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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清超:加大问责力度 夯实责任基础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8-02 14:58:00

作为省纪委派驻机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关键是要立足派驻机构的职能特点,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回归“原教旨”,在尊崇维护党章上下功夫

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全面从严治党行动指南,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深刻领会“两个不变”,全面增强“四个自信”,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为全面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立首功、出头彩、做表率”

要坚持纪在法前。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早抓小动辄则咎,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引导党员干部形成对纪律的敬畏

要坚持纪严于法。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坚持纪严于法,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触犯纪律立即处理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种好“责任田”,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

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纪检干部作为党规党纪的维护者和执行者,既要勤于正“歪树”,更要善于治“病树”敢于拔“树”,对存在苗头性问题干部要敢于红脸出汗,对违规违纪者要敢抓敢管,对严重违纪违法者要敢于拔刀亮剑,绝不作“老好人”,不当“太平官”。

要保持定力,精准发力。当前正处在反腐败的关键时,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态度和持之以恒的韧劲,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问题导向,以执纪为重点凝聚力量持续发力,全面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要严格执纪,强化问责。对那不愿为、不敢为、不真为、不善为等“为不为”问题,要坚决查处,严格问责,使领导干部作风得到全面整顿和根本好转,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的氛围。

盯住“三种人”,在实践“四种形态”下功夫

要继续深化“三转”。具体讲就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对职责定位的认识,坚决克服“形式到位、内涵不足”问题,真正实现从执法到执纪、从抓大到抓小、从法语到纪语的转变,解决工作上的瓶颈,打通最后一公里。

要实践“四种形态”。严格按照超英书记绘出的“实化细化第一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二种形态、严格规范第三种形态、持续强化第四种形态”的施工图,在科学把握上动脑筋,在融会贯通上想办法,在严格落实上做文章,积极推进推进“四种形态”的具体化、常态化。

要创新监督方式。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作用,及时提醒、及时警示,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真正抓早抓小,促使领导干部改掉小毛病,防止出现大问题。

牵住“牛鼻子”,在强化派驻意识上下功夫

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牢牵住问责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不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要牢记职责定位,落实主体责任。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定位,通过监督检查、提醒警示、建议函询等方式,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真正解决“喊在党委、干在纪委”“只挂帅、不出征”等问题,发挥好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要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要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各级党组织明确自身肩负的责任,真正感到压力、明白责任、产生危机,彻底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纹丝不动”的问题,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作者为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