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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作家协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0-20 09:09:0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18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省作协进行了巡视。2016年4月25日巡视组向省作协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有关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压力传导不及时”问题,研究制定了省作协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分解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的职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关干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党组中心组按照学习计划,组织专题5次,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系列讲话读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怎样做合格党员》等专著及学习材料。各支部利用每周五的“党员学习日”扎实开展理论学习。5月27日,机关党委举办了“学党章、知党章、守党章”知识测试考试,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参加了答题,进一步强化了对党章的认识和理解。同时,选派了两名处级干部分别参加省委省直工委党校的脱产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领导能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监察工作由机关党委履行职责,没有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问题,专门配备了1名同志为专职纪检监察人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对国有资产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关和所属单位资产使用权和所有权不明晰”问题。一是开展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聘请专门机构对省作协国有资产产权进行审核登记。二是规范事业单位账户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立、使用和管理,对机关、普通事业单位和有创收任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实施分类管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坐支国有资产出租收入”问题,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执行收支两条线。目前正与财政厅积极沟通。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办公设备购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我们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购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根据《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冀财资[2011]265号)规定,凡机关购置的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统一购置。

    (二)关于“财务管理存在疏漏”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制度不完善”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制定了省作协《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了机关财务管理机制,明确了岗位职责、报销审核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内容,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费用支出把关不严”问题,研究制定了省作协《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费用支出,杜绝铺张浪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用车费用超支较大”问题,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执行省作协《车辆管理制度》《机关接待工作规定》等制度,压减和规范“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认真”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研究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问题,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对“三重一大”问题必须提交党组讨论决定,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不准个人决定重大事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一些涉及作家切身利益的工作中,有时吸纳专家意见不够,没有充分听取基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意见”问题,建立了专家咨询和基层意见反馈制度,在涉及作家切身利益的文学评奖、职称晋升、作品研讨等工作中,充分吸纳专家、基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意见。在今年的重点创作选题扶持、河北青年作家丛书评选工作中,均按照程序由评委会评选,并通过河北作家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严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规范”问题,我们认真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充分酝酿、集体决策,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混岗问题比较突出”问题,我们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明确岗位职责,解决混岗问题。针对单位存在的混岗问题进行了情况摸底,已解决6名同志混岗问题。下一步,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继续分期分批解决。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构未批先行研究配备干部” 问题,我们认真汲取教训,严格按照相应程序配备干部,杜绝机构未批先行研究配备干部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我们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审查工作,省作协13人存在问题的干部档案,已圆满解决10人,其余3人正在补充佐证材料。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轮岗交流不够”问题,我们拟定了干部定期轮岗计划,年底前分批完成干部轮岗交流。

    四、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方面

    (一)关于“工作存在慵、懒、散现象”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作协机关干部存在迟到早退现象”问题,我们制定了《关于改进公文处理和公务活动的规定》,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做出明确规定。同时,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等,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检查与违纪惩戒,对违反制度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深入基层和服务基层作家力度不够,一定程度存在机关化、行政化倾向”问题,我们一是改进调研方式。坚持省作协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党组书记康振海先后到邯郸、涞源、秦皇岛、衡水、邯郸等地深入基层作者,了解基层作家创作情况。党组其他成员先后到唐山、张家口等地实地调研。二是加强与基层作家的联系,组织文学小分队下基层活动5次。省作家协会主席关仁山、副主席胡学文到河北经贸大学与青年学生开展文学交流。《长城》编辑部组织党员编辑深入秦皇岛市基层作协,对基层作者开展一对一辅导,改稿辅导20余人,提升基层作者的创作水平,受到基层作者的普遍好评。《诗选刊》编辑部到任丘华北油田、张家口康保等地召开了基层作者改稿培训会。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网络写手等新媒体作家、作者管理和引导力度不够”问题,我们加强对网络作家的引导和管理,组织召开了河北网络作家座谈会,围绕网络作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进行座谈。启动了第二届“善行河北 美传网络”采访创作活动,以文学的形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近期还将连续3期举办青年网络作家培训班,提升网络作家创作水平。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编办批复的相关事业单位未办理合法登记手续,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问题,我们完善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手续。省作协所属8个事业单位,其中5个已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办理了登记手续,创联部、创作室、河北文学院3个事业单位正在积极办理中。

    (二)关于“创作上存在急功近利现象”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培养作家、出精品方面抓手不够”问题,我们一是积极发挥文学期刊在基层青年作家成长中的“摇篮”和“窗口”作用。《长城》《诗选刊》定期面向基层青年作家组稿,加大扶持力度。编辑出版青年作家“专号”“小辑”“特刊”,努力为发现新人、提升青年作家创作的艺术水平和知名度创造条件。二是举办了2016年河北青年作家读书班。邀请白烨、彭学明、邱华栋、谢有顺、王朝全、王祥夫、张清华等著名作家、学者为青年作家集中授课,提升青年作家的创作水平,受到青年作家的一致好评。三是充分发挥文学导师制度的作用。聘请知名作家、评论家、编辑与作家结对子,定期交流讨论稿件,帮助青年作家解决创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专职作家的教育引导不够”问题,我们一是建立了“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5名专业作家和47名合同制作家分别建立了深入生活基地,组织省内作家200余人次深入基层采访采风,引导作家到生活中挖掘素材、激发灵感。二是实施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完成重点创作选题扶持工作。评选出关仁山的长篇小说《归来》等16部作品,作为省作协年度重点创作选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入选作品的跟踪管理与服务,通过召开创作规划会、推介会等形式,打造推出文学精品。

    (三)关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人物周报从新华社河北分社下放到省作协后,个别干部职工人事档案、工资及保险待遇等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不稳定因素”问题,我们正在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力争尽快解决涉及人物周报社部分职工遗留问题。

    此外,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单位纪检监察机构2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共初核2件、谈话2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0日)。联系电话:85802687(工作时间);邮政地址:石家庄市槐北路192号 河北省作家协会机关党委(人事处);邮政编码:050021;电子信箱:949384381@qq.com

    中共河北省作家协会党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