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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9-30 08:0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1月1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卫生计生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4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党组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全力推进。

(一)照单认账,立行立改。2016年4月15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中午,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绍廉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整改任务。相继召开3次全委整改工作会、8次党组会、9次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党组带头,层层传导,统一认识。全委上下一致认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及建议,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委党组全盘认领、立行立改。明确党组是巡视整改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巡视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绍廉同志鲜明提出:整改工作要突出一个实字,不等不靠,自我加压;必须实事求是,不能羞羞答答、不能遮遮掩掩;要做到时间要快、标准要高、处理要严、措施要硬。动员全委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对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党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严峻考验,举全委之力,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迅速投入整改落实,务求整改取得实效。

(二)以上率下,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绍廉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委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整改办公室。制定了《专项巡视整改方案暨台账》,将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2项、47个具体问题,逐条分析原因,对应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人人头上有任务,件件整改有着落,不留盲区和死角。张绍廉同志带领班子全体成员,率先垂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委直各单位也都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做到层层传导,责任落实,上下联动。

(三)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按照巡视组要求,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专门成立了工程医药医疗设备采购、财务管理、社会团体、“四风”及违反“八项规定”四个专项整治组。各专项整治组围绕巡视发现的问题,制定专项方案,开展全系统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摸清底数,全面整改。截止目前,全委已系统建立健全了35个制度规定,努力从源头构建长效机制。

(四)严督实查,务求实效。党组派出7个由委党组成员和正厅级干部带队的巡视整改督查组,先后3次对各单位特别是巡视发现问题的单位开展重点督查,明察暗访,做到了对所有直属单位、对所有问题整改督导全覆盖。针对具体问题线索,由委党组、驻委纪检组派出调查组,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涉嫌违纪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作出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结合巡视和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与13个直属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已对委直4名处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另外10个具体问题线索全部作出处理,共初核5件、立案4件、谈话函询1件;组织处理5人,给予党政处处分8人,其中处级4人、科级4人。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委党组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确保巡视问题得到解决、移交案件线索得到查处、意见建议得到落实,真正达到了巡视整改标本兼治的目的。目前,在省委第六巡视组的指导下,我委巡视整改取得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对47项具体问题全面扎实进行整改,已完成整改41项,整改完成率达到87.23%,其余6项正在积极整改中。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针对省卫生计生委成立两年来,尚未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产生直属机关党委和纪委问题,我委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委直机关党的建设,于10月底前召开委直属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和纪委。

2.针对部分下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好问题,委党组在逐一对号入座和督导落实的基础上,制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委直属单位党务干部配备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直属单位和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出了安排部署,明确本年度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配备齐全、换届到位。经党组研究,三个委直单位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已配备到位其他已进入选配程序。年底前,设立党委的直属单位全部成立纪委,设立总支、支部的明确纪检委员。

3.针对有的党委书记不了解党组织建设基本要求和规定,有的以政代党、党政会议混开,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委党组从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上明确了整改目标和任务。一方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省卫生计生委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完善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另一方面,加强民主集中制,明确议事规则。出台了《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组织会议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党委会的议事范围和程序,避免党政会议混开以政代党、党政不分。

4.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面上工作多,深入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抓落实不够,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少的问题,我委重点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进行了整改。一是建立党组专题党风廉政会议制度。规定党组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3月4日,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了《省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委党组书记与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月10日,召开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二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谈话机制。每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委领导与分管处室、联系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6月底前已完成今年第一次党风廉政谈话。三是建立督查制度。委领导每年到分管处室和单位调研督查不少于2次,变“上来听汇报”为“下去查问题”。5、6月份,由委领导带队分别到各联系单位和分管处室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调研、督导,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巡视反馈问题比较的单位开展了专项督查,帮助分析原因,指导落实整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5.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和《责任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及厅级干部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二是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党组明确规定,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要及时向分管委领导报告。是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并“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四是落实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排名后几位的处室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在我省涉及山东疫苗事件中,因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到位和疏于对下属单位管理的问题,对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分别给予了行政记过和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科级直接责任人给予了“双开”处分。

6.针对纪检监察机构责任意识不强,对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不掌握、不报告,对群众反映和上级机关转来的举报信息,有的调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驻委纪检组高度重视,对委直单位原主要负责同志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分析查证,并提出处理建议。今年2月份,省卫生计生委已给予该单位原主要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同时,驻委纪检组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面开展各类问题线索“清仓”行动,及时掌握线索,查处问题,并严格依纪依规调查处理。

7.针对委直属单位近年来大部分单位没有发现、报告、查处过一个问题情况,驻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共同制定了培训计划,10月份将举办委直系统纪检干部业务知识与办案业务培训班,提升专业能力。同时,将对连续两年零发现、零报告、零查处的委直单位委书记纪检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调整。

8.针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比较突出问题,我委对46个卫生类社团领导干部兼职问题开展了自查梳理,按政策规定,从严把关,制发了《关于清理委机关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委机关在职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已在社团兼任领导职务的要立即辞去社团兼职。机关29名处级干部已全部辞去社会团体兼任的所有职务,并已将本人签字的辞职报告报委人事处备案。

9.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问题,我委严格遵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没有如实填报的12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逐一向省委巡视组作了书面说明并再次进行了重点核查,现均如实进行了填报。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杜绝瞒报、漏报问题。委党组明确,今后凡是对抽查核实中发现隐瞒、漏报等不如实报告的,一律严格按相关规定“顶格”处理。6月份,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委党组对9名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业的处级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廉洁纪律方面

1.针对省卫生计生委和原省卫生厅及其下属单位长期指定6家招标公司,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公司和甲乙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违规操作,对此干部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我委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一是下发了《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取消按照原卫生部要求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6家招标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省级不再统一审核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各单位有关要求,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中,由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依法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二是我委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联合发文,明确规定省直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及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项目,一律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是制定了《省卫生计生委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手册(试行)》,加强对预算、收支、采购、合同等方面的管控;正在加紧研究制定《省卫生计生委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拟委托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承担我委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四是下发了《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2.针对某医院招标采购指定招标公司办理招标问题,我委纳入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责成该院认真自查和整改。医院决定该公司两年内不得参加本院招标代理工作,聘请审计事务所对项目中标单位进行严格工程审计。该院党委进一步完善了招标组织机构,对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医院招标采购监督办公室。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医院采购管理办法》。

3.针对某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超概算结算问题,责成该院按照国家发改委〔2015〕482号文件第18条“对于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自筹解决超概算投资的,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自行核定调整概算”的规定,抓紧提出调整概算申请。同时要搞好自查按制度办事目前该问题已核查清楚正在按程序申报调整概算

4.针对有的单位违反工作程序及相关规定,报损巨额药品、报销巨额招待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直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全面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使用及报废处置程序,严禁擅自配置和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按照省财政厅资产清查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专项清理,全面检查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相关单位完善了《出入库管理制度(试行)》,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和国有资产流失。强化资产管理和资产清查工作人员培训,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5.针对有的单位违法招标,让下属公司非法承揽转包维修工程,超概算结算工程费;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乱象失察失控有的单位以虚开发票等形式报销购物卡、烟酒、吃喝等费用问题,我委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一是制发了《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河北省卫生计生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资金清理和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市和省直卫生计生单位开展了专项治理。二是制定《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手册》《省卫生计生委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河北省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三是集中开展目标绩效管理在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的基础上强化过程管理流程再造,进度监控防止腐败发生

6.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为药械商销售打招呼、“攒场子”,变相参与经营活动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委党组要求举一反三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一把手”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干部监督,严禁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变相参与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医院就食堂外包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整改,成立了食堂管理科和监督小组,改变了过去由院外餐饮公司承包经营模式。对维修项目外包问题,该院立即终止与公司合作,并对近几年维修项目开展了核查。

(三)组织纪律方面

1.针对机关借调人员过多问题,一是分批清理借调人员。委机关已于6月5日首批清退借调人员41人,占57%并进行了公示。今年年底前将再清退10人,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借调人员清退任务。目前,17名借调超过10年的已清退8名(含最长借调18年的人员)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省卫生计生委机关清理规范借调人员工作方案》《省卫生计生委严格控制借调工作人员的规定》,对借调人员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和措施,严禁处室擅自、变相借调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借调工作人员的,必须报经委党组会议研究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借调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对处室主要负责人按违规违纪处理。

2.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够好问题,我委对机关、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同一处室或同一职位工作满5年、满10年、满15年及以上年限工作人员进行了登记摸底,委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结合省直部门内设机构改革,将对部分干部分批分步轮岗交流。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和档案专审要求,我委集中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截止2016年5月26日,共审核委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244卷,发现99卷不同程度存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及工作经历等信息记载不一致或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对不齐全、信息记载不一致的99卷档案材料,进行反复沟通研究、审核把关,最终得以确认同时对现有干部任免数据库进行了更新。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针对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药价虚高、医生拿“回扣”等医疗购销领域问题,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调研,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委党组将其作为重点纳入专项整治,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一是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这是解决群众看病难、药价虚高的根本之道。我委已落实京津冀三地药品联合采购,与福建三明联手,加入药品限价采购联盟。以上将很好地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二是与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医疗机构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签署“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等制度,严防腐败滋生。是落实国家卫计委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制定了《实施意见》《任务分工》,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作为医疗机构校验、评审的重要内容,以及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是开展医药收费专项治理、医保及新农合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专项行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购销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五是通过“行风热线”、“阳光热线”、“阳光理政”、来信来电来访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六是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了“一卡通”、预约诊疗、服务收费公开、志愿者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活动,全省46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建立了标准的“患者回访中心”,对出院患者100%回访。七是开展了“百万出院患者对百家医院医疗服务满意度大调查”活动,了解群众看病就医的真实感受,对征求到的2.7万条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研究解决。

2.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存在的管理不善和卫生、计生合并后有的单位职能重叠等问题没有提出整治、整合意见问题,委党组在对委直属事业单位职责、人员编制及领导班子情况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将结合全省统一开展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委直下属单位改革方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职能交叉重叠的进行优化整合

3.针对有的领导干部领取红包专家费、让下属单位报销招待费、飞机票等不合理费用、使用超标车和办公用房等问题,驻委纪检组在委直系统组织开展了“四风”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纪律松弛、变相多占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组联合印发了《开展“四风”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九不准”(试行)的通知》,将其作为专项整治重点。二是开展自查,推进突出问题治理。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主体和任务目标,实行逐级签字背书、挂账督办制度。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均建立了“突出问题自查清单”和“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并以适当方式在单位内部公开。三是强化督导,巩固专项整治成效。组织明察暗访组,围绕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发放奖金福利、使用超标车等开展了重点检查,纠“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四是加强机关作风整顿,严肃工作生活纪律。结合省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加强监督检查,治理庸政懒政怠政,严肃整治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切实转变作风

4.针对有的单位领导用公款购买手机供个人使用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当事人已作出深刻检讨,并及时向院财务上交购机款。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机关和各单位按照委党组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5.针对事业单位人员领取企业奖金补助问题,该单位已调查核实,共有14名职工在某企业领取过津补贴,涉及金额536500元。目前,除3人因接受调查待缴,其余11已于6月28日将295300元涉及金额全部上缴国库。

6.针对委机关自2009年以来每年向下属单位摊派100多万元交给公司编辑印刷内部刊物问题,巡视组反馈问题后,委党组立行立改立即停办了该内部刊物。

7.针对某单位出版发行期刊自2011年以来未经收费许可,收取版面费、稿件处理费、广告费问题,立即停止刊物版面费等收费业务并决定将该单位负责的两杂志经营活动与单位脱钩。把受托管理的杂志财务管理权上交,实行编辑业务与经营业务分离,该单位只承担杂志编辑出版工作。同时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均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8.针对有的单位自2012年以来,在没有收费依据及收费许可的情况下自设收费项目乱收费问题,该单位已全面停止未经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省物价局已于5月18日批复同意该单位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针对收费管理问题,该院逐一对照省物价局收费目录进行了完善。

(五)移交问题线索方面

省委巡视组移交驻委纪检组相关问题线索10件。委党组、驻委纪检组高度重视,组成专案组,实行集中办公,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全面核查巡视交办的相关问题线索。目前,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对问题线索的五种处置方式,10件问题线索已全部作出处理。共初核5件、立案4件、谈话函询1件;组织处理5人,给予党政处处分8人,其中处级4人、科级4人。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委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巩固发展巡视整改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全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重点抓好“五落实、一巩固”:

(一)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委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守纪律、讲规矩,真正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落实省委机关作风整顿要求,坚决整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围绕赵克志书记在省级机关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指出的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逐项加以整改。坚持以作风建设破题开路,调整工作状态,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促进思想解放,着力整治为官不为,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认真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卫生计生系统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促进卫生计生系统精神面貌、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三)落实正确用人导向,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关于推进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实施办法》《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办法(试行)》,统筹做好机关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个人事项申报与核查、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不准”精神,严肃整饬“四风”。加强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环境持续发力。

(五)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按照“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科学谋划制定“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切实把整改落实与破解卫生计生难点和深层次矛盾、与推进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全力推进中央和省委关于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举全委之力做好深化医改、加强计生服务管理、推进京津冀卫生计生协同发展、推进“大健康、新医疗”产业、优化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把事关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的事情办好,让百姓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不断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与“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善始善终、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对已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发挥作用,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此外还要重视做好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应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9月30至11月30日)。联系电话:0311-6616531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xihf@heb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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