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0-26 08:27:1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月15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省工经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4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工经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高度重视,直面巡视问题。会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反馈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会在落实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全面客观,既体现了省委的要求,也符合省工经联实际,会党组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将对照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深刻反思问题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二)深入剖析,细化整改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省级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把整改落实融入到作风整顿中去,以抓整改促工作,在整改中转作风。5月10日,会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在前期深入梳理剖析的基础上,经研究讨论,制定下发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清单》,对整改事项实行“挂账销账制”。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四大类共9项,每项整改任务和措施都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期解决;对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的,明确了责任部室和责任人,抓紧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对应该解决但由于客观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早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明确了完成时限。
(三)集中整改,确保落实到位。5月30日和6月20日,会党组两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对前期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调度,对按标准完成的予以“销账”,限期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约谈直接责任人。对时间跨度大、较为复杂的问题,由党组书记亲自挂帅、亲自调度、认真解决;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认真研究谋划推进方案。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9项,占所有整改问题的100%,修定完善制度12项。在整改过程中,各部室按照“集中精力、积极整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惩防并举、以防为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员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党组班子不健全,‘三重一大’和集体决策流于形式,管党治党职责履行缺失”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工经联现任党组班子成员不足3人,召开党组会时随机找一名处级干部凑足3人”的问题。由于条件和人选不成熟,会党组班子目前缺少一名成员。省委巡视组指出此问题后,我们立即与省委组织部进行了沟通,准备上报一名部室主要负责人为党组成员。3月7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暂停调整处级干部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到省级机关优化精简内设机构改革完成之前,除达到国家规定年龄处级干部正常办理免职退休手续外,暂停调整处级干部。特别是我会正在按省领导要求,加快推进与省民政厅的整合重组,省委组织部意见是不再增补党组成员。(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工经联未按照‘章程’如期换届”问题。根据省领导意见,经与省编办、省民政厅多次进行对接,省编办已研究提出我会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具体意见,待提交省编委会研究确定。省工经联撤消后,现理事会领导班子自动解散,不再进行换届工作。(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会’运转不规范”问题。依据河北省工经联(经团联)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规范“三会”运行规则。进一步明确了理事会、主席团会、会长办公会的工作分工和职责,完善了《主席团工作制度》《会长办公会议制度》,现已能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集体讨论决定省工经联管理与发展等重大事项。
2.关于“管理体制不顺,党组织作用虚化”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工经联党组织关系先后挂靠省发改委和省工信厅党组,但经查阅,未见到省发改委和省工信厅党组在工作上的指导、管理、监督资料”问题。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领机关党委有关同志,主动与省直工委、省工信厅、省发改委对接,党组织关系转入省直工委、工会关系转入省直工会事宜已沟通一致。(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下属协会党支部管理松散,组织涣散和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和“对下属协会基层党支部建设指导不多,管理松懈,支部委员岗位空缺情况普遍,组织活动难以开展”问题。会党组按照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协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出台了《机关、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量化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办法对机关、协会党组织进行量化考核。在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把加强协会党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通过召开协会党建工作座谈会、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占领社会组织党建阵地,不断夯实基层党的建设基础。目前我会业务主管的211家协会中,建立党组织的有185家,组建率为88%,比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高67个百分点,走在了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前列。在近日省社会组织党委举办的省属社会组织党建培训班上,我会主管的省中小企业协会和省农业产业协会党支部作了典型发言。
3.关于“没有明确专职纪检干部,难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有力,组织周密,责任到位”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监察工作挂靠在机关党委,没有具体的职责要求或指定专人负责,谈话中多数同志不知道谁负责纪检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我会由省纪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5月26日,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专程到省工信厅纪检组进行了工作对接,汇报省工经联党组“两个责任”落实等情况,主动接受省工信厅纪检组领导。同时在机关党委明确专人负责机关纪检工作,与省纪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组对接,制定了工作职责,设置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未制定本单位《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问题。研究制定了《省工经联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以及加强反腐倡廉领导责任和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将规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列入部门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主要负责人从未与机关处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处以下干部对“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内容不清楚,党风廉政教育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我会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从周本顺、梁滨、景春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强化责任制落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增强各级领导“一岗双责”意识,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建立述职述廉制度。按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修订了《省工经联干部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年度考核时,必须把述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平时表现、工作业绩和述职述廉等情况确定年终考核等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要求。
(二)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方面
1.关于“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借用公款长期不还,情节严重。部分职工长期借用公款,涉及资金多达22万余元,其中3笔超过20年”问题。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指出借用公款时间过长问题后,会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决定有错必纠、立即整改、彻底纠正,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有关人员尽快还清借款。22万元借款中,已有11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归还理事会,剩余超过20年的11万元(个人借款1万元、单位借款10万元)借款,经多方联系、多次督促,也于今年6月中旬全部收回,彻底解决了借款长期不还的问题。为堵塞漏洞、严防类似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了《省工经联理事会财务管理办法》,严格借款管理,规定借款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同时要求开展定期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有关规定,列支、挤占项目经费,超预算支出问题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调查核实。关于“超预算支出”问题,经查证,2014年度省财政厅批复我会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年度预算为421.12万元,其中2014年初批复237.57万元,2014年9月追加183.55万元(省财政厅《关于补助省工经联专项经费的批复》明确此经费统筹用于服务政府中心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项开支)。2014年度我会除人员经费以外支出为264.38万元,当年支出未超出预算。关于“挤占项目经费”问题,经查证,我会2014年度项目经费只有冀展网运营维护费50万元,已按要求拨到项目单位实施。2014年度差旅加班等费用在专项公用经费中列支,未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按照预算批复,专项公用经费用途用于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项支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省工经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省工经联“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费用开支,杜绝乱支乱报行为。同时,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将经费预算、决算等情况定期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滥发差旅费、年休假补贴”问题。一是差旅费问题。为节省会机关经费开支,参照省有关部门的做法,2014年实行差旅费包干制度,不再报销差旅费。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后,我会制定下发《省工经联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按办法严格执行。二是年休假补贴问题。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规定,2009-2012年休假补贴应于当年据实发放,但由于当时资金紧张等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发放,2013年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给予补发。2014、2015年度,会领导研究决定每年休假要在当年10月份之前完成,10月后不再批准休假,并于11月底前发放当年的未休假补贴,这些做法都欠妥、是不对的。经会党组研究予以纠正,并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设置‘账外账’和公款私存”问题。会党组责成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有关人员到银行打印存入个人账户期间的所有资金进出清单,并与个人账户每月工资流水进行逐一比对,确保培训费不流入个人腰包。对当时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对违规设置“账外账”和公款私存做出书面检查。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违反群众纪律方面”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2014年至2015年,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问题。经查,近年来我会只有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有收费项目,该校是在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主管部门是省人社厅,按照省人社厅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省委巡视组指出问题后,我们责成相关人员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逐一清理,现已取得省人社厅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同时制定了《培训项目设立与收费管理办法》,严格培训项目的设立审批,严格把控收费管理,统一收费标准,杜绝违规收费。(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2014年违规收取会费”问题。省工经联理事会为社团体制,根据省工经联理事会《章程》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交纳标准与办法(修正案)》,理事会向会员收取会费,财务独立核算,收取的费用用于理事会的日常活动开支,会费收支、财务报告情况按《章程》向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报告。2015年,根据省减负办关于减少涉企收费及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要求,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当年起理事会暂停收取会费。
(三)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方面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会党组将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级机关作风整顿,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按照中央、省委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会党组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切实履行组织领导之责、维护党纪之责、作风建设之责、防治腐败之责、教育管理之责,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机关每一个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也要自觉承担起本部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真抓真管、长管长严,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二是抓好巡视整改成果的运用。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省级机关作风整顿,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着力深化机关内部体系建设,深入破解我会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监督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努力把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
三是稳妥推进省工经联机构改革工作。通过省委巡视组第十三巡视组提出建议,经过与省编委办、省民政厅反复沟通,省委、省政府已原则同意将省工经联人员编制划入省民政厅,用于组建省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总队;我会在职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及资产一并划入省民政厅管理;撤销省工经联经交中心,人员划入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上意见待省领导批示同意后实施。改革期间,继续做好重点工作和创新性工作,强化机关日常管理和人员管理,确保机关作风整顿不放松、双向服务水平不降低、人员思想稳定有干劲,确保机构改革及早完成、顺利过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26日)。联系电话:0311-8520588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西二环南路99号机关党委收;邮政编码:050081;电子邮箱:hebeigongjinglian@126.com。
中共河北省工经联(河北省经团联)党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