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巡视巡察
中共保定市满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9-18 07:59: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满城区进行了巡视。4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满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迅速动员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就全面开展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区委书记韩晓明要求,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五人小组”和省委巡视组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有力地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正风肃纪,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成立了以区委书记韩晓明为组长,区长李广义和区委副书记晏中亚为副组长的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

(二)细化责任目标。为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区委书记韩晓明亲自安排,组织区委办、政府办、区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对巡视组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了整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各有关部门也按照区委要求,分别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照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三)强力推动落实。在整改工作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亲自督办,保证了整改工作成效。区委书记韩晓明多次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区长李广义多次就有关问题召集政府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其他县处级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坚持每周听取汇报,每周进行调度。特别是对一些影响大、难度大的整改问题,相关责任领导现场办公、一线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区委、区纪委高度重视,加快办理。截至目前,89件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其中14件问题线索为巡视组移交前已调查处理,经再次调查未发现新问题,维持原处理结果。其余75件问题线索中,初核了结25件,立案50件,结案49件,调查结束待处分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4人(双重处分1人,科级干部10人),组织处理10人(科级干部2人),约谈4人(全部为科级干部),移送司法机关8人。

2.关于“一个时期内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严重缺失”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张华担任满城县委书记三年期间,满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严重缺位”问题。一是坚持把反腐倡廉纳入全区发展大局,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11次,其中,1次专题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5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从区委常委会做起,推动廉政学习教育常态化。今年以来,5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系统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质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严格执行“三公开四清单”(执法公开、司法公开、政务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管清单)及领导干部任期轮审制度,全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共审计单位7个,跟踪审计资金项目10个。四是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听取纪委关于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报告,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张华担任满城县委书记三年期间,县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重缺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今年以来,区委书记韩晓明共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6份文件进行明确批示;对区纪委呈报的5件案件及相关文件把关审签,全部提出明确意见。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区委书记韩晓明与区委常委班子成员逐人进行廉政谈话,与重点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切实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和“小气候”。三是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区委书记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张华担任满城县委书记三年期间,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领导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涉及职务调整的党政正职全部进行离任审计。三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对股级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股级干部的监督管理。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消除‘张华案’影响、修复党群干群关系、提振干部士气的任务依然艰巨”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理论学习作为常委会议题之一,坚持做到“逢会必学”,带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认真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指示精神,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项目园区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及基层党建、美丽乡村、社会创新管理等主题,谋划了四期学习培训班,目前已举办了3期,组织区、乡、村160余名干部,到苏州、江阴、贵州等地考察学习,进一步开阔思路,更新观念,全面提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一联六”制度(联系一个乡镇、分包一个村、结对一个困难户、联系一家企业、分包一个项目、结对一个分管基层单位),通过进村入户、民情恳谈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群众诉求,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上学、看病、安居、行路、饮水、用电等民生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的要求,突出“六看”(看人品、看担当、看能力、看实绩、看变化、看公论)标准,注重在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干部、选拔干部。今年以来,共对120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整,在全区形成了“凭实绩用干部”的良好用人导向。

2.关于“执纪问责偏宽偏软,监督责任需要切实加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受张华的影响,在执纪问责上,有些案件处理不够到位,被处理者没有受到深刻教育、真正触动灵魂、认真汲取教训”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区纪委共初步核实案件线索114件,立案101件,结案9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3人,其中科级干部27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直某局局长三年四次受到纪律处分”问题。已向省委巡视组汇报并承诺,保证下不为例。在此基础上,对2011年以来查处的815起案件全部进行了“回头看”。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科级干部被纪律处分当年仍被考核为优秀并予嘉奖”问题。经过认真排查,目前,已撤销该受处分人员2013年度优秀科级干部表彰奖励,奖励审批表从原档案撤出,考核登记表重新填报,证书、奖金予以上交,同时制发补充通知,明确其2013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惩治和预防工作没有很好结合,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约谈提醒不够”问题。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一是在抓好日常学习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省级警示教育基地(冀中监狱)作用,分期分批对全区各级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3月26日,邀请省纪委领导进行专题讲座,全面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区委管理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运用组织手段,对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实现靠前监督、有效防范。三是按照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要求,重点就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6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6人次,进行诫勉谈话3人次。四是不间断地通过廉政短信平台发送警示提醒信息,同时对各单位值班、公车私用和宾馆、饭店、私人会所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共组织开展明查暗访18次,对10名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推动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案件查办后没有及时通报,缺乏应有的警示作用”问题。建立健全了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案件通报会3次,对13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纪委科级干部年龄结构偏大”问题。近期将结合党委、纪委换届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积极选配年轻干部充实到科级干部岗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纪委具有审计、财会等专业知识背景的干部相对缺乏,执纪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方面,组织纪检干部积极参加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提升执纪办案能力。另一方面,有计划地组织招考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干部充实到纪检队伍。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乡镇纪委书记还兼管其他工作”问题。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对兼管其他工作的乡镇纪委书记的职责分工全部进行了调整。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区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均不再兼管其他业务工作。

3.关于“基层党建薄弱,村级组织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直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先后举办了2期以“机关党支部职责”和“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区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党务干部和预备党员培训班,切实增强了区直机关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二是创新活动载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4月1日,组织区直机关党员1000余人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月24日,组织部分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到西柏坡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教育。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制定完善了《区直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变一年一考核为每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大机关党建考核力度,增加考核权重,有效解决部分区直单位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党组不健全,职能作用无法发挥”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区直单位党组(党委)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对党组设置及党组成员配备进行规范。新设立党组2个(人大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撤销教育局党委,成立教育局党组;撤销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立区政府机关党组;撤销党组3个(区信访局党组、区广播电视台党组、区供销社党组)。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要求,对7个未配齐党组成员的单位(残联、团区委、妇联、科协、工商联、科技局、水利局均缺配1名党组成员)依规配齐党组成员,并着力规范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按要求开展组织活动,切实发挥好机关党组的作用。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建力度不够、工作不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党建责任制。健全完善了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3月17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各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建立了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了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绩效化。二是加强监管考核。健全完善了日常指导、阶段推动、定期调度、季度考核、年终排位、责任奖惩机制,增加党建工作评价考核权重。4月上旬,采取互看联查、定性考核的方式,对乡镇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三是建立全员抓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处级领导干部“双联一带”责任制,安排全体县处级领导包乡联村、一线指导;严格落实乡镇党委定期研究、双述双评工作机制,村村选派党建指导员、配备村级组织员,进一步明确目标,传导压力,凝聚党建工作合力。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台上台下、宗派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双服务、双争创”(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支部争示范、党委创全优)活动,指导推动乡镇加快建立便民服务、生产服务、金融服务、群众工作“四个平台”。二是根据省、市要求,对全区农村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共确定28个后进村,逐村制定了《问题清单》,严格落实县处级领导联系、区直部门帮扶、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队驻村“四位一体”整顿责任制,安排24名县处级领导分包联系,选派57名区直机关干部驻村帮扶,确保年内全部转化升级。三是坚持一村一策、分类施治。目前,已对7个村务运行混乱村健全了相关制度,并进行了账目审计;6个信访隐患突出村化解遗留问题12件;14个村级场所危旧狭小村中11个村已基本完成改建任务;对10个基础设施落后村启动了村街道路硬化、安全饮水和电力改造、特色产业发展等民生工程。四是坚持每年列支党建经费1000万元,累计投入600余万元深入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三年提升”计划,对村“两室”进行改造提升,力争年内提前实现全区高标准“两室”100%目标。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村干部组织观念淡薄、为民服务意识差,还存在个别村霸干部现象”问题。一是强化制度约束。规范了村级组织19项制度,建立了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责任清单、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和“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规范村务运行,约束干部行为。二是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落实村干部任期和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年初组织村班子和村干部对照年度目标进行公开承诺,明责示责,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对年度目标推动不力或完成不到位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内完不成承诺目标或考核评定不称职的进行组织处理。三是狠抓素质提升。先后选派4个批次125名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省、市集中培训,组织37名村党支部书记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农村支部书记的能力素质。下一步,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主体,集中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完善激励措施。继续深化“一定三有”制度,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浮动制的指导意见》,将村干部服务贡献度、群众认可度和组织考核定档情况与基础职务补贴发放相挂钩。2015年下半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33名村干部,全部按规定执行了浮动补贴制度,真正实现了“干好干坏不一样”。五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把涉黑涉恶、村霸路霸、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黑恶势力、社会渣痞,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存有腐败风险”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29月以来,区政府以鼓励招商引资名义,多次向民营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自201511日起,区政府停止执行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税费优惠政策。20153月,制定印发了《关于转发保定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实施方案主要精神的通知》,对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坚决废止。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08年以来,欠缴土地出让金项目5宗,涉及金额1580万元”问题。制定了《土地出让价款追缴行动实施方案》,将未缴纳出让金的5家企业拉入“黑名单”,下发《追缴通知书》,限期补缴,逾期依法起诉,强制收缴。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1年以来,全区41个房地产项目中,19个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围绕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等四个方面,对全区2011年以后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部进行了“回头看”。19个违规项目中,9个去年已整改到位,对剩余10个项目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由国土、规划、执法、住建等单位分别依法处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对7处非法售楼场所全部查封,其中1处移送公安机关。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2年以来,区住建局实施的21个绿化工程项目均未公开招标,涉及资金1256万元”问题。坚持一面抓清理、一面抓规范,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河北军梦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组织项目建设各方现场测量各绿化项目工程量,核审工程造价。经审计核算,总计核减金额为129.39万元。同时,制定出台了《保定市满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进行全面审计核算,满城区大册营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理项目未按核准的招标方案招标、农业局秸秆燃料和秸秆饲料未按核准的招标方案招标、水利局满城区南宋村至徐满界段漕河治理工程监理标延迟签订合同等问题已整改处理到位。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2年实施的县城河道清淤工程,中标价格150万元,结算价格330万元,超中标价1.2倍”问题。区纪委、监察机关进行了全面调查,尽管在清淤工程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全程跟踪监督,并委托保定市新华建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核验证,但责任单位对河道清淤工程实地勘查不深不细,预算不科学,导致工程结算大幅超出中标价格,且超出部分未严格履行相关规定程序,属失职行为。对此,分别给予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举一反三。一方面,加强源头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严格落实《保定市满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因工程量增加等需要重新招投标的,严格招标程序,确保不变通、不走样,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另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招投标法》,增强依法办事意识。

2.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规定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一是对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已经全部清理到位,问责处理40人,其中,组织处理28人,纪律处分12人。二是组织政法部门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开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在区电视台、《保定晚报·满城专刊》进行公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同时,对国有土地拍卖、土地征收、转让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防止串标拍卖,损害国家利益。三是强力整治违法矿山开采,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整治标准和措施,设立100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彻底拆除小粉石摊点10家,异地扣押封存2台挖掘机、2辆铲车,立案查处6宗私挖滥采的违法案件,对其中2宗破坏面积较大的违法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积极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迹地及周边地形地貌整治绿化工作,加强生态修复,打造绿水青山。四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机构等方式,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3.关于“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基层执法部门和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不公、程序不规范现象突出,引发群众上访、投诉”问题。一是组织执法部门对标省、市对口单位,对自由裁量权进行修订完善,明确细化具体处罚标准,从制度上解决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同案不同罚等问题。二是根据河北省、保定市及其他县市的经验做法,制定了我区的案卷评查标准,并不定期进行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地税局、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配备全过程记录的相关设备,为推进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区纪委、公安局共收到反映辖区内公安系统此类信访举报51件”问题。对信访举报案件进行梳理,共核实43件,逐一建立台账,落实四明确要求。目前,已办结36件,正在办理7件,对引发群众上访的5名责任民警,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在集中查处群众举报案件的同时,组织公、检、法等部门集中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政法机关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村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虚报冒领支农惠农资金、违规对外承包土地,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侵害群众利益事件多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深入开展了涉农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围绕支农惠农资金落实、违规对外承包土地、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等方面,对全区7个惠民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涉及资金10207.85万元,发现各类问题线索62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真正做到了还利于民。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4年11月以前,县委执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县委主要领导作风专断,没有充分发扬民主,个人说了算,一些重大决策随意变更”问题。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就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执行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6月24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下发执行。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公开论证机制。在编制满城区全域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规划等重大决策中,多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听取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确保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三是建立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制定了《中共保定市满城区委督查室工作细则(试行)》,对集体议定事项逐一建档立案,明责示责,挂账督办。今年以来,围绕项目园区建设、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春季绿化等常委会议定的重点工作,实地督导检查21次,编发区委督查专报21期,有力推动了议定事项的落实。四是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省、市要求,制定了《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议细则》,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坚持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关于“干部管理及选拔使用不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科级干部缺配57名”问题。我区主要是缺配乡镇非领导职务。2015年8月以来,通过公开招考等形式已调整配备了7名乡镇非领导职务。下一步,将结合县乡换届干部调整,进一步加大干部配备力度,及时补充乡镇缺配的科级干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74名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8年以上”问题。建立了在同一岗位任职8年以上科级干部数据库,目前已对其中1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下一步,将结合县乡换届干部调整,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尤其对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的干部适时进行调整交流。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政府办主任、财政局局长长期空缺”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对政府办主任、财政局局长等空缺职位调整补充到位。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经上级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社区办,并配备1名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的问题。已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区委常委会,按照市编办《关于规范社区建设管理机构的通知》(保编办字〔2016〕12号)有关要求,将区社区办机构和职责整体划入民政局,并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将原社区办配备的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调整到民政局任相应职务。2016年8月,根据区编办调整机构设置情况,已对其他人员进行划转。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10个乡镇司法所长高配为副科级”问题。按照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保发〔2004〕2号)规定,我区配备了乡镇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对此已与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沟通,下一步,结合乡镇换届干部调整,对低职高配的乡镇司法所长进行调整。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构改革不到位,2010年机构改革涉及的5个县直单位,至今仍然财务独立、各自为政”问题。目前,财政部门正在核实年初预算指标,待核实完毕后,拨款至新的预算单位,彻底解决财务独立问题。下一步,针对各自为政问题,进行专项整改。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档案涂改、跨台阶学历现象,个别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存疑”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扎实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全区6960本干部档案全部进行了重新审核,特别是对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档案涂改、跨台阶学历等问题进行了严格的初审、复审,严格按政策进行了组织认定。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县级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相关人员已递交辞职报告,整改到位。

3.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年轻干部少,30岁以下科级干部10人,仅占科级干部总数的2%,35岁以下党政正职仅有1人”问题。已于2015年8月和10月,通过公开选拔等形式,先后提拔重用14名80后公务员。2016年以来,先后提拔重用5名80后干部。下一步,将结合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选拔一批优秀80后、90后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历层次低,全区科级干部中,第一学历为中专及以下的371人,占总数的72.7%”问题。通过招录四级联考公务员和选调生,干部初始学历层次偏低问题有所改善。2016年招录13名选调生和36名乡镇公务员。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招录公务员和选调生力度,不断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公务员流失现象比较严重,2011年以来招录的174名乡镇公务员,已调离和借调60名”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干部借调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干部借调工作进行了规范,对14名乡镇借调干部进行了清理,对6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调,符合调入条件的人员办理了调动手续,理顺了组织人事关系。另外,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落实了基层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和乡镇补贴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乡镇公务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公务员的培养和使用,及时将培养成熟的优秀乡镇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让乡镇干部政治上有希望,经济上有保障,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稳定。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婚宴大操大办现象仍未杜绝,一些党员干部分批分期请客,邀请下属或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问题。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宴席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在深入调研、征询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省纪委相关规定,已完成满城区《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初稿起草工作,待市相关规定下发后,立即下发执行。

(2)关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公务接待费超标现象,2014年县直某局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30万元”问题。针对此种问题,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区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给予批评教育3人,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12人。同时,制定出台了《保定市满城区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差旅费标准,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教育和监管。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在近期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公车私照车辆50辆”问题。我区实际封存“公车私照”车辆46辆,已按相关规定拍卖34辆,剩余流拍的12辆待评估后再次拍卖。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4年某乡镇中心卫生院为院长私家车加油开支18笔,涉及金额2.6万元”问题,已于2015年5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曝光。

2.关于“干部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一些领导干部放不开手脚、心有余悸,干工作畏首畏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不敢担当”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在全省学习教育中争先锋、作表率为目标,超前开展了“五个一”(进行一次宣讲、讲一次党课、组织一次座谈、开展一次调研、解决一批问题)活动,提前预热升温。采取区级领导带头学、广大党员全面学、明确专题交流学、知识竞赛检验学、建立“学讯通”平台推送“微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焕发最佳状态,点燃干事创业激情,凝聚“热爱满城、建设满城、奉献满城”的强大正能量。二是深入开展承诺亮诺践诺活动。组织11个乡镇和41个区直部门,就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过报纸、电视台、广场大屏幕、公开承诺一条街专栏等载体,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承诺情况保存影像资料,半年一对账,年底要结果,以亮诺践诺倒逼工作落实,增强干部担当精神和能力。三是明确岗位工作标准。建立乡镇个性指标申报和区直部门职能业务目标审核备案制度,从领导班子到各级干部,逐岗逐人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工作标准。每月月底由单位党委(党组)汇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四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督考合一,对各乡镇、区直各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争取项目资金、全市排位、受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分类定档进行排队,全区通报,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警示或调整,实现了责任担当与增比进位、干部能上能下相统一。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较为明显。一些基层所站在处理公务和办理群众事务中相互推诿扯皮,甚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正风肃纪、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的意见》,清理“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线索229件,问责处理233人,其中,组织处理124人,党政纪处分102人,移交司法机关2件2人。二是广泛开展行风评议。通过现场评议、网络评议、第三方评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并下大力解决好全区机关干部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一线警示问责。区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室”,不定期深入乡村及基层所站,开展巡回警示约谈,防微杜渐。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部门推进项目慢、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项目企业“双向承诺”制度,定期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保定满城分园建设强势推进,一批省、市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实现了时间任务同步。6月24日,在新兴产业园区为新希望天香乳业等10个省市重点项目集中竣工进行剪彩。二是从5月27日开始,开展重点项目及园区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对全区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7类60项任务目标逐一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由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承诺,并坚持每周通报,挂账督办。三是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4)关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底卫生局滞留基层医疗单位的各种专项资金197万元”的问题,资金已于2014年拨付到相关单位。

(5)关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4年底区财政存量、待结转资金2.6亿元”的问题,资金已于2015年底前全部盘活使用。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干部作风散漫,纪律松弛”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作风整顿焕发最佳状态的实施意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驻点问责组、查效问责组、督导检查组、综合宣传组4个工作组。通过在电视台、报纸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不间断地开展明查暗访,给予通报批评24人,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1人,其中科级干部19人。二是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并着力提升“千年古汉郡、忠孝义满城”的价值认同,倡树“六讲六有”(讲法纪、有规矩,讲责任、有担当,讲友善、有包容,讲感恩、有爱心,讲孝道、有情义,讲诚信、有操守)文明新风,广泛开展“最美满城人”评选活动,今年4月21日,对评选出的25名最美白衣天使、最美人民教师、最美政法干警、最美孝顺儿女、最美生态环保人公开通报表彰,激发了各级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热情。

(7)关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石井乡计生站计生助理员在乡镇办公区域设置自动麻将机”的问题,已对1名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关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直及社区办4个单位夜间值班带班领导不在岗”的问题,已对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通报曝光。

3.关于“对一些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解决乏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忽视群众利益,一些干部化解基层矛盾的责任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欠缺,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少”问题。一是加大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化解力度。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00件诉求类信访件逐项梳理,全部按照“四明确”要求,逐一建立台账,明确包案县处级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化解时限,坚持每周调度,加快解决进度。截至目前,要结果类案件9件,已办结8件,剩余1件不属于我区管辖事项,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市信访局转办;阅处类案件91件,其中,涉法涉诉案件25件已全部按法律程序办结,普通信访案件66件已办结61件,剩余5件(农机员、农技员、民办教师要求给予相应待遇)已按政策答复,全力做好疏导解释及稳控工作。二是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制定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公开个人电话”等制度,叫响“我担当、我负责”的口号,从4月下旬开始,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区委主要领导坚持每天了解信访信息,每周2次听取全区信访稳定工作汇报;区联席会议三人小组每天对新发生和全区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督导调度,传导压力;县处级领导每天到区联合接访中心轮流接访并深入基层下访约访;区联席办建立台账,专账管理,挂账督办。今年以来,全区共梳理排查信访隐患237件,目前已经解决74件,81件正在积极化解,对82件因历史及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全部落实了“五看一”责任制。三是深入实施惠民便民、孝老敬亲、医疗健康普惠等民生十项工程。继续深化拓展“两个代办制”,今年以来,共为群众代办各类事项2273件,为企业代办事项59件;筹集95.58万元全额资助6372名五保户和农村低保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坚持每年为全区80岁以上老年人及时足额发放幸福津贴,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农村机井在国家投资建成后交由个人经营,政府缺乏后续监管,致使收费标准不统一,差价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问题。已对各乡镇机井收费情况进行排查,正在制定管理办法,核算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合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医院迁建工程进展缓慢”问题。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项调度会议,明确由主管区长牵头,加快解决环评批复协调问题。目前,项目环评招投标工作已和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准备进入招投标程序。一期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内部装修,二期项目规划已通过初步评审,正在依法依规扎实推进。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用天然气定价不合理”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调研,一线办公,协调市物价局将天燃气一档气量由原来的300方调整到500方,二档气量由原来的1100方调整到1500方,且将二档气价下降了近0.2元,基本满足了群众的取暖需求。今年,将积极同市物价局沟通协调,争取继续上调一档气量。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接保定、融入市区方面投入少、力度小、进展慢,交通及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滞后”问题。一是加大交通对接力度。加大市北三环西延、七一路西延工程跑争力度,重点抓好投资2.3亿元的宏昌大街南延、投资1.05亿元的满中北路和投资6650万元的满于西线大修等城区主干道建设,力争年底竣工通车,打造多条内连外延快速通道。二是完善城市功能。在继续提升城市“亮化、净化、美化”水平的基础上,加快建设一批功能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确保地表水厂、汽车站搬迁、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等项目如期交付使用。三是积极协调对接,全力推进市区公交一体化,加大公交车调整问题解决力度,尽快启动实施满城至高铁站双源无轨电车公交线路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拓展延伸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组织全区党员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同时,以“学习李保国、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全面掀起学先进、争先进的高潮,引导全区党员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使“四讲四有”成为每一名党员的自觉追求。立足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设置党员示范岗、评选党员示范户,组织广大党员亮明党员身份、亮出服务承诺,深化党员志愿服务行动,不断巩固扩大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

(二)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巡视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地往深里抓、向实处抓,务求取得更大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仍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建立工作台账,责令有关单位倒排进度、挂图作战,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查找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防范,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的有效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加快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使纪律和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考核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五)以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进步。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焕发最佳状态,敢于担当负责,统筹抓好对接京津、项目园区建设、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保护、安全信访稳定等各项工作,加快打造保定西花园、建设京南保西魅力新区,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11月18日)。联系电话:0312-707126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保定市满城区中山路1号中共保定市满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邮政编码:072150;电子邮箱:mcqjjw@126.com

中共保定市满城区委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