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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四个三”工作法推动惩贪肃纪机制化

来源:河北日报发布时间:2016-08-22 10:42:00

为推动“四种形态”在基层落地生根,卢龙县委纪委探索实施“四个三”工作法,着力实现谈话提醒常态化、挺纪在前实践化、惩贪肃纪机制化、法纪衔接规范化。

坚持“三个必谈”。关键节点必谈,打好“预防针”。一方面,紧盯中秋、春节等节假日,开展节点式教育。通过县委书记同县级领导干部谈,县委纪委书记同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谈,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同所在单位干部、村干部谈的阶梯型谈话,确保节前廉政教育全覆盖和入脑入心;另一方面,紧盯领导干部履新升迁、操办婚丧事宜、子女入学等问题,开展精准式教育。问题反映必谈,敲响“警示钟”。发现问题必谈,及时“打板子”。2015年以来,全县累计谈话提醒党员干部1.4万余人次。

突出“三个抓手”。抓体制改革。成立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围绕机构调整、挺纪在前等内容进行改革调整,从纪律审查、信访举报等方面着手,分别制定改革方案,切实推进改革落实,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审查模式,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日常监督管理上来。抓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及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共给予党纪处分35人,给予组织处理78人。抓监督检查。目前,全县已完成对22个单位的巡察,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累计发现问题118个,移交案件线索20条。

健全“三项机制”。分包联系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包片联系制度,将全县分为8个责任片区,每个片区由1-2个乡镇和7-10个县直单位组成。各分包小组通过定期开展联系指导工作,广泛搜集案件线索,防止有案不报、压案不查。针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采取提级办理的方式,快速从严查处。挂牌督办机制。通过筛选排查,确定一批问题重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影响恶劣的案件线索,进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不解决不销案。对督办查结的案件认真复核,没有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查处。通报曝光机制。目前,全县已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1起,其中,重大违纪案件8起,充分发挥了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增强“三个力度”。增强快查快结力度。实行审理提前介入机制,针对党员干部违法类案件,适时组织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一起联审,快查快结。增强沟通协调力度。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定期召开小组例会,集中排查问题线索,提高办案效率。增强严查重处力度。针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成立由县委纪委、司法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定期组织召开碰头会,加大专案查办力度,确保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卢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