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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定规矩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15 08:09:00

为进一步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日前,涿州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

《规定》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廉洁、节约、文明,严格控制宴请范围,严禁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参加;严禁接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严禁采取分期、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得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生日、上学、就业、履新、乔迁等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邀请参加人员不得超出近亲属范围。

《规定》明确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备案,说明时间、地点、邀请人员范围和数量、使用车辆数量和来源、收受礼金和礼品数量等情况。

《规定》强调,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定市纪委)