要事项进行督查问效。解决推诿扯皮、怠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等问题。(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接访台账记录缺项严重,字迹潦草难以辨认,随意涂改极不规范”问题,信访局将信访人的身份信息通过识别仪自动进入电脑,每天接访情况必须登记,案件流转必须有电脑打印的纸质材料。接待登记严格按照“八问”规范化要求,认真记录信访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投诉请求等主要内容,做到要素完整、客观、准确、清楚。对接访过的案件要及时督办,办理进度随时登记,便于再次交派调度和协调解决。
3.关于“一些部门和乡镇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办法欠妥”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乡镇和部门满足于不出事,处置信访问题不够妥当”问题,制定下发了《正定县信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关于信访业务规范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加大打击违法上访力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重复“非访”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扎实开展信访业务规范提升年活动,强力推进阳光信访;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责任信访;强化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全面推进依法信访;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全力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信访风险预警防控水平。按照“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思想工作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理”总体要求,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坚决打击堵门、缠访、闹访的违法信访人,坚决防止“花钱买平安”情况出现。由政府督查室、县信访局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已对乡镇、部门信访业务规范和积案化解工作进行了3次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化解进京“非访”21起,解决赴省集体访10余起,法治信访已成为各级信访干部的共识,也正在被信访人接受,信访工作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化。
4.关于“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业监管中把关不严,未能尽到监管责任”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王家大院’保护不够,有随意开发”问题,县委、县政府组织城管局、规划分局、住建局、正定镇等单位300多人,于2015年12月25日对“王家大院”临街违章建筑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村有破坏耕地私自采砂”问题,制定下发了《正定县某村非法破坏耕地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迅速了开展非法破坏耕地采砂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共下发《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通告》100份,张贴覆盖整个乡镇。截至目前,该乡6个砂坑已全部关停,乡政府、国土局、综合执法局联合设立了1个执法看守点,三班倒每班10人,轮流派人24小时对破坏耕地采砂行为死看死守。国土局对该乡非法盗采砂矿行为立案查处7宗,罚款9.09万元;联合执法扣押非法采砂铲车10辆;交通局查处非法盗采砂矿的运砂车68辆,罚款20.49万元,使盗采砂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管理非法盗采砂矿长效执法机制,长期坚持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砂矿行为。
5.关于“有的单位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公章使用无制度、无登记,甚至有用科室章代替机关公章”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章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县24个行政局,1个直属事业单位,7个群团组织,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全部按文件要求,制定了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和登记制度。下一步,将对各单位公章使用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章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擅自使用公章的个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6.关于“一些作风顽疾仍然存在”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顶风违纪,红白事大操大办、工作日中午饮酒现象屡有发生;还有的干部上班时间睡觉、QQ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问题,县委制定了“五条禁令”和《正定县正风肃纪“六禁止双处理一问责”规定》等刚性纪律规定,县纪委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问责追究力度。将相关工作要求和监督举报方式等,通过正定县电视台、《正定风采》、网络公示等向社会群众公开,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成立6个监督检查小组,开展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日中午饮酒情况和其他违反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进行重点提醒、严格纪律要求。对违反“六禁止”规定、“五条禁令”等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共累计检查机关单位65个(次)、饭店15家(次),共发现红白事大操大办相关问题3起、上班玩电脑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6起,全部给予纪律处理;对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的某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持续用力抓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把整改工作盯紧盯牢、紧抓不放,确保每个问题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出现反复、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持续用力,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问题改扎实、改到位、改彻底;对一些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大力开展综合整治,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同时,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忽视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疑点,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体制机制,夯实各级党委(党组)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实际,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良性互动,以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支持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以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到位,倒逼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三)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紧紧抓住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更大力度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坚持露头就打,驰而不息祛除“四风”,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教育挽救,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决不手软,进一步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惩治、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效。全面总结巡视整改工作经验,在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对问题反弹回潮甚至顶风而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把解决问题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稳增长、调结构结合起来,与落实各项惠民工程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问题、改进作风,凝聚形成推进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并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切实发挥巡视整改统一思想、树立正气、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月11日)。联系方式:电话:0311-8802959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常山西路1号,正定县纪委信访室,邮编:050800;电子信箱:jjxfs509@163.com。
中共正定县委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