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38号)要求,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经过层层审核、实地考察,并报经省委同意,拟推荐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廊坊市纪委、枣强县纪委3个单位和程庆全、王素贵、郭力天、王兆、毛太成、尹国华、王建国、白桦、胡文洲、申建翔10名同志作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9月6日至9月12日,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311-87904177,87908266。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河北省纪委组织部。
附: 1.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人员评选条件
2.河北省推荐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对象简要事迹介绍
河北省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