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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阜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9-30 08:0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阜平县进行了巡视,4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阜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认真研究,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对阜平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并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县长任副组长、所有县委常委和相关副县长为成员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有序推进、高效完成。二是明确整改任务。县委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逐项进行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三是强化整改措施。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共梳理出4个方面、36个问题,制定了87项整改措施,由6名县级领导牵头逐条逐项予以落实。

(二)强化督导,砸实责任,务求实效。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把整改工作任务与当前工作,尤其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以及全县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整改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县委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牵头单位一把手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整改期间,县纪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进度慢的3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借助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有力契机,县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明显增强,土地征收、房地产开发、扶贫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县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整改成果的运用,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脱贫致富建小康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省委第二巡视组共移交我县133件问题线索,其中要结果问题线索42件,阅处类问题线索91件。42件要结果问题线索中,县纪委自办3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立案20件,谈话函询10件,了结8件;共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诫勉谈话1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交办其他单位4件,办结3件,1件司法机关侦查之中。91件阅处类问题线索中,县纪委自办57件,目前已立案26件,正在初核12件,函询7件,了结12件;共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诫勉谈话2人。交其他部门办理的34件,其中26件已有处理结果,8件正在办理中。

2.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还不够严格,党建工作需要加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抓党建的精力、力度没有抓扶贫开发、经济发展大,在‘两手抓、两手硬’上有差距,主动谋划、推进落实力度小,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一是紧紧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建助力扶贫,扶贫促进党建”工作思路,把抓党建促脱贫摆在首要位置。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7次,县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乡镇党委书记调度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营造了“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认真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来阜调研精神,研究制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阜平县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发放办法》等一系列抓党建、强基础的文件,进一步提升全县党建工作水平,打牢脱贫攻坚组织基础。三是严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两个责任”问责实施年活动,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基层党建薄弱,对基层和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不够”问题。一是按照“抓两头带中间”基层党建思路,在2015年阜东片党建示范区创建基础上,进一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创建了“西大道党建示范区”,组织召开全县党建示范区现场观摩会,切实发挥基层党建工作集群效应,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二是大力实施党员“双育工程”。县委组织部联合县金融办、农行等单位,对全县209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金融扶贫政策等专题培训400余人次。三是探索推行村级班子成员有序退出机制,对工作不在状态、脱贫攻坚能力不强、工作严重失职的14名村“两委”干部进行了坚决调整。扎实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截至目前,发现问题党员66名,限期整改34名,组织除名4名,批评教育15名,涉嫌违纪违法移交有关部门办理13名(开除党籍9名,其余4名正在核实),加大了对基层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班子配备不齐,村支书长期缺配;有的村两委矛盾突出;有的常年不开展组织活动;18个村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问题。一是大力推进后进村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等方式,对摸排出的31个后进村逐村建立了问题清单,每村梳理出9个后进难题,从4月到12月坚持每月解决一个后进具体难题,确保今年年底如期实现转化。二是积极构建农村后备干部储优库,按照每村培养2-3名的要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复退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选拔培养了452名农村后备干部,其中包含每村一名支部书记人选,有效缓解了农村干部年龄老化、学历偏低、后备人才匮乏问题。大力开展以“把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后备干部,把优秀后备干部培养成村干部”为内容的“双培养”活动,推选出752名致富带头人,吸引了40多名优秀人才回村任职。目前,全县35周岁以下农村干部达到了11.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了13.5%。三是严格遵循习总书记“要切切实实把团结搞扎实”要求,组织全县209个农村党支部,并由村委会成员列席参加,从严从实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民主集中制得到更加广泛地落实,有效缓解了个别村“两委”班子不和的问题。四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万名有行动能力的党员,扎实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一句话承诺、党员联系贫困户、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推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不断丰富组织活动。五是大力开展发展党员集中攻坚行动,建立了发展党员重点管理台账,实行发展党员销号制,对三年以内不发展党员的基层党支部实行“备案、警告、否决”制度,扎实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目前,纳入重点管理的18个村,其中5个村已完成任务,发展党员9名;4个村已经确定了发展对象人选,准备近期履行发展党员手续;其它9个村正在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年底前全部完成。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直单位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直机关工委年初召开了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会,编发了《中共阜平县直机关工委2016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机关党建目标任务和推进举措,砸实了县直单位从严抓党建的直接责任。同时,对县直单位7个党委、70个党总支和党支部严格开展了换届改选,充实了专职党建力量,确保了机关党建有人抓。二是县直单位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现了学习动员全覆盖;扎实推进创建县直单位典型示范点、设立窗口单位党员示范岗等活动,认真开展慰问老党员、清扫街道卫生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作用。三是县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措施,助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问题。一是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抓手,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县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及早发现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函询谈话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今年以来,共对71名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闭卷测试;对2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核实谈话;对2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严肃查处了王林口镇原党委书记用征地工作经费为工作人员购买服装等问题,县纪委给予原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镇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财政所财政员党内警告处分,县委同时免去原党委书记王林口镇党委书记职务。严肃查处了县政务服务中心20个办事窗口中有14个窗口没有工作人员的问题,县纪委对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对派驻单位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作出了相应处理,给予党内警告2人,对事业单位人员警告2人,辞退2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23人。二是县纪委开通了“阜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宣传党的纪律各项规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发放《党的纪律图解》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图解》等读本520册,实现所有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人手一册;邀请专家进行以《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1次,参训人数达400人次;在全县党员中集中开展《准则》、《条例》知识测试,使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3.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结合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少,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不够”问题。一是县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015年11月以来,共召开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县委常委会议6次,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研究纪检干部人事调整,督办重点案件3起。二是县委大力支持县纪委开展工作,支持纪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重点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三是县委于3月2日组织召开了教育警示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的自觉性。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党组织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缺失,履职差距较大,传导压力递减,‘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反腐倡廉氛围不浓”问题。一是县委从细化责任入手,相继推行了责任清单、廉政承诺、责任报告、量化考核、一案双查等保障党委履行主体职责的多项制度,逐级砸实责任,确保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积极探索制定《“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暂行办法》,进一步严格工作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三是组织县委督查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县13个乡镇以及县直重点部门“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第一责任人”的担当意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问题。县纪委紧盯“六大纪律”,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省委巡视组驻阜平巡视以来,县纪委共初核案件81件,立案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5人,诫勉谈话22人,函询17人,约谈13人,调整职务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查办案件总数少、质量不高,失职渎职案件多、贪污贿赂案件少”问题。一是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清仓”行动,对近三年来的问题线索库进行了集中清理,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函询谈话、暂存、了结五类标准,逐件提出处置意见,分期分批进行交办,每半月报告一次进度,确保10底前减少存量80%。二是进一步加强纪法衔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信息互通、线索互送工作机制。省委巡视组驻阜平巡视以来,县纪委共向司法机关移送6件13人。积极开展涉刑党员干部专项清理,共对22名涉刑人员作出党纪处分,开除党籍13人,留党察看8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三是启动实施“纪律审查规范建设年”活动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对案卷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梳理,2014年至2016年6月份处分的239名党员干部中,落实到位的238人,针对1名事业单位人员处分决定未执行到位的问题,已责令所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纪委干部队伍建设相对薄弱”问题。一是按照“三转”要求,全面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全县13个乡镇有12个乡镇配齐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并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突出主责主业。二是创新办案体制,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员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实行跟班培训、以老带新,乡镇纪委办案能力正在逐步提升。三是实行纪委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责任制,在惠民政策监督等重点工作中,从县纪委和部分县直部门纪检组抽调工作人员,与乡镇纪委人员以及村两名监督员,组建专项工作组,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研究议题界定不够清晰,有时议题安排多,讨论不充分”问题。一是县委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常委周一碰头会例会制度》、《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扩大)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实行常委会研究议题由各常委提交制度,除研究人事、违纪处理问题外,常委会议题均提前一天印发各常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常委会上进行集中讨论交流,确保常委会议题安排合理,会上讨论充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发挥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需加强”问题。一是实行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列席参加县委常委会制度,常委会所有议题充分听取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意见建议。二是对“三重一大”问题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人大职能作用,加强对县委、县政府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决策集思广益不够,如在扶贫产业的选择上,存在尊重群众意愿不够的情况”问题。一是进一步在推进产业发展精准度上发力,对精准扶贫农户档案信息,特别是产业帮扶措施实施动态精准管理,坚持一年一评估一更新,让每个农户都找准自己的脱贫路子。二是县政府召开专题常务会议,就推进扶贫产业发展进行了研究,强调把“集思广益、充分尊重民意”作为一项基本遵循,把重点培育扶持产业和农民自愿发展产业统筹好,培育符合阜平实际和农民意愿的产业结构,让更多群众通过富民产业脱贫致富。

2.关于“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身边的人提拔快、乡镇干部提拔慢”问题。县委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按照“循事择人”的原则,加大选拔使用乡镇干部力度,坚持重视基层的鲜明用人导向。今年干部调整共108人,提拔重用干部57名,其中乡镇干部28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调整过于频繁”问题。县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有关规定,无特殊情况,保持领导班子届内稳定。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以前存有照顾领导干部子女进全额事业单位”问题。结合开展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违规进人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对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经政策性安置、上级机关任命、公开招聘进入的8名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1人辞退,7人纳入另册管理);对机关未登记12名公务员,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的清理意见》,采取清退回原单位、参加公开招录(招聘)、组织分流等措施逐步清理。

3.关于“职数配备、干部调配管理、机构设置和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配备不及时,乡镇缺配科级领导33名,3个乡缺配党政正职,其中1个乡党委书记空缺5个多月”问题。按照《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选拔了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目前,13个乡镇的党政正职全部配齐。由于符合任职条件的公务员缺乏,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个别有空缺现象。今年9月份一批试用期满的研究生选调生和任科员三年以上的年轻公务员将符合提任条件,我们将在换届时选择使用,全部配齐乡镇领导岗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干部调配管理不规范,干部调令、介绍信编号存在重号,有的缺少干部调配手续”问题。县人社局对两份重号的干部调令、介绍信登记在册,注明原因备查;对缺少干部调配手续的1个问题,已找到调配手续并归档。为规范干部调动工作,参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制定了《阜平县关于异地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实施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组织部牵头对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干部调配的系列程序专项系统培训。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经上级部门批准设置社区管委会,配备2名正科级干部;4个乡镇司法所长高配副科级”问题。一是县编办已经起草意见,取消社区管委会,将其职能并入民政局。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4个乡镇司法所长高配副科级”问题,在干部调整中,其中1名已转任政法委纪工委书记,其余3名在年底前消化完毕。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机构改革不到位,县农业局和畜牧局整合不到位,仍然各自为政、独立运行”问题。一是财政局不再对畜牧局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二是县编办对机构改革后农业局和原畜牧局“三定”方案执行情况,严格进行督导落实。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问题突出,一些干部档案涂改、材料不齐全,有的身份、学历存疑”问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所有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造假、涂改、出生日期不一致、部分材料缺失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目前,已经完成对全县3795卷在职干部档案的审核。审核发现,存在材料缺失的档案1898卷,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档案2588卷,有涂改现象的档案361卷。没有发现档案造假问题。依据有关政策,补充材料4214份,对信息记载不一致和有涂改现象的干部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

4.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学历层次偏低,乡科级年轻干部少”问题。一是加大对在职干部学历培训的力度,鼓励在职干部通过进修,提高学历层次。二是用足用好公务员编制,从源头上加大选调生和公务员的招录力度,逐步改善干部学历层次偏低问题。三是注重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使用。今年干部调整中,选拔使用80后乡镇党委书记1名,提拔重用35岁以下干部8名(其中30岁以下干部2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公务员流失严重”问题。一是建立“拴心留人”机制,努力提高乡镇公务员工资待遇,落实好乡镇干部补贴,优先选拔工作突出的乡镇公务员进乡镇领导班子。二是在生活上加大对乡镇公务员尤其是外地干部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召开谈心会、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有针对性的解决。三是在招录公务员时,加大本地户籍公务员的招录比例。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选调生分配到乡镇后即被借调到县直单位,从未到乡镇工作”问题。一是加大对乡镇借调人员的清理力度,目前所有在县直单位借调的乡镇干部全部回原单位工作。二是因阶段性重点工作确需从乡镇借用干部的,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工作完成后一律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了专项清理。组织292名科级领导干部填写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报告表》,对8名主动报告存在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科级干部,按照全省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清理意见要求,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提出约束性要求。对随机抽查发现的没有如实报告家属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合作社情况的4名领导干部,由组织部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紧盯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补偿、民生资金发放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省委巡视组驻阜平巡视以来,县纪委共查处违反廉洁纪律案件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同时,通过警示教育、点名通报曝光等形式,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把纪律和规矩铭刻在心,知止收手。

2.关于“财经纪律松弛,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套取、挪用”等问题。一是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财政局牵头,对2013年至2015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清理,共发现问题线索63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对未处理资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批评教育6人,组织处理2人,责令写出检查2人,通报批评单位3个,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单位1个。二是进一步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出台了《阜平县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财政局及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规范办理程序,确保项目管理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公正,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骗取冒领等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监督。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实施适合我县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依据,规范资金分配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审计。结合阜平实际,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惠农扶贫领域精准监督预防工作的意见》,以城南庄镇、食用菌核心示范区、宋家沟村三个惠农扶贫领域精准预防工作站为试点,配齐配强了工作站硬件设施,建立了惠农扶贫台帐,惠农扶贫领域精准监督预防工作正在积极探索推进,下一步将在全县推广。按照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转变的要求,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有效防控风险,县委、县政府于2015年6月聘请保定市基建审计中心,对阜平县2012年至2015年度的扶贫资金及涉农资金进行了就地专项审计调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扶贫项目存在移花接木、重复验收的情况”问题。一是在扶贫项目立项上,实行扶贫项目群众由“公推公选”,真正使扶贫项目由群众实施、使群众获益。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验收程序,确保验收项目真实性和唯一性,杜绝移花接木、重复验收的情况。三是县扶贫办结合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阜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细则》、《阜平县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阜平县扶贫开发项目审批办法》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十必查”,防止项目实施单位弄虚作假、以同一项目应付多部门检查的现象。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阜平镇石漕沟村骗取养牛项目资金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该村原支部书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村委会会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阜平镇大道村骗取“一事一议”护村石墙奖补资金和村卫生室建设资金一案进行了查处,给予该村5名村“两委”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了专项检查清理行动,清理出涉及乡村乱收费、乱摊派问题10个、涉及问题金额125.3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退回资金104.9万元,上缴国库20.4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冀政办〔2002〕19号和冀政办〔2011〕29号文件规定,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定出台了《阜平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办法》和《乡镇财政所“村财乡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基层财政所职责、财务管理等事项,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三是强化对基层财务人员教育培训管理。财政局计划于7月份就农村财务政策和财务知识,组织全县村级干部和财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线索,县纪委对城南庄镇南台村支部书记提供虚假手续,致使该村套取移民搬迁款21万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分别给予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支部委员兼会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参与验收的城南庄镇原副镇长、财政局科员、扶贫办职工党内警告处分,对扶贫办原副主任诫勉谈话。

3.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房地产开发领域问题较多,存有腐败隐患”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过程中未公开招标”问题。一是县财政局、发改局牵头,对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的招投标进行了清理检查,共检查出招投标不规范问题241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共罚款35.4446万元,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39人。二是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定了《招投标开标程序》、《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等工作制度,转发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工作程序,严肃招投标纪律,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有关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有关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采用“招标代理机构问题黑名单退出”制度,规范其招标投标行为。

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线索,县纪委针对县教育局在教学设备采购中由于时间紧迫,未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教育局长、原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针对县住建局在实施东寺大街路面改造工程中,为赶工期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住建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房地产项目违规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了房地产开发市场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出台了《阜平县县城规划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阜平县违法违规建筑施工项目处理办法》;按照“分类处理、一案一策”的原则,对建设项目制定了处理意见,明确了整治要求、整改时限、办理程序等。二是对2012年以来开工建设的违法项目认真梳理排查,共发现违法项目13个,政府有偿收回2个项目,对11个违法工程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440.8152万元。三是13个违法工程经过整治处理后,对符合条件的工程补办了相关手续,其中土地环节已办理手续3个,规划环节已办理手续5个,施工许可环节已办理手续4个,其他工程项目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4.关于“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问题。一是转发了《河北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同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抽查和核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公开曝光。二是以基层股、所级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行为。截止目前,已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三是深入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按照“两个全覆盖”和“六有六统一”的要求,对2014年以来拨付到村、到户的46项专项资金,建立了明细台账,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组成13个监督检查工作组,对13个乡镇逐村、逐户、逐项进行全面核查。截止目前,已入户核查2103户,累计发现问题线索387个,处理问题线索100个,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一些领导干部抓脱贫攻坚致富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安于现状,对扶贫政策宣传解释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干部思想不解放,发展意识不强,破解难题的能力和发展需要不适应;有的干部缺乏激情,没有只争朝夕、争创一流的精神,与阜平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紧迫形势脱节”问题。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利契机,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重抄《入党志愿》、撰写感悟文章等活动,坚定了广大党员干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培训。围绕扶贫开发、基层党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内容,组织乡村党员干部分批赴河南郝堂、湖北十堰等地学习考察,拓宽视野,汲取经验,提升广大干部破解难题的能力与本领。三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认真开展了“六对照六查看”,认真查找自己在政治觉悟、宗旨意识、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激发了广大干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内生动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扶贫项目推进慢,规划论证时间长,扶贫成效与老百姓的期望值还有差距”问题。一是按照省领导关于精准扶贫、一刻不能等、全覆盖的指示精神,县委、县政府通过多次调研,多次聘请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民意,确定把食用菌、林果业、家庭手工业、肉牛和肉羊养殖等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出台了《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乡镇。二是各驻村工作组立足村情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在精准帮扶、产业发展等方面,积极提供智力、财力、技术等方面的帮扶,促进致富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分管县级领导及分包乡镇县级领导多次到乡、村调研督导,通过听取乡镇汇报、走访贫困户、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促进各扶贫产业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四是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项目实施推进慢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列入重点管理单位,进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

2.关于“一些工作还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探索建立《阜平县会议报批制度》,对于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文件,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开、不发,议题相同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尤其是一些专题会议,能减少参会单位的尽量减少参会单位。二是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工作效率,将更多的时间用于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截止目前,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名义普发的文件下降17%,会议数量下降22%。

3.关于“干部作风和担当精神还需加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干部作风松散拖拉,工作自由散漫,办事效率低,服务意识差;有的干部思想消极,怕字当头,担当精神不足;有的甚至工作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问题。一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在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行动,全面排查机关作风自由散漫、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等问题,并进行了认真整改。二是成立“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办常务副主任、政府办主任亲自挂帅,深入查找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发现问题线索28起,问责处理干部职工51人次,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4人;对于问题严重的5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4个部门提出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限期整改。三是研究建立“督考问责”一体化大督查格局,对党委、政府督查和组织部考核、纪委问责职能有机整合,通过年初建账、定期要账、督查考评的方式,对抓落实的全过程进行跟踪问效,使督查更具权威性、考核更具科学性、问责更具针对性,确保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期间,突击检查了两个便民服务站,均无人办公”问题。一是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行政服务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站管理问题,对便民服务站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印发了《关于实行星级化管理打造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对乡镇便民服务站的代办场所、代办事项、代办形式和代办队伍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各乡镇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问题清单,制定了具体举措,明确了整改时限,进行了认真整改。三是县纪委结合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优化办对乡镇便民服务站多次进行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违反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3)巡视组移送诉求类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我县交办群众诉求类信访事项345件。经梳理甄别,重复投诉件121件,实际为224件,其中无实质诉求留存类7件,不属于管辖范围3件,实际交办214件。具体解决情况如下:涉法涉诉类共计78件,已解决及法律程序穷尽的案件53件,无理诉求9件,其余16件正在加快解决;非涉法涉诉类共计136件,其中三级终结案件8件、无理要求8件、解决70件,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6件,需进一步解决44件。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县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在整改工作中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将巡视整改工作时刻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强化,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挂图作战、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针对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岗位,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彻底根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的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五年稳定脱贫、八年建成小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改进工作作风。紧紧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创新方式讲党课,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推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激发党员干部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9月30日至11月30日)。联系电话:0312—722137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共阜平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73200;电子信箱:fpxwbgs@126.com

中共阜平县委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