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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吴爱民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29 15:43:00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吴爱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爱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群众纪律,向关联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爱民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爱民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