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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委: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9-30 08:00:00

30日公布的《中共阜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阜平县委针对巡视指出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四项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对2013年至2015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清理,发现问题63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出台《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明确财政局及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规范办理程序。三是加强绩效管理。探索实施适合本县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依据,规范资金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审计监督。成立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惠农扶贫领域精准监督预防工作的意见》。聘请保定市基建审计中心对2012年至2015年度的扶贫资金及涉农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